提供年功俸到頂考績獎金相關PTT/Dcard文章,想要了解更多考績獎金2個月、考績獎金計算範例、另予考績算法有關歷史與軍事文章或書籍,歡迎來你不知道的歷史故事提供您 ...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的推薦目錄: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閱讀文章- 精華區Examinatio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年功俸到頂考績獎金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你不知道的 ...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年功俸到頂考績獎金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你不知道的 ...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年功俸到頂考績獎金的評價費用和推薦,EDU.TW、DCARD ...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銓敘部- 110.4.20 公務人員考績小常識 考績獎金怎麼算?常見 ...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公務員考績獎金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公務員考績獎金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Re: 考績法草案侵害了哪些現有權利整理 - PTT 熱門文章Hito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心得] 初考書記連續三年考乙心情syclever PTT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心得] 初考書記連續三年考乙心情- publicservan | PTT職涯區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Re: [問題] 國小老師開Model X會不會很突兀? - PTT推薦 的評價
- 關於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情報] 台水兩三事| Examination 看板| PTT 網頁版 的評價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年功俸到頂考績獎金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你不知道的 ... 的推薦與評價
提供年功俸到頂考績獎金相關PTT/Dcard文章,想要了解更多考績獎金2個月、考績獎金計算範例、另予考績算法有關歷史與軍事文章或書籍,歡迎來你不知道的歷史故事提供您 ...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銓敘部- 110.4.20 公務人員考績小常識 考績獎金怎麼算?常見 ... 的推薦與評價
依考績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第1款及第4項規定: 1️⃣原則:年終考績獎金以受考人次年1月1日的俸給總額(含本俸〈年功俸〉 ...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公務員考績獎金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推薦與評價
年功俸到頂 考績獎金完整相關資訊- 你不知道的歷史故事tw【高普考薪水】高普考 ...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9-全國法規資料庫一、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獎金,均以受考人次 ...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公務員考績獎金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推薦與評價
年功俸到頂 考績獎金完整相關資訊- 你不知道的歷史故事tw【高普考薪水】高普考 ...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9-全國法規資料庫一、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獎金,均以受考人次 ...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Re: 考績法草案侵害了哪些現有權利整理 - PTT 熱門文章Hito 的推薦與評價
而且這還不包含年功到頂加發一個月的考績獎金3%三丙淘汰制我也不贊成不過焦點可以 ... 其實際任職期間未符前項第一款: 或第二款規定者,不得辦理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心得] 初考書記連續三年考乙心情syclever PTT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106年9月訓練期滿先予試用(未滿6個月,當年無另予考績,增額跟正額差在正額3月底 ... (當時甚至有想過給我一個甲,我可以補貼輪拿乙的同事半個月考績獎金,就算同單位 ...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心得] 初考書記連續三年考乙心情- publicservan | PTT職涯區 的推薦與評價
所以我做了去年就該做的事情,衝去單位主管辦公室問長官,給我連三乙的原因,長官跟我說他以為我第一年考績乙是另予考績,還沒有要升等(所以我增額上 ...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Re: [問題] 國小老師開Model X會不會很突兀? - PTT推薦 的推薦與評價
新北市人事的軍公教薪資計算檔教師做20~25年到頂,就算做到65歲屆退也 ... jackie0414 12/04 15:51兼行政職就可以超過120,還有年功薪到頂之後考績獎.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情報] 台水兩三事| Examination 看板| PTT 網頁版 的推薦與評價
試用期滿後的下一年才有考績,若拿今年錄取者來說: 102.11開始上班經過三個月也就是103.2試用期滿,但因無完整的一年,所以103年另考。 若是運氣好,背景夠,能力強, ... ... <看更多>
年功俸到頂另予考績獎金 在 閱讀文章- 精華區Examinatio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中華民國 90 年 06 月 20 日修正公布
-----------------------------------------------------------------------------
---
1.中華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一日總統令公布施行
2.中華民國四十三年一月九日總統令公布同日施行
3.中華民國五十一年四月九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同日施行
4.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總統令修正公布
5.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七月十一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12 條;並自七十六年一月十六日
起施行
6.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7、8、11、1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四日總統 (86) 華總 (一) 義字第 8600127600 號令修正公布
第 3、7、11、12、14、16、18、19、23 條條文;並刪除第 17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日總統 (90) 華總一義字第 900011700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
、6、7、10、11、12、14、18、25 條條文
-----------------------------------------------------------------------------
---
-----------------------------------------------------------------------------
---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考績,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
公務人員之考績,應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作準確客觀之考核。
[第 3 條]
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
一 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
二 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
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三 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
[第 4 條]
公務人員任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至年終滿一年者,予以年終考績;不滿一年者,
如係升任高一官等職務,得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低一官等職務合併計算,辦理高一官
等之年終考績;如係調任同一官等或降調低一官等職務,得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同官
