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的遮羞巾
朋友媽媽入座後, 點完餐, 我以為可以放心喝開胃酒等菜上桌了. 侍者過來把餐桌上每個人面前的裝飾性美麗餐盤撤走前, 朋友媽媽正在談多年來如何用名牌包塞滿衣櫃的豐功偉業, 「每個包都有故事呢」.
侍者有點尷尬, 站在桌旁不動. 我一看, 冷汗又開始冒了…
因為朋友媽媽餐盤上的餐巾還擺在上面, 如果她不拿開, 侍者不知道該怎麼撤盤. (有經驗的侍者會將盤子傾斜慢慢抽出來, 讓餐巾留在桌上)
我打斷朋友媽媽的名牌包故事, 小聲地說: 麻煩將餐巾拿開, 好讓侍者把餐盤拿走.
朋友媽媽說: 咦, 不是服務生要來舖在我的腿上才對嗎?
我: 呃, 法國沒有這個規矩, 這裡都是客人自己拿起來放在身上的.
(而且, 誰知道妳餐巾是要遮住豐胸還是舖在肥腿?)
餐巾, 不知何時台灣改叫口布, 難不成又是從中國傳過來的說法? 我還是比較喜歡”餐巾” – 用餐時的手巾, 比”口布” – 擦嘴巴的布 – 優美多了.
也不知何時, 在台灣高級餐廳用餐, 客人都變殘障, 清簡的一片方巾, 不重又不難拿, 我始終不懂為何要勞煩服務生來打開, 鋪在腿上? 我超怕這個動作, 常常要跟服務生搶看誰先搶到餐巾, 搞得好緊張…
台灣教導服務生幫客人舖餐巾的”傳統”從何而來? 而且是中日西餐都有, 不獨獨西餐. 我在法國從未見過這個奇怪的服務. 莫非是日本? 也始終不明白讓服務生為客人舖餐巾的用意何在.
關於餐巾的歷史頗有趣的, 約從15,16世紀開始出現, 在這之前因為歐洲人使用刀叉並不普遍, 都是用手抓食物, 用完後手指在麵包上擦乾淨, 嘴巴就用袖口擦.
到了18, 19世紀出現個人式餐巾, 也開始講究餐巾的質料, 從高級的絲綢緞, 棉布到麻布都有, 有許多繡上個人名字或家族姓氏的, 多半還是哪個知名織品坊特別訂製的.
還有餐巾環, 上面刻有使用者名字, 在家庭裡是在兩餐之間將餐巾收起來, 下一餐拿出來繼續使用(自己家人不必那麼講究用一次洗一次). 餐廳則是保留給經常來的熟客, 除了有親切感還有給熟客的特殊待遇感.
現在餐廳的餐巾和桌巾多半交給專業清洗公司洗燙, 每日更新送到. 漿燙得硬直平整, 摸起來舒服跟新的一樣. 我個人喜歡麻料的, 摸起來硬, 可是把它弄皺了有種奇異的快感(像把盒子踩扁那樣. 我變態…). 絲綢餐巾我遇過幾次, 不過都是在高尚的朋友家, 不是餐廳. 絲綢脆弱不耐洗, 也不好燙. 好看好摸, 可是很整人, 也難怪餐廳不用絲綢餐巾. 想想以前慈禧用這個來擦屁股, 現在拿來擦嘴巴也覺得怪.
餐巾的作用很簡單: 擦嘴巴或是不小心沾到東西的手指. 老一代的法國人還有習慣把餐巾塞掛在領口, 而不是鋪在大腿上. 過去這是喫海鮮時怕蝦蟹殼沾到衣服的權宜之計; 後來連喫麵條也會, 扭蛇一樣的麵條不小心會把醬汁抖灑四濺, 弄髒衣服. 換句話說, 塞在領口下巴下並非不合禮儀, 只是有些不合時宜. 不過話說回來, 最近這個復古動作也有點流行回來了.
用餐時難免嘴角有殘餘食物, 或是嘴唇油膩不堪, 此時就是用餐巾抿一下. 我說”抿一下”, 不是擦喔, 不是擦屁股那樣的前後左右來回擦拭喔.
餐巾抿嘴是過去餐桌上的淑女教育, 現在當然不必那麼講究, 寫出來是讓大家知道, 在歐洲上流社會仍有這樣的要求, 淑女們就不會將口紅擦糊了.
此外, 餐巾不宜用來擤鼻涕. 可是萬一要打噴嚏用來遮口鼻則是可以的(打噴嚏是電光石火間的事, 哪容你找面紙出來?)
