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屏東縣東港鎮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五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5/28~110/06/01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
二、建築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東港鎮公所。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530016@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履歷表、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0年6月 1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東港鎮公所人事室收(址址:928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2-100號,聯絡電話:08-8324131轉148,聯絡人:林先生),信封上加註應徵東港鎮公所建設課定僱人員。
二、甄選方式:參加甄選人員依資格審查成績排序,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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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31~110/04/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具汽車駕照能獨立駕駛尤佳。
工作項目:
一、化學肥料、加強肥料管理計畫:購肥登記系統查核、均價訪查、補助款、手續費、肥料製造廠抽驗及農會肥料倉庫管理。
二、國產有機質肥料:推薦、補助、查核、末端購肥抽驗、製造廠不定期查核。
三、大、小型農機補助業務。
四、農產品生產追溯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署屏東辦事處(900屏東市中山路44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檢附(1)履歷表(含照片、自傳)、(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身分證兩面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並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簽名或蓋私章),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110年4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701台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320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人事室啟(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6-2372161轉212;聯絡人:李小姐。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恕不通知,甄選結束欲退件者請檢附回郵信封;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最新公告,錄取人員另依本分署通知日期辦理報到。
3.履歷表內所留電話號碼需為隨時可聯繫者。
4.本項職缺得視業務實際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翌日起3個月。
5.待遇:五等280薪點(新台幣34,916元)。
6.進用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期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僱。
7.請詳閱本分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https://srb.afa.gov.tw//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87&article_id=45553)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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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1/25~110/01/28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3.具公文撰稿或寫作能力者。
4.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第3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5.視業務需求能配合加班、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或輪班(註:24小時輪值)。
6.身心障礙者優先錄取(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
工作項目:
1.辦理關務綜合性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關所屬單位(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二路10號、高雄市小港區東亞南路36號、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一路14號、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加工出口區加昌路600-11號3樓、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南四路6號、高雄市小港區亞太路4號、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五路23號7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自即日起受理通訊報名,請至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網站(網址:http://kaohsiung.customs.gov.tw)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並以掛號郵寄至(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事室許小姐收」,另於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報名截止日為本(110)年1月28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表格式不合、證件不齊、聯絡電話及E-mail未載明或不正確者恕不受理。
2.檢附資料:意者除應檢具報名表(應黏貼照片及身分證件影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如具有專業證照者,亦須檢附相關證件影本1份(上開證件於錄取後須繳驗正本,如有偽(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將逕予撤銷錄取資格。書面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擇優口試及公布口試名單:本關將根據報名表及所附證明辦理初審,初審後擇優口試,口試名單將於本年2月3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高雄關網站最新消息(恕不個別通知)。
4.口試時間:預定於本年2月4日(星期四)辦理,相關時間、地點、流程及方式將併同口試名單公告。
5.正取及備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3名,惟應徵人員不合適者,本關得予從缺。候補期間自遴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年。候補人員於候補期間內,得視業務需要,依序遞補本次或嗣後產生得約僱人員代理之職缺。
6.到職時間及約僱期間:正取不分名次,由機關依業務需求及錄取者學經歷分派代理職缺,並預定於110年2月下旬到職。本職務為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列管分發缺,錄取人員進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人員考試錄取分發報到前1日止,屆時無條件解僱。約僱期間考核不及格,應予解僱。解僱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8.待遇支給: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點,支給月酬薪資新臺幣2萬7,434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9.連絡電話:07-5628116,許小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