等或高官等職務合併計算,辦理所敘官等職等之年終考績。但均以調任並繼續任職者為
限。
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政務人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經銓敘審
定合格實授者,其轉任當年未辦理考核及未採計提敘官職等級之年資,得比照前項經銓
敘審定合格實授之年資,合併計算參加年終考績。
[第 5 條]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
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第 6 條]
年終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如左:
甲等:八十分以上。
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
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
丁等:不滿六十分。
考列甲等之條件,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丁等:
一 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二 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三 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
四 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第 7 條]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 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
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
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 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
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
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 丙等︰留原俸級。
四 丁等︰免職。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第 8 條]
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甲等者,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乙等者,給與半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丙等者,不予獎勵;列丁等者,免職。
[第 9 條]
公務人員之考績,除機關首長由上級機關長官考績外,其餘人員應以同官等為考績之比
較範圍。
[第 10 條]
年終考績應晉俸級,在考績年度內已依法晉敘俸級或在考績年度內升任高一官等、職等
職務已敘較高俸級,其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低官等、職等職務合併計算辦理高一官等
、職等之年終考績者,考列乙等以上時,不再晉敘。但專案考績不在此限。
[第 11 條]
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本職等年終考績,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取得同官等高一職
等之任用資格:
一 二年列甲等者。
二 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者。
前項所稱任本職等年終考績,指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均任同一職等辦理之年終考績
。另予考績及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均不得予以併計取得高一職等
升等任用資格。但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得予以併計取得該併資之
較低官等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
[第 12 條]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
一 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於年終考績時
,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
考績應列丁等。
二 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 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
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
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
專案考績者,不再晉敘俸級,改給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 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前項第二款一次記二大功之標準,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專案考績不得與平時考核功
過相抵銷。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一 圖謀背叛國家,有確實證據者。
二 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職責,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
實證據者。
三 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四 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五 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六 脅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七 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八 曠職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
[第 13 條]
平時成績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平時考核之功過,除依前條規定
抵銷或免職者外,曾記二大功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下;曾記一大功人員,考績不得
列丙等以下;曾記一大過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上。
[第 14 條]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考績,應由主管人員就考績表項目評擬,遞送考績委員會初核,
機關長官覆核,經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但非於年終
辦理之另予考績或長官僅有一級,或因特殊情形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不設置考績委員會時
,除考績免職人員應送經上級機關考績委員會考核外,得逕由其長官考核。
考績委員會對於考績案件,認為有疑義時,得調閱有關考核紀錄及案卷,並得向有關人
員查詢。
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
之機會。
第一項所稱主管機關為總統府、國民大會、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 (會、處、局、
署與同層級之機關) 、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 (市) 政府及
縣 (市) 議會。
[第 15 條]
各機關應設考績委員會,其組織規程,由考試院定之。
[第 16 條]
公務人員考績案,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時,如發現有違反考績法規情事者,應照原送案程
序,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第 17 條]
(刪除)
[第 18 條]
年終辦理之考績結果,應自次年一月起執行;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及非於年終辦理之
另予考績,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但考績應予免職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
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第 19 條]
各機關辦理考績人員如有不公或徇私舞弊情事時,其主管機關應查明責任予以懲處,並
通知原考績機關對受考人重加考績。
[第 20 條]
辦理考績人員,對考績過程應嚴守秘密,並不得遺漏舛錯,違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 21 條]
派用人員之考成,準用本法之規定。
[第 22 條]
不受任用資格限制人員及其他不適用本法考績人員之考成,得由各機關參照本法之規定
辦理。
[第 23 條]
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考績,均另以法律定之。
[第 24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考試院定之。
[第 25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