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新北地檢署,哪怕挑戰偵查不公開,我一定要很沒氣質的說一聲「幹!關掉中天吧!」
走進偵查庭,做完人別訊問,就被告知今天案子是新的,「告你的是神旺飯店,因為你在年代壹電視討論,提到神旺飯店是共諜據點」。
答:「喔!我以為原告是韓國瑜、李佳芬和南山人壽的案子,所以,我準備了一疊答辯狀」!
問:「沒關係,這些答辯狀可以補上來,但是,新案妳要補答辯,還是⋯⋯」
答:「請問旺董的親中需要做民調嗎?「反紅媒」假的嗎?中天電視要不要關?神旺飯店過去專門接待中國經貿人士,需要懷疑他和中共的關係嗎?⋯⋯」
好,麻煩筆錄後方簽名!
是的,今天告我的人是「旺董」,對我在年代壹電視討論諸多中共人士在台愛聚集的飯店,被視為「共諜據點」。我在節目中點了一堆,但是,唯獨點到神旺飯店,旺董不爽,告我誹謗!
http://www.nexttv.com.tw/mnews_Details/m/index.php?id=84914這個內容有啥不對?
在上海雙城論壇的晚宴上,當面威脅要「舉報」我,現在,又來告我!
所以,繼原告韓國瑜、南山人壽尹衍樑、李佳芬之後,又出現第四個原告。
你們這些人,給我好好記住!我會好好看你們的下場!
做完筆錄一定會開偵查庭嗎 在 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哇,到底是誰在亂?看的我頭好暈啊,太詭異了,備份一下
這篇從抱怨COPY來的,判決書在下面連結,跟內文寫的故事完全不同耶XD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HM,108%2c%e4%b8%8a%e8%a8%b4%2c2265%2c20200624%2c1
———
台灣本土金控銀行是怎麼欺負我們母女,害得我們要入監坐牢?
板橋有家在文化路上的本土金控,
2017年9月,我的機車被那家本土金控的銀行員工拖到別處,
導致我的機車龍頭壞掉,當下我和我媽媽說了這件事,
便去質問那家銀行,
當時那家本土銀行的員工異口同聲的說不是他們做的。
我和我媽媽便去大樓調出監視器畫面,
結果畫面清清楚楚地證實了,
的確就是那家銀行的行員做的,
我媽媽便陪我一同到那家位於文化路的銀行理論。
那時是下午一點,銀行當天剛好沒什麼客戶,
我跟我媽媽只是希望拖壞我機車龍頭的行員能道歉,
並且詢問清楚為什麼要無故損毀我的機車,
銀行不僅不認錯,還狡辯說因為我的車停在他們的停車格。
可是,監視器的畫面卻也證明了我的機車並不是在他們的停車格裡。
結果櫃台裡的沒在工作的行員全部跑了出來,
一群人圍著我們母女,大聲說我們是來鬧事的,
有些人還對我們嘻笑著調侃,
並且有幾個銀行員工拿出手機來拍我和我媽媽。
我們覺得受到了威脅,我媽媽當時便決定錄音。
當時,我有點被嚇到了,
我覺得我和媽媽只是想來問清楚,
為什麼你們銀行的人可以擅自拖行我的機車,
並且希望肇事的人能夠道歉,
結果沒想到這家銀行的員工竟然把我們圍了起來。
後來,有一個王○志的先生闖進來,
當時沒人認識他,
我跟我媽媽也是直到最後才知道他是商辦委員,
王○志一進來就說:
「來,所有事都跟我說,這件事我來處理就好了!」
(王○志跟這家銀行是什麼關係?是不是專門幫這家本土金控喬事?)
又咄咄逼人地對我媽和我說:「妳們不要太囂張!」
更警告我們要「小心一點!」
我媽媽氣不過就說:「請你不要耍流氓?」
結果王○志不理會,繼續大聲咆哮並逼近我們。
因為感到害怕,我和我媽媽就決定報警處理。
警察來了並看過監視器後,就說銀行當然有錯應該負責,
當時有個叫郭○明的行員,出來道歉並承認說是他拖的。
我和我媽媽覺得既然有人終於願意負責,也就覺得沒事了。
這位郭○明當天很有誠意的陪我和我媽到車行修車,
很誠懇地道歉並表示願意賠償,我媽當時看他還這麼年輕,
還安慰了他幾句,車行老闆當時還對我媽說必須讓他寫下證明,
我媽說沒關係,願意道歉也願意賠償就好了。
當時我和我媽也覺得事情過了已經沒事了,
我媽就把錄音檔給刪掉了。
沒想到後來隔一天,雖然這家銀行的行員郭○明願意賠償,
那位商辦委員王○志卻告了我媽媽涉嫌「公然侮辱」,
提告的理由就是那句「請你不要耍流氓?」
我就陪我媽媽到警局寫筆錄,警察幫我們做完筆錄,
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就跟我們說,
王某既然說了妳們給我小心一點,也算是恐嚇啊
「妳們也可以告他啊!」
我和我媽不曉得該怎麼辦才好,
我媽便和警察說,
「可是我錄音檔已經刪掉了,怎麼提告?」
警察說,現場不是有很多人都聽到了嗎?
