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醫院量能之一:遠距醫療怎麼做?】
近日確診案例初期呈現指數成長,潛在感染者會陸續發病,醫療院所負擔勢必大增。特別是目前疫情有明顯的地域集中性,接近疫區醫療院所恐怕負擔幾近飽和,此時若任何院內出現感染狀況,開始匡列隔離,都可能造成第一線醫護人力的潰堤。
目前衛福部已宣布「#門診降載」,陳時中部長也表示門診可善用遠距醫療,那我們來看一下遠距醫療目前進行的現況與碰到的問題。
一、#看診模式與健保給付限制仍多
根據今年實施的「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劃」,僅初步開放全台50個左右偏遠鄉鎮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今年度給付每鄉鎮1院所。民眾仍須赴在地院所就醫,再連線遠端的合作醫院,且遠距會診專科科別只限3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膚科。給付今年編列僅1億元,恐不敷使用。 而居家、長照醫療雖有規劃,但如何執行與申報還不清楚實際狀況。
目前衛福部推動的是「區域聯防+後線專科會診」制度,主要較偏向並針對偏鄉設計,但對於眼前急迫的「降低門診量負擔,減少人流」的疫情模式,尚無具體的答案。
二、#缺乏軟硬體標準模式
以遠距醫療來說,各科看診所需的支援、需要建置哪些不同的軟硬體?以及各科如何看診?老實說臨床醫師恐怕自己也不太能實際掌握。
若以實務來說,目前台北榮總針對居檢或隔離病人開發了看診App,並以簡訊發送一次性看診連結,以兼顧便利與隱私性,而類似的做法能否用於未被隔離,只是定期回診的穩定門診個案身上,並透過遠距看診後至藥局領藥,這個App或許可以是一個研發的參考方向。
然而,各院所作法與通訊基礎建設並不一定完備,醫院資訊系統亦不一定支援。
目前國內大廠針對5G商機均積極發展遠距醫療設備,可雖有技術,法令並未跟上,到底怎樣的設備能使用?醫療院所應該要準備什麼?對於病患個資的保護與設計又該怎麼規劃?都還在起步的混屯階段。
三、#疫情期間緊急服務
除了上述已開放的專科外,目前已累積相當多遠距看診與心理治療實證的精神科,也是一個可立即適用的科別,特別是管制區域,或是大量匡列隔離個案的心理支持等問題所需要之遠端服務,就可能有相當多的需求與門診量。
而在其他科別方面, 對於受隔離醫護、或出現確診案例院所而作業能量下降造成的醫療資源短缺問題,或許透過遠距醫療門診,降低院所實際到診人數,同時也便於實施醫師分艙分流之保護措施。
可是問題在於,沒有經驗的院所對於實際進行概念模糊,極需要作業指引。這部分衛福部與地方政府需各施其職,加緊溝通協調並推動。此外,在疫情尚不嚴重的縣市,也須超前部署,節約使用寶貴的醫療資源,方為珍惜台灣醫療量能的急切措施。
當然,實務上可能會面臨醫療糾紛時爭議等疑慮,因此若要緊急暫時擴大實施,除明示看診資格規範(例如病情穩定之慢性個案),也應考慮結合一部分的免責賠償機制,但對比醫療系統崩潰之風險,還是應該考量其推動的可能性。
實踐遠距醫療,雖然是現下疫情產生的問題,但台灣邁向高齡化,能精簡交通、人力負擔的遠距醫療,是長遠來看遲早要進行的措施,而若能建立起一套成熟的系統,也將嘉惠台灣資訊產業與醫療量能,我建議現在即刻開始著手!
另外,這幾天各大醫院壓力較大,請大家盡可能降低一般門診的負擔,讓醫院可以空出人力,把資源集中在急診與重症病患!
⚠️請大家幫忙呼籲身邊的親朋好友⚠️
近期內如果非必要,盡量減少使用醫療資源, 讓第一線醫護人員能夠集中力量渡過危機!
防疫視同作戰,這個時刻特別需要社會的團結。#人心絕不能亂,展現台灣的團結與秩序。醫療前線少一份負擔,防疫就多一份力量!
