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點,我和 王婉諭委員、 吳玉琴 委員、 吳怡玎委員、 蔡壁如 委員以及 張其祿委員,一同出席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 「政府不要繼續擺爛!儘速辦理疫情租屋紓困!」線上記者會。
疫情肆虐下,租屋族的生計受到極大的衝擊,我也在記者會上提出三點訴求,包括 #租金補貼納入紓困方案、 #修正紓困特別條例,以及 #落實租賃市場調查。
1⃣租金補貼儘速納入紓困方案。
時代力量在紓困4.0協商中提案請內政部針對因疫情生活陷困的租屋者,訂定租屋補助紓困方案。
提案通過後,內政部卻拿出今年度住宅租金補貼的擴大方案虛應故事,補貼金額雖然從每月2,600至5,000元調整為每月2,000至8,000元,#實際上卻要到2022年才會開始補助。
崔媽媽基金會於6月10日推出「弱勢家戶租金紓困計畫」,一個月內就累積了154件的申請案,申請民眾96.5%都具備弱勢身分,#有半數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
在疫情之下,除了一般勞工收入受影響,社會弱勢的處境更是雪上加霜,#這個群體多半不是紓困方案所涵蓋的對象,在 #沒有收入、#領不到勞工紓困 的情況下,租金補貼納入紓困刻不容緩。
2⃣延長積欠房租終止契約期限、讓房客得和房東「無痛解約」。
時代力量多次表示 #應修正紓困特別條例,減輕受疫情影響的租屋族壓力,納入現行欠房租2個月以上可終止契約,#延長為4個月。
德國的國會在去年的3月25號就修正民法施行法240條,規定在面對疫情的衝擊下,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連續兩個月未繳房租,即終止租約趕人。
我國卻遲遲沒有訂定出相關規範,因此我再次呼籲 #內政部及 #法務部 #盡快針對延長終止契約期限研議相關規定。
除了延長終止契約期限,讓不動產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協議和#無痛終止契約,對承租人的權益保障亦十分重要。
不少不動產租賃契約,會約定承租人如果要終止租約,#必須給出租人違約金或者剩下租期的租金。也因為這些條款,出租人其實享有非常有利的地位,也沒有太多和承租人談判的動機。
面對這樣的狀況,應該要讓承租人有和出租人談判減少租金或延期清償的機會。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也要讓出租人可以 #終止契約,而且 #不用給付違約金或押金等負擔。
從崔媽媽基金會提供的資料可見,在疫情升為三級後,5月的法律諮詢案中有12.59%為疫情案件,6月更是暴增到28.4%。相較於2020年前半年疫情案量的月平均數約佔總案量2.3%的比例。
其中,今年5月至6月 #終止租約 及 #押金返還 爭議相關的諮詢案件量的月平均值(54件),竟為2020年1到6月同類案件的6.75倍(8件)。
3⃣為掌握補貼對象,即時制定相關政策,中央主管機關應即刻進行租屋市場調查。
我國由於對租屋市場掌握程度不足,#導致政府面對疫情卻無法即時制定相關政策,並對不動產出租人做出有效的管制,以致於房客在疫情期間租金片面被房東調漲的情事頻傳,進一步使房客的困境更加嚴峻。
我也多次在內政委員會質詢,要求內政部落實住宅法第47條,#確實進行租賃市場的調查,以掌握國人居住需求以利進行有效且即時的相關法制作業。
⚠疫情期間,繳不出房租、店租怎麼辦:https://reurl.cc/xGWVzz
中低收入戶租屋補助金額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明年再發給你?內政部神奇的租屋補貼紓困
疫情期間,動輒超過收入3成以上的租金,壓得租屋族喘不過氣。
在紓困預算審查時,時力黨團提建請內政部,針對因疫情生活陷困的租屋者,訂定租屋補助紓困方案。
提案順利通過。結果內政部拿出什麼方案呢?
