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並非一無是處也絕非無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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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品修復皮膚?「別被迷惑」
肌因、DNA修復… 名詞炫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坊間很多宣稱可修復皮膚、甚至再生的保養品,價位高,成分也很神秘,但民眾無從確知是真或假?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皮膚科主任邱品齊提醒,不要被「肌因」或「DNA修復」等名詞給迷惑了。
現代人追求速效、喜新厭舊,化妝品基本的潤膚保養功能已經沒什麼吸引力,廠商於是另外創造出「促進修復」、「延緩老化」等功能,邱品齊昨在再生醫學學會學術研討會上公開解析這類保養品的成分玄機,並質疑胜肽、生長因子、修復酵素等保養成分的實際效果。
邱品齊指出,胜肽、生長因子、修復酵素的相關研究,都只是體外層級的細胞測試,就是將高純度成分直接加到細胞培養皿。研究結果無法類推到這些成分的保養品應用在人體的效果,長期使用的副作用也還待確認。
例如,胜肽結構非常不穩,很容易被水解,但製成保養品勢必添加水、油、防腐劑,此時胜肽究竟變化成什麼樣子都是個問號,更難推論作用。
胜肽、生長因子… 效果待確認
至於「生長因子」,分子大、吸收不易,而且作用需謹慎調控,長期刺激細胞會有什麼結果也是未知。
萃取自藻類、細菌的各種「修復酵素」,多數宣稱可進入「基因」促進修復,事實上,保養品能滲進皮膚的比率不到一%,就算厚厚地敷上一層,頂多也只到五%,想要讓有效成分穿越人體組織直入基因,難度實在太高了。
邱品齊表示,臨床上實證較清楚的保護成分包括凡士林、乳油木果油、氧化鋅和高分子聚合膜;較有效的修復成分則有玻尿酸鹽、蘆薈萃取等。他建議消費者購買前認真查看成分。
品名作文章 醫師:誤導消費者
邱品齊批評說,現行法規不允許保養品宣稱有抗老、凍齡、再生、修補、重建等「功能」,結果不少廠商故意改在「品名」上作文章,刻意誤導消費者。他建議政府對「保養品」、「功能性保養品」、「藥妝品」、「藥品」的歸類、效用證實,都要在法規上有更明確的定義,消費者才不會看得一頭霧水。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目前正在研擬修正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草案,歡迎各界提出建議,讓管理更臻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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