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很久很久以前,基於都市計畫的理由,台北市把一些土地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這些土地的所有者很倒霉。因為公保地的意思就是市政府想要買下來建設成道路或公園,但是現在沒錢。可是因為已經被政府保留了,所以地主也不能拿去做別的用途,因為「有一天」政府會來買。
很多公保地就這樣躺在那裡十幾二十年。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2014年市政府想了一個很好的辦法,就是讓建商可以去「幫市政府買」。建商可以買公保地和捐現金給台北市政府,換取建商自己建案的‘容積獎勵,讓建商可以蓋更大的房子。通常轉手之間就可以賺到三倍以上的利益,不過政府也獲得公保地,倒楣地主也順利脫手,三贏啊。
但是這個好辦法卻出現一個bug。
這筆錢每年固定會收到建商給付的現金大約30-40億,但是每年都沒花完。例如今年收到35億,只花了15億,剩下20億。
有剩餘好像也不是壞事?但其實這筆錢有法律規定的用途,不能因為有剩餘就改拿來賑災、紓困、或做社會福利。它只能拿來買地。
當錢沒花完放在銀行時,每年利率大概0.1%,但是土地價值每年固定成長1.5%-4%。也就是你今年沒花完的錢,明年會因為土地價值的成長而損失1%左右,以容積代金總額100億來算,等於每年虧損1億以上。
那為什麼不把錢花完?明明被限定使用的公保地還那麼多。
因為公保地是採取標購制,畢竟我們是民主社會,我們不准地主隨便亂搞這些公保地,但我們也不能強迫他賣,所以地主要自己拿著地給市府標。但是他們也不想賣。
因為按照規定,政府收購公保地的價格只能是土地公告現值的15%。等於要叫地主打1.5折賣給政府,很多地主並不樂意。而且因為依照現行的容積代金制度,建商也可以買公保地,而且不受15%的限制。最後建商與公保地主的成交價常常是在50%或甚至200%以上。建商很樂意出高價,因為容積獎勵可以讓他賺更多。
所以地主幹嘛把土地賤賣給政府呢?
政府不希望調高公保地收購價格是因為怕某些在最近幾年才持有公保地的建商或掮客牟取暴利,但是容積代金的問題不解決,我們只會看到一筆不能使用的現金變成利息虧損的怪獸。如何在合理範圍內調整土地收購的方法、刺激地主賣出土地的動力,或甚至找到代金的其他使用方法,是台北市政府不可逃避的責任。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萬的網紅呱吉,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次的質詢題目較難,所以這裡整理個文字懶人包: 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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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道路蓋房子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07年的都市計畫,聯外道路至今沒有動作,房子蓋好了、賣出去了,也開始塞車。我想,能夠看到聯外道路接公道五的計畫開始規劃,是所有人的期待。
107年竹東(頭重、二重、三重)都市計畫書(資料在留言處)由縣府提出,我多次在總質詢裡面提出問題,卻得不到確定的解答,所以決議邀請楊文科縣長、工務處、產發處、鎮長來共同會談。工務處於9/8日發文,決議先召開會前會,邀請產發處、工務處、鎮公所出席,#先談好權責歸屬與彼此資訊上認知的落差,畢竟之前三個局處所說法不一,希望 #在統合過後再邀請縣長決議。
✅結果在9/17 09:00 縣府通知後,鎮公所僅派承辦前來,並非秘書、建設科長,完全無法代表鎮公所意見,所以會議流會。
15年來,第一次針對聯外道路召開跨局處的會議討論,就是希望透過三方的溝通,為居民帶來更好的生活品質。二重埔地區的賦稅交與鎮公所運用,民眾付出的,鎮公所享受了,各位社會賢達是否應該去理解民眾每日塞車的痛苦?
