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教育處拒絕提供完整裁罰紀錄,拒絕提供2019-2020公安、幼兒園評鑑、一般性補助訪查資料。
⚠️國教署表示:我們沒抽查每一年檢核紀錄,也無法要求新竹縣政府給議員資料。
我從3月起追蹤新竹縣私立幼兒園的狀況,但是除了 #兒虐案件至今教育處沒有給說法以外,#調不到監視器、#幼兒園是否未立案先招生,甚至最近發現有托嬰中心 #僅有保母證照的員工,卻進同一系列幼兒園去帶班上課的情形頻發(登記A托嬰,卻去B幼兒園上班),其實很多案件顯示新竹縣幼兒園的稽查管理已經出現嚴重缺失。
而在我這次跟新竹縣政府教育處要求他們提供湖口私立英格蘭幼兒園裁罰紀錄時,公文已經去三次要求提供2013年以後的裁罰紀錄,但教育處僅提供2019以後的,但在新聞上,陳科長已經向媒體表示2013年此幼兒園已有裁罰紀錄,新竹縣教育處卻堅決不提供給議員。在後續我也提出希望教育處提供評鑑資料、公安資料給我來做參考,教育處也拒絕提供。
⁉️國教署身為主管機關,監管機制是否完整?
在我致電國教署,請教新竹縣若是不提供資料,是否國教署有監督機制時,國教署回覆:我們有要求每年稽查的案件數量,有要求回報,但我們沒有抽查的機制在。
請問如果資料都無法提供給家長、議員、也沒有對外公開、國教署也未實際抽查。請問教育處是否可以隨便做資料即可?請問誰去監督每一年的稽核是否有核實辦理? 請問監督機制在哪裡?
今年跟去年我已經接到兩件的虐兒案件,包含公私立幼兒園,我認為國教署的監管機制不完全,公開給家長與議員的資料也不完全,新竹縣政府教育處限縮議員監督權益,禁止議員要求資料的手法,已經深深地影響到新竹縣幼教的安全問題。
光是私立英格蘭幼兒園超收問題,從2013年開始(新聞稿上寫明,也經陳科長親口證實),至今年2021/8月份才停辦,這些年受到超收、沒有大班教師、甚至是 #跟縣長求情就可以繼續經營的狀況對家長有保障嗎? 我這兩年面對的虐兒案件,引發的是讓我看見背後更嚴重的問題,而兩位家長都是苦苦自救,求助無門。
😭兩位家長都被幼兒園以及主任提告(其中一位昨天才上檢察庭)
😭孩子受傷還要被提告?
😭違法幼兒園持續經營?
請問國教署身為主管機關,是否應該更嚴肅面對監督機制的問題?
請問教育處,有沒有真心為孩子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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