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將23條和18條理解為具體法律和普遍性法律,因此18不能取代23,當然人人明白。只是極權政府將所有與人民的關係逼成「敬酒唔飲飲罰酒」,23條自行立法突然成了「敬酒」,透過18條逼香港人食國安法就是不聽話後的「罰酒」。
留意韓正到董建華到梁美芬的話,講來講去都是這一條。
「第二,有人說自行立法和將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並無衝突,但這是明顯違反一般的立法解釋原則。第18條是一條普遍性法律,容許人大常委會透過附件三將一些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第23條則是一條具體的法律,指明在第23條範圍內的法律由香港自行立法。普遍解釋法律的原則是具體的條文優於普遍性的條文,於是,第18條這種普遍性的權力,便不應包含第23條具體所指的範圍內的法律條文,否則第23條便變為多此一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有人講廿三條不立法,便把國安法在香港實行。這件事竟然引起各界在香港煞有介事地討論,我講的各界當然不是泛民,而是譚惠珠、葉劉淑儀、梁愛詩、董建華這些人。首先先講是非,是非已經很清楚了。其實基本法第18條是這樣寫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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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5/18-5/22 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結束一國兩制!《香港國安法》納入人大議程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於今日 5 月 22 日開議,昨天晚上公布議程,《香港國安法》被列入第五項議程,此項法案被稱之為香港與中國「一國一制」的開始。
香港與中國的一國兩制一項重要原則即是香港的司法獨立,《香港基本法》第 18 條中規定除外交、國防等特定領域,中國實行的全國性法律不得在香港實施。
然而 18 條也提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動亂」則中國可以頒布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
《香港國安法》也因為上述規範,直接跳過了香港的立法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決定,當中「叛國」、「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規定,侵害了香港人民表達意見、集會遊行等自由。
更禁止NGO、外國政治性組織在香港的行動,基本上也等於宣布了香港一國兩制的結束。
❷ 女性閣員比例創新低 行政院挨批
蔡總統總統的第二任期正式開始,新的行政院內閣人事也於本週揭曉,然而根據婦女新知基金會的統計,42 名閣員當中僅有勞動部長許銘春、公平會主委黃美瑛兩人為女性,僅佔整體比例的 4.76%,創下民主轉型以來最低的紀錄。
就算加上促轉會代理主委楊翠以及台美會主委楊珍妮後比例也不足10%,因而引發外界撻伐,甚至連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也發出聲明批評,更一度傳出正醞釀集體請辭。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回應延攬人才時考慮能力、功能和社會期待,並非刻意忽略女性,蘇揆也已請政委羅秉成與性平會委員溝通,秘書長李孟諺也強調對兩性平權的重視,不只是在女性閣員方面來呈現,最重要的是對法案的推動。
❸ 北車大廳黑白地板 掀席地而坐爭議
台鐵局自2/29 起,因應疫情而禁止民眾於台北車站大廳席地而坐及群聚,於5/18時台鐵表示正考慮「永久禁止於台北車站大廳席地而坐」,掀起支持、反對開放北車大廳兩方的論戰。
有人認為北車大廳已經自然而然作為許多國際移工、新住民交流活動地以及往來等車旅客的歇息之處,加上台鐵於台北車站內一樓設置的座位數不多,因此不宜永遠禁止。
另一方認為席地而坐有礙觀感,且台鐵本來就沒有將車站大廳規劃成聚會功能,車站大廳應保持動線順暢。
對台鐵研擬禁止席地而坐引起的爭議,交通局長林佳龍 18 日晚間也於臉書表示「車站的公共空間,應在符合疏運及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提供包括移工在內的所有民眾共享,同時應避免標籤化特定族群。」
