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客心法聊天室ep20 —從殺子案聊聊親職勞動的艱難
「在這種親殺子案件裡,有一半以上,是因為父母有精神、經濟、生活壓力...等弱勢的原因,而且絕大部分事前都有過多次求援,只是得不到回應,在沒有浮木的情況下,選擇了這種令人悲痛的方式。」
完整收聽請由此去:
https://open.firstory.me/story/ckk8tw67bfo4t084515soblcv/platforms
古今中外非常的多,且國外也有非常多從不同角度切入研究此現象的文章,並非台灣獨有的現象。
現在討論親殺子的案件,多是指父母親對於家中未成年的孩子(一般來說是10歲以下的孩子),進行系統性加害的行為。在臨床、司法心理學家專家的研究中,可以歸納出幾件事:
1. 過半加害者過去都曾有精神疾病、精神官能症的患者,尤其是bipolar, 重鬱症, 被害妄想
2. 加害者往往在社會經濟地位、支持系統上是陷於孤立無援的狀態
3. 加害者往往是先有跡象在對外求援,但求援無效一段時間之後,才會落入絕望的狀況,進而斬斷自己的後路
在親殺子的案例中,很多父母親會認為自己的行為對於孩子是慈悲的,本於善意地殺害動作。再強調一次,這是錯到不能再錯的,但是,他們這樣的思維是一個已經走投無路的扭曲思維,這個世界太可怕,我要走了,但我沒辦法把你留下來啊,誰能幫忙?你之後還要背負著什麼名號、被貼上什麼樣的標籤?我捨不得你,那我帶你一起走。
處罰加害者之餘,我們能做什麼?
世人往往會認為「虎毒尚且不食子」,很多人無法同理、想不到怎麼可以做出這麼令人髮指的事件,但同時我們可能也都無法體會沒有工作、下一餐沒有著落又沒有任何支援系統的滋味。
因此,在討論親殺子的案例中,如果希望社會進步的話,除了處罰加害者之外(法律沒有說不處罰,有加害就必定有處罰),也要思考的是,我們要如何在小孩子還未能保護自己的狀況下,如何透過努力了解這類型案件的脈絡,盡可能地降低這些遭遇絕境的爸爸媽媽,把他人生當中的挫折、絕望與憤怒轉而發洩到小孩身上。
舉例來說,在外看到有父母不當管教時,為了保護孩子,我會做的是在孩子也在場的情況下,溫和介入可能需要幫助的家庭,先表明自己亦身為家長的身份,詢問他需不需要聊聊。想想看,若是以正義魔人的方法介入,會發生什麼事?當在公共場合羞辱、教訓成人,他會先壓抑下來挫折感與絕望感,但回去之後會發洩在誰身上?都是你害爸爸媽媽在外面被人家罵,更恨。所以,如果我為了滿足自己一時的正義感,其實某種程度上是加害了那個孩子。
沒有任何一個父母有權利、有資格幫他人選擇解決生命,但當他的精神疾病已經主宰了他的思維方式的時候,他已經不能分辨對錯。所以在親弒子的案件中,民眾的憤怒很好,代表對於這些事件的在意,但是,能不能把這份憤怒延伸,去想如何來營造一個讓孩子生活中恐懼能降低的社會,如何用社會安全網來輔助他們,才能接住這些家庭,幫助弱勢家長能夠一心一意、不需要擔心的愛孩子;去想這樣的判決對於台灣的社會、對我們的下一代有幫助嗎?畢竟動不動就把爸媽拔掉、把孩子隔離,這些對於孩子都是一次的生命破毀,那有沒有任性可以生命重生?很難說。
親職教育:家長與小孩的不對等權力關係
另外,也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大家在親殺子的案件這麼嚴格,那在體罰、羞辱、踐踏小孩時你也那麼嚴格嗎?在公共場合丟下孩子說我不要你了這樣的事情,標準一致嗎?這些也都是對小孩的人格的否定,那為什麼對於輕微的人格否定可以接受?
