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想考科法所,目標是傳統法學的國考,台政北以外,目前有考慮清大、交大跟成大,但是交大看網上都不推,清、成的話,因為想走國考,去清的話沒有很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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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看到這位IC設計業的副總兼發言人在退休後,卻選擇重回校園,選讀科技法律,甚至還”順便”考了個律師執照,並當上全台最資深的”實習律師”,但她也不忘學畫畫、練舞蹈兼紓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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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決定轉考科法所,報了台大科法和交大科法所。 ... [心得] 109年律師、司法官上榜心得(科法所) - 看板Examination. 科法所ptt.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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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F →louis123321:但是他法科所的課都跟其他家科法所一樣耶~~ 04/05 19:56. 10 F 推fm997:沒問題吧考選部解釋過了 04/05 19:57. 11 F →fm997:台大非本科生真想考律師的話也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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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台大的學分班,也不是沒缺點,它的學分就只是學分,哪天想念在職的法碩,就沒辦法抵學分了(竹北那個台大PMLBA不知行不行),你如果工作履歷表要拿來寫, ... ... <看更多>
科法所 考律師 在 [心得] 109年律師、司法官上榜心得(科法所) - Mo PTT 鄉公所 的推薦與評價
入學前從未唸過法律,今年(2020年)第一次準備司律考試,亦即從開始學習法律到考國考的時間,約為兩年。 由於備考時程很短,沒時間遍覽群書,文章也幾乎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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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縱觀司律上榜心得文,多數是法律本科系考了一兩年上榜的,非本科 ... 我大四下基本上沒資工系的課了,只修了畢業需要的通識課和三門科法所的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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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你如果修過很多法律課程,再來考科法所會有種浪費時間的 ... (6)你知不知道在法律人滿街跑、律師每年錄取近一千人的台灣,自己未來的命運 ... ... <看更多>
科法所 考律師 在 [心得] 台大科法所分享文(99年考上) - 看板graduate 的推薦與評價
我是去年(99)年考上的台大科法生,因為先前協助過一些學弟妹準備科法所,
因此心血來潮決定於本版分享之.
一、個人背景:
武陵高中
台大經濟系畢
二、個人狀況簡介:
高中時,發現到個性不適合當工程師,因此決定在指考時轉跨商科;因為以一分之差未上
台大財金,故念了第二志願台大經濟.理工科部分可以上台大工海,但並未列入考量.
大一二期間非常打混,不是翹課就是玩活動,成績也可想而知.部分因素源自於發現到
對經濟不慎感興趣,也經歷了一段低迷期,一度考慮過休學或重考.後來因緣際會接觸到
哲學才重拾學習的樂趣,因此於大三始專研哲學,也申請雙修哲學系.直到大四期間選修了
系上的一門課程:法律經濟學概論,因為本門課以研討式的方式進行,有別於其他以考試
或計算為主的經濟系選修,故體認到前所未有的興奮,發現到原來經濟學理論能這樣應用.
基於此因素,開始探索法律經濟分析領域,後來亦決定投注其中.由於發現到哲學家的工作
可能無法勝任,因此決定改研究社會科學領域,加上考量到自己善於思辨的特質,於是決
定考科法所,故決定延畢一年修習法律系課程(憲法與民總),然後就在延畢那年寒假考取
台大科法所.
三、修課狀況:
選修法律系兩門必修:民總與憲法
其他選修:系上的商事法與法律經濟學概論
閱讀一些科技法律的論文與期刊
四、準備建議:
1.筆試:
案例分析部分:
因為我主攻法律經濟分析,因此遇到不會的題目,都用經濟學去寫,意外地通過了
筆試.(經濟學和法律算密切相關)以99年考題為例(我考99),刑法題目我用社會學理論
去撰寫(先前有念過社會學);第二題則以財務理論的風險理論與總體經濟的金融市場
運作機制,並討論因果關係的關聯性程度,來探討法律責任成立與否的問題.(運氣是否
能作為權利取得的原因也有討論到)
憲法部分:
第一題的權力分立部分:
按照黃昭元老師的上課內容為作答架構,但感覺比大學部的憲法期末考還難.
第二三題的基本人權:
參考憲法要義的基本權架構與一些經濟學的分析.