#同島一命 #團結抗疫
交通技術 應考 資格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把良心的守護人治罪]
就在蔡玉玲查冊案裁判前夕,消息傳來,她這次的「罪證」,《鏗鏘集》偵查報導「7.21誰主真相」,獲得了「金堯如新聞自由獎大獎」,評判一致讚許這個報導不論是專業水平,還是按公眾利益考慮,獲獎都是實至名歸。
而新任廣播處長入主了的香港電台,竟然公開表示,有獎也不要拿。
而香港的法院,也把這個剛拿了獎的記者,送上了犯人欄,把她治罪。
更諷刺的是,7.21元朗襲擊案裡,白衣人被告暴動案仍在審訊,被襲擊的一方也有被告上法庭。但第一個因為7.21事件而被定罪的人,竟是為了查明真相的記者。
***
37歲的蔡玉玲,身型微胖,理了乾爽的短髮,這天戴了黑色口罩,穿了長袖柔軟料子的黑衣服,配搭了軍綠色布褲,腳踏綁帶平底便鞋,下午二時半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這天陽光普照,微風輕送,初夏的一個好天氣。
過百名旁聽人士到場,不少是資深的新聞界同業,也有熱心市民。因為疫情稍緩,法庭取消了以往封掉部份座椅的旁聽措施,西九龍1號庭坐滿人,未計直播的旁聽席,內庭已坐了近100人。
綽號「阿包」的蔡玉玲,在港台同事擁簇下到場,先和律師團隊入房間商議,當她進入內庭時,她坐在律師團隊之後最後排一張辦公室椅子上。開庭前,氣氛嚴肅,大家都鴉雀無聲。
準時開庭,胖女保安員大喊:「Court!起立!」徐綺薇裁判官步出,請被告坐下。「以下是裁決理由」,她逐字細讀中文裁判書。判決書冗長,26頁共60多個重點。然而大部分時間都是爭拗技術性的法律觀點。
上網申請車主查冊資料,作為一種「陳述」,運輸署署長有沒有權限不批准發出查冊結果,逾半小時,裁判官的總結是,為免資料被濫用,或基於她認為的「立法原意」,運輸署署長是有權限審視申請查冊者用途,才決定是否發出查冊結果。
阿包最初坐在椅子上神情輕鬆,入座前略為伸展了一下自己的頸部。聆聽着裁判官的朗讀時,她不時轉換姿勢,有時雙手緊握把前臂放在枱上像祈禱,有時交疊雙手放在胸前,有時更把玩自己的手指,又或者用手托着腮部。
直到後半部,判詞進入「戲肉」。
辯方指出,《鏗鏘集》清楚顯示涉案車輛被用作運送襲擊者及懷疑用來犯罪的武器,而查明在道路上被用作犯罪工具車輛的負責人,必然是「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故此認為蔡玉玲並沒有作出虛假陳述。
然而裁判官卻指,所謂「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必須是和申請人「自身」有關,例如申請人的車子和對方車子發生意外而作出索償,並不是車子被用作甚麼用途。
裁判官有句話,可圈可點。
「本席認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動機索取資料並非重要。」此時,旁聽席上嘩然。裁判官補充,被告應考慮用「其他途經獲得申請」「例如向運輸署提出書面申請」。在座記者面面相覷。
裁判官的一句話,打進在座近百記者心裡:「採訪及報的用途本身並非與交通及運輸有關事宜。」在元朗7.21事件後,即使記者發現一架車,曾被運用大量竹枝給懷疑兇徒 ,也不合乎查冊資格。
最後,裁判官再向記者們澆一盤冷水。
壓軸討論是,記者申請時是否「明知」故犯,亦即,記者是否無心誤墮法網。裁判官指,她可以用事實去推論。
裁判官引用《鏗鏘集》中,記者出示記者証上門採訪,打電話跟進訪問等作為原因,指出「採訪和報導用途,和涉案車輛本身事宜完全無關」;「被告人顯然為着採訪報導及製作節目」而查冊,根本與「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無關」。
聽到這裡,只差裁判官口中一句「罪名成立」,蔡玉玲開始不斷眨眼,原來淚水已盈滿眼眶,眼淚已經滴下來了。
裁判官着蔡站起來作宣判,全場靜默無語,她雙手下垂,過百記者目睹一個優秀同業,承擔了為公眾利益而被入罪的苦楚。
此刻,被宣判有罪的,是全香港的記者。
求情的過程,亦異於平常。
平日的場景是這樣的,大狀會說,被告人或許成績不好,或許沒有甚麼成就,但決心改過云云。
但今次大狀的求情內容,被告人的成績亮麗得很,成就卓越。搞不好,還以為大家在出席一個新聞獎的頒獎禮,還以為是頒獎嘉賓發表對蔡的加許,沒想過是一個記者定罪後求法庭減刑的陳述。
「蔡玉玲今年37歲,畢業於中文大學社會科學學院,主修新聞與傳播學士,2007-2016年她曾經在港台由非公務員開始服務,後來成為公務員。同期更擔任港台工會主席,她是最年輕的工會主席。2016有份創立傳真社,之後於2018年成為獨立記者。
她曾經在國際上拿得多個新聞獎項,紐約和美國紀錄片獎項,她的偵查報導,包括一個穿山甲走私的採訪,機場空管系統的問題報導,可見,她為公眾利益作出了貢獻。」
辯護的陳政龍資深律師,呈上兩封求情信。
一封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撰寫的,內裡提到,「蔡玉玲是一位非常優秀的調查報導記者。在新聞學中,調查記者向來被為『良心的守護人』和『民主社會的偵探』。」聽到「良心的守護人」這裡,蔡玉玲脫下口罩,感慨地用紙巾拭淚。
李立峯後來向我提及,「良心的守護人」是來自兩位美國新聞學學者James S. Ettema 及 Theodore L. Glasser一本關於偵查報道及社會公義的書,書名為 "Custodians of Conscience"。
