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旅外國人權益,針對因疫情無法返臺逾2年,戶籍遷出致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及勞保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等權益受影響事,僑委會於1月15日邀集內政部、 財政部、勞動部及衞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召開研商會議,將相關規定及因應作法提供給僑胞參考:
一、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國民年金給付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倘因戶籍遷出而被停止,依勞工保 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54 條、第 78 條及第 94 條規定,可每年檢送經駐外 館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由勞工保險局審核通過後,即可續領,倘因準備文件不及,致無法於停止給付當月提出申請,申請審核 過後仍可追溯續領。
二、全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衞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係採 2+2 原則,意即國人離 臺超過 2 年以上戶籍遭強制遷出後須退保,因退保後即無須繳納健保 費,對其權益並無影響。而戶籍遷出後只要在 2 年內返國恢復戶籍, 即可以再次參加健保、繳納保費並使用健保資源,無 6 個月等待期的 問題。
2.現行健保制度設計已存在相當彈性,曾參加全民健保的旅外國人只要 在出國後 4 年內在臺保有戶籍,權利義務均不會受損。另外,即使出國超過 4 年未曾返國,只要是在國內受僱工作,仍可立即恢復健保資 格。
3.受疫情影響之旅外國人,如有全民健保再加保問題,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視個案狀況協處。
三、個人綜合所得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1.個人所得稅部分,現行制度分為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境內居住者 每年 5 月份結算申報,依所得級距分別適用累進稅率自 5%至 40%; 非居住者採就源扣繳,由扣繳義務單位就每筆收入先行扣繳所得稅, 無須再申報。
2.至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適用,由個人自行擇一申報,嗣經各該國稅局審核,倘審核結果與原申報不同,個人可再申復,財政部賦稅署 已函知各地國稅局依個案情況分別處理。
四、地價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地價稅率採次年改課原則,因此,109 年度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於該自用住宅設有戶籍(設籍日數不限),即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 價稅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 1 處為限);110 年度如於 9 月 22 日前完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並提出申請,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 地之地價稅率。
五、投票權(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1.查 110 年無中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戶籍遷出不影響權益。
2.至公民投票部分,依全民投票法規定,只要 110 年 2 月 28 日(含) 前於國內設有戶籍者,即具有全國性公民投票權。
感謝巴拉圭亞松森廖健勛僑務秘書分享圖文。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月初,在武漢疫情持續擴大的危機下,我點出馬政府時期放寬中國人來台使用健保的資格疑慮,遭到攻擊說我不懂當時行政命令的背景,那今天用文字提出幾個問題,除了讓大家了解背景,也說明提出臨時提案的原因,重新研議廢止當年擴大認定的行政命令,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是我身為民意代表的責任之一。 問題一、衛福部當...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 在 好立委 楊瓊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平等互惠誰說的算❓
#開放萊豬換來什麼好處❓
#健保費漲不漲❓
台灣豬肉都不得使用也沒有萊克多巴胺瘦肉精,所以台灣沒有外銷萊豬,為什麼基於互惠互助合作,要進口萊豬?
瓊瓔今天在立法院總質詢時呼籲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基於互利互惠合作原則,應重新談判美豬的政策,台灣豬肉外銷的標準,就是美國豬肉或是其他國家豬肉進口的標準,更該落實源頭查廠及邊境把關,否則不管衛福部長陳時中如何誇口萊豬都是安全的,甚至帶頭試吃萊牛、萊豬,都無法讓消費者安心。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條第1項明定:政府每年度負擔本保險之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之36%。
吃人夠夠的政府,政府負擔健保經費的比例從105年降為35%到108年只剩下33%,「賊仔政府」該補足健保的費用不提,只顧著要漲健保費讓全民買單。瓊瓔要求權責單位儘速編列預算補足政府應負擔保費❗️
#反萊豬顧健康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執政黨立委做點正事好嗎
#不然又要喊2024再投一次
寄生台灣
晚上陸委會指血友病童是中華民國籍、持有身分證,且其母親也已取得中華民國籍、持有身分證。