#經時事
❶ 總統就職演說:台灣將打造核心戰略產業
中華民國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於 5/20 舉行,蔡英文總統於就職演說中表示,面對全球經濟的劇烈變動,台灣在紓困及振興上必須超前部署;另外,於整體經濟政策中,將持續推動前瞻基礎建設、兆元投資等重大計畫,以鞏固長期的經濟發展。
在產業發展上,總統表示將打造「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抓緊產業創新時機,讓台灣成為全球 經濟的關鍵力量。
隨著5G時代來臨,台灣將強化數位轉型及國家安全的資安產業;面對疫情挑戰,台灣要打造接軌全球的生醫產業,確保關鍵物資供應的民生及戰備產業;也將提升軍民整合的國防產業,並加速發展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
總統強調,未來四年將超前部署在產業發展、社會安定、國家安全、民主深化這四大面向,讓台灣脫胎換骨、迎向未來。
❷ 兩會召開:中國不提 GDP 增長目標
中國第 13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受疫情推遲了兩個月後,於本週五展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發表了工作報告,證實了在全球性疫情衝擊下,北京今年放棄設定 GDP 增長具體目標。
這是中國近十年來首次放棄經濟增長目標。中國官方去年的 GDP 增長為 6%,達成去年其 6-6.5% 的增長標的;然而疫情衝擊下,中國首季 GDP 衰退達6.8%,失業率也接近歷史高點。
標準普爾認為,美中關係緊張之外,外資製造商可能在對供應鏈受阻的擔憂下,加速撤離中國市場,使中國GDP成長衰退。
工作報告中亦指出,中國年度財務赤字將超過GDP的 3.6%,並將額外發行1兆人民幣的政府公債用以控制疫情影響。
事實上,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針對疫情,中國已宣布的財政政策總規模僅約 2.6 兆人民幣,遠低於其他大型經濟體。
另外,面對外界對美中關係緊張的疑慮,會中李克強也重申,北京會履行美中第一階段貿易協議中的義務。
❸ 德法領導人視訊會議 提出 5000 億歐元復甦基金
德國總理梅克爾與法國總統馬克宏於本週一舉行視訊會議,根據路透社報導,雙方提議設立高達 5000 億歐元的「復甦基金」,用以捐款給受到新冠肺炎重擊的歐盟國家,以及阻止歐元持續下跌。
由於是捐款而非貸款,一些比較節儉的北方國家可能就比較難接受了,奧地利總理便表示已經準備好貸款給那些衝擊較大的國家,也認為歐盟預算應反映出優先事項、不是一味地提高上限。
歐盟的各國領袖曾在 4 月時舉行會議,就有提到關於復甦基金的計畫,然而無法對於金額達成協議。對於本次德法的合作提議,歐盟委員會也表示歡迎,並將於5/27提出另一個新的提案。
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 在 堅離地城:沈旭暉國際生活台 Simon's Glos World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沈旭暉隨緣家書重溫:23條怎樣到來?】Brinksmanship Vs Brinksmanship
政圈不時流傳,北京「必須」林鄭月娥任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這個「硬任務」,而隨著政府認受性越來越低、對選舉的把握越來越小,「反正無嘢好輸」,連基本法22條也被重新演繹,這風聲近日又再傳出來。
2003年,田北俊帶領自由黨憑藉關鍵少數,一錘定音拉倒23條立法,成為他今天建立「希望聯盟」的最大希望。然而時移勢易,北京要依樣葫蘆,恐怕很難再守君子協定:先公開諮詢,再讓民意醞釀,雙方動員,然後演出攻防戰,最後任由議案被多數民意以一切手段拉倒。這一套遊戲規則,只適用於太平盛世,和一個尚有點廉恥、說話算話的政府。但經過23條、特別是反送中一役,政府應該心知肚明,真的根據香港內部立法程序,就是少數派壟斷的立法會「夠票」,只要成為一場全民運動(而這是必然的),就會重演之前發生的一切,而且必然變本加厲。當然,不能排除政府「真心膠」,或一心「hae交功課」,這畢竟是23條立法的一個可能途徑。但恐怕以今天政府的厚黑指數,從種種跡象可見,可能會另闢蹊徑。