李立峯在信中寫道:「在是次案件中,蔡的『查冊』行動是調查報導工作的一部分,報道涉及一件極重要的新聞事件,讓公眾得知或至少為貼近事件真相,是新聞界的責任,報導服務的是公眾利益。本人希望法庭在判決時能充份考慮被告無私的動機、調查報道對公眾的重要性,以及蔡玉玲個人正直誠實的品格。」
前記協主席岑倚蘭,曾在她擔任主席時,與阿包共事,她說,昨夜撰寫求情信時心情痛苦,「我覺得,根本無罪,何罪之有?點解要求情呢。」
岑倚蘭的求情書寫道:「這位新聞界的精英、傑出的名記者,竟因為查冊這項新聞界普遍用的調查工具而遭逮捕起訴,實在痛心。」「法官閣下,眼前這位追求卓越,用心和專業紀錄時代,揭發真相,見證歷史的記者,是香港之寶,我城需要她。」
學院派,實戰派,都對蔡一致讚許,一位正直誠實的香港之寶,竟因為全港記者都做過的查冊程序,成為了代罪羔羊。
陳大狀向裁判官說了一句話:「正如審訊中我們提及,每年政府收到關於查冊的申請數字,千計來自傳媒,新聞學術界都會教學生用查冊。今次裁決前,無論業界翹楚,抑或學術業界,都說這是一向的做法,法官閣下,妳卻說,這是錯的做法。」
裁判官考慮了三分鐘,請蔡玉玲站起來,表示「睇過求情信,知悉妳得過的獎項,無可置疑,妳的目的是為採訪及報道,但也要用『正確』的途經。考慮了妳的背景,目的,車主沒實際影響,判罰款每宗罪3千,兩項罪名共6千。」
裁判官還問,阿包甚麼時候可以交罰款。因為一般被告,有時會拿不出罰款。但當然,罰款今天已經可以拿出來。
散庭時,有人大嗌:「採訪無罪!查冊無罪!」阿包已哭成淚人,倚在律師身上痛哭。有一名旁聽席的女士紅着眼圈,走上前向阿包說:「多謝哂妳蔡小姐,香港好在有妳這種人。」
逾百人陪伴着阿包坐扶手電梯離開西九龍法院大樓。一宗好像很細小,很技術性的案件,凝聚了全香港記者的心。被告上法庭,被定罪的,是每一個在香港曾經查過冊的記者。有資深記者苦笑說:「我是不是要自首呢?」
阿包在咪兜前發言,平伏了的心情又泛起了波濤。「當然這是難受、傷心的。今天我被定罪,其實是判了所有記者有罪。」
「我堅信查冊無罪,新聞自由無罪。你問我,過去十多年做記者,我也是持守着一套新聞價值,謙卑而嚴謹。我自問,這兩年做關於721的報導……(哽咽)是我最引以為榮的報導。」說到這裡,她悲從中來。
散庭前,控方都把所有證物充公,包括《鏗鏘集》光碟等,唯獨香港電台的記者證,發還給她。
被問到,將來還有沒有機會回到港台工作,尤其是現在連拿個獎都好像被禁止。
蔡玉玲說:「我想做記者,但不一定要做《鏗鏘集》的記者,也不一定要做香港電台的記者。」
(照片: 岑倚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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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報名中》2018/04/21-05/26【生技醫藥專利人員培訓班】-週末班
#藥品上市與專利實務 #專利連結 / #專利揭露 / #資料專屬權 #專利延長 / #研發試驗免責 / #處方調劑除外 / #強制授權 #專利法 / #專利法細則 #專利行政救濟案例與審理實務 #行政法規、#智慧財產案件訴訟 #模擬法庭 #專利檢索工具介紹與實務 #生技醫藥專利說明書與撰寫( #生技醫藥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 #專利審查 #專利核駁 #專利答辯 #專利範圍解讀與侵權迴避設計
主辦單位: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訓練地點:光鹽會議中心 (台北市復興北路369號7樓)
課程日期:107/4/21(六)~ 107/5/26(六)
課程時間:每週六 9:00至17:00上課 , 共計六週36小時 ( 因名額有限且課程有連貫性,報名時,敬請務必確認六周均可全數出席)
課程特色:
(1)踏入生技醫藥專利領域之實務訓練
(2)生技類專利師國家考試之準備
學員對象:
(1)大專以上具生技醫藥或理工背景,對專利有興趣者
(2)專利事務所/ 製藥廠/生技新藥公司專利人員訓練
授課講師:蔡佩珊 執行長、廖文慈 律師/專利師、陳豫宛 生技專利師
課程費用:訓練單位收費標準: 18,000元/人;本學苑補助每一學員20%訓練費用,其餘80%費用(*每人費用:14,400元/人;含餐費)由學員自行負擔(請勿溢匯)。
<本學苑建置基金每年提供生技醫藥專利人員培訓班及初階班在學學生補助款>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https://goo.gl/forms/UVqWBJJ0kC7HFyxe2
一、 專利師培訓班課程
4/21(六)上午 蔡佩珊 執行長 #專利人員職涯及專利師考試介紹 / #生技醫藥產業與智慧財產實務
4/21(六)下午 蔡佩珊 執行長 #醫藥品上市許可與專利實務(上) / #專利連結 / #專利揭露 / #資料專屬權
4/28(六)上午 廖文慈 律師 #專利法規(#專利法 / #專利法細則)含實務演練(上)
4/28(六)下午 廖文慈 律師 專利法規(專利法/專利法細則)含實務演練(下)
5/5(六)上午 廖文慈 律師 #專利行政救濟案例與審理實務(含案例實務演練)
