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醫院量能之一:遠距醫療怎麼做?】
近日確診案例初期呈現指數成長,潛在感染者會陸續發病,醫療院所負擔勢必大增。特別是目前疫情有明顯的地域集中性,接近疫區醫療院所恐怕負擔幾近飽和,此時若任何院內出現感染狀況,開始匡列隔離,都可能造成第一線醫護人力的潰堤。
目前衛福部已宣布「#門診降載」,陳時中部長也表示門診可善用遠距醫療,那我們來看一下遠距醫療目前進行的現況與碰到的問題。
一、#看診模式與健保給付限制仍多
根據今年實施的「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劃」,僅初步開放全台50個左右偏遠鄉鎮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今年度給付每鄉鎮1院所。民眾仍須赴在地院所就醫,再連線遠端的合作醫院,且遠距會診專科科別只限3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膚科。給付今年編列僅1億元,恐不敷使用。 而居家、長照醫療雖有規劃,但如何執行與申報還不清楚實際狀況。
目前衛福部推動的是「區域聯防+後線專科會診」制度,主要較偏向並針對偏鄉設計,但對於眼前急迫的「降低門診量負擔,減少人流」的疫情模式,尚無具體的答案。
二、#缺乏軟硬體標準模式
以遠距醫療來說,各科看診所需的支援、需要建置哪些不同的軟硬體?以及各科如何看診?老實說臨床醫師恐怕自己也不太能實際掌握。
若以實務來說,目前台北榮總針對居檢或隔離病人開發了看診App,並以簡訊發送一次性看診連結,以兼顧便利與隱私性,而類似的做法能否用於未被隔離,只是定期回診的穩定門診個案身上,並透過遠距看診後至藥局領藥,這個App或許可以是一個研發的參考方向。
然而,各院所作法與通訊基礎建設並不一定完備,醫院資訊系統亦不一定支援。
目前國內大廠針對5G商機均積極發展遠距醫療設備,可雖有技術,法令並未跟上,到底怎樣的設備能使用?醫療院所應該要準備什麼?對於病患個資的保護與設計又該怎麼規劃?都還在起步的混屯階段。
三、#疫情期間緊急服務
除了上述已開放的專科外,目前已累積相當多遠距看診與心理治療實證的精神科,也是一個可立即適用的科別,特別是管制區域,或是大量匡列隔離個案的心理支持等問題所需要之遠端服務,就可能有相當多的需求與門診量。
而在其他科別方面, 對於受隔離醫護、或出現確診案例院所而作業能量下降造成的醫療資源短缺問題,或許透過遠距醫療門診,降低院所實際到診人數,同時也便於實施醫師分艙分流之保護措施。
可是問題在於,沒有經驗的院所對於實際進行概念模糊,極需要作業指引。這部分衛福部與地方政府需各施其職,加緊溝通協調並推動。此外,在疫情尚不嚴重的縣市,也須超前部署,節約使用寶貴的醫療資源,方為珍惜台灣醫療量能的急切措施。
當然,實務上可能會面臨醫療糾紛時爭議等疑慮,因此若要緊急暫時擴大實施,除明示看診資格規範(例如病情穩定之慢性個案),也應考慮結合一部分的免責賠償機制,但對比醫療系統崩潰之風險,還是應該考量其推動的可能性。
實踐遠距醫療,雖然是現下疫情產生的問題,但台灣邁向高齡化,能精簡交通、人力負擔的遠距醫療,是長遠來看遲早要進行的措施,而若能建立起一套成熟的系統,也將嘉惠台灣資訊產業與醫療量能,我建議現在即刻開始著手!
另外,這幾天各大醫院壓力較大,請大家盡可能降低一般門診的負擔,讓醫院可以空出人力,把資源集中在急診與重症病患!
⚠️請大家幫忙呼籲身邊的親朋好友⚠️
近期內如果非必要,盡量減少使用醫療資源, 讓第一線醫護人員能夠集中力量渡過危機!