其中一個可能性,據說是實行全國性法律,無論是通過加入基本法附件三,還是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這本來風險很大,因為貿貿然實行全國性法律,基本上就是宣告對「一國兩制」的徹底不信任,國際社會自此怎樣看香港獨特地位,就誰也說不準;而北京從來是一個避險政權,一個動作換來可能摧毀香港這個白手套,未免不化算。但北京正構想一個論述,讓實行全國性法律之時,國際社會也無話可說,從而不影響香港的獨特地位,雙方繼續洗錢,只是香港核心價值蕩然無存,而這個劇本有一個關鍵字:「反恐」。早在2014年前,親建制學者就開始吹風,警惕香港出現「本土恐怖主義」,當時筆者曾嘗試駁斥,但苗頭已經不妙。到了去年開始,由港澳辦、特首到警方記者會,都不時以所謂「恐怖主義傾向」形容香港抗爭運動,項莊舞劍,意在公公,目的就是以「反恐」之名,把香港內部抗爭演繹為「一國」層面,從而合理化「國家安全法」一類「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對北京而言,只要成功說服國際社會香港存在「恐怖主義」,足以和各國內部的恐怖主義相提並論,摸底得知他們不會強硬回應,這條路,自然最為方便,因為無須處理香港任何內部情況,無聲無息就完成。
另一個可能性更有「創意」,這要從近日港澳辦、中聯辦、特區政府批評郭榮鏗議員「違反擁護《基本法》誓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談起。在一個行普通化的地方,以民選議員拉布為由,說他「違反基本法」,原因是基本法列明立法會議員的主要工作是立法,這樣的邏輯,早已超越一般理解:須知立法工作包括代表民意反抗不合理的法律,在少數派壟斷的議會,代表多數民意的議員以不同方式表達意見,只是工作一部份,否則豈不是只能當橡皮圖章?但以上指控的重點,其實不是「郭榮鏗案」本身,而是以此作為突破點:假如上述邏輯成立,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定義就不只是是否支持綱領性的一國兩制、是否支持港獨或自決,而變成了是否支持、甚或行動有否違背基本法的每一條條文,而且「支持」、「違背」一類演繹,都是按「唯心」的中國方式解讀。假如下次選舉,DQ主任問所有候選人:「基本法列明23條立法是憲政責任,不支持23條立法就是不真誠擁護基本法,請問你是否支持23條立法?」假如厚顏無恥至此,即使是田北俊親自參選,也足以被DQ;而假如勉強以語言偽術選進去,到了審批23條立法,反對又是DQ下場,技術上,只能不斷提出修訂。在太平盛世,這樣行事自然很荒謬,但假如這能同時解決「反對派奪權」和「23條未能立法」兩大危機,對政權的誘因,卻是巨大的。
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目前方向這樣:即使沒有表面上的23條,香港人2003年對23條的憂慮,已經絕大部份成為現實,而且猶有過之:社交媒體分享個人立場會被批鬥、被解僱,參與合法遊行示威會被前行政長官牽頭的「篤灰網」公審,罷工會被秋後算賬,企業要天天表態、並懲罰政治不正確的員工,教育工作者的言論自由被嚴密監控,捐款變成洗黑錢,網絡上分享新聞也會被《公安條例》控告「煽動」……這時候,香港人才如夢初醒,《基本法》雖然保障香港人的言論、集會、遊行、示威、罷工權利,但只要政府援引、曲解古法、或借用其他條文「執法」,這些自由已經一律「依法失去」。對政權而言,今天拘捕幾人、明天在監獄私刑數人,大眾已經麻木,而且不容易激起大規模反彈,國際社會也不會留神,但數年下來,一切早已明日黃花,變成了另一個香港。這種不給予外界明確endgame、卻分拆endgame天天上市的伎倆,在權謀角度,不得不算「高明」。
北京以上為23條立法的可能性,目的都包括避免國際社會有最激烈反應,為了確保變天後的香港繼續被國際承認為不同中國大陸的實體,而又不給予單一藉口香港人像2003年、2014年、2019年那樣大規模動員,也不希望議會抗爭再次發揮功用,這些都是現實主義博弈的典型brinksmanship策略。要回應brinksmanship,自然要知己知彼:
- 香港不是新疆、西藏,畢竟資訊透明,香港人必須向國際社會說明,香港的抗爭並非恐怖主義:定義上這屬於學術問題、另文再敘;方法論上可多與各地同期發生的抗爭比較(同期差不多有20國發生類似大型抗爭,無一被列為恐怖主義);行動上必須保留大量證據,證明香港警察的暴力才是不成比例的暴力;文宣上要證明「全國性法律等於香港endgame」,因為足以影響各國在香港的戰略利益。這是國際線最重要的工作。
- 要回應溫水煮蛙策略,但又要市民保持希望,議會路線的朋友,應該有兩手準備,當DQ局限於案例,未改變權力結構,則要安排大量Plan B;當DQ針對整個陣營(例如「反對23條就不能選議員」),則必須及早製造文宣,向全港市民、全球受眾講解,這也是等於香港endgame,並以現任議員維繫一個國際認受的民選mandate,保留元氣。
- 當上述情況出現,移民潮也肯定隨之而來,屆時重點是希望離開的香港人不要獨善其身,在海外也可以維繫香港人身份認同,繼續用不同方式凝聚起來。「移民成為廢老」和「走到海外成為diasporas心繫香港」,差之毫釐,謬之千里。但經過過去一年的洗禮,要放棄一切,談何容易?