附註:我沒有引用任何條文,看起來未必要記誦條文亦能通過筆試.
2.面試:我有擬訂面試策略,盡量不讓老師問到沒準備的題目;個人方法是盡量讓老師問我
備審資料內的東西.
印象中的面試題目:
1.自我介紹兩分鐘
2.為何要考科法所?為何不考經研所?(我是經濟系)以後想做什麼?
3.這幾科成績為何不好?
4.你只想要研究法律經濟學嗎?不考慮其他的方法論嗎?
進行方式:從我們這屆開始改成三人同時面試,上述的問題有些為大家須分別回答共同
問題,有些則為獨自回答的問題.
其他加分資料:法律經濟學研究報告、教育經濟學計量研究報告、形上學的期末報告
(皆為長篇報告);社團活動經歷並未提到,也許老師並不重視社團經歷部分.
五、個人備審資料參考(未經同意不得轉載,個人保有法律上的追訴權利)
科法所自傳欄內容:
承蒙諸位老師的厚愛,給予我能參與此次面試的機會,也期許自己能殫竭所能,有幸得到
諸位老師的青睞。經過許多深思細想,決定報考科法所,也修習一些相關的法律課程,且
在學習的過程裡,反思自己許多,使我對於法律有更多的認識,也對於法律人的社會意義
有更多的感觸與期許,因而冀望自己能繼續往前邁進,投入法學研究的行伍。
在就讀大學的期間,經歷許多人事,體驗偌多活動,使我更加認識自己,亦漸次地探索
出自己的存在意義。幸運地,我的求學路途尚稱平順,直到大學時遭逢許多挫折-終於能
深刻地體會「輸」的感覺,使自己不再浸沐在榮譽感池中,因而進入人生的低潮期;直迄
認識一些新朋友,因緣際會之下接觸了哲學,重新省思許多人生意義與各種本質問題,而
其中最令我備感興趣的領域是倫理學與人生哲學,曾經實踐過康德的義務論思維,因而發
現到人性無法如同機械般地絕對順從命令,後來導向美學與生命哲學的研究,而斯多葛派
某哲學家言:「哲學就是生與死的實踐智慧」,原來對生命的重視與熱愛,才是維持學習
熱忱的真正源頭。仔細想想,法律亦應同理,即法律不應僅為純粹技術而遺忘原先的初衷
-幫助受到侵害的該人,若脫離了人文精神,法律徒為條文而已,而此初衷,正為個人的
習法動機,並冀望自己能莫忘初衷。經過百番探索,終於尋覓欲往的目的地,儘管往事不
堪回首,但我相信若能持續地向前駛往,不再駐足於往日的挫敗感,也許不敢言能於法律
領域大放異彩,至少能無愧我心,完成實踐社會關懷的個人理想。
備審部分節錄:
(A)就學期間為專職學生的準備與規劃:
若能幸運地成為台大科法所的學員,將循序漸進地遵循科法所課程規劃厚實法學理論
的基礎,並於學習過程中涉獵論文所需的金融與會計知識,漸次地加強法律經濟學論述的
功力,期許自己能實踐目標與精湛各種法學知識。鑒於有考慮出國深造之打算,因而務必
自我督促外語能力的加強與碩士論文的撰寫。至於國家考試的部份,規劃於碩士即將畢業
的該年全力以赴,當然,碩士在學期間,仍以碩士論文撰寫為主軸。
(B)學習法律的動機、目的與畢業後的生涯規劃:
臆想當時放棄台大二類組科系轉而選填台大經濟系的理由,係為已經厭倦鎮日操作實
驗與演練習題的生活模式,不想再讓自己於大學時重複相同的學習模式,故決定選填社會
組科系,希冀能研究各種社會問題並找出可行解決方案。(我的個性喜歡思考社會議題,
並期望自己能透過解決問題來獲得成就感)然而,進入經濟系以後,經常納悶地想說:為
何都在推導抽象的模型?為何經濟學所假設的基準經濟人不像一般通常認識的正常人?為
何學習一堆模型卻想不出和實際社會的關聯性?諸多的疑惑時常於內心中翻攪著,卻百思
不得其解,因此產生學習動力低落的後果,以致於進入學習的低潮期。(對於求知喪失熱
情的黑暗時期)而在大二下時,在因緣際會之下,認識一些殊異領域的朋友,也因為他們
的緣故,開始接觸哲學,亦在哲學的學習過程中,重拾求知的熱情,因而致力於研究各種
哲學文獻。對我而言,哲學的魅力在於滿足自己喜歡探求根本問題的興趣,讓自己可以更
清晰地澄清事物的真相;甚而言之,也許可藉此知識,尋覓人生意義為何的難題。(對我
而言,哲學研究的終極關懷在於解開人的奧秘,以表彰人文精神的實現。)迄今仍記得閱
讀柏拉圖對話錄所帶給我的感動,且曾嘗試於生活中去體現其精神內涵;而對於眾多的哲
學課題,特別地喜歡倫理學議題,因為我覺得哲學不可能脫離人而獨存,職是之故,人與