防疫視同作戰,這個時刻特別需要社會的團結。#人心絕不能亂,展現台灣的團結與秩序。醫療前線少一份負擔,防疫就多一份力量!
#同島一命 #團結抗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
急診醫療糾紛案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憲上充電站】
No.309:40堂醫療必修課
本集邀請高雄榮民總醫院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醫療鑑定複審醫師、急診醫學會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委員會委員、《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作者 - 楊坤仁醫師,來談談醫療、法律、病人關係的精彩案例,從這三方面的角度如何看待醫療糾紛?
《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是一本沒有法條的法律用書,也是一本醫學院沒教的醫療用書、更是一本關於醫療品質的管理用書。
裡面全部都是真實的故事、真實的判決。
這些真實故事的背後,可能是病人不幸、也可能是醫師不幸,而唯一的確幸,就是法院為我們留下了判決,讓我們有所依循,可以避免這些不幸再度發生。
來上必修課囉!
05/14(五)晚上19:00一定要收聽喔~
http://www.uni967.com/newweb/index.php?menu=2&page=2_1&ID=19032
急診醫療糾紛案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腰椎手術後雙腳癱瘓,醫生有刑事責任嗎?
送母親就醫時,因等待太久不耐煩
忍不住拍桌對醫生大吼大叫,
算是醫療暴力?會被告嗎?
醫學+法律 要搞懂這兩個艱澀的領域
進而解決自己遇到的難題,怎麼可能?
還好我們有大仁哥 楊坤仁醫師 !!
親自上過大仁哥的法律醫療課程就知道
又好玩又清楚易懂 印象又深刻
忍不住覺得若是大家都上過就好了
不管是醫生或是病人或是家屬
越是瞭解醫療法律相關知識
就可以讓醫病關係更輕鬆
也會讓就醫時的恐懼跟憤怒降低
但一個急診室的醫生工作又忙又高壓
(碩士還主修刑事醫療法律 超優秀)
沒有辦法一直開課 實在是可惜了
想不到忙碌的大仁哥累積多年大量案例
抽空寫出了一本深入淺出的好書
大家都應該要好好閱讀
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
我何德何能可以寫這推薦序呀
翻開書,寫推薦序的都是超級大咖
有憲哥福哥、理事長、副院長、教授
這本書我推薦我驕傲啦!
--
女人進階版主 Eva 大力推薦
【與其怕「調解」不如先「瞭解」】
未知,是令人極度害怕的狀態。人們因未知而抗拒,尤其是艱深難懂的專業領域,例如醫療與法律。人們也因未知而恐懼,尤其是負面情緒連結較深的事件,例如疾病、意外與訴訟。大家通常不會去想「如果我生病了怎麼辦?」、「若是我出意外了怎麼處理?」,更不用說事先假設「我會遇到醫療糾紛嗎?」,所以遇到這類的事件,就會更加害怕憤怒,讓本來就不簡單的事情益發的複雜,一不小心就把狀況越理越亂。
難得有跨界這兩大專業領域的楊坤仁醫師,運用案例且有系統架構的解說,深入淺出的帶領我們了解「醫與法」交集的領域。人稱「大仁哥」的坤仁醫師,人如其名的溫和有耐心,擁有高超的授課演講技巧,因此即便他傳授的主題「醫療常規」,乍看之下嚴肅的讓人心生畏懼,卻總看到現場聽眾興味盎然的討論互動、驚呼連連,不知幫助了多少醫生與民眾,輕鬆明白了看似艱深的醫療法律。而這些有趣又特別的專業課程,終於透過出版整理成冊,讓大家可以隨手翻閱、隨身珍藏。
透過大仁哥整理分析的四十個案例,我們擺脫了因未知而產生的抗拒與恐懼,這才明白了電視網路上聳動的新聞事件,背後到底有哪些法與理的脈絡?了解了醫生老愛自嘲天下最賺錢的方法就是「第一賣冰、第二告醫生」,背後到底還需要下多少謹慎的功夫?了解了醫生到底有沒有責任?是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責任?