大人與孩子的不對等,包括了身材上不對等,經濟實力上不對等,以及情感優勢上不對等,這是很多大人是沒有意識到的。孩子是完全依附於你生活的一個人,但同時他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所以大人最難的是要了解兩件事,第一個,我的義務是養育、指導、教育你,但我的權力當中並不包括羞辱你、貶低你、傷害你。
因為我們與孩子的不對等權力關係,因此,對孩子的教育以下三點很重要:
1. 蹲下來眼睛高度對著孩子的高度
2. 聲音放低
3. 不管你做錯什麼事我都聽你解釋,而且我絕對不會離開你/拋棄你
從兒童發展心理學來看,有時候你越吼孩子,他越空白,恐懼了就凍結了,不知道該如何反應,僵住、不回應、逃避的反應反而讓你更加生氣。因此,給予孩子安全感,他的前額葉才能發生功能。終極目標是要讓小孩聽話嘛,但吼他、威脅他、恐嚇他說不要他了,這樣做小孩很害怕,但是當人恐懼的時候,什麼話都聽不進去,那對小孩來說什麼做恐懼?你的小孩對於你不愛他、不要他了最恐懼。
除此之外,不要害怕讓孩子知道自己的喜怒哀樂,但小孩不是你發洩情緒的對象,而是討論的對象。必須讓小孩了解大人也有脆弱、心情不好、失敗的時候,但這時候只要我能講給你聽,我就覺得好多了。那這樣的行為策略代表什麼呢?你當然也可以講給我聽啊!我要給小朋友一個概念是,天大的事件你都可以講出來。
從殺子案看刻板印象
男性跟女性性別刻板印象與偏差,父職和母職殺害孩子,在社會輿論上有很大的差異。在母親殺子的案例中,有許多議員、基金會、性別平權運動者出來說,法院對這個媽媽的判刑根本苛刻至極,你沒有能夠看到親職勞動者女性的困境,你這樣的判刑對他是另外一種基於性別、系統式歧視所為的審判。但是這些在父親殺子的案例中,全部這樣的聲音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都是攻擊:「宅男父親」、「人渣」、「吃軟飯的」,為什麼?我們不是鼓勵男性從事家務勞動嗎?我們不是鼓勵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嗎?為何薄責於此,厚責於彼?這是一個很值得警惕與思考的現象。
不當研究行為的類型與案例 在 鄭龜煮碗麵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們該如何規範人工智慧 (全文)?
#COMPUTEX,這個跟我一樣歲數的電腦資訊展會,我竟然直到今年才首次踏入。
這次受主辦單位之一的 #外貿協會 ( #TAITRA)邀請,在上週三(5/29)來到位於南港展覽館 2 館4樓的「 #SmarTEX」展區參觀,與多家參展公司交流。我雖然自己經營過科技媒體網站,但我不是擅長採訪會展的記者,也不是好的 3C 部落客,因此我抱著「幫自己正在思考的問題取材」的目標,前往這場大型科技會展。
(先說:因此這篇文章不會有太多展覽展位上產品的細節跟照片,請大家見諒。)
而我最近在想的問題,也就是本篇文章的主題是:進入人工智慧時代,我們該如何規範人工智慧?
或者,我們也可以反過來問:人工智慧該如何規範我們?
自認偏樂觀派的我,其實不希望讓大家覺得「人工智慧的未來真糟糕」,我的個人偏見是:大致來說,我喜歡科技,儘管科技的確會帶來衝擊,但只要我們更願意去思考,就更有機會讓未來往比較好的方向演進。所以談這個議題,目的是要避免要是這樣的狀況真的發生了,我們才懊悔地說「這真糟糕,為何我們沒有早點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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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工智慧的規範問題,首先,我們來看看 MIT 媒體實驗室做的一個調查「道德機器」(網址:http://moralmachine.mit.edu/hl/zh)。
在這個網頁裡頭,有許多類似「#電車難題」的情境,需要你來回答。每一個參與者,需要回答 13 個題目,每個題目只有兩個選項。在每一個題目的情況中,都有一輛突然煞車失靈的自動駕駛汽車,而你必須做出選擇,要繼續前進,或是轉彎離開。
例如在某個二選一的情況中,你認為這台自動駕駛車該繼續直衝,撞死一個成人男性,還是轉動方向盤,讓車子撞上另一側的護欄,殺死車上四個人,包括兩名兒童?