現場有這麼多的證人,當然可以提告啊。
於是我媽媽便聽了員警的建議,對王○志提告恐嚇。
法院可能是基於定紛止爭的目標,
後來便決定雙方互告的部分(公然侮辱及恐嚇)都不起訴。
本來以為事情到此也就告一段落,
沒想到王○志接著竟然繼續告我媽誣告。
後來我媽只能以被告的身分出庭,
這時,我們手上已經沒有錄音檔,也沒有證據了。
在庭上,王○志說得很清楚,是那家本土銀行要他提告的。
當天在場的證人,全部都是那家本土銀行的行員,
我便替我媽作證,我說王○志確實有說「妳們給我小心一點」
可是法院傳喚的銀行行員們,
所有人卻都異口同聲的說「沒聽到」。
我和我媽媽真的是作夢都想不到,
當初警察樂觀地和我們說「現場有很多人聽到了啊」
但其實現場聽到的只有銀行的員工和王○志先生,
最後,在庭上變成只有我一個人(除了我媽以外)聽到,
更令人氣憤的是,我明明聽到的事,
而且在法庭上一字一句說出的明明是真話實話,
卻因為所有出庭作證的銀行行員們,
每個人眾口一詞地個個都說「沒聽到」
導致連我竟然也被捲入司法官司之中。
於是,因為替媽媽作證,我自己也被告「偽證罪」。
我只是把自己真的聽到的事情說出來,
卻被法官和檢察官認為是當庭說謊!
王○志每一次都明示暗示我們,只要給他錢,
我們就沒事了,不然他就會讓我們都吃上官司被判有罪。
可是我和我媽媽都堅持認為,我們明明沒有錯,
我們沒有做錯任何事,為什麼還要道歉認錯還要賠錢?
我媽媽現在也都五十幾歲了,她一輩子從小就教導我,
只要我們心存善念,做人要說實話說真話,
那麼在這個社會上,好心一定會有好報,
後來,在法庭上我忍不住地哭了,我和我媽媽都哭了。
我媽媽被告「誣告罪」,今年年中打到二審時,
法官在偵查庭分明很清楚地和我們說銀行提供的監視器有問題,
當時審理的法官也問我媽想不想要當庭看看,
我媽以為法官終然發現了問題,又怕給法官惹麻煩,
就說不用了沒關係。
為什麼我媽媽堅信並主張那家本土銀行的監視器畫面有問題?
因為當時我們手上已經沒有錄音檔了,
我們沒有其他的證據足以證明我們的清白,
唯一能仰仗地就是銀行內部的監視器。
可是,銀行只提供大廳出入口的一支監視器畫面,
卻不提供銀行大廳內完整的其他幾十支監視器的影像。
那家本土銀行跟法院提出的解釋是,
其他支監視器畫面全部都因為過了影像保存期限而刪除了,
並且在法庭上,一口認定王○志是在警察到來後才抵達,
可是真相分明是王○志在警察抵達前早就已經到了!
如果王○志沒到,我和我媽沒有被那家本土金控的員工圍起來,
王○志和我媽之間沒有發生衝突,我們又怎麼可能會報警?
可是,銀行提供的監視器畫面,
卻偏偏有王○志在警察抵達後從大廳出入口進入的畫面。
加上出庭作證的銀行行員們和王○志本人都一口咬定,
既然王○志是在警察抵達後才到,怎麼可能出言恐嚇我和我媽?
