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蘇嘉全辭官能止大蘇小蘇之亂?
因姪子、立委蘇震清(右)涉入收賄案,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左)請辭獲准。圖/資料照片
為了公司法修正案,四位立委和一位黨主席涉嫌貪汙重罪遭檢方聲押禁見。各政黨忙於撇清,才在全國代表大會重申「清廉、勤政、愛鄉土」的民進黨特別尷尬,面對剛當選未就任的新任中常委蘇震清,是非纏身又一再涉案,重創民進黨形象。為和姪子蘇震清切割止血,上任不到三個月的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請辭獲准,以免醜聞效應擴大,延燒到蔡英文總統身上。
蘇震清有狀況,民進黨心裡有數。蘇嘉全當初放棄不分區立委提名,不續任立法院長,就是要力保蘇震清上榜。怎料蘇震清捲入誠美材掏空案遭民進黨廉政會調查,結果雖未成案,但也因當時黨主席卓榮泰、秘書長羅文嘉的堅持,丟了不分區提名,引起蘇家大反彈,不僅蘇震清揚言脫黨參選,蘇嘉全之妻洪恆珠也以脫黨參選進逼,蘇嘉全更運作中執會流會表達不滿,當時被喻為「英派反英派」的「蘇嘉全之亂」。
為擺平這場亂局,蔡英文親自在官邸協調,把早已提名的立委莊瑞雄改列不分區,禮讓蘇震清「不掛黨籍」投入區域立委選舉。這匪夷所思的安排當然是破壞黨內遊戲規則,但基於政治現實,蔡英文拍板才能喬出這樣的奇局。蘇震清雖然不披黨旗,可也是在蔡英文親掛保證、完全背書下勝選連任。
蘇家在屏東權勢熏天,蘇震清也有意接蘇嘉全的政治香火,不僅要立委,還在「英系規畫下」搶占中常委,要在黨政更上層樓,布局縣長寶座。微妙的是,國民黨先是揭露了蘇嘉全外甥、唐榮鐵工廠總經理張仲傑涉弊調查;進而公布了駐印尼代表處電文,質疑國營事業遭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排除在外以謀取私利,指控蘇震清可能涉入。蘇家人連遭檢舉,當然事出有因,不排除有黨內權鬥的政治謀算,但蘇震清這席「英系中常委」成為民進黨形象包袱,黨內用盡辦法阻其上任,讓蘇震清處於「已當選未上任」狀態,希望閃過風頭,避免民進黨成為箭靶。
未料北檢發動國會搜索,蘇震清又成為集體涉貪案核心人物。這下蘇嘉全再怎麼霸氣,蔡英文再怎麼護短,也保不住蘇震清的官運前程。值得玩味的是,北檢動作緊接著連串蘇家醜聞而來,且以蘇震清為首要對象,是否有更深層的政治盤算不得而知。但最近行政院長蘇貞昌因遠航超貸案被質疑不當提拔第一金董事長廖燦昌,曾說「用人唯才」的蘇揆屢遭抨擊;蘇震清等立委涉貪案一出,立見轉移焦點效果,蘇嘉全一辭,更讓蘇貞昌少了個可能角逐閣揆者的威脅。政局發展,相當微妙。
雖然蔡英文否認,但民進黨內多將蘇家叔姪列屬「英系」,檢方以貪汙罪名聲押蘇震清,意味打臉蔡英文的背書;蔡英文花這麼大精神,不惜得罪黨內派系喬出來的立委,居然成跨黨派涉貪集團的要角。民進黨急著畫清界線,但畫得了嗎?其實,蘇嘉全「請辭」或是「被請辭」,攸關蔡主席能否自己「清君側」;整頓不了英系,要求不了自己人,蔡主席還奢談什麼「全面執政必定腐化」劇本不會成真的高調?