人之間所衍生的倫理課題甚為重要。法律,就本質而言,可詮釋成處理倫理問題的實踐哲
學,而由前揭所示,希冀能透過法律實踐倫理內涵係為最原初的動機。然而,隨著社會的
演進,法律無法永久駐足於倫理課題,故實際的社會議題亦應受到重視,因而開始思考諸
多社會議題。談到方向確立的契機(考慮轉往法律領域的轉折點),應回溯於修習經濟系
開設的法律經濟學,因為於該課程中,正式地學習經濟學與法學領域的整合,亦於兩學科
的對話,發現到此研究路徑將能解決許多的實際議題,而此正為轉跨社會組科系的初衷。
對我而言,法律的目的應為幫助別人以保障他人的基本權利,然而,遺憾地發現法律
似乎變成權力遊戲,即強勢者透過法律以實現支配弱勢者的有效工具,希望自己不會成為
追求權力遊戲的同黨。簡易言之,學習法律的目的係為透過解決社會問題以實現幫助他人
的社會貢獻,並於實現過程中獲取成就感與樂趣。因此,能否獲得成就感與樂趣係為生涯
發展的重要因素。坦白言之,若真能進入科法所並順利完成學業,將期許自己應考取律師
執照,但不表示自己必定要去當受雇律師或自行開業。目前談此課題尚稱過早,對於此問
題,考量點在於何種途徑較能產生成就感與創造樂趣係為職業選擇的核心要素。經過初步
地思考,不排除先在金融業學習更完整的實務運作模式,並於實作過程中,重新省思當前
的金融法問題,以作為未來研究所需的質料與議題來源。
若真要談到願景與理想,比較令我感興趣的當為從事法學研究,並於研究之餘暇,閱
讀經典作品,或撰寫相關的人文評論,以實踐成為文化人的理想,而此為小我之滿足;就
大我而言,希冀自己能將研究所得所創,透過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方式,實際地參與立法
過程,以達到健全法治與繁榮經濟的經世濟民理想。若無前述所言之機會,可能就投入司
法官考試或從事律師事務,唯希冀自己莫忘初衷,千萬不可成為唯利是圖之輩。法律不該
是權力牟取手段,而應是透過幫助他人以得到合理報酬的專業服務,希冀自己能持續地堅
持此初衷。
(C)預定研究主題:
主題:以法律經濟學觀點析論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之課題
研究動機:鑒於國內漸意識到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性,並希冀藉由發展高附加價值的文化
創意產業,以帶領台灣走出高度依賴代工模式的產業困境,故如何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當為
重要的核心關懷。然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相關政策業已行之多年卻未見起色,推其原
因,茲舉要點為例:
供給面分析:(一)考試引導教學的教育環境使得五育並重之構想淪為口號,即美學教育
始終徒具形式而未有實際內涵。(二)教育市場的市場失靈,即國內教育長期由政府把持
,以致於學費與教學模式無法任由市場機制決定。因此,人文藝術與設計領域的研究長期
面臨著經費不足的窘境。(三)由於藝術教育的長期未受重視,以致於藝術創意人才無法
得到施展空間,因而影響到其畢業後之價值創造。(四)文化創意產業的產業型態有別於
其他服務業與製造業,即須有完善的智慧財產權體系以保證創作者的應得利潤。然而,偌
多創作者經常面臨籌資困難與報酬不足的困窘,以致於無形中抹殺諸多潛在的新創意。(
五)政府的發展策略仍停駐於傳統的補助或租稅減免的模式,前揭措施可能產生政府干預
文化創意市場的運作,即政府利用租稅手段間接地決定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方向。綜上所
述,可以歸納出一項結論: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困境多為財務上的困難,即若無法改善財
務問題,實難以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需求面分析:由於金融海嘯的衝擊,使得金融資產交易業務迅速萎縮,加上遺贈稅調降兼