接下來一個月,工務處將積極溝通鎮公所出席會議,也請鎮長重視起新竹縣竹東鎮民的權益,不是要竹東鎮出錢開路,不是要竹東鎮負全責去辦理。但是,不坐下來談清楚,事情就不會有改變。
公所的態度我想民眾應該很有感。
好不容易開啟的契機,期待二重埔區的交通問題有解答,希望縣府積極重視,鎮公所也應該扛起責任。
#選舉時張張都是頭家選票
#開發時人人都是金錢肉票
#做事時鎮公所閃到沒看到
計畫道路蓋房子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市府應通盤檢討都市計畫,還地於民。
早年新竹市都市計畫在劃設時,因為當時房屋多集中在舊城區及外圍,再往外幾乎都是田,再加上相關人員沒辦法一一到現場看現況,有些地方就直接在圖上畫上土地分區及計畫道路,結果造成不少問題。
今天會勘的案件就是其中一個狀況,明明幾十年前就存在一條既成巷道,但是計畫道路卻畫在相隔不到 1 至 3 公尺的地方,導致即成巷道的土地和計畫道路的土地都無法被妥善運用,原先就蓋在計畫道路上的房子也因此無法翻修,造成民眾極大的困擾。
況且市府光是要開闢這段寬 6米,長不到 30 米的道路,加上徵收補償,就要花上約 3~5 億元,根本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因為本來就有一條路了。
所幸遇到新竹市都市計畫正在通盤檢討,我將民眾的意見反映給市府後,都發處很迅速就安排會勘。相關人員到現場觀看後,既有巷道的寬度確實與計畫道路幾乎一致且就緊鄰在隔壁,因此市府同意納入此次都市計畫變更案。
感謝邱顯智委員也特地派代表到場關心。這個看似簡單的一件事情,卻困擾了當地民眾 30 幾年,如今終於有了改變的曙光。
這絕對不是個案,因為先前光是檢討沒使用需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就多達 50 幾案。我們認為市府應該積極檢討不合時宜的公設保留地及計畫道路,儘速還地於民。
假如各位或身邊的人有遇到相同的狀況,請儘速讓我們知道,也許事情會有轉圜的餘地。
#全民監督市政
#彥甫解決問題
#第十屆第5次定期會質詢
計畫道路蓋房子 在 呱吉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這次的質詢題目較難,所以這裡整理個文字懶人包:
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很久很久以前,基於都市計畫的理由,台北市把一些土地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這些土地的所有者很倒霉。因為公保地的意思就是市政府想要買下來建設成道路或公園,但是現在沒錢。可是因為已經被政府保留了,所以地主也不能拿去做別的用途,因為「有一天」政府會來買。
很多公保地就這樣躺在那裡十幾二十年。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2014年市政府想了一個很好的辦法,就是讓建商可以去「幫市政府買」。建商可以買公保地和捐現金給台北市政府,換取建商自己建案的‘容積獎勵,讓建商可以蓋更大的房子。通常轉手之間就可以賺到三倍以上的利益,不過政府也獲得公保地,倒楣地主也順利脫手,三贏啊。
但是這個好辦法卻出現一個bug。
這筆錢每年固定會收到建商給付的現金大約30-40億,但是每年都沒花完。例如今年收到35億,只花了15億,剩下20億。
有剩餘好像也不是壞事?但其實這筆錢有法律規定的用途,不能因為有剩餘就改拿來賑災、紓困、或做社會福利。它只能拿來買地。
當錢沒花完放在銀行時,每年利率大概0.1%,但是土地價值每年固定成長1.5%-4%。也就是你今年沒花完的錢,明年會因為土地價值的成長而損失1%左右,以容積代金總額100億來算,等於每年虧損1億以上。
那為什麼不把錢花完?明明被限定使用的公保地還那麼多。
因為公保地是採取標購制,畢竟我們是民主社會,我們不准地主隨便亂搞這些公保地,但我們也不能強迫他賣,所以地主要自己拿著地給市府標。
但是他們也不想賣。
因為按照規定,政府收購公保地的價格只能是土地公告現值的15%。等於要叫地主打1.5折賣給政府,很多地主並不樂意。而且因為依照現行的容積代金制度,建商也可以買公保地,而且不受15%的限制。最後建商與公保地主的成交價常常是在50%或甚至200%以上。建商很樂意出高價,因為容積獎勵可以讓他賺更多。
所以地主幹嘛把土地賤賣給政府呢?
政府不希望調高公保地收購價格是因為怕某些在最近幾年才持有公保地的建商或掮客牟取暴利,但是容積代金的問題不解決,我們只會看到一筆不能使用的現金變成利息虧損的怪獸。如何在合理範圍內調整土地收購的方法、刺激地主賣出土地的動力,或甚至找到代金的其他使用方法,是台北市政府不可逃避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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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道路蓋房子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陳麗娜呼籲大林蒲公保地解編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26)日質詢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林欽榮,為何大林蒲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能解編?若依市長所言,在公保地上蓋房子的能與住商用地一樣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她也質疑,高市規劃的國土計畫內容有問題,目前高市人口逐年降低,如何達到300萬人?20年要增加7140公頃的產業用地,但新增需求量根本沒這麼多,是在擴大圈地?林欽榮則堅持大林蒲無法進行公保地解編。