常見使用餐巾的小問題反而不是在餐桌上, 而是站起來去洗手間時. 請記得將餐巾摺疊好, 不必要變成豆腐乾, 但是也不要揉成一團像擦過的屁股紙, 放在桌上; 或是掛在椅肘上. 有時侍者會來收走, 換一條新的乾淨的, 燙得整整齊齊的, 用刀叉夾著送上來. 有時不會, 所以請勿用這個來要求高級餐廳.
另一個換新餐巾的時間點就是主菜用完, 上甜點前, 有些餐廳會來換新餐巾, 但也不是一定會有的程序動作.
侍者手臂上也有一條餐巾, 這是侍者用的. 當他手上因為拿酒拿水弄濕了, 或是沾到菜餚湯汁時. 有時也會用一片餐巾俐落地掃掉一桌子的麵包殘屑.
不過, 最重要的作用是: 當不小心弄翻酒水或是湯汁食物弄髒桌面時, 侍者會用餐巾將污漬蓋住, 讓桌面看起來仍舊是乾淨清爽的一片, 而不是讓客人面對著一大塊污漬繼續用餐.
真的發生弄翻酒杯或是弄髒桌面時, 不要慌張惱怒(尤其忌諱父母長輩這時候當面大聲責罵), 只要給侍者一個歉意的微笑就好, 也不要動手想幫忙甚麼, 讓侍者自己來(就是不要來礙事, 越幫越忙啦). 這是他們重要的服務訓練之一, 幾乎每天都會遇到, 不會因此而輕蔑客人的.
餐巾, 其實就是塊優雅的遮羞布, 遮掩弄髒的手, 抹去油膩的嘴, 蓋住有污漬的桌面.
讓整個用餐時光, 發生再天大的事都-始-終-優-雅.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Shaun&Nic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與伊莉雅,克洛伊一同,就讀於穗群原學園小學部5年1班的小學生。 與萬花筒魔杖的魔法藍寶石締結契約,成為了第二位魔法少女。 被成為了魔法少女。 無依無靠的她,不知為何被露維亞所收養而得到了艾蒂菲爾特的姓氏,擔任起了侍女。 與她那有著大學程度的物理數學知識相反,和他人的溝通能力遠不如幼稚園小孩。 而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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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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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懶人包》 到底要不要丟扇子呀?
丟扇子的習俗起源
在迎娶時,我們常常會看到新娘從禮車上丟出扇子,有些更誇張還會準備電風扇、冷氣,
讓新娘從禮車上丟下來,
那大家知道丟扇子的起源與由來是什麼嗎?
🧚🏻仙女下凡來解答囉~
其實丟扇子的由來是從「周公鬥桃花女」這個名間故事延伸出來的~~~
故事大綱是說周公設下七煞八敗想要讓桃花女命喪嫁娶的途中,
而桃花女也有所準備來破解周公設下的陷阱,
就準備了扇子,
而破解方法是桃花女上花轎之後,
將手上的紅色扇子從轎頂敲到轎底,
再讓敲打過的扇子丟出去來擋煞,
這就是丟扇子的起源唷!
那丟扇子又包含了什麼寓意呢?
有「散」、「 善」、「 姓」三種說法
1️⃣ 散:
新娘與娘家散去,希望嫁出去後不會有離婚再回來的說法
2️⃣ 善:
有分兩把扇子,第一把扇子丟出去是說希望嫁出去後,依然能和娘家結下善緣,也祝福娘家能富貴吉祥、平安喜樂
第二把扇子是代表丟掉不好的脾氣,希望嫁過去後能賢淑溫柔,將好的脾氣與福氣帶去夫家
3️⃣ 姓:
與扇的閩南語發音同音,代表新娘嫁去夫家後,將從夫姓,拋棄舊姓氏有重新、嶄新的意思
一般會準備2把扇子,
一把是把不好的脾氣丟掉,
第二把是代表帶著嶄新的人生踏進夫家,
一般扇子會貼上紅色紙圈,
代表娘家與親家感情能長久不會散。
那扇子怎麼丟???
通常會在禮車發動後往前駛幾公尺的時候,
新娘就可以把扇子拋出車窗外嘍~
☝🏻我們也常聽到上禮車就「不可以」回頭嘍!
切記丟了扇子也不要回頭看,
習俗上是說回頭的話,夫家的財運會跑到娘家。
(咦?那不是很好嗎🤣 誤***)
俗話說「新娘坐乎正,才會得人疼」,
意思是希望婚後不會因為在家待不住而往外跑,也包含著新娘坐相端莊,
受婆家疼愛喔!
✅丟扇子也還有一門學問喔,
各位新娘姐妹們!
扇子不能輕輕拋出去嘿!