併海外所得的列入計算,因而爆發大量的資金贖回潮。然而,如此龐大的資金,在如此低
利率的市場環境,實難以尋覓適當的投資標的,因而不動產變成極佳的投資標的,使得市
場上豐沛的資金大量地投入不動產投資,並在預期心理作祟之下,大台北地區的房價屢創
新高。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成熟,貧富差距漸趨擴大,姑且不討論社會財富分配正義的課
題,顯然地,精緻設計與藝術欣賞的需求將顯著提高(暫且擱置這些有錢人是出於純粹的
藝術欣賞或為沽名釣譽的動機),因此為滿足前段消費者的文化創意產業應能蓬勃發展。
問題意識:如何建置妥當的法律制度以改善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環境將成為重要的課題。
研究架構:由於文化創意產業的財產權結構須依賴完善的智慧財產法規,故接續的研究將
從智慧財產權法的權利內涵著手,並輔以法律經濟學的分析架構,希冀檢討智慧財產權於
交易過程(研究方向較偏向交易機制的探討,而非偏向技術性的智慧財產權設計課題)所
衍生的相關課題。隨著金融創新的成果,資產證券化的革新運作模式,逐漸地影響金融市
場的經營規則,而國內的金融資產證券化法規並未對智慧財產權證券化課題進行明確規範
,因此存在著諸多的探討空間。因此,研究方向將定位於從整體經濟面向探討智慧財產權
證券化的實踐可能性與所需配套措施。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主要分成兩層次探討之:
就第一層次而言,系爭要點在於智慧財產權交易機制有別於其他類型的財產權交易,
故將以訊息經濟學方法探討交易過程的價格形成與訊息傳遞機制,與用法律經濟學的交易
成本分析解決智慧財產權所衍生的交易成本過高以致於難以確實顯示消費者偏好的難題。
就第二層次而言,系爭要點在於資產證券化的市場效率課題,即須先檢證資產證券化
是否能提升投資效益與分散投資風險,再由總體金融市場角度研究其使用效益,最後則回
到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之立法層面的檢討。(主要為金融法規的適用與可行的修法方向)
就法律經濟學方法而論,若真有必要,考慮引入經濟學的經濟模型方法與計量經濟檢
測,以達到科際整合之目的與提供合理的實證基礎之方向。
預期發現與貢獻:誠如前揭所示,我所推估的預期發現為更深入地了解智慧財產權交易的
特性與相應的財務管理方法,雖然不敢言勢必能楬櫫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之權利內涵,但我
相信應有一定程度的斬獲,至少就學習心得而言應為如此。若幸運地,尋覓一套可行的分
析架構,並能提供未來修法的參考,相信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應多少有些貢獻,至少
就改善文化創意產業的財務管理而言應具可能性。
可能的延伸研究方向:其一,若能將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付諸實施,則將擴展既有的稅基,
並產生相關的稅法修正課題,因而租稅法研究係為可資擴展的研究內容。其二,亦能從會
計準則的角度來探討相關的財務會計或稅務會計課題,唯此領域非吾之所長,故將求助於
會計領域專家或自行修讀相關知識與課程以補足論文的罅隙。其三,全球化現象係為本世
紀的重要表徵,故亦能從國際金融法的角度探討跨國資金移轉與國際租稅課題。
六、其他:
個人私心期許想進來科法所的學弟妹,不要僅侷限於考律師或司法官考試,可以思考進
入企業法務此條路,協助台灣的企業處理跨國性的法律事務;一來可以讓自己賺到尚可的
收入,一來可以讓我們的企業不要總被外國企業欺負(特別是法律上的制裁),歡迎諸位的
加入,共勉之,有其他問題歡迎寄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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