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25早上我以學者專家身分參加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辦的「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公聽會。
參加完公聽會後,對於業者反對的説法可以理解,官方政治態度也可以理解。但聽到有些學者說法,強調要求理想作為,稅基較稅率重要;或擔心配套措施不完備,會轉嫁租屋族;實施囤房稅未能達到抑制房價效果,完全呼應官方拖延說法,令人感慨!
大家都看到台北市早有囤房稅實施經驗,成效也已經有學術實證研究的成果可供參考。但還是有人說囤房稅定義與實施困難,中央與地方互相推諉,囤房稅實施沒有效果,真的令人無言⋯
房市不合理的稅制改革,今天公聽會的感觸是:「理想只是口號,真正實踐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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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立法院提供的六個討論提綱,我的發言內容大綱如下:
一、居住正義與產業發展如何平衡?
1、落實居住正義台灣整體產業才能正常發展,不會將資源聚集在單一房地產業, 許多產業使用房屋土地成本下降,空餘屋有效利用,其他非房地產業才能正常發展, 增加就業機會,人民所得提高,房價合理下降,人民得以安居樂業!
2、房地產並非火車頭產業,過去學術界已有詳盡的研究成果可供參考。
二、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之優點、缺點及面臨問題?
1、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過去實施成效評估,請詳見「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報告。實證研究結果簡要說明如附 ppt 檔案。
2、房地合一稅乃短期交易利得稅,優點是抑制短期交易,但缺點是容易轉嫁、傷 及無辜、轉移增加囤房。
3、囤房稅乃長期多屋非自住持有稅,優點是抑制非自住者囤屋炒作、促進房屋有 效利用、房價緩跌、交易量正常穩定、稅賦公平負擔。尤其非自住囤房者人數極少, 但囤房數量相對很多,實施囤房稅對極大多數者沒有影響,其衝擊面很小,並可彌 補房地合一稅移轉囤房的漏洞。
4、不論如何,任何稅制改革都需要配套措施,以避免轉嫁消費者及傷及無辜,但 不能因配套措施未檢討而不進行根本的稅制改革,如此造成房市不公平、無效率、 不合理,因小失大,將得不償失。
三、如何訂定房地合一稅、囤房稅的課稅標準?
1、房地合一稅支持目前財政部的草案。
惟「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落實施行更是關鍵,尤其預售屋不像成屋的產權必須 在政府機關登記,未來如何稽查預售屋的短期交易課稅?這涉及「實價登錄 2.0」 有關預售屋能否落實登錄防止作假行為,相關稽查配套執行,應完備沒有爭議。
另外,不論成屋或預售屋為規避短期交易課稅,假借人頭或持續囤房,是否反助漲 囤房空屋現象?過去實證研究結果顯示,課徵房地合一交易稅「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容易規避轉嫁,導致對房市價量影響逐漸減弱。換言之,房地合一稅若欠缺 囤房稅的支持,將大打折扣,惟有雙管齊下,政府「打炒房」才能真正落實。
2、囤房稅應配合房地合一稅同步實施。其「稅率」應明確且全國一致,明顯區分 「自住」與「非自住」差異,且採累進稅率。「稅基」先透過中央統籌分配款機制, 加強地方政府逐步調高。
囤房稅制的改革涉及非自住房屋「稅率」及「稅基」的訂定,以及非自住「對象」 的認定標準。由於過去稅率授權地方政府訂定的結果,成效不彰,因此本次修法應 明確訂定全國一致非自住房屋的累進稅率,以免造成一國多制,不公平稅制現象; 另外也可抑制囤房者過去在不同各縣市囤房,造成不同稅率的投機漏洞。