在另一個二選一的情況中,這台自動駕駛車上只有一隻貓,若繼續直衝,會撞上護欄,讓貓死於非命,但若自駕車往左彎,貓的性命可保,卻會撞死一位正在違規闖紅燈過馬路的遊民。
類似這樣的二元選擇有很多種變化,例如過馬路的可能是動物、可能是罪犯、可能是醫生,嬰兒,或是這些人的綜合隊伍,他們或許是違規過馬路,或許是遵守交通規則但運氣不好。而車子直衝或轉彎,也隱含了道德選擇。推薦各位都上道德機器的網頁去回答看看,看你會不會跟我一樣覺得實在是逼人太甚,到最後根本就放棄思考(XD)。
這個網頁告訴我們一件事:我們不可能對各種狀況產生共識、或得出任何堪稱正確的答案,事實上這個調查也不是要用多數人的意見來決定未來的自駕車要是真的煞車失靈的時候,該做出什麼行動。然而這個調查提醒我們,當越來越多的「人工智慧代理」進入我們的生活,就會產生更多類似的道德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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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若一個 #人工智慧股票交易系統,因為對政治領袖發在社群媒體上的文章產生錯誤的解讀,而決定拋售某一檔股票,造成連鎖反應,讓投資者大賠一筆,這樣的損失該由誰來負責呢?
延伸閱讀:〈AI 機器人害我投資賠錢,我能告他嗎?〉
https://www.techbang.com/posts/70447-ai-robot-made-me-invest-money-can-i-sue-him
舉例來說,若一個 #人工智慧戀愛配對系統,推薦了一位居心不良的對象給另一個使用者,最後使用者被騙財騙色了,誰會受到最多的指責呢?誰「#與惡的距離」最近呢?
再舉一例來說,如果用於門禁或 ATM 的臉部辨識 AI 系統出問題,太過嚴格以至於讓使用者開不了門、領不到錢,或是太過寬鬆使歹徒得以利用,那該怎麼定義問題的範圍,用理性的方式來解決呢?
臉部辨識作為服務升級的關鍵,從智慧零售到智慧家居到智慧服務,都少不了這項技術的身影,也是人工智慧使預測平價化的代表。只要你拿著這一兩年出的新手機,想必也不會陌生。例如我這次參訪的 #訊連科技(CyberLink)展場主打「FaceMe」AI 臉部辨識引擎,他們提供 SDK 與多家科技廠商合作,包括 #宏碁雲端、#奇景光電、#微程式、#凌群、#達碩 等。我也拜訪了同在 SmarTEX 展出的達碩智慧科技,了解他們使用這套臉部辨識引擎,針對銀髮照護、社區管理、企業差勤管理等不同情境設計的解決方案。即使在我與訊連跟達碩的主管談話時,他們自謙還不是目前領先的廠商,但他們的服務也已經非常成熟,可見這樣的軟硬體整合套裝將持續普及到各地,而台灣中堅企業將成為關鍵推手。
美中貿易戰,加上美國可能逐步針對有侵犯人權之虞的監控科技施加圍堵禁令(如 #海康威視、#浙江大華、#商湯科技 等),突顯出台灣提供類似服務的企業所能提供的安全價值,但即使如此,這項科技本身還是帶給社會其他挑戰。訊連科技的連啟民協理跟我說,臉部辨識的準確性不是 0與1 的取捨,他們的 SDK 能夠針對不同情境,讓配合的廠商自行調整精度,掌控風險,例如從一般社區門禁的萬分之一調到 ATM 的十萬分之一,同時使用邊緣運算技術(Edge Computing),讓資料不用都到雲端,降低反應時間及資安疑慮。
我在展場也與 #康訊科技 及 #訊舟科技 兩家公司進行交流。康訊從圖資起家,以地理定位技術切入車載系統設備,扎根台灣30多年來,已經成為全球領先的車隊管理服務商,不管是共享汽機車、物流公司、校園巴士、救護車、消防車都是他們服務的客戶。他們提供的設備就像車上的黑盒子,可以完全掌握車輛的狀況,如透過監測引擎啟動狀態,可以知道司機是否過勞;透過監測燃料消耗情況,可以知道是否有偷油的情形發生。而全球客戶累積的數據也成為重要的資產,可以協助物流業者優化路線。
訊舟作為老牌網通公司,這次展出許多產品,我認為最亮眼的就是他們與中研院陳伶志博士合作推出的「空氣盒子」,我雖然早就知道空氣盒子,卻是第一次看到並且從訊舟的角度聽這個已經是公民科技典範的故事,目前在全台已經有 4,000 多台設備上線,密集監測空氣品質,累積的數據也已經可以做到空品預測。
