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不知道是不是疫情壓力大,最近接了三件 #家暴 案件🥲🥲
歌手 #藍又時 曾在這個月初發文提到自己成功取得了 #通常保護令,並透漏對於訴訟過程中的一些事情感到無奈,其中也講到了前夫 #酗酒家暴 的情況,也引來了前夫的回應反擊,他雖然只寫下了簡短聲明,不過很明顯能看出前夫對於藍又時的貼文有所意見,且不希望藍又時將這些事情公開。
雖然不清楚雙方的實際狀況,不過在藍又時的貼文裡有提到一句非常重要的話,這也是在家暴案件以及離婚案件中非常關鍵的一個重點,那就是「 #並非肢體暴力才算暴力」。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所謂的暴力指的是要有肢體上的接觸,例如毆打、摔打等行為才會屬於是暴力行為,然而很多時候,並非只有肢體暴力才會讓人受傷, #言語以及精神上 的暴力甚至會比肢體上的暴力帶給一個人更嚴重的傷害。
像是最近有個判決就是關於夫妻間的 #言語精神虐待,丈夫自從結婚以來,長年以言語不斷去攻擊妻子,甚至會亂摔家中物品,讓妻子只能活在恐懼與精神崩潰當中,這樣的情況其實並非個案,很多的家庭可能正面臨著這樣的暴力,但卻會因為擔心這樣的行為並非肢體暴力那樣會在身上留下明顯的傷害,通常在那樣 #高壓 的環境下,人的精神一定會受到相當程度的損害,有些人還會因此罹患 #精神疾病,從這樣的情況就能看出,精神言語暴力造成的傷害,甚至可能會影響受害者一輩子。
假如真的有遭遇到類似的暴力情況,律師提醒你,除了要記得去醫院開立相關的 #診斷證明書 外,你可以偷偷將過程給 #錄音、#錄影 下來以自保!
這樣一來,無論是在聲請保護令或是離婚時都能夠有明確的證據、有了保護令的守護,至少能以法令去阻止對方再次接近你並繼續造成傷害,若對方無視保護令持續接近騷擾,還能夠以 #違反保護令 去提起告訴,讓對方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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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肢體暴力才算暴力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以為,台灣的法官不會去理會對方那些胡說八道的陳報狀(說是團隊倒不如說是合唱團,律師有七位,被換掉的不算)
所以很多被亂寫的我沒有回應。
但事實並非如此,偉大的法官竟然信了!
而偉大的法官竟然背離她的職務,
沒有依職權調查對方酗酒家暴小孩的事實,
憑藉著三份報告,
而三個寫報告的人都只訪視一次,
敢問,誰會在你訪視的幾個小時內,
喝酒摔家中的吉他、打破玻璃、
怒摔酒瓶給你看?
法官卻藉此認定對方無酗酒?!
那在我眼前、我朋友眼前,
多年發酒瘋怒砸破壞的是誰?
更何況小孩還目睹一切…………。
證據都完整上呈了。
但是、但是、但是,
我相信不是每個法官都會如此,
我在等待正義的審判長坐在我眼前。
我繼續等待遲來的正義。
家暴就是家暴,
我已經拿到了兩年的通常保護令,
當初只是在申請時就被爆出來,
而開庭過後我確實拿到了,為期兩年,
有了這張保護令,我終於不需要再被辱罵。
只是我過去都沒說出來。
但我發現我錯了,
這樣只是任憑對方在臉書寫些假話博取認同。
原來你才是公眾人物,
關於我的事就設置公開想讓全民瀏覽。
你陳報狀不是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嗎?
那為何要一直發文寫些攻擊性言語然後設置公開?一直以來我都是選擇沈默,
媒體爆出來也是因為記者看到你的發文,
你想要用這種方式把我打倒嗎?
不,我不會的倒的,因為公眾人物也是人,
大眾一定會想起我也只是一個手無寸鐵的母親,會的,我亦相信同理心是存在的,肯定有的。
我很謝謝媒體的大哥大姊,
在我接到電話什麼都不肯說時,
問了我一句:「這樣新聞出去對妳不利,
妳真的什麼都不說嗎?」
當下,我真的覺得心暖暖的,
但我依然不想說太多,
因著過去看過太多在媒體上互撕的新聞,
我告訴自己千萬不要成為那樣,
我也以為對方不可能會那樣,
事實證明我錯了,
人家把我撕得死去活來,
我當下竟然還在想,
該怎麼樣回到彼此最美好的平衡狀態。
事實上,孩子就是怕你、不願意跟著你,
這是用侵蝕類洗潔劑都去不掉的事實。
你只會偷偷錄影為了得到孩子在你那邊玩遊戲本就會散發的笑容,硬是說「這就是我跟孩子要好的證明」,哪個孩子不會在遊戲中嘻笑?她笑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孩子已經告訴你她很反感你偷偷錄影,
你回答說「我沒錄了」,
但孩子卻依然可以細數鏡頭說明安置何處?why?還不小心看到攝影機自動播放,
錄的內容竟然就是她自己,
你來說說有多尷尬吧。
孩子問我你為什麼這樣,我也只能善意的說:「爸爸只是希望多擁有一些妳的影片呀!」
而你,單獨顧孩子時竟然喝酒,
孩子跟你說話你還要她走開別煩你,
甚至暴怒時對牆壁捶打、對孩子方向踢椅子櫃子,孩子躲進房間你帶著酒氣跟進去繼續罵,
逼問孩子有關媽媽的事說:「妳今天不說清楚我不會原諒妳!」孩子才幾歲?怎麼能夠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
再者,你的三字經高超至極讓我拿到了家暴令,酗酒,我目睹的朋友可以出庭作證,法官卻遲遲不肯傳證人。
我非常想問:「為什麼不傳?」
證人都到門口等了就是不願意傳。
但我們只是一般老百姓,
怎能撼動偉大的法官想做的事呢?
一直說此案為矚目案件,究竟誰矚目了?
家事不公開誰能矚目?
用這點來限制許多訴訟中該有的判決。
我的身份不是錯,我並沒有做錯事,我作為歌手又如何?一直起新的案件來濫訴,想要我把財產打光雙手奉上孩子是嗎?
我必須說,是由你先做起了「非友善父母」
不斷發文抒發你的情緒並且博取認同感,
而我,則開始需要保護我工作上的身份了,
最重要的,是保護所有的事實。
有前輩告訴我,該說的就要說出來,
過去為了保護你和孩子,我選擇不回應,
但現在,我也該為了我的公眾人物身份說說話。
在這裡,又時我想提醒大家:
#並非肢體暴力才算暴力
#孩子目睹也算對孩子本身施行家暴
#親權改定的家暴事件本身並沒有時間限制
#你在暗我在眀出爛招可想而知但也只是讓大眾更看不起
#這些只是一部分若有人再繼續我也還是會反擊的
最後,我想請大家高抬貴手,
並且試著了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