至於房地稅基偏離市價過低的問題,涉及地方政府對所有個別房屋及土地的評價認 定,也涉及當前房地分離課稅制度的改革,較為複雜。各地方政府是否有人力、能 力及意願逐步調整稅基,仍待中央與各地方政府的合作。當然,中央政府可以透過 統籌分配款的機制,加強提升地方政府逐步調高稅基的意願。
有關非自住房屋對象的認定標準問題,過去政府規定第四戶以上才被視為非自住囤 房課稅對象,顯然過於寬鬆。從稅賦的負擔能力及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來看,建議 未來應對不同數量房屋的擁屋者採取不同累進稅率,當然營業與非營業用房屋也應 有差別稅率。另外,我們看到法人囤房現象嚴重,法人與自然人的稅率不應有所差 異。特別是建築業者,多已有預售 2~3 年期間,仍宣稱其房屋是存貨而非囤貨, 而給予優惠稅率,造成賣不掉的房子,價格仍不會下跌的不合理現象。
3、摘要朝野各政黨提出囤房稅的版本如下:
財政部初步研擬單一自住稅率維持 1.2%,擁有戶數 1 到 2 戶均值是 2%,3 到 5 戶 均值 3%,而 6 戶以上均值為 4%。時代力量版本將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調降為 1%, 第 2 到 9 戶稅率漸增,若是「非住非營非用」的囤房行為,稅率調高至 5%至 8%。 民眾黨版本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改採「家戶持有全國戶數」,採累進稅率課徵 囤房稅,稅率依持有戶數最高至 4.8%。國民黨版本,則以「全國家庭總歸戶資料」 來認定持有戶數,將「非自用住宅稅率」上限從 3.6%提高至 5%,4 戶以上稅率不 低於 5%。
4、囤房稅應採較嚴格標準,並簡化稽徵方式及成本
檢視朝野各黨提出囤房稅修法版本,輕重程度並不相同。面對當前社會輿論各界對 囤房稅的壓力與期盼,而且政府公布囤房人數不多,但囤房數量不少情況下,建議 應採取較嚴格的修法版本,如此大多數的人並不會受到影響,也才能獲得社會各界 的認同,達到遏止囤房炒作的目標。
四、韓國打房政策經驗分析‧
1、各國國情,包括房市發展狀況、政府法令制度、社會文化背景均不相同,他國 經驗未必適用台灣。
2、為何只提韓國經驗?新加坡、日本、中國、美國、加拿大、甚至德國、英國等 歐洲國家,都有許多打房政策成功經驗,可供參考借鏡。
3、我們最近研究星、港、韓、台租稅措施對房市影響實證研究結果的結論,房屋 稅在新加坡及台北呈現抑止房價的政策效果。
4、韓國租屋市場非常特別,租金收取方式全球唯一,多採用非常高額押金(高於 房價的五成以上)一次給付,然後房東以押金利息抵扣房租,房客就不用再付租金。 如此租金約等一次付出的房價,房租如同房價,囤房稅容易轉嫁房租。韓國租金轉 嫁經驗完全不適用台灣。
五、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是否會轉嫁給承租人?
1、根據剛完成的實證研究評估報告,台灣實施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均會造成房價 下跌的效果。房價下跌,怎麼會產生轉嫁房租效果?因此,此二稅實施並無法證實 有轉嫁效果。
2、房租不合理上漲,最主要的原因是「房價上漲」,大家買不起,轉買為租;再加 上「租屋黑市」,資訊不透明,市場機制失靈,而非「囤房稅」實施,才導致租金 轉嫁上漲。反之,若實施囤房稅,根據過去實證研究結果,房價會有明顯抑制效果; 同時因為囤房稅的實施,將促使空餘屋的釋出有效利用,如此供給增加,房東想要 轉嫁房客,根本缺乏依據,不易發生。
3、雖然理論上任何增加稅賦都可能發生轉嫁效果,但這還要看市場景氣供需狀況, 市場資訊是否透明可以發揮市場機制,同時也要看政府是否有良好的配套措施。不 論如何,理論仍需實證研究驗證。
4、目前財政部說囤房稅會轉嫁承租戶,完全缺乏嚴謹實證研究報告基礎!政府對 台灣當前嚴重的「租屋黑市」都不敢面對,租屋地點、數量、品質及租金相關資訊 都沒有掌握,卻說囤房稅會轉嫁租金,令人無法信服!