5/5(六)下午 廖文慈 律師 #行政法規、#智慧財產案件訴訟(含模擬法庭)
5/12(六)上午 陳豫宛 專利師 #生技醫藥專利檢索工具介紹與實務 / #生技醫藥專利說明書與撰寫(含實務演練)
5/12(六)下午 陳豫宛 專利師 #生技醫藥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 #生技醫藥專利代理實務(審查、核駁、答辯、舉發)(上)
5/19(六)上午 陳豫宛 專利師 #生技醫藥專利代理實務(審查、核駁、答辯、舉發)(下)
5/19(六)下午 陳豫宛 專利師 #生技醫藥專利範圍解讀與侵權迴避設計
5/26(六)上午 蔡佩珊 執行長 #醫藥品上市許可與專利實務(下) #專利延長 / #研發試驗免責 / #處方調劑除外 / #強制授權
5/26(六)下午 蔡佩珊 執行長 #生技醫藥智慧財產管理與佈局 / #生技專利技術移轉及授權合約
二、上課經核對六週36小時全數出席,頒發本課程結業證書。
三、高等考試-國家專利師考試資訊(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一)報名日期:107年5月15日(二)至24日(四)
(二)考試日期:107年8月18日(六)至20日(一)
(三)考試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理、工、醫、農、生命科學、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法律、 管理(商)等相關學院、科、系、組、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者。
(四)計分及及格率:
成績計算(107年適用新修訂規則)
1.本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但總成績滿60分及格人數未達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16%時,以錄取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16%為及格。
2.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3.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師資介紹】
※蔡佩珊執行長
現任財團法人台灣生物科技開發基金會執行長,輔仁大學生物研究所碩士及台灣大學法律學分班畢業,專長為生技醫藥產業政策與資源整合、科技法律與計劃管理、智慧財產及臨床試驗,曾經歷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秘書長、佳生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規部經理、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技術轉移中心經理、輔仁大學生物系助教和交通大學專利工程師等,使您更加了解生物技術與產業實務。
※廖文慈律師/專利師
現職任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律師和專利師,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士及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專長領域有專利舉發、訴願、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權授權及談判、智慧財產權之保全程序及相關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經歷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祕書長、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祕書長及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副祕書長等,能幫助您更加了解專利法規、專利行政救濟法規。
※陳豫宛生技專利師
現任言信國際商標專利事務所專利師、中華民國第一屆專利師高考及格、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中華民國臨床分子醫學檢驗師、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學系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分班結業、曾服務過台北榮民總醫院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基律科技智財、理律法律事務所,是生技與專利不可多得的跨領域菁英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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