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粉絲團的「禁方言之亂」大勢大致底定,不過仍有不屈不撓的零星留言,主張「臺語之所以慢慢衰退,不是國民黨禁止的關係,是工商社會快速進步,臺語應付不了新名詞,所以才被華語取代。」
這則留言至今仍不屈不撓四處張貼,我回應如下,其實是自己也做個記錄,日後遇到這種留言我比較方便複製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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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臺語之所以被華語取代,是因為臺語無法現代化、念出書面語,這是完全錯誤的論點。臺語曾經有過完全與書面語接軌、跟上現代化的時期。
外科醫學手術,這是一門現代科學的專業,然而在大約一百年前,臺灣就有全臺語書寫的外科手術專書《內外科看護學》,這樣難道還不夠書面化、現代化?
http://lgkkhanhouhak.blogspot.com/
社會評論是一種理性而洞見的文字,必須時時掌握時代脈動與前衛思潮,約一百年前就有臺灣歷史上第一本社論專書《十項管見》出版,全書數萬字以臺語寫成。可以證明臺語是可以搞定書面語、接受新名詞的工具。
http://ip194097.ntcu.edu.tw/nmtl/DADWT/thak.asp?id=314
甚至是文言文也可以掌握自如。
https://reurl.cc/9ZD2aY
https://reurl.cc/mqxEA1
本來臺語的發展可以像粵語在香港一樣,成為現代化的通用語言/文字,但是粵語至今仍可以,臺語卻有了斷層,這個斷層是怎麼來的?
不就是香港只有英國殖民,沒有國民黨殖民嗎?(97之後,中共也開始打壓粵語教育,現在港人也開始擔憂粵語的衰退了)
並非因為香港沒有戰爭或動亂所以粵語沒有斷絕,香港一樣打過抗日戰爭、一樣有日治時期,戰爭並不會讓語言滅絕;真正讓文化滅絕的原因,是政策下利用教育和媒體的洗腦。
香港在二戰結束之後,跟臺灣一樣脫離了日本統治,不同的是香港沒有經歷臺灣在國民黨統治下的這些語言限制:
戰後最初,陳儀政府以台灣人不懂國語國文為由,拒絕臺人擔任政府機關中上級職務的機會。因此省參議員郭國基要求政府要登用本省人材:「絕不容以台胞不解國語國文為理由,拒絕登用台省人,此種看法不僅無理由,且侮辱台胞無過於此。」
1953年臺灣省教育廳和新聞處以推行國語為由,禁止電影院設置台語通譯。省議員呂世明等人曾在省議會裡以缺乏通譯,觀眾無法了解劇情而請求解禁,但省府不同意。
1957年限制《教會公報》使用台語白話字。
1959年,教育部規定電影院放映國語片時不准加用台語通譯,違者將予糾正或勒令停業。
1963年行政院規定「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教育部頒定〈廣播及電視無線電台節目輔導準則〉,第三條規定「廣播電視台對於國內的播音語言,以國語為主,方言節目不超過百分之五十。」
1963年7月22日教育廳頒布《台灣省公私立小學加強推行國語注意事項》,明訂推行國語成為校長考核教師年終考績之一,而學生說不說國語,也影響到其操行成績。
1966年台灣省政府《加強推行國語計畫》實施辦法第一條:「各級學校師生必須隨時隨地使用國語;學生違犯者依獎懲辦法處理。」成為處罰依據。
1972年,教育部文化局電視公函通知三台,並分送文工會、司法行政部與警總:台語節目每天每台不得超過一小時,且必須分二次播出,午後及晚間各播一次。晚間六點半到九點半這三小時內,台語節目限由一台播映。三台每天播唱台語歌曲不得超過兩首。
1973年,原本歸教育部文化局管理的電視節目改由行政院新聞局管理,將三台黃金時間輪播的台語連續劇,再緊縮為不准在晚間七點半後播出;甚至在國語節目中出現一句台語,也會被「糾正」。
1977年,行政院新聞局明定:「電台對國內廣播應用國語播音之比率,廣播電台不得少於55%;電視電台不得少於70%。使用方言播音應逐年減少。」
宋楚瑜於1979年至1987年期間,擔任行政院新聞局局長及中國國民黨文化工作委員會主任時,進一步禁限台語歌及台語節目。1980年,他在立法院明確表示「今後各電視台台語節目將逐漸減少,到全部以國語播出為止。」
除了在教育、廣電、出版上做限制,國民黨治理期間,更將廣電作品中,明明是華語影劇,安插下女、流氓、乞丐的角色使用臺語,讓民眾從意識上認為講臺語沒水準,真正從本土語言裡下了毒。
用「錢」來比喻的話,臺語原本是全島最多人使用的語言,就像家財萬貫的富戶。後來來了一個政府,限制這戶人家花錢的場所(在教育、媒體、出版限制本土語言),更限制這戶人家的下一代學習怎麼賺錢(文化傳承與創新)。四十年後,政府說好啦解禁了,你們可以自由花錢賺錢了;初期還有很多錢可以揮霍(1980年代臺語依然是民間最大勢力),但是下一代已經失去賺錢的技能,只能坐吃山空。