六、日出條款的修法建議‧
支持財政部草案房地合一稅的日出條款自 2016 年開始實施,以為公平,杜絕短期 投資炒作。
七、結語
台灣的房市與房價的長期不合理,造成高房價、高空屋率及高自有率的「三高矛盾」 現象,根本的問題是在房地產「市場失靈」。因此,政府其他相關部會必須各盡其 職責,以避免「政府失靈」,打炒房並健全房市必須是要建立可長可久的法令制度, 讓房屋成為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而非投資炒作的獲利工具,如此政府才能獲得人 民的信任,居住正義也才能落實!
最後,有關「房地合一稅」草案爭議不大,應儘速通過實施。另外,「囤房稅」的 修法,行政部門及執政黨應體察社會各界的期盼,朝野政黨彼此捐棄成見,「不論 甲案還是乙案,拖延案最不好!」。猶記得 2014 年 4 月「雙張會」討論囤房稅,經 過一個月即立法通過,6 月實施。期盼本次囤房稅的修法,很快能成為朝野政黨的 共識,讓台灣不再成為囤房炒房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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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立法院公聽會的現場完整實況影片。個人第一次主要發言在9:59。另外,第二次發言主回應財政部長及內政部次11:55整體回應後發言的二點回應在11:59。供參考。
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346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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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總體審慎措施(含金融措施及租稅措施)對房市 之影響(以亞太主要經濟體星、港、韓、台實證分析)」,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委託, 研究期間:2020 年 5 月~10 月
研究成果報告網址:https://ppt.cc/fjt5Zx
2、張金鶚,「從抑制炒房到健全房市」,聯合報,A12 版/2020 年 12 月 13 日
3、張金鶚,「囤房稅是健全房市的關鍵」,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2 月 18 日
4、張金鶚,「囤房稅,玩真的嗎?」,蘋果日報,A12 版/2021 年 3 月 11 日
5、張金鶚,「打炒房 要落實囤房稅」,聯合報,A13 版/2021 年 3 月 14 日
6、張金鶚,「囤房稅的稅基與稅率孰重?」,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3 月 18 日
價格上限黑市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施永青:比特幣缺乏貨幣應有的特質
日前,比特幣一度升破4萬美元關口,引起不少原本沒太關注的人興趣。有讀者問我應否在投資組合中加入比特幣?我的答案十分直接清楚:我一定不會。原因是比特幣雖稱作「幣」,但它卻缺乏貨幣應有的特質,完全發揮不到貨幣的功能,甚至可被列為偽幣,隨時可能被政府取締。
貨幣最基本的特質是它可以用來交換其他商品與服務,而且普遍地為大多數人所接受。貨幣有穩定的交換價值,才會有它的儲存價值。比特幣不是完全沒有交換價值,但時至今天,絕大部分商品與服務提供者都不肯接受比特幣。肚餓了想食碗雲吞麵也不可以。很難叫店主為了賣碗雲吞麵,就先去查比特幣的市值,研究收取比特幣的電腦程式。
用比特幣來購物可以衍生出來的問題很多,這裡不一一細列了。簡單說,就是絕大多數人都不接受。比特幣缺乏普遍的流通能力,缺乏貨幣的最基本特質。
有人說,比特幣自面世以來,基本上在不斷升值,只要把它換成貨幣,要食雲吞麵,一點不成問題。問題是比特幣的價格並不穩定,大上大落,隨時可招來重大損失。如果在摸頂價入了市,可能守幾年都未「返到家鄉」。
再者,比特幣的交易方法複雜,亦不夠透明,它的成交價有多大的真實性,並非人人信服。所以要套現的時候一定要接受大幅的折讓。這些缺陷,都會令比特幣不容易普及起來。
有人說,比特幣的價值,來源於它的稀有性。比特幣會限量發行,不會像聯儲局那樣搞無限QE。但聯儲局發鈔有一整套經濟理論作基礎,且獲立法授權,有美國的國力作支持;比特幣有甚麼做基礎呢?除了區塊鏈技術,與程式設計者的承諾外,根本沒有官方背書。
現實是這個世界,除了有比特幣之外,還有人搞以太幣、畢達幣、萊特幣……多不勝數。它們雖然各自有發行上限,卻沒法限其他人推出新的數碼貨幣。所以數碼貨幣的供應絕非有限。再者區塊鏈的技術日新月異,以後推出的數碼貨幣,可提供的保障一定好過今天的數碼貨幣。新幣取代舊幣的機會很大。
比特幣的設計者故弄玄虛,要人在電腦上以「挖礦」的形式去創造比特幣。其過程除了要花精神、花時間與
花電力外,一點實質有用的價值都沒有創造出來。簡直
就是浪費。其最大的功用就是做黑市交易,逃避政府監察。因此,比特幣遲早會招來政府干預,不宜用來作長線投資工具。
價格上限黑市 在 君子馬蘭頭 - Ivan Li 李聲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社會實驗]價格管制導致乜後果?其實教科書一早講咗啦。
TLDR:柏林左翼政府要凍租5年,仲要強制房東減租。結果?咪租盤大跌四成,房東自己捽老泥都唔租畀你。仲有,簽陰陽合同,第時如果裁定租管違憲,唔該你交返晒之前嘅差價。仲有,價格管制當然造就黑市,平租畀你可以,不過唔該幫我用十皮嘢買咗個雪櫃先,靚嘢嚟的。唔係雪櫃賣幾錢都管下話?