營建署說,會由公務預算支應,擴大既有的租屋補助方案:
「今年度住宅租金補貼將分兩階段,第1階段預計8月2日開辦,釋出名額10.6萬戶,補貼金額則從每月2600至5000元調整為每月2000至8000元......今年度的租金補貼方案將會實施分級,並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申請民眾給予更高金額的補助。」
聽起來很美好,但是,8月2日申請,要到2022年才會開始補助。
疫情至今將近兩個月,快要撐不下去的陷困租屋族,還要再等半年?請內政部積極一點,正視疫情下的租屋族困境,別再拿既有方案應付了。
就在內政部事不關己的同時,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又說話了:
疫情解封的速度與房市回溫同步,報復性買盤一觸即發。
受營建成本上漲影響,預估新建案開案價調漲約15至20%。
之前在賴董口中,形同兩顆原子彈的實價登錄2.0與房地合一稅2.0,好像對於抑制房市炒作,發揮不了太大作用。
弱勢租屋者繳不起房租,等不到紓困,房價正在等待解封後的報復性上漲,台灣的年輕人,實在是很難活啊。
中低收入戶租屋補助金額 在 美英Onlin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紓困上路,有許多不在紓困之列的朋友傳來心聲,美英彙整大家的心聲,代為向上反映,希望各項政策在執行前,可以更細緻、更周全。
●勞工又是弱勢族群啊!企業衰退5成才有薪資補貼,又是一個看得到領不到的政策,為何每次獨厚農漁民呢?為何每次都要勞工貸款?不用還嗎?
●去年就是設定條款,政府應該苦民所苦,國人通通應該受惠,畢竟每個人都是這波疫情的受害者,如果又是設定條款,這樣乾脆不要發放,能早日脫離恢復正常生活,人民也就不需要這種補助了,畢竟這種補助會債留子孫的。
●紓困常常忽略受薪階級!項目雖然很多,但還是特定族群受益,受疫情影響不是僅限於這些特定族群。
●平平是勞工,為什麼有繳稅的還必須用貸款的方式才能紓困?這公平嗎?
●一般的上班族什麼都不能領欸!只能貸款10萬。
●建議用過往繳稅金額,以退稅方式拿補助。
●紓困常常忽略受薪階級!項目雖然很多,但還是特定族群受益,受疫情影響不是僅限於這些特定族群。
●政府有紓困方案,無奈公立國小課照並不在方案補助對象之內。私人機構課後照顧中心的老師們都有補助呢!
對於公立國小課照老師來說,目前的生活相當吃緊;每天有固定的支出,也要養家餬口,現在我們卻沒有收入,甚至連補助方案我們都看得到而領不到!
●我是員工,因疫情停業,政府有對八大行業補助,但公司沒有申請,那我們員工的福利該怎麼辦?
●為什麼個人開中小企業,就沒有列紓困案?
●我是市場小攤販,由於疫情影響,生意慘淡。沒有加職業工會,能申請自營工作者紓困嗎?紓困一戶一人,沒實質上的幫助,真正急需,卻因為門檻而申請不到救難金。
●一般民眾還能申請個1~3萬渡過這疫情擴大的難關,怎麼低收入戶收到政府「所謂的加碼」弱勢兒少的4500補助,就喪失其他紓困求助的申請資格?
●紓困補助根本對我們沒有用,我們一家5口和大姑和小叔戶籍都在同一個地方,但我們一家和小叔是在外租屋,限制一戶只能申請一人,這樣根本就沒有幫助到需要的人……
●有些單親媽媽,跟家人同住的,但只是戶籍在ㄧ起。其他家人根本不會提供生活費用給她及她的孩子們。其他家人可能單一人就超過台面上列的所得。
門檻一大堆,還要有證明文件,但根本就沒有什麼證明文件可以證明。結果就是有正常工作的人可以申請,她們卻不能申請。
●農民休耕已領一筆款了,還再給補助款?退休族,靠國民年金的,多沒補助,每人都是受害者,這不平等條約,應修正。
●農漁民受惠的人,比身心障礙的人還多。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至租金補貼,政府每年皆於7月自8月底受理申請,惟因近年疫情肆虐,很多人因疫情失業或疫情前正當工作貸款購屋,疫情後各項開銷大增,倘住宅貸款利息可得到補貼,或放寬延長為3年,或特許今年申請者不設年限,避免住宅貸款將成為壓垮家庭生活之最後一根稻草。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
#市民麥克風為您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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