另外,這次在 SmarTEX,科技部推動的 #GLORIA 國際產學聯盟現場展出 67 項前瞻技術,我也與聯盟中的幾所大學交流,例如 #中國醫藥大學 推出能夠判讀骨齡、癌症等資訊的 AI,節省醫師判讀時間,加速診斷。#國立交通大學 伍紹勳博士則與 #新光醫療團隊 合作,用像是貼在東尼史塔克胸口的智慧貼片,只用3導程就能正確模擬專業醫療設施12導程的ECG心電圖信號,大幅改善病患的行動自由,也顯著降低成本。而具有超過 2,000 例達文西手術經歷的 #臺北醫學大學劉偉民醫師團隊,則在擁有大量醫師第一視角錄影的基礎上,推出手術教學平台,包括 VR 手術直播拍攝,與虛擬手術教學模擬系統。
從訊連、達碩、康訊、訊舟到這三個來自學界的醫療技術案例,可見都與數據分析、人工智慧辨識判讀、虛擬模型建置有關,儘管我相信在台灣醫療與科技、工程多重優勢下,他們都前景可期,但該問的仍然要問:要是出了差錯,怎麼辦?誰負責?各團隊對此問題顯然也都深思熟慮過。而我將他們給我的回答整理,加入我對「人工智慧如何規範」這個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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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駕車為例思考
著名的科幻小說家艾希莫夫,在1942 年的短篇小說 Runaround 以及後來的機器人系列裡頭,提出了機器人三原則(Three Laws of Robotics),很多人可能都會背了,這三原則分別是:第一,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坐視人類受到傷害;第二,除非違背第一法則,否則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命令;以及第三,除非違背第一或第二法則,否則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
參考:Three Laws of Robotic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ree_Laws_of_Robotics
這三原則聽起來很周密,但其實並非如此,而且也不太現實。以自動駕駛汽車作為案例吧,自動駕駛汽車是這一波人工智慧發展最受關注的領域,而且因為許多國家政府正在積極制訂法規,自駕車的自動化程度,跟依據自動化程度而制定的責任歸屬,也比較清楚,值得用來舉一反三,幫助我們思考,人工智慧要是進入到每一個領域,會帶來多少該仔細考量的變化。
那麼,到底什麼是自動駕駛汽車呢?你可能聽過什麼 Level 3,Level 5 的,那指的是自動駕駛的自動化程度分級,我們可以用這張表來簡單呈現:
這個分級定義,是由國際汽車工程協會(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 SAE)所提出的,已經獲得廣泛的共識。從第零級到第五級,共有六個層級。第零級的自動駕駛就是毫無自動化,一直到第二級,都還是以駕駛員為主,機器提供輔助。
但從第三級開始,負責開車的就是機器了。人類駕駛頂多在緊急狀態作為備用選項。第四級之後,就連緊急狀態也是由機器來應對,人類就從駕駛這件事基本退場了。到第五級的情況,就像是有一個超級人工智慧在負責開車,相信到時候,超級人工智慧也不會只用在車上。
目前已經有幾家汽車公司宣稱自己的自駕車達到了第三級,例如 #奧迪、#特斯拉、#現代汽車 等,大部分車廠也都表示在 2020 年就會推出第三級的自駕車。Google 旗下的 Waymo 以及台灣的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ARTC 則表示都已經有第四級自駕車的技術能力。
日本政府非常積極地花工夫在自動駕駛的規範上,日本的「投資未來委員會」在 2018 年底,便提出了已經研擬多年的自動駕駛汽車指導原則。根據報導,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希望透過採取具體步驟,建立法律框架,讓日本成為率先制定國家級規範的國家。首要處理的就是第三級自動化情況下的監督跟法律方向。我們就來看看,在自駕車的規則上,日本是怎麼想的?
