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取締逾期瓦斯鋼瓶_維護公共安全】
市府消防局日前會同警察局、監理站執行危險物品攔檢勤務,於西區自由路與興達路口定點攔查瓦斯行貨車,並檢查載送之瓦斯鋼瓶是否逾期,攔檢結果並未發現有違法情事。
業者應定期送驗逾期鋼瓶,違法者得依消防法第42條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如分銷商偽造檢驗卡或塗改檢驗卡的資料,則以刑法偽造、變造公文書處理,呼籲業者勿貪小利,罔顧市民安全,以身試法。
呼籲民眾,使用瓦斯前應檢查瓦斯鋼瓶外觀及是否有檢驗合格標識卡。每具鋼瓶容器之開關閥後面均有一塊檢驗卡,檢驗卡明顯標示下次檢驗期限,如下次檢驗期限為一○四年四月廿日,民眾如於一○四年四月廿日以前購買即為合格鋼瓶容器,反之於一○四年四月廿日以後購買即為不合格鋼瓶容器。如發現業者販賣不合格瓦斯鋼瓶,請立即撥打119消防局檢舉電話,將由消防人員前往處理,以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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