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1/14~110/01/19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土木、建築、結構、水保、測量、工程材料檢驗或工程管理等相關學系畢業,並熟練電腦操作(含操作文書作業軟體、CAD繪圖軟體及地理資訊相關軟體等)。
2.於政府機關從事相關工作1年以上或於政府機關林業相關工作經驗,有證明文件者。
3.能吃苦耐勞、配合野外工作並具有本國汽車駕駛執照能獨立作業者。
4.曾參與政府機關辦理施工查核或工程督導或施工抽查及開、決標作業經驗,且熟悉政府採購法令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進行工程數量初步檢核、施工進度及執行情況管控並追蹤、研究或整體規劃案件報告初步審視、工程資料搜集及初步分類、審查會議行程安排、業務聯繫等工作。
2.協助工程施工抽查案件之分案、統計各類資料、缺失改善及各類文書作業後續管制/追蹤/彙整、行程安排、業務連繫及小組會議決議事項及工程會工程標案管理系統資料登錄工作。
3.協助辦理自辦工程設計圖說及招標文件電腦繪編、工程測量、工程項目及數量初稿編製、協助工程現場材料、施工抽驗等工作。
4.協助辦理委辦工程設計圖說及招標文件初審及協助開、決標作業。
5.協助辦理工程構造物調查及功能初步評估等工作。
6.協助林務局臨時交辦事項之資料搜集及初步分類。
工作地址:
屏東市,另為配合工程,得視需要調整工作地點。 月薪報酬:新台幣28,800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dm66@forest.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0年1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治山課臨時人員」),檢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林區管理處治山課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貼妥2吋相片、身分證正反影印)、簡要自傳表、臨時人員甄選具結書、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經歷證明影本、專業證照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影本(均應註明與原本相符)等資料各1份,以掛號郵寄屏東市民興路39號,屏東林區管理處人事室收,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報名表請至本處官網最新消息下載。
2.視甄選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
定之翌日起3個月。
3.聯絡電話:08-7236941轉275 李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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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薪點280點,折合新台幣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2/14~109/12/21
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位。
2.有無菌操作、病原菌分離培養、顯微鏡觀察、分生實驗操作等經驗尤佳(可於面談時說明或提供相關證明)。
3.可配合田間及出差工作,有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農產業技術提升與優化-植物精油在病蟲害防治及採後處理之應用」之研究試驗及報告彙整。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德和路2-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
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經歷證明文件。
於109年12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德和路2-6號作物環境課植保研究室收,報名封套上請註明「應徵約用助理人員」,合者擇優通知⾯試,恕不退件(若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註明並檢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聯絡人:植保研究室陳正恩助理研究員
電話:08-7389158#760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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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https://www.ncfta.gov.tw/information_46_116770.html
壹、機關名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稱: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328薪點(月支報酬40,901元)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址:本中心臺灣國樂團(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公告徵才期間:自109年8月26日起至109年9月1日止
貳、工作項目:
一、統籌團務行政組業務規劃與執行。
二、年度計畫預算研編、控管及成果彙報。
三、樂團財產管理。
四、臨時交辦事項。
参、資格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任用限制各項情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肆、作業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證件),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逕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人事室收(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2段201號)」,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及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以下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另請先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傳送至tang@ncfta.gov.tw,主旨註明「應徵臺灣國樂團專員職務代理人職務」:
(一)履歷表《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ncfta.gov.tw/)→新聞公告→行政公告→下載該徵選人才公告相關檔案》,各欄位均需詳填(家屬身分證字號、出生月日免填);其中工作經歷請詳述任職時間、單位機構名稱及工作內容,末頁請於填表人欄位簽章。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A4紙張,無須裁剪)。
(三)學歷證明文件【最高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報名者,請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學位證書中文譯本」等2項文件】。
(四)經歷證明文件。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政府採購法證照等文件,無者免附)。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或測驗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並請自行繕打地址及收件人等資料),俾利郵寄,但郵資不足則不予退還。
三、代理期間:自起聘報到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止,另本職缺係本中心專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四、聯絡電話:03-9705815 分機1134 簡先生;如擬進一步工作項目內容,請逕向臺灣國樂團劉小姐 (電話:02-88669600分機1466) 洽詢。
五、其他事項:本次徵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