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豹是個自私的人》那篇文章,引來不少紛擾,當然也有不少陌生的朋友,於留言區留下不少問題和疑問,齋主於此一併回應。
0.黑豹為什麼是個自私的人?
我能理解2016年罹癌時的愕然。任誰都不會於那時告訴漫威,畢竟誰都會有自信能戰勝病魔,這是正常人的自私之舉。但是當漫威的復仇者聯盟4結束時,漫威有個巨大的空窗期,那時是宣布新一階段電影計畫的時期,這是最好告知漫威的機會。畢竟以那時他的聲勢,即便告知漫威,漫威也不敢輕易將他換下黑豹2的出演機會,加上片約本就只剩下一部黑豹2,這其實是絕佳的機會,但他沒有說。甚至今年病情急轉直下時,他還是沒有告知漫威,這若不是自私,我不知甚麼才是自私。明明只要早個幾周幾月,就能讓其他人有著更好的安排,但他沒有,他選擇自私到最後。
1.身體病情是隱私,為什麼要昭告天下?
沒有人要你昭告天下。怕影響公眾形象和角色定位選擇不昭告天下是人人都會做的選擇,要的只是私下先行告知合作夥伴。休傑克曼、艾蜜莉亞克拉克等人都在拍攝期間告知劇組掌權者,先行做好防範,甚至也是給投資方預先有個備案和心理準備,以免事情發生時六神無主和兵荒馬亂。
2.電影還沒開拍,哪裡來的成本損失?
電影製作比大多數人想得複雜。不只需要預先安排演員、編導、劇組人員和後製團隊的檔期,甚至為了順利開拍,編劇、導演、攝影、道具、服裝等人,都必須預先為此先行準備。此外,相關的視覺形象設計、宣傳廣告和周邊商品授權及設計等,都需要大把時間和金錢預先準備。更別提漫威電影是系列作,查德維克鮑斯曼留下的爛攤子,還包含電影公司新一階段的整體規劃要如何修改。
3.不是換個演員演就好了嗎?
事情沒這麼容易。黑豹的成功,編劇會依據前作的成功模式,以及黑豹鮑斯曼所塑造的個人形象,去撰寫專屬於他發揮劇本。因此即便要換演員出演,也並不是拿著相同的劇本去演。新演員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會使得編劇必須重新塑造演員魅力,並盡可能將風險分散到奇他已經成功塑造的角色上。
4.你憑甚麼篤定迪士尼不知道?
除了國外新聞報導的消息之外,讓齋主我更確定的原因,是迪士尼的公關違反常態。若迪士尼早早就知道鮑斯曼的病情,依照米老鼠的尿性,肯定會於鮑斯曼死前上演一齣黑豹角色交接的戲碼,不然就是早早就在今年年初發布關於黑豹的消息,也會趁著鮑斯曼的死訊而大作文章悼念、惋惜、緬懷。但沒有,迪士尼此時肯定在加班。
5.既然迪士尼不知道,那為何不譴責鮑斯曼?
齋主已經親身示範了。粉絲買的是鮑斯曼的單,而從未想過背後將他捧紅的金主。迪士尼若出面譴責,只是激怒粉絲抵制和謾罵自己,這是於利有損的決策,因此即便心理再不滿,也只能忍住憤怒,盡可能榨乾鮑斯曼剩餘的價值。
6.照你這樣說,是不是車禍等意外死亡的人也很自私?
意外暫且不論,癌症是明確知道身上所帶有的風險,若已然進入失控狀態而仍不告知投資方,這已不是基本的違反道德了。有人問到三浦春馬是不是同樣也很自私? 嗯,我的答案「是」,鮑斯曼努力到最後一刻都想活下去,但選擇自殺或從事高生命風險的人,遠遠超過這種自私程度。
7.照你這樣說,齋主你是不是也要公開自己的病歷?
等你搞個鉅額又長期的投資計畫在我身上時,我當然會告訴你。
8.他從事這麼多公益行為和行善,怎麼可以罵他自私?
善行是善行,但我們又怎麼能否定他在漫威計畫中的自私呢?
9.鮑斯曼帶來的後果是甚麼?
好萊塢於日後推動的電影計畫,肯定會根據此狀況去將合約擬定得更細緻。因此不管是漫威,還是其他系列電影中的小演員,他們將比現在失去更多的自由,並且可能需要隨時回報相關風險。更別提和鮑斯曼簽了約的米高梅影業,將因此受到多大的損失了。
10.齋主你是不是很討厭鮑斯曼?
