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都要被拖走了,政府還不快動起來】
我們今天來介紹一個,在紓困方案下來以前,可能就要完蛋了的產業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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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行司機,特別是和融資租賃公司借錢或分期付款買車的靠行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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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字典
靠行司機:指的是雖然出資購買車輛,但因為公路法等相關規定,而須將車輛登記於靠行車行名下的司機。
靠行實際運作的方式變化多端,不過萬變不離其宗:車子是司機出錢買的,但牌照登記於車行名下(貸款的狀況下,通常也以車行為名義借款人,但實際上由司機還款)。
❓那現在有什麼問題呢❓
自從一月下旬爆發疫情以來,靠行司機的收入銳減,部分司機甚至因此無法繳納款項,導致面臨融資公司催討債務的壓力,甚至可能失去車輛的窘境。更可惡的是,有些車行和融資業者甚至趁人之危,逼得司機以不合理的利息借款以債還債。
這一切之所以會發生,甚至持續惡化,是因為融資租賃公司至今沒有提出合理的紓困方案,政府也沒有明確指示、協調在官方紓困方案下來以前的過渡方案。
雖然金管會有和銀行業協調提出個人金融產品可以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利息,以及緩繳或展延期間不會有信用不良、也不會有繳款遲延信用紀錄之情形等紓困措施。然而,這些融資租賃公司不歸金管會管,也不適用這些方案。實際有可能介入的交通部、經濟部,也還沒有給出一個底。
因此,我在3月6日,就行文給交通部、經濟部等部會,建議:
1⃣研議使靠行司機得以個人名義申請及受領紓困補助之措施。
2⃣在官方紓困措施出爐以前,對車輛融資業進行適當之指導,或邀集業者討論暫行方案。
3⃣對於已經和債權人達成個別協商的司機,要有銜接協商方案與政府紓困方案的措施。
時間不等人,無情的債權人也是。因此,我要再追加呼籲主管機關和融資租賃業者: 在官方紓困方案下來以前,暫時停止相關的民事程序,不要讓司機失去車輛,殺雞取卵,將人逼入絕境!
債務協商遲繳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房客想退租,除了約出來幹架之外沒有別的方法了嗎?】
▌故事是這樣的
座標定位桃園,男子小陳「覺得」他的房東有夠壞,都不幫他處理房子有關的事務,小編猜測是跟修繕有關的,畢竟我們都是北棲青年!他的痛苦我懂!房東永遠都是修繕通知裝沒看見,房租匯款通知即時回覆一個貼圖Thank you。有沒有地方有好房東的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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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火爆小陳可不是約房東出來談判,小陳還事先買了武士刀,開自己的汽車衝向房東以及房東老婆,也拿刀要砍人,硬生生把談判變火拼。房東跟房東婆大難不死卻有嚇爆,決定告他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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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途徑,94文明社會處理問題的最高指導原則!我們不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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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無數的小陳們!房客們!看看這邊!
▌不修東西的房東,怎麼處理?
民法規定在第429條:「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也就是說,通常這條沒什麼用,目前多半都會在契約裡面約定誰負修繕責任,如果恰巧是房東要負責的部分,承租人可以催房東修,再不修?還有這種老不修?沒關係,你可以自己先修再從之後的房租扣,大不了不租,就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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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了減少糾紛,貼心的內政部根據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第5條第1項 訂了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在第八點也有關於修繕責任應如何分配的規定,基本上跟民法大同小異,不過在附件三就有附上範圍明細表,把各種設施都羅列出來,供大家在交屋的那一刻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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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追隨內政部的貼心,這邊附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的內容:https://buff.ly/321iztb
▌想提前退租的房客,怎麼辦?
首先,提前退租的房客確實是一種 #債務不履行,確定了這件事後,我們再來看看契約怎麼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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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第12點有讓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是不是可以提前終止租約。這兩種約定方式會決定違約金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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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約定可以提前終止租約,但是卻沒有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先通知對方就終止的話,要賠償對方至多一個月租金額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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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你們是約定不能終止租約的呢?那麼就會回到契約自由原則,由當事人自行去約定違約金數額,這時候通常就會從當初繳交的押金去扣,押金是擔保承租人租賃期間可能會負擔的賠償責任,多退少補,如果有違約金過高的情形,可以再請法院酌減!沒有約定違約金的也不要害怕,一般來說,違約金就是當債務不履行的情事發生時,當事人雙方約定的損害賠償總額,所以沒有約定的話,也只是你們就損害賠償的金額沒有事先約定,不代表不能求償,實務上是用「相當之損害」處理,只是當事人之間就怎麼樣才叫「相當」可能就會喬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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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因為錢不會有給付不能(指大家都撿角都不能,比如摘天上的星星,只有你撿角就不是法律認為的不能)的情況發生,所以這邊應該是給付遲延,而用第229條跟231條處理!
▌全台租屋攻略報吼哩災!
💡劉時宇|好房東的「惡房客」反擊手帳
https://buff.ly/2HLPXM4
💡劉時宇|與「惡房東」的教戰手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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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川|「單身及婚育租屋補貼」開辦,身為租屋客必須知道的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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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玠宇|居住正義呼聲下,「 囤房稅 」可能面臨的現實問題
https://buff.ly/2vDjVOL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2u42B54
債務協商遲繳 在 寶可孟的理財記事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蝦咪?】信用卡帳單遲繳被罰免驚?4狀況銀行要退你錢
前一陣子TVBS採訪我,希望我針對銀行超收費用卻不吐錢一事發表意見。這篇新聞整理得更加詳實,在某些情況之下,你被超收的費用是可以要求銀行退錢的:
「帳單最低應繳金額若是低於1000元,銀行卻仍加收違約金,及兩張或多張信用卡併成一張帳單,客戶未依時間繳交最低金額,銀行依持卡數量收了超過300元以上違約金,這些超收的部分都是同「未合規」,銀行必須將於2011年4月1日起所多收的違約金通通退還給客戶」
http://bit.ly/2KprmwA
當然我相信本粉絲團的關注者都是熱愛信用卡而且信用良好的善良持卡人,應該不會被銀行賺到這筆錢才對。如果你真的還款有困難,也請務必認真對待,最低應繳金額一定要繳足,並且儘速借信貸來還錢才是上道。真的都沒辦法了,走債務協商也是一條路,還完款後再等七年,又是一條好漢,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