日本的規則是,通常來說車主需要對車輛自主運行時發生的事故負責,並且由政府規定的汽車保險公司承保。如果車輛系統有明顯的缺陷,該負責的就是汽車製造商。強制性保險這一步確定了之後,保險公司也就能夠制定方案,讓車主選擇,要保哪一種。
另外,為了釐清事故的原因,自動駕駛汽車需要完整記錄位置、轉向、人工智慧系統操作狀態的信息,也就是說,得要有像是飛機黑盒子這樣的裝置。
那如果遇到新型態科技犯罪者或駭客呢?只要車主有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例如更新車輛系統或維護保養,那麼若是因為駭客攻擊或入侵造成損害,就視同汽車被偷走了。
除了這幾個大方向以外,還有不少問題待解決。因為剛剛說的都只是民事責任,財產相關的規範,但還沒有碰觸到刑事責任,如果真的因為自駕車的缺陷而造成傷亡,除了車主以外,程式開發者,汽車製造商該負起哪些連帶的責任呢?若不能盡快釐清,程式開發者跟汽車製造商就難以決定是否該正式推出產品。
另外,自動駕駛的操作條件、例如速度限制,運作的時間長短,天氣狀況也都得考量,就像各種已經存在的汽車安全規範一樣,人工智慧控制系統的標準、對網路攻擊抵禦的強度,也都得一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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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自動駕駛為案例,可以幫助我們思考該怎樣規範其他人工智慧的應用情境。歸納我這次到 SmarTEX 參訪交流的心得,我想比起艾希莫夫的機器人三原則,我們該建立的思考原則其實是這四個:
#面對此時此刻的人工智慧該有的思考原則
第一,#釐清主控權。整項任務中,是人類還是機器掌握主控權?能否以清楚的層級概念來劃分人類或機器的掌控程度?就像自駕車這樣呢?另外,在關鍵決策點,人類有沒有介入,是否被要求介入?這些都必須根據不同的應用環境來一個一個釐清。
第二,#損害管理與風險溝通。在發生意外的時候,擁有者、使用者、設計者、販售者、維修者等角色,是否已經明白可能要負的對應責任?這些責任的政府主管機關與相關的法律有哪些?其實每一樣新的科技進入我們的生活,都會有一段學習曲線,我們不太可能在了解所有問題、解開所有疑慮之後才採用新技術,而是必須妥善跟每一個角色溝通風險。
第三,#數據紀錄透明化。為了忠實檢討意外發生的原因,人工智慧系統需要持續紀錄運作狀況,以及感測器所收集到的各種資訊。並且要確保訓練人工智慧的資料也是可受檢驗的,避免造成系統化的偏見。另外也同等重要的是,收集數據的單位,像是企業、保險公司或政府,有義務證明,收集這些資訊,是必要且適當的。例如飛機上機長跟駕駛員的通話可以收集,但車內的通話該不該收集呢?商店內的顧客對話該不該收集呢?