因此根據研究者調查,曾有因為在校講臺語而被處罰經驗的人,多集中於1960年代後入學開始,與上述1960年代起明令加強華語推行教育、推行成果作為教職員考核或學生獎懲依據的記錄相符。1980年代解嚴後,臺語雖然是民間語言最大勢力,但從1960年代被禁止說臺語的小學生此時已成父母,幼時在思想被下的毒如今發酵,自己認為臺語是沒水準的,要講國語才有水準,於是開始有大量父母在彼此溝通時用臺語,轉頭對小孩講華語。因此在這時期的電視劇《星星知我心》曾安排一幕:小女生被送到鄉下給一對老夫婦撫養,小女生不會講臺語,老夫婦勉力學華語討她歡欣;豬哥亮在歌廳秀偶爾也會說出「咱愛有水準,講國語」的台詞;到90年代初,社會已經開始傳出「孫子聽不懂阿公阿媽講什麼」的災情。因此硬說解嚴之後臺語是最興盛的時期,當時臺語歌大流行,所以戒嚴根本沒有影響到本土語言,這講法是不通的。早在過去幾十年間,從教育、出版、廣電禁絕本土語,成功的在臺灣人意識裡下毒,造成語言斷層。
這就是為什麼粵語沒有斷層,而臺語在解嚴之後努力要把斷層合攏這麼辛苦的原因,因為不只要修補,還要解毒。否則無法自圓其說為何粵語可以現代化、貼近書面語,而在百年前一樣能現代化、貼近書面語的臺語如今卻不行,原因就是因為粵語沒有斷層,而臺語有斷層,這個斷層就是國民黨統治期間撕裂、下毒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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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粉絲團的文章在發文當天觸及率最高,三天後基本上就沒什麼人看了。但是這篇幾天前的文章,由於這兩日突然有讀者不斷留言辯論,留言高達數百則。
主要是有一群讀者留言質疑戰後的「國語政策」,根本沒有講方言要處罰這回事。於是有被處罰過的和沒被處罰過的開始留言筆戰。(大家可以點照片進去看原文觀戰,或參戰XD)
我的立場很簡單也很一貫:我1980年生,小學四年級時(約1990年)當時的導師覺得我們太愛講臺語了,於是規定講臺語要罰錢(金額不記得了)。當時回家跟我爸媽說,我爸眉頭一皺,抱怨「什麼時代了還用這招」,顯然他小時候也是經歷或聽過這種處罰的。
所以在校園講臺語要處罰這種事是有的(而我這年紀大概也是這種處罰的末班車了),而在這之前,政府對於「方言」的迫害也確實是有的。由於原文底下反對的留言太多,我無法一一檢視並回覆,揀幾個質疑回答如下。
1.「我小時候就沒遇過講臺語要罰錢、掛狗牌這種事,我問我阿姨嬸嬸三叔公四嬸婆也說沒遇到過。」
答:啊我不就遇到了嗎。
1983年7月30日《聯合報》嘉義版15版報導:
「嘉義縣水上鄉回歸國小校長趙震,在校內推行說國語運動,要求特定班級學生在胸前懸掛『請說國語』紙牌。」
1998年11月16日《聯合晚報》2版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馬英九回應表示,他在當學生與服役時,有人確實因說台語被罰錢,他這個年齡的人大家都經歷過。」
2.講方言要罰錢、掛狗牌,是本省籍老師學日本時代的作法。怎麼不提日治時代講臺語也要掛狗牌?
答:以前到底有沒有講方言要處罰這件事,你們同陣營的可以先統一口徑嗎,上面說沒有你又說有我很亂耶。
講方言掛狗牌這件事到底誰先發明的,我不清楚,但全世界應該都有類似的罰則,若有證據是臺籍教師從日本人學來的請提出。但不管手段是誰發明的,規定要懲罰的法條一定是國民政府制定的。1966年台灣省政府的《加強推行國語計畫》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各級學校師生必須隨時隨地使用國語;學生違犯者依獎懲辦法處理。」
要提日治時代講臺語也要掛狗牌OK啊,所以國民政府和日本一樣是殖民統治。
3.當時我在鄉下長大,大家都講臺語,方言哪有被禁?
答:列舉幾條本土語言被禁止、縮減的大事記如下。
1957年限制《教會公報》使用台語白話字。
1959年,教育部規定電影院放映國語片時不准加用台語通譯,違者將予糾正或勒令停業。
1963年教育部頒定〈廣播及電視無線電台節目輔導準則〉,第三條規定「廣播電視台對於國內的播音語言,以國語為主,方言節目不超過百分之五十。」
1972年,教育部文化局電視公函通知三台,並分送文工會、司法行政部與警總:台語節目每天每台不得超過一小時,且必須分二次播出,午後及晚間各播一次。晚間六點半到九點半這三小時內,台語節目限由一台播映。三台每天播唱台語歌曲不得超過兩首。
1980年,行政院新聞局局長宋楚瑜在立法院明確表示「今後各電視台台語節目將逐漸減少,到全部以國語播出為止。」
1983 年,行政院新聞局發布「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規定廣播及電視節目的國語播音比率定為至少 70%,方言生存空間大幅縮小。
至於其他留言歪樓到228真相、臺灣主權等等,與本書影無關,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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