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
人員區分:工友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6~110/07/23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及駕駛)。
(二)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 遞送公文、協助辦理行政庶務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局(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5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1.聯絡人:本分局秘書室周小姐﹔連絡電話:(07)2511151#752。
2.有意者請逕自至本分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相關資料。
3.需檢具表件資料有:
(1)工友甄選履歷表,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明書)及受訓與獎懲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直式影印,依序排列,並於左側裝訂)。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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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人員區分:警察人員
官職等:警佐3階至1階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72-臺南市,82-高雄市,88-澎湖縣
有效期間:110/06/07~110/06/11
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
1.參加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2.服務年資(以110年4月30日為基準日)1年以上。
3.最近5年考績1年列甲等以上。
4.個人資績分數(以110年4月30日為基準日)依「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所訂評分標準積分達15分以上者。
5.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第2項規定情形之ㄧ者,得不受前述2、3、4款之限制。
6.具EMT2訓練合格持有證照者佳。
7.具救生員(或潛水員)訓練合格持有證照者佳。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甄選
1.最近5年內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績列乙等。
2.最近5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3.最近5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4.最近5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5.最近5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工作項目:
災害搶救及其他有關火災搶救等工作。
工作地址:
(一)高雄市(高雄港區)。
(二)臺南市(安平港區)。
(三)澎湖縣(馬公港及龍門港區)。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kfs05126@mail.khfb.gov.tw
聯絡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10年6月11日(星期五)前將資格條件所述之資歷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自述及e-mail填寫清楚)、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即可)及各項專業證照等】以A4紙張影印,逕寄或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臨海新路25號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室收,電話:(07)5622601轉660或661;逾期恕不予受理。
職缺類別: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履歷調閱資料:
訓練日期區間:105/03/31~110/04/30
獎懲日期區間:105/03/31~110/04/30
考績年度區間:105~109
個人全部資料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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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
人員區分:工友
官職等:無
職系:綜合行政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4/15~110/05/14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及駕駛)。
(二)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 總機、遞送公文、協助辦理行政庶務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局(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5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
1. 有意者請逕自至本分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相關資料。
2. 須檢具表件資料計有:
(1)工友甄選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及於「應徵人簽名」欄位簽名)、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明書)及受訓與獎懲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直式影印,依序排列,並於左側裝訂)。
3. 紙本資料請於110年5月14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80248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50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
4.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5. 本分局得視甄審情形酌增列候補人員1名。
6. 連絡電話:連絡電話:(07)2511151#752洽周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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