第四,#系統思維。任何意外發生,都要了解,系統總是存在一定的風險,告知風險機率跟可能的狀況類型。以「不責難」的出發點,來面對後續的檢討,才能讓各角色更願意把系統中的臭蟲或不當行為揪出來,最終的目標是讓這個能夠便利更多人、拯救更多人的系統,越來越好。就像醫療一樣,如果每次只要有病人在手術中過世了,醫生都要被告到賠上身家,那還會有醫生願意繼續替病人動手術嗎?當醫療行為中有越來越多具有人工智慧的機器介入,診斷疾病、決定麻醉份量、甚至用機械手動手術,我們就不得不分配信任給更多的角色。
從 COMPUTEX 的 SmarTEX 展區上琳瑯滿目結合了人工智慧的技術,可以肯定人工智慧已經,也即將進入每一個我們可以想像得到的層面,過去的規範將無法適用,而且即使訂出新規範,也會很快過時。我們不可能完全理解我們部署的人工智慧系統的風險。當前的機器學習運行得如此之快,以至於沒有人真正知道機器是如何做出決策,通常連開發人員也不知道。這些系統還會持續從環境中學習並更新他們的函式,這使研究人員更難控制和理解決策過程,在這樣缺乏透明度,也就是常說的黑盒子問題籠罩下,要建立道德準則跟規範,當然就極為困難。
然而若不要大驚小怪,將人工智慧與人肉智慧對等來看,人類花了幾千年建立起的道德準則,同樣漏洞百出,我們卻也習慣了。人類專家有的偏見跟偏誤更是問題層出不窮,而我們也是一直倚賴這樣有缺陷的專家系統在運作。此刻的人工智慧浪潮,正給了我們機會跟動力,檢視我們習以為常的那些想法,我認為以上的四原則,更有助於我們迎向已經到來的未來世界,而開發出這些技術,推出產品與服務的企業,若都能夠率先思考這些問題,也是我們所期待的。就如同我在這次 COMPUTEX SmarTEX 展區上看見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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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雖然只逛了整個 COMPUTEX 的一部份,但很感謝外貿協會,讓我能不只是走馬看花,而是深入與廠商對話跟採訪,非常有收穫。幾乎每一家我逛的展位,都跟數據、AI(起碼是機器學習)有關,並將其結合硬體,整合出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方案,雖然我沒有資格替他們的產品背書,但我覺得深入談過之後,他們都對自己的產品與服務非常有自信,或許並非市場的領先者,也已經看見該切入的定位與成長的路徑。
今年的 COMPUTEX 展會已經結束,不過以後若有機會前往類似會展活動,很推薦大家跟我一樣帶著問題意識去逛逛,跟這些未來世界的打造者聊聊,畢竟我們得住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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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um 版:http://bit.ly/2HLuT8p
不當研究行為的類型與案例 在 歐崇敬博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從消費社會 的觀點看騙子
如果我們已經不懷疑,在工作人口裡面,尤其是資本主義社會,或者說在市場經濟中,總是有著一成到三成,甚至更高的人是以騙術或作為騙子在創造GDP,或者在生產他們的業務量;那麼,我們就必須說騙子所盛行的時代必然是一個消費社會的時代。於是,從消費和被消費的角度去看騙子的出場方式就變得十分重要了,因為在消費社會哩,是連婚姻、親屬關係、長期照顧關係、男女朋友關係、師生關係、學校與學生關係、政府與人民、老闆與勞工、政黨與選民、總統與文武百官、宗教與信徒,都可以是互相消費或被消費的關係。
經此一提醒,大家會猛一醒來,發現YouTube上面,或者影像博物館裡面所記載的近百年的政治人物演出,竟然大部分都像個高明的騙子,更不用說為了選舉所生產的廣告或者標語,不都是騙術的包裝和協助消費找消費的糖衣而已嗎?
所以,任何一個領導都可以轉身成為騙子,以消費社會的概念,消費者他所屬的徒眾;不管是以信仰、學術、政府、企業、慈善機構、NGO,乃至於甜美的家庭生活都可以以此消費社會的形式,按照需求而加以演出、扮演騙子、行使騙術。
電影《楚門的世界》 裡面,除了主角Truman是真人以外,其他每一個人都是演員也是騙子,同時也是對Truman的消費者』而這些騙子也成為觀眾們的被消費對象,這些騙子大辣辣的在電視上、在螢幕前,扮演真情的騙子,欺騙唯一不知情的Truman給全世界的消費者看,而全世界的消費者也老實不客氣的與所有的演員騙子來共同消費著Truman,所有的天空、海景、建築體、車輛,都可以是騙術的一個環節而已,當然也就都可以只是被消費的一個環節,同時可以是虛假的。
那麼於是我們就清楚了,何以人們熱愛迪士尼樂園,因為迪士尼樂園的夢幻,百名的虛假,卻能清楚的說明每一個偶像的生產歷程以及角色作用,於是迪士尼不是騙子,是人們心甘情願的以身相許,虛構的迪士尼於是才最真實!而真實的Truman,或者我們每一個活在真實世界上的每一個Truman,反而無處不遇到騙子的消費,也無處不遇到樂於觀看騙子詐騙Truman的觀看消費。
所以,民主政治的各種選舉,必然命定了成為一種馬戲團的show,大家只是在消費與被消費之間,尋求一點消費習慣的認同而已,所以投票行為在民主世界裡成為政治騙子的消費賽局。除非公民聯手,拿起鐵鎚把電視砸爛,否則這一連串的從上到下無所不騙,貫串在公領域到私領域的騙術與騙子,就不會離開我們的生活!