結果,我們沒有銀行大廳內任何一支監視器的畫面,
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我們的清白。
在我母親「誣告」一審的時候,大樓總幹事張○華曾經因為同情我們,
而為我們出庭作證。張○華當時也在場,知道王○志很早就到了,
並且為那家本土金控銀行「喬事」,所以知道真相。
總幹事張○華很明確地在庭上表示,他是先看到王○志,
然後才看到警察進入這家銀行。
結果離開法院的時候,我和我爸還有張○華一起離開法院,
王○志從後面追了上來,非常大聲的吼:
「張○華你給我過來!」由於吼得很兇很大聲,
我還記得當時嚇了一大跳。
後來總幹事也就默默地走過去,之後再開庭,
我和我媽媽唯一的證人張○華,便改口說時間太久了,
他已經全部都忘記了,記不清楚了。
這個王○志先生因為在法庭上表明自己是教授,
他說他是景文科技大學的助理教授,別人都稱他為教授。
因為有著教授的身分,
所以審理的法官們都認為他說得話值得採信。
而認為我和我媽說得並不可信,
加上我和我媽既沒有錄音檔,也沒有監視器畫面來為自己作證。
而王○志當時竟然也錄音,而且只提供法院一小段的錄音檔,
截去了錄音檔前面的爭執,也截去了後面,
就只呈給法官那句錄音:「你不要耍流氓」
據此來指控我媽罵他是流氓!
我媽在一審時被判有罪,我們打官司上訴到二審,
結果在二審審判時,法官依然判我媽媽有期徒刑半年,
並且不得緩刑,不可易科罰金,就是必須要坐牢半年。
我媽媽目前如果不上訴到三審,就必須去監獄坐牢。
而我因為替媽媽作證,被告偽證,起訴七年。
我想問的是,今天的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是非?
司法到底有沒有正義?這世間到底還有沒有公平?
是不是有權有勢的財團和知法玩法的人就能隻手遮天?
我和我媽媽明明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們明明是受害者,卻要吃上誣告和偽證的官司,
媽媽被判有期徒刑半年,
而我只因為說出實話,卻被起訴做「偽證罪」要入監七年!?
從2017年到現在2020年,
為什麼這家本土金控銀行可以指使
景文科大的助理教授王○志來告我們?
銀行明明是服務業,銀行行員明明就拖行並損壞了我的機車,
為什麼我和我媽媽一個被告誣告,一個被告偽證?
為什麼這家本土金控銀行的氣焰可以這麼囂張?
司法有沒有被關說?
為什麼法官在我母親二審時明明說監視器有問題,
私下和我母親坦白有發現監視器畫面被銀行變造,
(當時因為武漢肺炎,出開庭都比較緊張,
法官那個時候透過書記官打電話和我們說。)
卻在最後審判時仍然判我媽媽有罪,必須入監坐牢半年?
我從大學生的時候機車被銀行行員拖行損壞,
吃上官司,打官司打到現在都畢業了,
本來我從小的夢想是成為一名空姐,
希望能等畢業後去應徵空姐的職務,
為什麼我的機車明明被拖壞了龍頭,卻被銀行惡整,
導致我畢業後沒辦法取得良民證,
別說我不能去應徵任何空姐的職務,
更是連一般公司的正職都不能應徵,
直到現在我都只能四處打工?
那家本土金控銀行的信用卡吉祥物是熊,表面上看起來很可愛,
但是我和我媽萬萬沒想到,
這家財團揭開來的真面目,竟然如此猙獰,
竟然能如此窮凶極惡!竟然能如此欺負小老百姓!!
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是非?司法還有沒有正義?
為什麼無辜善良的人,反而要去監獄坐牢!!?
我不甘心!
Tina Mei
做完筆錄一定會開偵查庭嗎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昨天〈從總統政見會,看庶民對司法濫權的「期待」〉➡️ http://bit.ly/36EOxNi 這篇文章刊出後,
令我們感到意外(?)的是,雖然 鳴人堂 專欄文章下方有引來一些韓粉出征,但我們粉專這邊非常平靜😅
所以小編們要謝謝本粉專讀者們的理性,讓我們這回不必清掃仇恨言論與垃圾訊息。
當然,這有可能跟本粉專讀者大多是年輕族群、職業或專業大多與法律也關、以及法律圈外但長期關注法普議題的朋友有關。
收到兩位讀者來訊對於文中這段提問,但不是法律問題,而是「饒富興味地看熱鬧」的口氣提問:
「美座發現有人散佈地檢署唯一一位女檢察官謠言時,有沒有罵人?」(這位很期待罵人?)
「書記官是不是太冤枉了?」
「會寫進小說裡嗎?」
📣這段故事確實會是小說中一段很重要的情節喔!