沉著應對,從來是香港人的強項。
沈旭暉,壹週刊,2020年4月17日
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有人講廿三條不立法,便把國安法在香港實行。這件事竟然引起各界在香港煞有介事地討論,我講的各界當然不是泛民,而是譚惠珠、葉劉淑儀、梁愛詩、董建華這些人。首先先講是非,是非已經很清楚了。其實基本法第18條是這樣寫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特別行政區是走狗一定會同意) 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大家可以看看附件三有甚麼法律,其實現在有那些國旗法、領事法、國徽法,駐軍法等。這和管治完全沒有關係的。所以話國安法可以根據這一條放入去是完全錯誤的。然你是不能和這些人爭駁法律的,跟他們講法律只能是講笑。他們覺得政治是決定了一切,只為需要。只要有需要,甚麼都可以做。
9月28日之後,我最擔心的是這一條後半部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其實這一點才是對的。這牽涉到兩個問題,第一,香港先要有暴動,不過沒有暴動也可以,自製暴動也很容易。當有暴動的時候,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緊急狀態可以把部分的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這就可以大舉拘捕人。當日我最害怕的就是這樣。
問題是梁愛詩講出來的問題,國旗法、國徽法應該不會發生甚麼衝突。但把法律整條搬來,就會發現基本法和香港其他法律互相衝突得很厲害。它們是沒有一致性。因為大陸寫的法律和香港寫的法律,有很多地方是不相容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所以是不能夠整條搬來用的。而是要特別做一條法律出來才可以的,或者把那條法例加以刪減。
為何會講這東西,其實在928之後,怎麼知道北京不會讓步呢?因為他已經把這件事升級到國家主權、安全的問題。一講到這東西,北京一貫都是非常強硬,他覺得這是原則性問題。現在他又拿回一年前的《學苑》批評它是港獨,然後再配合這些攻勢。其實我也預計到會這樣,北京一直恐嚇香港人,尤其是鷹派恐嚇了香港人,但到最後,北京也不敢這樣做。因為北京要付出的代價太大。為何北京不需要這樣做呢?如果北京不理香港的輿論,北京可以不理國際的觀感,那為何要這樣做呢?直接通過廿三條便可以了,他們在立法會是大多數。根本不需要做得那麼難看的。他們可以漏夜三讀通過廿三條。但如果漏夜通過廿三條,也會有幾十萬人上街示威。再放國安法下來,不是會有過百萬人示威。這不是更加大鑊呢
而最好笑的地方,是國安法是不存在的。其實是沒有國安法,它把1993年的國安法改了名,叫做反間諜法。而新的國安法的範圍更加複雜,是未寫好的,所以這一刻中國並無國安法。把法律改名,我又真的未聽過。這是非常好笑的。其實大家打的是一個稻草人,根本是不存在的。其實是在中國是沒有國安法的,現在還在草擬中。但跟他們講這些,根本是和和尚爭論梳的用途。他們話反間諜法是國安法的範圍,他們把很多法律都合併。其實跟這些人爭論,根本是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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