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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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的網紅李建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捷運運量三年成長5.8%,駕駛人力僅增0.66%,員工休假困難 李建昌批:怪不得人才留不住! 捷運是台北人日常搭乘的重要公共運輸工具,106年至108年運量從7億 4,606萬人次成長為7億8,959萬人次(表1),增加5.8%,但駕駛人力卻幾乎沒變。對此台北市議員李建昌接獲有30%組成的北區捷運...
公司勞方代表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問了一圈才發現,整件事就是有人耍智障,自以為大爺、無視人家的代理權,想要把人家跨過去又跨不過去,整天開記者或是透過媒體放話來說別人干擾。
台灣的駐德代表謝志偉說「若不是強國在最後一刻硬是攔阻,BNT疫苗早就於3月開始陸續到貨」,那就奇怪啦,BNT有中國攔阻,日本AZ就沒有人攔阻?美國莫德納就沒有人來亂?該不會德國是中共同路人吧?
沒進入狀況的駐外代表就別小丑跳樑,不如把嘴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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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洽購BNT,以今年三月為分界,前後分成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去年林全的東洋製藥,原本林全要採購3000萬劑,衛服部自以為菜市場買菜凹蔥,硬把3000萬砍到剩200萬,後面又被媒體爆出有執政黨的立委介入,是不是要喬回扣我們是不知道,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第二階段則是「永齡基金會」在五月跳出來說要自購500萬劑BNT,這裡順道說明一下,買BNT是郭董的牽手-曾馨瑩在主導,郭董認為這是好事而撩了下去。但沒想到的是,台灣的衛服部依舊睜眼說瞎話,無視上海復星醫藥的台灣代理權,硬是要跟德國原廠喬事情,德國人則依循契約精神叫你去找上海復星,台灣政府當然拉不下臉,只好整天「中國干擾」。
我們在說的BNT疫苗,這個是由美國輝瑞出錢(資方),買了德國醫藥公司BioNTech的新冠病毒疫苗(勞方),在亞洲的銷售權則是看誰去簽下來,東南亞是輝瑞簽下,中港澳台則被上海復星醫藥簽下。
在這種契約架構下,你要BNT就是要跟上海復星談,如果你今天把代理商跨過去直接找上游,除非你手骨夠粗,你自己簽下自己的代理權,不然正常做生意的根本不會理你。此時就有人就惱羞成怒,整天瞎扯中國干預。
這些當官的,大概是上酒店框小姐框習慣了,常常跳過幹部直接和小姐私約,然後以為外面賣藥的也跟你搞這一套。
說到這裡,我把堅哥-王世堅的昨天說過的話原封不動貼在這裡:
「上海復星有投資BNT研發,為何不能讓別人把名字列上去,我更要求行政院閉嘴,不要再講厚臉皮的話,傷害台灣人了。」
公司勞方代表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別不小心成為職場殉道者
諮:「我很喜歡人資的工作,可是常常感到很重的無力感。」
我:「可以多說說無力感的來源嗎?」
諮:「老闆與主管們還沒接受世代已經改變的事實,用以前的制度對待現在的組織。就算不斷提醒可能的法律風險,他們依然不為所動,甚至覺得我大驚小怪......」
我:「若這些法律風險你需要負連帶責任的話,對你也是很大的風險。」
諮:「對啊!雖然是罰公司的錢,但這也表示我不專業,才會讓公司被罰錢。而且也不是現在這間公司才遇到這樣的問題,之前的公司也有不同的狀況。」
以前從事獵頭,我的客戶窗口就是招募HR,那些日子從沒少聽到人資們的辛苦。像是用人主管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只會逼人資給人,但又不選出人,一個職缺來來回回幾個月還找不到;或是突然開一堆缺,隔天就想要有人來上班的無理要求;就算好不容易找到了,有時還會遇到到職前一天突然不來的人選,然後再一次循環。真的不是天天處於火場救火,就是不停的奔命在招人和炒人之間。
而除了招募其實還有.....
培訓:花了很多精力準備的培訓課程,但是學員不想學習;老闆想要培養人才,但是又不想投入經費。
績效:各個部門把績效考核當成人力資源的責任,什麼事情都推給人資,部門負責人評分很隨意。
薪酬:薪資水平沒有競爭力,招不來、留不住,老闆還認為是人資不給力。
但是,為什麼許多「人資們」還是熱愛這份工作?
