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衝擊人身安全 政院:將討論公務員赴港規範
中國日前通過港版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引發國際間強烈撻伐,更嚴重衝擊我國人赴港澳的人身安全問題。蔡英文總統日前表示「不排除提出反制措施」,而行政院今(9)天回應,對於公務員赴港本來就有規範,日後有關國人赴港風險的提醒,以及公務員赴港的規範,政府將進行必要討論。
根據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指出,要求台灣政治組織及其代理人配合,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否則將面臨刑事責任與罰款,蔡英文已指示國安團隊及相關部會討論因應,不排除採取反制措施。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今天受訪時表示,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已經成立,會以個案方式進行協處,讓在台港人都能受到某種程度的協助,但政府不會公布協助內容,以免反而影響到需要幫助的港人生活。
對於國人赴港、公務員赴港的風險提高,是否會增加限制規範?丁怡銘指出,公務員赴港本來就有內部規定,至於港版國安法訂定後,是否應該進一步規範,政府相關單位會進行必要的討論。
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0條前段規定,台灣地區人民進入香港或澳門,依一般之出境規定辦理。而所謂一般之出境規定,係指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條「不須申請許可」之規定。故目前台灣人民赴香港或澳門,並無特別的限制,一般公務員亦同。
但如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第1項所指之「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及「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3年之人員」,應先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始得出境。部分機關基於本身業務性質之考量,對所屬人員赴港澳探親、探病或旅遊另有規範。
本新聞由新頭殼提供
入出國移民法施行細則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刪除「國家統一前」字眼,我們樂見其成。只是,如果有個待辦事項APP,目前好像有一點工作囤積。
華航正名、護照改名還沒搞定,詳細的成本評估、應對措施、處理時程也沒有明確的眉目,如今高喊修改兩岸條例,不如先盡速完成前面兩項修法。
此外,如果真要修法,為了免除打假球、空喊口號的嫌疑,要修就得一起來。從憲法到其他法條,只要涉及「國家統一」四個字,包含《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等法規都必須修改、一次到位。
我們希望,執政黨能正面回應民意,完全執政就應該有完全責任,喊出來的承諾就得付諸實行,而不是一拖再拖,只有政治口水而沒有實際作為。
最後,520就職大典在即,我們也冀盼蔡英文總統在演說時,能對相關議題清楚表態,並針對國家當前的發展困境,以及人民生活所面對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方向規劃,才能安定民心,讓台灣可以繼續前進。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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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華航正名 #護照正名
入出國移民法施行細則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國國民黨 KMTの夢時代。
臺灣人一直以來都過著獨立的生活,但你知道我們有很多條法律,都把「在國家統一前」當作但書嗎?
這屆立法院已經要開始處理這種不符合現實的法律條文了嗎?今(8)日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莊瑞雄、陳亭妃等人共同提案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一讀通過,該草案內容指出,我國與中國的關係已不再以「國家統一」做為唯一最終目標,因應我國政治現實及發展,應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此將條文中的「國家統一前」字句刪除!
例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內文中的「國家統一前」刪除,修改為「因應國家發展」;將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中的「國家統一前」修改為「國家管轄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時」。
蔡易餘提案主張,我國目前管轄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空、領海與鄰接水域,且中華民國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占領大陸淪陷區之歷史事實,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主權。
修正草案今在通過一讀後,需先交付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才能再送院會挑戰三讀通過。
💡除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我國其他不少法律,也因為中華民國政府把「國家統一」當作目標,因此都出現因應「國家統一前」的條文哦!像是《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的條文,就是「本法所稱入出國,在國家統一前,指入出臺灣地區」(https://waa.tw/xuuAHX);而《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裡面的第 3 條、第 5 條,也寫入「國家統一前」,規範所謂「大陸地區股東」的股份要如何處理!(https://waa.tw/hCnuNy)
覺得很意外嗎?其實不用意外,因為連中華民國的憲法,一開始都是在中國制定,為中國量身打造,只不過因為中日戰爭和中國內戰(或者說「國共內戰」),在中國實施不到 5 個月就被凍結,然後就跟著中華民國政府一起逃到臺灣。
中華民國憲法原本規定國會要由中國各省代表組成,中華民國總統也要由中國各省的國大代表選出,這些都明顯不符合現實,不可能在台灣做到,也因此當年跟著中華民國一起敗逃台灣的各省國大代表們竟然就這樣連續當了好幾十年,變成台灣民主化運動時所稱的「萬年國代」。最後中華民國憲法在很多臺灣人的努力下,經歷了 7 次憲改,完成《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才能勉強適用於臺灣,「因應國家統一前」這樣的字句,就成為臺灣法律條文中的特殊產物。(就連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都還寫著「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如今多數臺灣人將臺灣視為自己的國家,但臺灣始終沒有自己的憲法,若以「臺灣是一個國家」的角度來思考,各位臺灣人,我們希望給自己國家一個什麼樣的憲法?我們的法律還要繼續抱著不適用台灣的大中國框架嗎?還是,我們想要擁有臺灣自己獨立國家性的框架?
阿草邀請大家,一起來思考這些問題。
#阿草:寫著寫著就想到以前中國國民黨製作的文宣,都印著把蒙古國和台灣都劃入領土範圍的「秋海棠」中國地圖,阿草手邊還有一本,就給大家看看封面吧~
📌暸解中華民國憲法的歷史:
政大學者林佳和:我們的憲法,還要繼續抱著不適用台灣的大中國框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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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移民法施行細則 在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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