不,正是我很喜歡他,所以才有此篇文章。既然他在生前獲得的成績這麼好,也是個在乎名聲的名人,就更不該留下這個讓人事後拿來嘴的話柄。英雄一詞要承擔的遠比你我所想得更沉重,而這個自私的決定讓他在我心中永遠成不了英雄。這是多麼可惜的事情?
好啦,還有問題就說吧。
看看還有沒有機會回應。
這幾天感謝眾漫威粉對我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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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行銷萬歲:民進黨中生代通吃祕笈
(製表/劉宛琳)
本報調查報導,對於公部門的招標案件,行政院雖備有各種專長的四千名評委名單,但有六名民進黨前黨工公職人員卻儼為固定班底。其中,文化總會副秘書長李厚慶近三年即審理近三百件,案量驚人。國民黨爆料,凡是李厚慶參與的案件,其妻任職之三立電視台得標率將近九成,三年來得標一.八億元。兩項資訊,簡潔勾勒出蔡政府以標案供養綠色近親的手法,「御用評委」扮演重要角色。
消息傳出後,故宮開出第一槍,宣布李厚慶擔任評委的「故宮南院品牌塑造」七百多萬元標案無效,該案得標者正是三立電視。故宮也以「未利益迴避」為由,取消李厚慶在另一標案的評委資格。試想,一人一年擔任上百件標案的評委,幾乎兩三天就要審查一案,能有時間思考嗎?假設每標金額為五百萬元,他一年即決定五億經費的流向,有如標案的「發包中心」了。尤其,先前爆出專搶政府標案的「幫推」、「投石」公司,李厚慶就被指為幕後老闆。他一手主導公關公司,一手擔任標案評委,另一手護航妻子任職的媒體,豈非如八爪章魚?
但在民進黨包山包海的生態中,李厚慶說穿了也只是個「代名詞」。在所謂「御用評委」中,李厚慶之外,其他評委分別曾具民進黨中央網路部主任、文宣部主任、青年部主任、族群事務部主任等頭銜,個個「根正苗綠」。換言之,這些人脫下黨袍,換上專家制服,即可以外部評委身分在評審會上居間指導或帶風向,影響其他評委的決定。也難怪,他們被稱為「偽外評委」。
「李厚慶們」當然不會只有六人,但他們具有共同的特徵:民進黨中生代新貴,皆曾任位階不低之黨、政職務;雖因政治排序無法立即擠進公務體系,卻能轉以專家名義在政府部門周邊影響標案的分發。和綠營上一世代不同的是,「李厚慶們」未必志在自己從政,而在利用機會擴大民進黨的影響力乃至個人基業;這類機會,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之後,變得唾手可得。羅文嘉對民進黨的「世俗化」感到憂心,除了政商關係,這類中生代競逐標案的趨勢應該也是其中之一。
在這樣的潮流中,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中生代的「李厚慶們」都擅長文宣和行銷,尤其是網路造勢。這點,是民進黨執政世代比較欠佳的能力,因此必須倚重中生代新貴的長才。也正因為如此,外界看到近年一些頗受爭議的標案,全都是行銷宣傳類型的案件,而非工程或科技類標案,因為這是最容易入手的領域。例如,「幫推」和「投石」四年拿下政府八千多萬元行銷案;「春露」拿下農委會一四五○行銷案後,又吃下台鐵標案;楊蕙如的「品原」和「易始」,也拿下政府廿多個標案,創造了數千萬元營收。
不可否認,政府部門確實有些施政需要藉由行銷宣傳,來增進民眾的理解。但是,如果是為了粉飾太平而擴大宣傳,乃至是為了餵養綠色公關公司而硬擠出預算去做行銷,那就是本末倒置了。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台鐵。台鐵最近兩個網路行銷案計一五四九萬元,都由「春露」公司取得。問題是,台鐵還積欠員工五、六兩月的加班費三千萬元未發,卻花大錢去做臉增進顏值,是不是昏了頭。但如果沒有上級的授意,台鐵會這麼做嗎?