1. 本人唔係經濟學家,但呢個故事係非常典型嘅經濟學現象
2. 背景是咁的,話說香港樓貴租貴,近年唔少人都提租務管制。而好多時就會講起德國,特別係柏林。冇人炒樓,甚至冇乜人買樓。因為保護租客,業主好難加租云云。所以柏林就吸到好多人才,成為歐洲Start up之都云云(但我見啲朋友個個都係去英國)
3. 事實如此,柏林年頭甚至要求凍租5年。另外有啲仲要強制減租,最多減40%。嘩。違犯嘅?唔使坐監(好似),罰款啫,五十萬,歐元。
4. 呢啲,就似乎係無產者比較鍾意嘅,負擔比率低,左翼恩物(*)。至於「原教旨市場L」。當然就反對。但發生咁嘅事相當合理,首先歐洲向來都比英國美國「左」,而德國同亦係比較「左」,而家柏林市政府就更加「左」
5. 咁其實,「左」「右」嘅嘢,好難話對錯,都係睇時勢,況且物極必反,而中間又有好多空間(**)。基本上,你係包租公,咪反對租管。你係租客,咪贊成。而如果講學術,正路地經濟學家應該90%甚至99%都反對租管(***),無論佢地係咪租客(呢個就係經濟學家可愛嘅地方,認真的,自己係租客都可以反對租管架!)
6. 埃汾呢?其實唔關事,但利申下。只有一層自住樓嘅,應該就係中性,我唔使交租,但亦冇租金收入。不過嚴格嚟講,「我可以放層樓收租然後自己搬去台東住的,聽講幾好洗」
7. 我地比較關心嘅,係到底租管有乜影響?經濟學家經常畀人話只得理論,咁今次係一個好好嘅社會實驗。結果證明,現實情況係同理論預期一樣嘅。
8. 價格管制,十分簡單,當然就會短缺。最極端嘅,你有薪酬上限,迫我只可以拎一千蚊人工,我咪唔返工。
9. 柏林嘅情況,亦係差不多。你租金管制嘅,係架,租金會低—但你搵到樓租先算啦。柏林嘅租盤,就大跌40%。如果計受租管影響嘅(2014年前起嘅),更加大跌60%。當然唔係跌到零,但就大副減少。同預期差不多啦。極端啲講,原本我自住,但可能租間房出去畀人嘅,收一萬蚊租幫補下。但而家你收得兩千蚊租,我就索性唔租好過啦,唔值得兩千蚊搵個街外人返嚟嘈住自己。我自己霸多間房又好,或者叫返個仔搬返嚟住都得
10. 更有趣嘅係,當然今年有百年一遇嘅肺炎疫情。咁你話,係因為肺炎冇人租屋啫,至少冇晒啲遊客,商務客都近乎冇。但,又係好好嘅社會實驗!其他德國城市嘅租務市場,係比舊年同期更活躍嘅—唯獨柏林唔係。而柏林就有租管。十分好嘅對照實驗
11. 另外,除咗唔租出去,仲有一個玩法:我索性賣走佢,亦得。你迫我收咁低租,我咪賣(當然理論上,租金回報低咗,會拖低樓價)。結果?亦係多咗人買樓。柏林就由一個冇乜人買樓(80%人租樓)嘅城市,慢慢越嚟越多人買樓,aka做樓奴(而全德國,大約係一半一半)
12. 好啦,仲有更制嘅。經濟學者會話你知,價格管制除咗會令人地索性唔交易,仲會衍生一樣嘢,一樣我短期都會寫嘅嘢:黑市。
