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星期母親大人從香港飛到倫敦探訪我們一星期,我老公可謂如臨大敵,天天都在打掃抹窗,我倒是悠閒:就算我不執房,她都不會罵我的。
學湯渣驊講句:慈母多敗兒。哈,反正我就是敗得起啦,從小到大父母縱我、老公和我身邊的朋友都很寵我,我要是不當個敗家仔,也太對不起大家了吧?
話說晚飯後,我跟媽媽聊天,她跟我抱怨怎麼在蘋果日報寫文章用筆名啊?還要改個不三不四的,我怎樣拿給親戚朋友看?
我抹抹額角的冷汗,跟媽媽說:神人無功、聖人無名嘛!最緊要文人有錢---佢準時給我出稿費就好了,名這回事我才不希罕呢!
媽媽沒好氣地嘆道:難得我個仔可以投到稿,但我冇得同全世界講,你話我激唔激氣?同嫁左俾劉德華但冇得周街唱有咩分別呀?
我摸摸鼻子,倒是忘了媽媽是蘋果日報的粉絲,果籽、副刊都是她喜歡閱讀的,某程度上我的投稿,對她來說是件很光榮的事情。只是我作為當事人唯一的感想是「總之不會趕人家客就好啦」。
然後話鋒一轉,她又問我幹嘛飽讀詩書,卻改這個這麼庸俗的筆名。我心裡無限吐糟,難道我要改個筆名做「映泉居士」或是「夢雪樓主」之類嗎?可是面前的是自己媽媽,總不能反擊的,只好唯唯諾諾,自認品味低俗,乖乖捱訓。難不成你要我好似前特首夫人董太咁問人「你知唔知我係邊個?」一想到董太那塊pizza臉,我還是放棄了。
然後,我也跟媽媽說有這個page的存在,她看了其中兩篇文,第一個反應是:寫這麼長,那有人在facebook上看的?寫短點才有人看啊!
我唯唯諾諾:得令、得令。但也不是我想要寫長,是讀者說短文意猶未盡,我只好徇眾要求寫長一點啦!
頓了頓,她眉頭一緊,彷彿又想起什麼:還有錯別字呀,多少歲了?還錯這些字?失禮死人了,哎,還說是個文人,要認真寫啊!
「其實有讀者們會幫我校對的啦,我光是想文章和句構用字都很累了...」我試著諉過他人。
「自己的事自己做呀,那有這樣不負責任的作者?」
「這裡就有一個了。」我聳聳肩,攤開手一臉流氓的回應。
「..........」我猜她這刻在想,她應該生舊叉燒好過。
題外話:話說早前有出版社找我,我現正準備寫大綱,看看大家能否合作出一本書。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在我媽媽眼中,出書是一件大事,這本書的內容我未想好,但要是我敢不用真名,媽媽應該會把我宰掉吧?
#我媽媽是那種很傳統人
#話說我在中學時也是跟她學寫七言絕詩
#你估唔到我最擅長的文體其實係絕詩呢
#百行孝為先
#萬惡淫為首
#我最鍾意做第一
#未來幾天寫文會較慢
#留言也會覆得較少
#梗係顧左自己呀媽先啦
#圖中係我帶媽媽逛的格林威治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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