陳麗娜指出,大林蒲公共設施保留地有10公頃之多,市長曾說在上面蓋房子的可以一坪換一坪,是否不公平?要嘛得提高住商用地換地比例,要嘛得公保地解編,才能保障公平性。何況,若在公保地上面蓋房子的可一坪換一坪,未蓋房子的卻只能協議價購,是否變相懲罰守法者?林欽榮回應,大林蒲案中他接獲的命令是公保地不能解編,未屬於住商用地的皆採協議價購,以市價1.4倍為主,不過會顧慮在地居民合法權益,特別的事件給予特別的處理,會審慎再做研究。都發局長楊欽富補充稱,由於遷村後會做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因此不適宜再解編公保地,但會維護公保地土地所有權人權益,若施行都市計畫前的既有房屋,會一坪換一坪,如何等值則再作研討,但若是施行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條件,只能以市價加4成做補償。
陳麗娜也質疑高市府所提出的「高雄市國土計畫」,目前規劃15年後高市人口數為300萬人,尚比目前都市計劃規劃的低,但目前高市人口已逐年降低,單靠遷出遷入未必能達標,因此高雄的產業發展顯得更為重要。她質疑,125年推估新增需求量只有1354公頃,但5年內新增土地面積卻高達2836公頃,更何況未來20年發展地區面積高達7140公頃,甚至高於目前高市法定工業使用土地總面積,產業用地供需之間有所矛盾,是否是擴大圈地?她也關心農地工廠問題,目前高市疑似農地工廠面積有2329公頃,但嘉華及烏林兩處產業輔導專用區相加僅有321公頃,顯然無法容納。包括螺絲起子工廠或資源回收業者等,有許多真正有需求的未被滿足,畫那麼大片地究竟要給誰用,說得清楚嗎?楊欽富稱,產業用地目前不足,但未來高雄6-20年的發展要轉型,需要六七千公頃產業用地;對於農地未登工廠會有所補償,此外還有6大產業發展區規劃,是未來產業規劃重要依據。
此外,陳麗娜也關注大坪頂大型車停車場亂象,並呼籲為避免大型車與民爭道,大型車停車場及其保修廠應納入都市計畫。林欽榮表示,將與地政局、交通局研究,目前大坪頂的大型車停車場占用機關用地,建議正規化,並尋求適當的對外道路,他也將去會勘;此外他也同意,應該在《產創條例》中新設的工業區,在其設置標準中就應納入大型車停車場與保修廠,並規劃好動線。陳麗娜希望下會期能夠對此有正式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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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公道三沒公道?被拆遷戶抗議市府欺騙不講理。
如果有政府以建設之名要拆你家的房子,結果你自己要多出 70 到 120 萬才夠重建房屋,甚至蓋房子的期間,還要你帶著一家老小到外面租房子。如果是你,可以接受嗎?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案,預計徵收 78 戶民宅。目前已經走到徵收前的「地上物查估」階段。查估完房屋和土地的價格,接下來市府在九月就要正式跟居民協商條件,啟動徵收。
在這次臨時會前,我又再度接到許多當地居民的陳情。他們原本都是協助市府通過都市計畫的「同意戶」,但因為市府現在翻臉不認帳,所以他們甚至還激動地表示要集體到市政府拉布條抗爭。
為什麼呢?關鍵的 3 點,集中在我這次議會的質詢:
1.
拆遷補償費不足重建經費,居民無力負擔額外成本。
過去這一個月,市府陸續向居民報告他們房屋查估的補償價格,許多居民看了查估結果嚇了一跳,因為補償費實在太低。
我在質詢中詢問工務處長,他才坦承,未來居民要重建新的房子,一坪造價至少要 7 萬。
但目前補償居民的費用,一坪才 5.6 萬。
居民房舍的坪數不一,但根據我們的估算,每戶居民大概要自己再補 70-120 萬,才足夠重建房屋的經費。但其實許多居民年紀都已經很大,退休許久,要如何湊足這筆錢,是非常大的問題。
針對這點,工務處長在昨天的質詢中提到市長可以批准專案的「救助金」來協助這些居民。但市府過去這幾年來,從來沒提過這筆「市長救助金」。過去這一個多月也從未向居民說明。
到底這筆「救助金」要如何發放?額度多少?還有待證實。
2.
居民提出的「先建後拆」訴求,市府有承諾過居民嗎?現在是不是反悔了?
未來這些拆遷戶將面臨重建,但房子拆了以後,到居民重建完成,還需要約一年左右的時間。這一年當中,居民將流離失所,必須另外租屋度過。
居民於是提出「先建後拆」的訴求,也就是請市府等他們在安置基地蓋好房子,再拆掉原本的家園。在二月的公聽會上,就有居民說,「居民已經被這個案子折騰了三十年,現在要走到最後一步,市府為什麼連這一年都不願意等?」
但市府目前的立場,卻還是堅持拒絕「先建後拆」。理由是這個做法的不確定性過高,也不願與居民協商。
許多居民忿忿不平的是,當初他們簽下市府的「同意書」,支持市府的開路方案,就是因為當時市府默認「先建後拆」的可能。現在翻臉不認帳,是在欺騙民眾。
但如今,當時主導相關事務的都發處、工務處長都已經換人,給居民的承諾也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沒人可以證實當初是如何與居民協商。
3.
上個月議會才做出決議,要求市府在一個月內針對居民的訴求召開協調會。但市府卻拒不召開,改用「家戶拜訪」的方式,一個一個去拜訪住戶。
市府在質詢中說,這樣的拜訪可以更有效地與市民溝通。但諷刺的是,這樣的「拜訪」之後,卻反倒引起居民更大的反彈,準備發動抗爭。
一個坦然的市府不應該只想著「個個擊破」,而應該坦率地面對居民集體的質疑。
===
質詢完還是覺得相當無奈。
這些「同意戶」居民,其實已經從年輕時代一路抗爭了30年。因為信任市府會照顧他們,所以才幫市府背書,同意協助通過都市計畫。如今還要被市府這樣不講理的對待,實在不公。
我嚴正要求市府在五月的定期會,將相關的補償條例修正案送來市議會審議,確保公道三被拆遷戶的權益。
我們會持續監督市府的處理方式,也請各位共同關注!
#居住正義不容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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