13. 大家聽黑市聽得最多,就係匯率(雖然而家你去外國好少可會見到)。你官方將個價格定在不合理嘅水平,啲人咪唔會跟官方價買賣—即係,我收貴租你可以打靶,但唔租出去應該未咁惡到可以打靶掛。而除咗唔交易,另外就係可以黑市,唔跟你個官方價,用其他嘢巧立名目。黑市實在太偉大,因為話畀你知市場力量幾咁大。
14. 而某程度上,以前七折的八折的一樣係「黑市」—你個價定得太高,的士司機咪冇工開,寧願收平啲搶客。 「我覺得大陸啲官貪污都係黑市,因為官方人工太低,大家都知要靠其他嘢」
15. 柏林嘅租務市場啦喎,又唔係完全「黑市」,亦唔係完全「陰陽合同」—我懷疑「陰陽合同」都係一種「黑市」。即係,租約我寫收五千蚊租,但你實交一皮嘢呀下!守法嘅德國人(WireCard同福士在笑)唔會咁大膽。況且,如果租約咁玩,到時個租客堅持交五千蚊租,你告法庭都幾難。
16. 但聰明嘅德國人,梗係搵到第啲方法啦。記住,價格管制一定會導致呢啲古惑嘢。你有最低工資下話,咁我咪要班人變自僱(唔止香港無良僱主係咁,外國咩共享經濟都係,都話UBER司機搵得少過麥當勞,睇少啲林保怡溝周家怡啦)。你有最高人工限制下話?咁我咪畀福利佢,或者平租個單位畀佢做宿舍(變相房屋津貼),一定好多呢啲貓捉老鼠兒,沒完沒了。
17. 柏林房東嘅玩法係點?加個合約條款咯—因為,有房東告上聯邦法院,話柏林政府呢個租管係違反憲法。仲打緊官司。個條款就係,如果最後裁定租管係違憲,唔該交市值租金 — 但有追溯期喎!之前嘅都要追返。
18. 更加簡單嘅,可以點做?好簡單啫,原本一皮嘢租金你要我收五千嘅,得,「你要租屋就要買埋我個書櫃,價值六皮嘢」,「你管租金之嘛,你冇管理我書櫃賣幾錢下話?」,甚至乎我想像到,可以享用房東叫床服務,每日盛惠兩百。「唔係叫床幾錢都要管下話?」。唔要叫床咪唔租畀你
19. 當然,我估租客又會舉報呢啲友,到頭嚟就係浪費社會資源,益咗律師同公務員。更甚者,真係畀人告嘅,我咪唔租間屋出去咯,或者只租畀啲相熟嘅人。
(*)講明先,呢度嘅「左」,指經濟。照計經濟上左同右好易分,冇乜好混淆,唔識嘅自己Google.但其他方面嘅「左」「右」就好難分,我甚至話根本唔應該講「左」「右」,因為你發現啲人互插一大輪大家都唔係講同樣嘅嘢。例如一個智力題:民進黨係「左」定「右」?維基百科有答案。但在經濟上,去到柏林呢種租金管制就梗係「左」,唔使點討論
(**)但真係要講嘅,過去幾十年當然係「右」係王道,去到甚麼列根戴卓爾克林頓Milton Friedman更加係高峰—然後近十幾年係向返「左」啲啲。
(***)但當然又有個問題,有人話經濟學本身,至少係近幾十年,本身就已經係一個「右傾」嘅學問,所以近幾十年近乎唔存在真正「左傾」嘅經濟學家。呢啲就留畀專家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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