要避免扇子滑到車底下,
意思是說會有被夫家欺負「壓落底」的含義!
(真的是母湯啊!)
🧐那丟下去的扇子由誰來撿?
一般會由家中的哥哥或弟弟來撿,
如果手足沒有男生,
由新娘的媽媽撿也是可以的呦!
扇子撿起來後要用衣服包著,
切記必須盡快將扇子拿回屋內藏起來,
也要記得,
不能回頭看新娘,
而這個舉動是表示將女兒的壞脾氣藏起來。
🤭畢竟嫁出去了,
不像是在娘家當小公主,
身分不一樣了也要比較懂得彎腰服侍長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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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姓氏 在 Shaun&Nick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與伊莉雅,克洛伊一同,就讀於穗群原學園小學部5年1班的小學生。
與萬花筒魔杖的魔法藍寶石締結契約,成為了第二位魔法少女。
被成為了魔法少女。
無依無靠的她,不知為何被露維亞所收養而得到了艾蒂菲爾特的姓氏,擔任起了侍女。
與她那有著大學程度的物理數學知識相反,和他人的溝通能力遠不如幼稚園小孩。
而這樣子的她所交到的第一個朋友就是伊莉雅。
或許是因為不懂得區分友情與愛情的差異吧,縱使伊莉雅對著突然拉近距離感的美遊
感到困惑,也對她回以親愛之情。
在重複著日常與非日常的日子當中,兩人不知從何時起成為了獨一無二的親友。
順帶一提,克洛伊則似乎是與她爭奪伊莉雅的對手一般的存在。
身高/體重:134cm,30kg
出處:Fate/kaleid liner 魔法少女☆伊莉雅
地區:日本‧冬木市
屬性:秩序‧善
性別:女性
不論是日常生活或是戰鬥都喜歡抱持著合理性
「你好初次見面Gae‧Bolg」
雖然可從她的行為舉止中窺探出有著不符年齡的深厚知性,另一方面卻是極度的欠缺
社會常識。
與她的知識量相較之下,似乎是從未有過親身的體驗,宛如是在與世隔絕的環境中所被
養育成人一般。
少女她,決不提及過往之事。
然而那與某人相似的眼中,有著深沉的哀傷與孤獨──
殘留著某種神格滿溢其中。
她的真實身分,是來自與伊莉雅不同平行世界的神之稚子。
在冬木之地,於傳承自天正時代的朔月(Sakatsuki)世家所出生的女兒,會帶著無差別
實現人們心願的性質而出生。
女兒會被視為神之稚子。
直到失去那股性質的7歲之前,在不為人知的結界內被養育成人。
歷代的朔月們無一例外,捨棄自我私欲,只是純粹的為了孩子的幸福而持續祈願。
對於身為人,身為父母而言再為理所當然不過的作法持續了500年一事,正可謂是凌駕了
神之稚子的奇蹟。
然而──。
在當代的神之稚子,美遊年滿7歲之前,朔月家被捲入了發生在冬木市的不明原因的
『侵蝕事故』而滅亡。
獨自一人被遺留在瓦礫堆中的美遊,被尋求奇蹟的士郎與切嗣所保護。
○愉快型魔術禮裝(妹):A
怪胎魔杖的妹妹一方。
跟嗨到翻的姐姐相比,較為理性而沉著。
但是,果然還是身為人工精靈的天性吧,其戲弄御主,引發有趣事態的棘手度,並沒有
什麼差別。
此外,不知為何與姐姐相較之下,所締結契約者的服裝會有較高的暴露傾向。
『照耀繁星吧地之朔月』
等級:EX
種類:對人~對界寶具
Hoshininegaiwo
寄願于星
將無差別實現人們願望的神之稚子的性質給暫時抑制,有限度的令其願望實現。
由於是僅有在符合御主「想要守護人理」的願望下才能成立的寶具,信賴關係再為重要
不過。
她的哥哥曾說過不要向著月亮,而是將深藏在內心的小小思念向著星星許願。
匯聚了心願而閃爍的地上明月,向著虛空彼端放出了光芒。
她,沒能夠作為普通的少女而生活。
僅是用於實現人們心願的容器。
高度的知性,使她正確的理解了這份意義,自己只是附加在道具上的無用人格。
認清了這樣的事實。
而拯救了這樣的她的人,就僅僅僅僅是身為了美遊兄長的士郎。
「希望美遊能夠獲得幸福」
由兄長獻給妹妹的,小小的祈願。
這份祈願的結果,以離別的方式為之實現。
少女她,終於學會了以自己的雙腳站立。
雖然光著腳丫所踩著的地面非常冰冷──
哥哥的思念卻超越了世界,至今也溫暖著美遊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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