那麼,香水、胸罩、內褲、古龍水、胸毛、腹肌、隆乳、假髮、假睫毛、口紅、高跟鞋、西裝、領帶、信用卡、鑽戒、項鍊、鮮花等,都成為騙子最常使用的常態配件,甚至缺了以上的配件,騙子幾乎無法在生活下去。因為缺乏上述的配件,將會使得騙子變得如此的不專業,或者讓消費者不忍逐讀無法下嚥,這在消費市場裡面,最著名的案例在中外都盛傳著夜店裡遇上的美女帥哥,因為燈光和香水以及外表的衣著,和美酒佳餚使得彼此產生激情的火花,進入了一夜的愛河;但是在午夜過後浴室的水龍頭和浴巾把所有的裝飾品清洗掉了之後,雙方都互相被嚇傻了,消費的慾望完全退卻,此後,立即各自做出獲利了結的動作,或者說利空出盡,簡單的說就是從此不想再見到彼此,也不會再給對方有行騙自己的機會。
這是消費社會裡面最著名的經典橋段,每天晚上全球數千個城市、數百萬家夜店、數千萬個房間,都在演出這種劇碼。然而這種消費和受騙,並不使得騙子會從此消失,最令人驚奇的是,在一段的時間裡面,每個不同的人基於消費需求,會反覆上同類型騙子的當!也就是說,人的一生可以以遇上多少類型的騙子或被多少類型的騙子消費過,來做為人生階段的劃分。當然,愛情和婚姻裡也不例外,老實說除了業務商品是騙子的最大宗市場以外,婚姻、愛情和性生活確實是騙子的第二大市場,而政治和公共事務則是第三大市場,接著才進到各種宗教和信徒的行騙關係,光是研究這四大騙子的行騙市場之消費現象和經濟脈絡,每年就可以生產數百萬篇的碩博士論文,在全球的數千所大學中,所以說到這裡,我們真有點精神恍惚,到底這些自居正義的碩博士和研究者以及指導教授們站在正義的軸線上是要熱愛騙子還是趕走騙子,因為沒有了這些騙子,半數以上的碩博士論文會頓然的無所依靠,甚至缺乏研究的經濟來源。
我們忽然看到黑與白之間,正義與邪惡之間,真正的難分難解之所在,終於我們了解劉邦、曹操、劉備、諸葛亮、朱元璋、毛澤東、蔣介石,等這些爭議性的歷史大人物,何以很難論起黑白,或正義與否,因為他們真的了解騙子與政治和公共事務的關係,那麼除非和人類文明走出騙子的時代,走出Truman Show的時代,既不當Truman,也不當消費Truman的觀眾或演員。然而我們能做到嗎?顯然,除非數位文明對社會結構的改造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否則這個近五千年來一直高掛在龍頭上的騙子文明發展史只會在市場經濟和消費社會中更誇張和醜態畢露的演出下去,這就是消費社會裡竟然可以把妓女和聖女混為一談,可以把聖人和痞子化為等號,有可以把英雄和乞丐看成一路貨,關鍵的原因就是所有的騙子和騙術都已經進入了只是一個消費環節,那麼人類當然不在乎究竟是妓女、聖女、聖人、痞子、英雄、乞丐了。
在這裡且讓筆者補充一句,進入這樣了時代裡,只剩下分析者、智慧家、趨勢未來研究者能夠自身室外,既不當騙子也不參與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