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分鐘】法律保留原則
作者:蔡嘉政律師 / 顧祐瑋
法律保留原則是依法行政原則的一環,規定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皆需有相應的法律的規範方得為之,藉由具備民意基礎的立法權把關,限制行政權不得恣意侵害人民自由權利,以貫徹憲法保障人權的精神。相較於同屬依法行政理念的法律優越原則(即消極依法行政原則,係指行政行為不得違背或牴觸法律規定),法律保留原則比起單純要求行政行為不應違背或抵觸更高階法律規範之法律優越原則,更積極地要求行政行為應該有法律的授權,故又稱積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就法律保留原則的實踐而言,我國實務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3號採用層級化的法律保留標準,依照對人民權利侵害程度的不同,要求不同密度的法律規範。對於憲法第8條的特定內容屬於憲法保留;如屬對於人身自由的侵害,則有國會立法保留的限制;若為其他自由權利的限制,則屬相對法律保留的範疇,得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而針對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由於基本無涉人民權利,故無須法律保留。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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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指引自助餐】
昨天,黃珊珊發文表示「中央刪除北市上傳的居隔紀錄」,引起關注
今天北市和中央都正式對外說明。
綜合雙方說法,證實這是一件:
「中央認為部分被匡列民眾不符合居家隔離定義,改列自主健康管理。北市堅持擴大匡列,把民眾列入居隔+PCR」的事件
以下是事件經過:
1⃣️ 文山區裝修工人確診案,北市疫調後,匡列居家隔離的名單。
2⃣️ 中央看了北市上傳的紀錄,覺得其中60人的狀況,跟中央指引居隔的定義不符合
3⃣️ 區管中心找北市衛生局來討論。討論之後,改列自主健康管理
3⃣️ 後來市府高層認為:謹慎起見,還是要預防性隔離五天
所以高層直接拍板,改回居隔,從9/10隔離到9/14
4⃣️ 這60位民眾,依照北市府的居隔通知書,持續隔離中,要等到PCR陰性報告才能解隔離
5⃣️ 中央表示,尊重北市做法,僅在系統對於不符合中央指引的名單做註記。
我對此事最大的感想有四個字:
「還我公道」
每次因為監督市政被攻擊得越猛烈,我就越放心
因為市府很快就會用具體行動證明,我的問政是有憑有據
上星期,因為孕婦拒篩案,我批評當時市府沒有依法開罰單,卻被市府猛烈修理
北市府黨聯手,加上媒體惡意下標,扣我「假消息」的帽子
發言人重複強調「只能依照中央指引,北市不能罰」
今天發生的「擴大隔離案」,北市府覺得有必要,就自作主張,把人關好關滿。
從這件事,能看出二個重點:
⛔️ 地方政府「擴大匡列接觸者」,與中央意見不一致時,中央目前以尊重地方判斷為原則:
如果有公衛理由,不是亂槍打鳥的普篩,中央會尊重地方的判斷。
高雄的鳳山大樓案,以及這次北市預防性隔離案,都是如此
北市列隔離的對象,跟中央指引不符,但中央還是尊重北市的做法
⛔️ 匡列、隔離、篩檢的範圍,地方有權力視情況擴大,不一定只能被中央綁住:
7月初大安區某診所案,和孕婦6月拒篩9月確診的事件,我都提出:
「被地方主管機關匡列有必要篩檢的民眾,應該配合篩檢。若拒絕篩檢,市府可以開罰單」
市府發言人和許多網民瘋狂跳針「中央沒講!」「沒有法源!」「北市府不能罰!」「不能強制!」
現在好了,中央明確認為,北市所列60人「居隔+篩檢」,和中央的居家隔離指引不符
北市有聽中央的嗎?沒有嘛
北市還是按照自己的判斷,匡列居家隔離+PCR啊
居家隔離是人身自由的剝奪,對人權的限制,遠大於一次PCR篩檢
同樣一部傳染病防治法,怎麼六月是「只能聽命中央」,九月就變成「可以自作主張」了?
如果苗博雅說「孕婦拒篩,北市可以開罰單」是假消息
請問,如何解釋「中央認為不符居隔定義,北市可以堅持把民眾關好關滿+捅鼻子」的作為?
我知道,講再多,聽不懂的就是聽不懂,跳針的還是跳針
但至少,以後再遇到「中央沒講,北市不能做」的說詞
可以用這次事件,請跳針的朋友瞭解:市府有地方政府的權限,不要再吃「中央指引自助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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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我是不會在粉絲頁發文觸碰到政治議題,但這篇要轉。
我也很討厭「塔綠班」三個字。
之前海地總統出事,說要拿我們總統去換的那個笑話我也不喜歡。
討厭政治人物是一件事,喜歡討厭本來就是人身自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信仰、以及認同。
但講出這些話,還有什麼綠共的,我覺得很無法忍受。真正的極權跟共產主義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嗎?你敢在北韓這樣說話嗎?
那些人所遭受的苦難、經歷的不安,不是我們能理解跟亂開玩笑的。
講出這樣的話只是代表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沒有去關心過自身以外別人怎麼過日子。
我不是說要比慘,不是如果妳遇到渣男看看社會新聞可以釋懷然後繼續交往這樣。
但也不要跟男友吵架或他讓你不開心,就無限上綱成恐怖情人。對本質個性嚴肅的我來說,這樣的文字使用方法非常失理、對社會人文觀察也是相當貧瘠的,不太好。
說到恐怖情人,昨天在看金秘書,其實社長放在現實生活也很可怕啊,主君的太陽裡的主君性格惡劣到家了(但主君是我的我收😆)
#一樣沒有要罵政治喔討論必刪
#只是想提醒大家罵人遣詞時拜託先想想
#還有不要跟我說那就是玩笑話嘛恐怖主義不好笑
後記:剛有人問我那對於別人說「舔共賣台」怎麼看,我也說了一樣不喜歡,一樣不喜歡這些字眼(因為那串後來變成討論某黨的政治立場我就刪了)
#臉書審核系統請注意我是在宣導不要用這個字眼不要以為我違規
我覺得不管選擇跟那個國家親密或疏遠,或自身民族認同都是個人選擇,可以喜歡討厭、可以各自堅定立場去宣揚理念,認同的就會走在一起,不認同的就是去尋找適合自己的價值,這很正常。
但有時候只變成吵鬧嘲諷看了很難過,當然我知道不是只有台灣這樣,各地方都有。
可是恐怖主義真的不好笑,珍惜我們擁有的,多關心這個世界,這才是我想說的。
不要被政黨仇恨狹隘了視野,很可惜。
後記二:
唉,不想被誤會再詳細說明。
塔利班不全然是蓋達,塔利班不代表恐怖主義我想認同這篇的人知道吧。但避免誤解再強調。
共產主義也不是只有北韓,還有其他,但我舉例北韓只是這樣比較不會延伸太多複雜問題,我相信看這篇文章的朋友們,也知道對吧。
本文主旨希望大家對世界多一點包容理解,永遠互相學習,還有不要把別人的傷痛當笑話,非常不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