謝謝大仁哥出版這麼實用的工具書,相信透過更瞭解這些醫療常規,醫生能更放心的發揮專業,民眾能更顧全病人權益及安全,醫病關係也將更緩解與和諧。
急診醫療糾紛案例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出了疑問。
消防局長黃江祥告訴我:「如果送到其他醫院沒有病歷的話要重新檢查、真的會耽誤患者的生命。」但我和團隊同仁詢問了專業醫師、護理師,都指出急診是進行當下的緊急處置,根本無關有無病歷,而且若後續追蹤有需要,也可利用雲端藥歷系統輔助查詢,局長所提出的問題並不存在!
呼籲各位市民朋友,我們要相信救護員的專業判斷,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讓傷病患在緊急狀況下得到最及時、最妥善的照顧,除了能避免後續醫療糾紛爭議,更能避免有限的醫療資源被排擠。萬一有楠梓居民急需救護車,卻發現轄區救護車已任由其他傷病患叫去別的縣市而無法及時支援,恐怕欲哭無淚!
#不限距離"一口價" 救護車成119大車隊!
消防局認為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的救護員「資淺仍須學習」故予以調職,希望同仁值勤更有「彈性」,消防局也召開局務會議,特別強調讓家屬簽切結書並自費,就可送往指定院所。結果幾天後就發生楠梓產婦要求送往台南東區的跨縣市送醫案例!「彈性」的限度究竟在哪?今天可以從楠梓送去台南東區,未來能否送到台中、台北?萬一因為遠送非就近適當醫院而延誤,造成醫療糾紛,民眾訴請國賠的話,是誰要負責?
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只能「送達就近適當」院所,但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第五條卻公然明訂對「指定送往就近適當院所『以外』之院所」案例收費,不只有違背母法的疑慮,更可能助長「付錢的最大」的錯誤心態。
民間救護車收費通常要 $1,700 起跳(含 2 位初級救護員 EMT-1),而且超過 5km 另計、超過 1 小時另計、中級救護員 EMT-2 以上與醫護隨車另計、藥品醫材費另計、過路費另計,動輒數千、上萬,但公家的緊急醫療救護車(含 2 位 EMT2),竟然是不限里程一口價 $1,700!直接叫 119 遠比民間救護車便宜,恐怕是造成緊急醫療救護車遭到濫用的一大因素。
#避免醫療資源浪費 尊重救護員專業判斷
除了收費問題以外,「緊急醫療」的認定範圍也是一大問題,雖然規定有對檢傷分類四、五級的「次緊急、非緊急」案件收費,但實際上要被認定為四、五級相當困難,而且權責在醫療院所,而不是救護員。以新加坡為例,緊急醫療救護出勤會讓高級救護員 EMT-P 到場評估,非緊急案件一律不由救護車送醫,而是建議自行前往就診,與高雄相比較,更加尊重專業,並把資源集中在真正需要的緊急救護案件。
現行收費辦法允許非緊急病患以及指定院所的機制,與緊急醫療救護法相衝突,我要求消防局對於現行收費制度提出檢討,若是有些急症,需要跨區送至醫療設備較完整的區域型醫療中心,也可以討論後明定出來,一般狀況則尊重救護員的判斷。別讓 119 失去緊急救護的初衷,淪為 119 大車隊!
急診醫療糾紛案例 在 手術室醫療糾紛案例2023-精選在Instagram/IG照片/Dcard上的 ... 的推薦與評價
台灣急診醫療糾紛現狀... 至94年,並以15件法院判決確定醫師敗訴的醫療刑事案例計算,平均每三個月就有一名醫師被定罪,總計則有200多件醫療刑事 ... ... <看更多>
急診醫療糾紛案例 在 那些老師沒教的醫療常規| 【最新!2021醫糾統計數據】 的推薦與評價
... 醫療鑑定工作、也出過一本醫療糾紛案例集《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的醫師,我想我應該有資格說幾句話,順便跟大家分享最新的醫療糾紛統計數據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