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 👍 好犀利
#立場 // 負責為《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的立法會高級法律顧問曹志遠,在上月30日即本周二致函保安局,要求澄清共 25 項有關《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事項,包括指在回歸前訂立的《逃犯條例》立法目的是排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現時修訂會令法例超出本地化範圍,亦不符政策意圖,要求保安局解釋轉變的原因。
法律顧問在致函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特別職務)徐詩妍的信件中,要求保安局澄清,回歸前訂立的條例立法原意是將內地排除在外,就內地與香港之間的逃犯移交,會在隨後階段透過另一個正式的引渡協議落實。法律顧問要求政府澄清是否及為何會改變做法,而行政當局已在 1997 年曾表示,香港與廣東正商討移交逃犯安排,會由另一個法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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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在 姚松炎 Edward Yiu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開庭前釋法或改法
大家不要以為勝訴可喜,其實同行同檢法例已經取消,即係下次特權份子可以要地勤代帶行李過關。
香港政府勾結公營機構的常用招數,一。開庭前釋法,二。開庭前改法。
前者確保一定贏,後者確保無得輸!
/周官指,可見今次刪除6.2.10的條文明顯是因為本案;若法庭因保安局事後修訂條文而裁定本案只淪為學術討論,並駁回本案,是絕對不公義。
他指雖然本案答辯人是機場管理局和機場保安有限公司而非政府,但無可否認政府與機管局是同一陣線。周官指正如代表申請人一方指,保安局作為監管機構,理應監管機管局和保安公司有否違規,但從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元德以機管局的名義向法庭存入誓章可見,政府和機管局是同一陣線。/
【案件編號:HCAL1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