血友病或小明的故事讓許多人驚奇發現,為什麼能有父母小孩全家都不是台灣人,也不住在台灣,卻可以使用台灣健保給付高額費用,在中國就醫一樣可以給付。是可能的。
首先是跟台灣人結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可申請長期居留,子女並可以依規定在台灣入學。子女並沒有規定需要台灣籍。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在台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居留滿6個月者,就能參加全民健保。即使離婚或是台灣人已領中國身分證,父母已經不再是台灣人,並不會影響健保權益,因為有居住證明所以一家台灣健保一樣繼續使用。有許多台灣人,為了經商工作方便在中國已經領有中國籍,依照台灣的法規應該要放棄台灣身分,但因為兩岸微妙的關係,台灣無從查核。
具中華民國籍台灣身分證也不代表可證無中國籍有合法台灣身分。台灣有些特殊的統戰政黨團體入黨需驗中國身分證,可以做為證實其成員具中國籍卻沒向台灣單位通報取消台灣身分。更糟的是跟你樣可以選舉。http://www.ntdtv.com.tw/b5/20180910/video/229613.html
https://www.facebook.com/710966136/posts/10157407169496137/?d=n
至於《憲法》《兵役法》也規定台灣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義務。也就是因為這樣,只是因為父母有一人是(或曾是)台灣人。全家就因為取得居住證明享有台灣健保。但因為兵役關係不願意把小孩設台灣籍。
健保並不是商業保險,是國家挹注一年三分之一總預算支持的社會福利,其虧損全民負擔,社會福利應保障自己公民為主。這種後門鼓勵不需盡台灣的義務卻共享用台灣珍貴的醫療資源,也鼓勵子女放棄台灣籍,如果長年不在台灣也不會有台灣的納稅義務。
防疫如同戰爭,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已經疲於奔命,還要前往疫區大打文宣要台灣照顧這類案例。台灣應該要好好的利用數據回溯清查類似案例,到底一年花多少錢在這種事情上,並把相關的法規漏洞補上。
台灣不毒也不法西斯:
https://www.facebook.com/710966136/posts/10157389002616137/?d=n
鄉民討論: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2400657.A.2B5.html
鄉民起底:
https://www.facebook.com/710966136/posts/10157357122116137/?d=n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月初,在武漢疫情持續擴大的危機下,我點出馬政府時期放寬中國人來台使用健保的資格疑慮,遭到攻擊說我不懂當時行政命令的背景,那今天用文字提出幾個問題,除了讓大家了解背景,也說明提出臨時提案的原因,重新研議廢止當年擴大認定的行政命令,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是我身為民意代表的責任之一。
問題一、衛福部當年到底發布了甚麼樣的行政命令?
2009年10月1日衛福部發布衛署健保字第 0982600357 號公告,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公告以探親(三)、探親(四)或探親(五)事由申請來臺之中國人士,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發給前揭註記事由之臺灣入出境許可證,為《全民健康保險施行細則》第十六條所稱「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
白話來說,這個公告擴大認定身分為探親(三)、(四)、(五),拿有居留證明文件就能夠使用台灣健保,但這樣行政命令攸關全台灣人共同打造的健保制度,只用行政命令就能擴大認定,我認為不合理。
問題二、當年行政單位基於甚麼樣的理由,認定這項行政命令的發布不需要經過立法院的監督?
根據團隊詢問衛福部的說明,當年這個行政命令的發布是為了配合同年 6 月 9 日,立法院修正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十七條之附帶決議為「本法通過後兩個月內,基於人道及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考量,行政院應協調相關部門,針對大陸配偶前婚姻之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居留及定居問題,研議修改許可辦法。」該案以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4 會期第 5 次會議交本院內政委員會審查。
但重點是,以上的許可辦法內容中,立法院是審查身分的居留與定居問題,但並沒有提到使用台灣健保的配套,但衛福部在當年僅依配合其他已經過審查的法令 來當作行政命令發布的原由,卻未依同法第六十條送達立法院並提報立法院會議,我認為衛生福利部不能基於許可辦法已送立法院提報,就認為公告不需經立法院備查或審查。
問題三、臨時提案的用意是甚麼?
我用前面兩個問題來釐清了當時背景,以及行政程序的瑕疵,簡單來說,用行政命令擴大認定卻不受國會監督,我覺得不合理。
台灣健保經過20幾年的努力和眾多醫護人員的付出,才有今天讓大眾安心使用的成績,這是全民共同的努力,尤其在武漢肺炎疫情加劇的同時,牽涉到這樣重大全民福祉的調整,我們更應該謹慎來處理和看待。
提出這項研議廢止的臨時提案,就是想讓當年的瑕疵能重新被討論,並請行政單位對這項行政命令的發布的程序,提出說明和檢討,再看我們能夠如何在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上,做出實質的努力,我能夠理解這是前人所遺留的問題,但身為民意代表,攜手和政府共同解決問題是我的職責,也是我們能夠讓台灣更好的方式。
感謝共同提案人 王定宇 前輩,以及其他16位參與連署的前輩與盟友,還有很多我要學習的地方,批評指教建議對我和團隊來說都很寶貴,再次感謝你們的期待,持續努力,3Q
影片只有1分鐘但文超長
謝謝你們看完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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