民進黨的世俗化,如今走到「行銷萬歲」的境地,讓人大開眼界。除了從公部門挖標案給自己人,還讓「御用評委」居間分配主導,甚至乾脆自己派人成立公司參與競標,全案通吃。如此,彷彿只要靠著話術和網路行銷,就能締造無盡的政績光環。民進黨用老百姓的錢洗老百姓的腦、兼養它自己的人,這比起當年國民黨的「黑金政治」,也算進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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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foodpanda發出一份名為「外送夥伴意見調查」的線上問卷,詢問外送員現在的合作條件,屬於承攬或是僱傭。
這份問卷裡面,提供一份名為「現行勞動體制分析」的表格,給外送員做參考。
我快速看了一下,發現表格內容有很多問題。
平台調查外送員意見很正常。但絕對不該用不精確的資訊,誤導外送員作答。
我是台北市議員,有責任照顧外送員的權益。因此,在這裡我要提供對這份表格的幾點意見,讓外送員朋友們參考。
⚠️熊貓問卷沒有告訴你的事⚠️
1️⃣ 表格說僱傭工時上限8小時
⛔️ 依照勞基法,僱傭的一日工時上限是12小時。8小時正常工時,最多可再加班4小時(計算加班費)
2️⃣ 表格說承攬、僱傭都可以投保勞保。這是正確的,外送員可以在職業工會加保。
⛔️ 但表格內沒有告訴你:
公司確認僱傭關係,
保費自己付20%,政府出10%
公司負擔70%
自己加入工會投保,
保費自己付60%,政府出40%
公司負擔0%
如果明明是僱傭關係,卻濫用承攬,除了損害勞工權益,也是將公司應該負擔的保費,丟給納稅人全民買單。
3️⃣ 表格內說,foodpanda自主提供商業保險,包含死亡、殘廢、第三人體傷財損、超跑財損等。
⛔️ 但,在問卷的最前面「營運組溫馨提醒」有一行字「詳細投保狀態以國泰產險公司狀態為主」。
所以,要釐清真實情況,必須要請公司提供國泰產險的保單條款。
釐清所有的不保事項、保額、理賠條件等,才能跟勞保、就保等法定勞工保障比較優劣。
4️⃣ 付出與所得相關性:承攬固然有接單越多、賺越多的特質。
⛔️ 但要注意的是,僱傭關係,雇主依法不可以片面調降工資。
而承攬,若合約有業主可以片面調整報酬的規定,那就會出現片面調降工資的情況。
現行熊貓就曾發生片面修改合作條款,調降外送員報酬。這是表格沒有詳細說明的事。
5️⃣ 表格說承攬不需請假、不需出勤紀錄、沒有員工考核、低指揮監督、沒有競業限制。
⛔️ 但,現在熊貓的制度,有排班、須請假、須準時出勤,有扣點考核停權,最重要的,有競業限制。
已有具體案例顯示,熊貓外送員同時於其他平台接單,會被解除合作關係。
按照熊貓問卷表格說的承攬屬性,熊貓若還要堅稱自己是承攬,是否應該立刻開放外送員在其他平台接單,並修改排班請假扣點停權相關規定呢?
6️⃣ 表格說僱用的工時下限是74小時
⛔️ 事實是,法律並沒有規定計時人員的工時有下限。都是按照雇主需求而定。
註1所提算式,投保薪資是指保費計算級距,並非指每月一定要給付11100以上薪資。而勞工的薪資,也不一定只有150/hr。這個工時下限74小時的說法,不知是怎麼來的
我自己就聘請過每月工時不到74小時的兼職人力。補習班、飲料店等地方,每月工時不到74小時的工讀排班人力也比比皆是。都是合法的。
7️⃣ 最後,關於「工作效率」,表格內寫「承攬高、僱傭中、計時僱傭低」
⛔️ 這點真的不知道是基於什麼證據認定的呢?企業把員工都解僱改成承攬人員,工作效率就會變高嗎?
——
有看過我這會期4次質詢的人就會知道,我對外送平台完全沒有敵意,因為我自己就是使用者。
正因為我自己就是使用者,因此我在樂見這個產業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希望外送員能有更好的待遇,消費者的食安有保障,消費爭議可以有更好的管道來處理。
我也誠心希望業者能夠靜下心面對問題,不需要雇用公關公司,抹黑關心這個議題的民意代表。更不需要用片面的資訊誤導自家的外送夥伴。
台灣有十幾家美食外送平台,每家管理外送員的規定都不一樣。
有些公司確實可以歸類為承攬。但有些,也的確是實為僱傭卻濫用承攬。
我會在10/24的民政部門質詢,提出我對外送平台勞雇關係認定的主張。
先前質詢影片請看
👉 https://www.facebook.com/829635597116030/posts/2492448260834747?sfns=mo
也歡迎消費者、外送員、業者持續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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