作者( Hsin-Yin Wu )在此先行以被告為第一人稱的小說體方式,預告一段以被告角度出發的番外篇,來讓大家開心一下!
更詳細、爆笑的內容,會收錄進我們的小說,敬請期待!
---〔以下改編自真實案例與對話〕---
後來,詐騙行為人找到了。
偏鄉地區的詐騙模式,不一定向都會區那種擁有分工複雜的集團組織,而是自導自演自己打電話自己收錢,一人兼任機房與車手。
我,張子瑋,今年二十六歲,無業。之前做過幾份工作,但時機歹歹,錢賺得慢又辛苦,不如去賣毒,但倒楣被抓到,進了監獄蹲了一陣子,剛出來。
後來路過隔壁村廟口,看到幾位大叔大嬸、阿公阿嬤常常看著電視機新聞,也不知道有沒有看懂,就一起罵司法「這一定是檢察官收了人家什麼好處才不起訴啦!」「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啦!」
所以,「賺錢」的靈感就產生了!
既然我有跟地檢署、法院、獄友交手的經驗,這是我的「專業」,別人花錢也學不來的經驗,不如來假扮書記官,找好騙的人來騙錢。
事實證明,我真的太聰明了,還真的有人相信把錢交給我就可以銷案保平安。我本來還在想要怎麼偽造傳票,沒想到完全不用,出一張嘴,他們就相信了。
比較聰明的是住在馬公的阿芳姊,她有稍微懷疑我一下,問我說:「我連檢察官是男是女、是圓是扁都不知道。」我在網路上搜尋「澎湖地檢署檢察官」的照片,剛好當時新聞在追一件大案,記者拍了一位女檢察官的大量正面照片,還有影片,所以我就傳送新聞照片問她:「妳竟然不知道我們檢察官?不要傻傻的省錢,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中間劇情略,敬請期待小說!〕
後來我被抓到了。偵查隊帶著通知書和傳票來通知我,我知道在劫難逃,跟警察承認全部都是我做的。小隊長跟我說,警局做完筆錄後馬上要去地檢署,指揮這件案件的就是那位女檢察官,要乖乖去報到,不然會被拘提。
我一進偵查庭,就看到法台上坐著的檢察官,就是那位女檢察官,她似笑非笑的看著我走進偵查庭,那個表情看得我心裡有點發毛,坐在她隔壁的書記官好像對我很好奇,一邊打字一邊不斷探頭看我。
偵查庭裡還有阿芳姊和她的律師,應該是檢察官傳來要指認我的。阿芳姊一直哭,她的律師眼神像是要殺死我一樣。
太尷尬了,我低著頭,不敢看他們。我把證件交給法警,然後唸自己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和地址。
檢察官進行權利告知後,突然沉默了半分鐘,這半分鐘就像一個世紀這麼長,偵查庭裡只有阿芳姊的哭聲,還有檢察官翻閱卷宗、書記官挪動鍵盤調整電腦螢幕的聲音。
突然,檢察官開口:「你為什麼不把頭抬起來?這樣我怎麼看清楚你?」
我不知道檢察官到底要幹嘛,抬起頭來看她,她笑著繼續問我:「聽說你跟我很熟,但可能是我記憶力不好,完全不記得你。抱歉,我們見過面嗎?」
我感覺到站在我旁邊的法警在憋笑。
然後,檢察官轉頭問書記官:「你認識他嗎?你有叫他去跟被害人收錢嗎?錢在哪?為什麼我的戶頭還是這麼窮?」
法警和阿芳姊的律師都忍不住了,笑出聲來。連本來在哭的阿芳姊都邊哭邊笑。
如果偵查庭裡有洞,我一定會鑽進去躲起來。
🤪後續更多爆笑的偵查庭內容,請期待小說問世!
圖片擷取自專欄文章:
〈從總統政見會,看庶民對司法濫權的「期待」〉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6EOxNi
↑文中還有另一段「真檢察官和真警察反而被當成騙子」的故事。
做完筆錄一定會開偵查庭嗎 在 警察局報案後多久會轉到地檢署偵辦 的推薦與評價
請問原告去警局報案後,警察也傳了被告及證人做完筆錄後就移送地檢署而地檢署的檢察官日前也傳了證人,如果調查後仍證據不足,檢察官會直接作不起訴處分嗎 ... ... <看更多>
做完筆錄一定會開偵查庭嗎 在 [新聞] 獨/蘇嘉全洋女婿坐霸王車!有錢卻拒付48 的推薦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