羅文嘉日前受訪時批評現在的民進黨世俗化,預言民進黨「遲早會出事」;話才說沒兩天,預言成真。卓榮泰也表示,假借「英系」之名挑起黨內對立的放話惡行必須終止了,「民進黨一定要實實在在、正正當當、堅持正道,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只是卓羅的諍言,始終不是民進黨的主旋律,才會讓蘇家爭議成為民進黨難以終結的噩夢。當蘇震清等人涉貪成為市井熱議話題,陳其邁要在高雄再唱「清廉、勤政、愛鄉土」,其誰能信?特權橫行的蔡政府還能唱什麼「台灣價值」?別忘了,遠航超貸案未了,還在等蘇貞昌給個能讓國人信服的答案。民進黨「大蘇小蘇之亂」何時了,老百姓也想知道。
公司法背書保證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肥借錢給韓市長買房,何錯之有?】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韓韓庶民買豪宅的勵志故事鬧得沸沸揚揚,近來又傳出 #台肥(台灣肥料公司)違法貸款1400萬左右給韓韓讓他買7200萬的房子,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分期付款?借貸?傻傻分不清楚
台肥當初賣房子給韓韓還有其他買家時,約定可以分10年到20年償還,並和買家簽訂 #長期分期付款協議書,但是呢 #金管會 說雖然公司跟客戶間的交易可以分期付款,但建設業多半只有1年到5年而已,阿肥你訂的還款期限這麼長,其實比較像 #貸款 給韓韓跟其他買家而不是讓他們 #分期付款 欸!如果是借錢給韓韓你就違法惹!
▌公司借錢給韓韓哪裡違法?
台肥公司是公開發行公司,依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3條 #公司法第15條 規定,公司不能借錢給股東或其他人,除非公司跟其他公司有業務往來或有短期融通資金的必要,可以看出可能借給「公司行號」,但絕對不行借錢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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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台肥是上市公司必須遵守 #證券交易法 的規定,它一旦違反了金管會就資金貸與所訂的準則,把錢借給活生生的人就違反了 #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跟第178條,可以處24萬到480萬元的罰鍰。
▌我不懂欸,為什麼公司不能借錢給別人啊
公司的錢是所有股東共享的,加上公司可能欠別人錢,因此必須管好公司的錢包!如果公司的錢被負責人亂借出去而財庫空空如也,#股東跟公司的債權人就居居惹(ಠ益ಠ)不過公司營運總是會有跟別家公司交易合作的時候,所以公司法也開放在特定情況下還是可以借錢給其他公司行號喔~但活生生的人?打妹啦!
#阿肥你係勒衝啥
#話說只有小編不知道台肥跑去蓋房子嗎
#好討厭機掰房東喔好想買房子啊
▌相關文章in法白
黃建智|用公司名義借別人錢不行嗎?限制公司貸款的制度與目的
https://buff.ly/2Z2cr2z
附上截圖新聞網址:https://buff.ly/2tAb27F
公司法背書保證 在 胡言亂語股票討論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722 #台肥 #看最後會被罰多少 #小編先猜重罰24萬
【證券交易法 #第36條之1】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及揭露財務預測資訊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其適用範圍、作業程序、應公告、申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處理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證券交易法第178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 #新臺幣二十四萬元以上四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十一、違反第三十六條之一或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一準用該條所定準則有關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及揭露財務預測資訊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適用範圍、作業程序、應公告或申報之規定。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公開發行公司依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其資金除有下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之百分之四十。
前項所稱短期,係指一年。但公司之營業週期長於一年者,以營業週期為準。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融資金額,係指公開發行公司短期融通資金之累計餘額。
公開發行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或公開發行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對該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資金貸與,不受第一項第二款之限制。但仍應訂定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並應明定資金貸與期限。
公開發行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且已加入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及聲明遵循自律規範,並已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者,其從事短期資金融通,不受第一項第二款融資金額之限制。但貸與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之百分之百。
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及前項但書規定時,應與借用人連帶負返還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者,亦應由其負損害賠償責任。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第2條 本公司資金貸與之對象,以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或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下列公司為限:
一、與本公司有直接業務往來關係之公司。
二、本公司直接持有其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三、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其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前項所稱短期,係指一年。但公司之營業週期長於一年者,以營業週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