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新舊經濟學,只有可以被科學驗證的經濟學】
姑且不論郝明義先生當年反對服貿黑箱操作的立論根本違背 基本憲法第23條邏輯-- 如果是開放人民自由者,毋須通過嚴格違憲審查,甚至毋須立法。
也姑且不論台灣因為郝明義這群人的錯誤論點主張,失去ECFA從而失去更多與他國對等開放的機會,淪為近乎與北韓一樣是目前世界最被孤立的政治實體之一。
現在郝先生又跳出來投書蘋果日報宣稱:
Quote:"...而《勞基法》這次修惡,不只是在那些勞動條件的惡化,更在於又再次讓大家看到政府在經濟與產業政策上完全沒有前瞻視野、沒有改變的勇氣。今天的《勞基法》根本沒法兼顧新經濟與知識經濟的需求,是眾所皆知的。但這次修法不但看不到應有的調整,所謂彈性調整也更多是方便了「為舊有工業模式壓榨人力資源」。
許多學者都指出,這會耽誤許多產業應有的轉型和升級,背道而馳,造成更大的危機。以林宗弘為代表,他認為政府若不針對結構性問題進行產業轉型及升級,若不解決少子化造成的缺工問題,只是把壓力推到勞工頭上,「即便修了法,中小企業一樣撐不了幾年。」..."
幾點個人看法如下:
1. 沒有新舊經濟學,只有可以被科學驗證的經濟學
的確許多經濟學家為了混口飯騙吃騙喝而發明各種炫目的名詞或理論,但經濟學始終是一門實證科學,再炫目的理論(如檸檬車市場理論)或再崇高的理想(如共產主義)都要通過事實驗證。限制工時、提高基本工資、限制工作日數等等政府對勞動契約的micro-management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這在經濟學邏輯與實證上都早有定論。價格管制必然帶來租值消散,這點也是通過科學驗證。
換言之,這次郝先生又拿著錯誤的論點試圖左右國策時,即便出發點再怎麼良善,如果是違背科學邏輯的主張,那也是在誤導群眾甚或嘩眾取寵。
2. 產業升級不是玩RPG遊戲
產業升級不是天真無知的學者所想得那樣容易,更不是立法要求產業升級,明天大家就通通升上去。事實上胡亂立法,或胡亂透過貨幣政策以為可以逼迫產業升級的下場,只會是死到十八層地獄再下挖20尺!
如果產業升級真那麼容易,試問日本工業技術如此發達多年下,為何依然掌握不了扇葉噴射引擎的關鍵技術?試問台灣為何還無法獨立做出SONY專業等級的CMOS感光晶片?也拿不出整套的高端電影視訊設備? 這種高科技的不談,光談手工具套筒,為何台廠製造品質還趕不上日本,而日本又趕不上德國?台灣、日本搞喇叭單體搞多久了,為何世界最高端的單體大廠依然在歐洲某幾國?
依照經濟學自私的假設,產業升級這麼容易,業主早就升級去了,還輪得到你們這些外人乃至於政府指指點點?正是因為碰到困難了,才會在外觀上看似停滯在某個層級。
而郝明義與無知學者們批判台灣產業升級怠惰,好似在批評擱淺的迴游鮭魚,怪牠不夠認真?!要不是客觀因素擱淺,猶如經濟學自私假設,在性慾驅動下,牠早就衝到目的地射精排卵去了,哪需要岸上學者指指點點?
學者天真的幻想對產業實作者而言往往是弊大於利且眼高手低。這群人連改善塑膠製品毛邊處理之生產力的能力都沒有,還奢談整體產業升級?
3. 無從驗證的理論自己當小說出就好
郝明義所宣稱的:「...近幾年,我一直說台灣社會的核心問題,不在政黨之爭,而在(一條大致以35歲為界的年齡線畫出的)不同世代的「陸地思維」對「海洋思維」之爭。這兩種思維之爭,主要在於今天世界的變化之劇,陸地世代的典範與規則不斷被打破,海洋世代的年輕人看不出需要遵循的價值,卻要被繼續壓迫接受。...」
啥是陸地思維、海洋思維?內容不過是一堆抽象且真實世界無從觀察更無從驗證的囈語。當然這種囈語只能當小說,要拿來當作制度改革甚至資源分配原則,真是癡人與吃人了!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daily/20180102/37891201/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24)日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林佳龍委員首先就十萬名教師將於928上街頭抗議政府重大教育政策跳票與教育預算運用等議題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並呼籲教育部必須堅守「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辦法之規定,力爭教育預算,足額編列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教,會後並提案要求有關財劃法涉及教育經費編列的法條內容,必須會同教...