諮:「恩.....其實讓一個適合的人選加入公司,真的很有成就感。尤其收到人選、部門主管或部門同事的感謝,我就會感到這份工作是很有價值的。」
也許同個領域,我很能了解那種「痛苦並快樂著」的感覺。不同規模的組織,所面對的挑戰是不同且多面向的,人資的身份彈性要很高,自己是勞方,但面對求職者、員工,要代表資方;面對老闆、主管們,又要能站在資方立場表達勞方需求;這中間的拿捏、身份與情境的轉換,是人資工作者每天的日常。於是,帶著他進行價值觀探索,也發現他有著殉道者的人格,簡單來說就是想要拯救他人(獲得認同),有時會忘了自己(犧牲自己)。我一直認為個性沒有好壞,而是認清自己性格的強項與弱項,再到能發揮強項的工作舞台,自然能勝任愉快。但對於殉道者人格,容易付出沒有底線,我提醒「自我認同先於他人認同」,照顧好自己才能照顧好別人,人資工作者更是如此。
殉道者將為他人犧牲奉獻所獲得的成就感,凌駕於照應自己的需求之上,殉道者則會無止境地淘空自己,甚至刻意漠視自己的需求與感受,只為了支撐自己能夠持續為他人提供幫助及付出。但沒有好的自己,就沒有健康的關係,不論是伴侶、朋友或是職場表現。
成為自己的內在英雄一書中,針對殉道者給出三個練習:
1. 覺察自己真心付出的意義,思考有益處的助人行為究竟是什麼。
2. 讓你的資源和能量,有界限地為這世界付出,簡單來說就是設定底線。
3. 懂得真正照顧好自己,才能照顧好別人,讓能量正面的循環。
最後,針對他的性格,我表示實際上就是選老闆的問題。當點出這個關鍵點後,他就像開竅了般。很快,我們就列出幾個他感興趣的產業,著手進行面試選老闆的行動。我也在諮詢後補充這三個練習,得到了他滿分的回饋。結論,職場上不缺殉道者,因為沒有人無可取代,就算老闆也可以換人。
#生涯健檢
公司勞方代表 在 李建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捷運運量三年成長5.8%,駕駛人力僅增0.66%,員工休假困難
李建昌批:怪不得人才留不住!
捷運是台北人日常搭乘的重要公共運輸工具,106年至108年運量從7億
4,606萬人次成長為7億8,959萬人次(表1),增加5.8%,但駕駛人力卻幾乎沒變。對此台北市議員李建昌接獲有30%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表示過去人力短缺導致排休非常困難,假期看得到放不到。
李建昌調閱資料發現106年至109年平均駕駛人員的總員額依序分別為662.58、667.58、663、667人(表2),106到109年期間人力僅增加0.66%,與5.8%的運量成長率不成比例。雖然每年甄聘的人力足年增加(107年補了17人、108補了47人、109年補了28人),人才根本留不住。另一方面是現階段人才根本就沒有足額甄補,預算員額與實際員額仍有40到68人的差距。
李建昌認為,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因為人力缺口的問題,所以扣掉配合勞基法規定的七休一例假日之後,可以讓員工自由排假的總時數一年比一年少(表3),到年底休不完的假越來越多。究其原因除了捷運公司聲稱因環狀線通車人力調度問題外,還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其一是駕駛高運量線段的的編制員額不斷縮減(表2),106年行車處的駕駛人力(司機員、技術士)的編制員額共731人,但到了109年該處駕駛人力的編制員額降為703人,4年砍了28人!其二是捷運公司員工結構比較年輕,所以申請育嬰假的狀況比較普遍,以108年度來看,最多同一時間共29人請育嬰假或其他因素留職停薪,若加上編制短差的40人,就代表既有人力要去分攤那69個人的工作,每個駕駛人力的工作量增加一成!這些都是人力不足以負擔現有工作的證據。
或許是捷運公司考量人力不足所致,李建昌接獲200位駕駛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過去工會成員曾因為公司對於休假申請的總量管制問題休假遭拒,與捷運公司召開勞資調解會議(附件),調解委員判定捷運公司認為基於營運考量協商排休狀況進行總量管制及均分原則,與勞方基於勞基法第38條主張的排休自由相衝突,宣告該次調解失敗,公司應研議後回應勞方,但公司至今卻無下文!
李建昌表示,今年2月起捷運公司取消八折優惠推出了常客方案聲稱可以增加3.4億的收入(以107年消費模式為例8折方案本業虧損為13.8億,如果用常客優惠方案則本業虧損將減少為3.4億)。未來財政狀況逐步完善的同時也必須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過去員工加班的補休時數還是應該尊重員工的休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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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多少廠商要實施無薪假,根據勞委會掌握到、各地方政府通報的最新數字,共有十二廠家、2801人,勞資協議、減少工時,除了一家是屬於傳統產業的機械公司,大部分都是都是光電、科技相關產業。
勞委會堅持不公布企業名單,也解釋,2801人,是屬於和企業簽訂協議的,不代表實際放無薪假的勞工人數,不過也有可能很多企業根本沒有通報,所以真正放無薪假的人數,勞委會無法掌握。只是主委王如玄才在前一天說只有六家企業放無薪假,今天怎麼爆增一倍,變成十二家呢?
勞委會指出,大部分的企業都說自己在三四季有衰退現象,才會放無薪假,目前也組成穩定就業輔導團介入查處,會來了解,這些企業是不是確實出現、獲利虧損,才實施無薪假的。
記者林靜梅彭耀祖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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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的「一級業務行政主管人員」,就不得擔任勞方代表。由於每家公司組織不同,如有認定上疑義,可以參考組織架構先行協商,避免爭議。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