資源分配原則 在 洪震宇的田野思考與觀察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楊照這本新書很值得深思、反省與學習。
學習需要動機,要誘發、召喚出動機,才能擴大學習的能力。
我們用太多資源培養「菁英」,但是用的還是填鴨,而非啟發,鼓勵去創造、開拓與冒險,讓大家長成一模一樣的「菁英」。
後段班反而是任其荒蕪、自由生長,有可能在狂風現實摧殘中茁壯,但更多是灰飛煙滅。
我自己有個計畫(事實上也開始進行),在偏鄉小校,跟地方朋友一起讓孩子、學校、社區產生連結,老師需要再學習,更關照孩子的差異,從差異中找尋自信。
如果偏鄉小校已經是所謂「後段班」,孩子人數少,其實老師每人平均能照顧的孩子是更少的,孩子得到的時間是更多的,但是還在用城市競爭力的角度,是錯誤的。
但老師的學習歷程,是沒有學到差異化,而是標準化,還不太懂得跟社區資源、文化相連結。
現在更是一個重新反思的機會。我們的實驗才剛開始,總要嘗試看看。
以下是引述楊照書本的內容:
如果我們看的是所謂「後段班」,學習成就較差的學生,無法跟上學校課業,在學習上取得成就與自信的小孩,那麼台灣教育的確虧欠他們,而且有很深的虧欠。
好學生和壞學生誰比較需要協助?好學生應付課業沒有問題,為什麼還要老師多花力氣管他們、教他們?好學生之所以好,往往就是因為他們自我學習的能力或習慣比較好,有本事自己自主自發學習的學生,為什麼反而要老師管那麼多?
芬蘭打造出全世界有名、整體學習成就最高的教育體系,靠的就是和我們完全相反的教育資源分配原則。學習成就愈差的,愈需要老師關注教導;學習成就高的,他們獲得的最寶貴獎勵則是─學習自由。
不必管好學生,老師就可以專心幫助「後段」學生。看到「前段」的例子,「後段」學生也就明白,若是能證明自己的學習紀律與成果,一樣可以取得自主自由,那會是驅動他們學習的最大動力。
http://www.taaze.tw/sing.html?pid=11100769002
資源分配原則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24)日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林佳龍委員首先就十萬名教師將於928上街頭抗議政府重大教育政策跳票與教育預算運用等議題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並呼籲教育部必須堅守「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辦法之規定,力爭教育預算,足額編列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教,會後並提案要求有關財劃法涉及教育經費編列的法條內容,必須會同教育委員會共同審查。
林佳龍委員表示個人非常支持教育經費的編列,根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辦法,102年度中央和地方的教育總預算的比例已達22.9%,早超過新法要求的22.5%,教育預算事實上並未因新法而增加,而是對實施十二年國教較有保障。這筆新增的二百餘億元,卻非全用於十二國教,還挪用於學前教育和軍訓課程等經費,103年將全面實施公私立高中職免學費政策,因未採取排富等配套措施,致新增的六十六億元,在政府財政困窘下,未來恐難籌措編列。對於目前審議中的行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竟然優於「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即原中央統籌分配稅中的教育經費約五百億,未來恐被地方挪作社福或消防等支出的現象,林佳龍委員甚感憂心,並要求蔣部長要有所作為,據理力爭,不可將教育經費挪作其他用途,並承諾若未達成目標,須辭職下台。蔣部長表示同意,並稱已向行政院長、總統積極爭取,在一兩年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將由5.83提高至6.0,而他個人一定會具體要求並落實教育經費足額編列。
林佳龍表示4月蔣部長在「學費調漲及高等教育資源分配原則與方式之檢討」點出台灣高等教育存在的「反重分配現象」,令人感動,但今年政府卻仍編列七十多億的經費補助軍公教子女學雜費。6月8日蔣部長提出「推學費扶弱政策,幫窮人翻身」、「如果弱勢無法翻身,將變成國家安全問題」,教育資源傾向富人,貧生難翻身,兩極化的問題日趨嚴重,林佳龍委員質問教育部的業務報告洋洋灑灑,內文卻無新意,未反映新的政策方向、或在預算上呈現,蔣部長回應年底前會端出具體可行的學費補助方案,對於改變反重分配的現況,若有違自己的誠信原則,他會負起責任。林佳龍委員強調兵貴神速,改革要快,未將其編入下年度預算,延至年底才研議整合,須至後年才能執行,首長可能已換人。林佳龍委員要求必須比照軍公教學雜費補助,讓廣大弱勢家庭、農工子弟得到等量的幫助,具體反映在預算數字上。
林佳龍指出,社會還有另一群不快樂的老師,「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對大專院校的系所進行評鑑,其執行績效不佳,頗令外界質疑,而教育部明年仍編列一億多元補助該中心,林佳龍委員認為評鑑中心亦應自我評鑑,教育部必須在一周內提出本席要求教育部一周內提出該中心的評鑑改善報告,當場得到蔣部長的承諾。另教育部已訂定「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審查作業原則」,經其他三個評鑑機構評鑑通過之系所,可申請免接受教育部同類型的評鑑,故此中心業務量將會縮減,預算亦應隨之刪減,特別是中心的人事費用和業務費用佔了近四成,很多人打著評鑑名號,拿著雞毛當令箭,造成許多大學無法朝特色發展。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林佳龍委員提醒蔣部長應重視誠信,兌現教育改革的承諾,千萬別成為另一個馬總統,講的最多,做的卻很少。最後,林佳龍委員呼籲教育部應聆聽教師們的訴求,包括國小25人、私校教職年金、國小教師編制由一點五提高至一點七等。另有關上會期部長承諾改善實驗教育遭遇的困境。林佳龍委員希望訂定一部完整的專法和條例,整合各種形式的實驗教育,不只是學校或非學校類型,要有一個全新的思維。蔣部長承諾會另找時間與委員詳談此一構想。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37-edcu/466-2012-09-24-13-01-19.html
資源分配原則 在 [公平正義][政策省思] 資源分配與社會公義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資源分配 的公義應有以下兩個層面:第一,人人應享有基本的生活條件,包括足夠的食物,適當的住所, 基本的醫療保健,以確保其人性尊嚴得到尊重。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