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實務選編】曾品傑教授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6期(2021.8)
本期共選錄10則民事法實務見解,其中值得留意之裁判有三。
首先,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68號判決表示,民法第216條之1規定所謂因同一侵害原因事實,係指受利益與同一侵害事實之損害,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而言,此因果關係是一種法律評價,非自然意義下之條件關係,其判斷基準,須符合法律規範意旨,且利益與損害須具備一致性。
其次,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421號判決指出,承租人於原有房屋不堪使用而改建,繼續為租賃土地之使用收益,出租人不即為反對之表示,並繼續收取租金者,參酌民法第451條規定之立法精神,應認為係以改建物不堪使用為期限而新成立租賃關係。
末者,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826號判決有謂,鄰地所有人若出具未附期限之土地同意書,致使用執照註記之鄰地土地套繪無期限,且無從於土地使用關係消滅時申請廢止原核可之使用執照並解除套繪管制者,自有違財產權之保障,而屬對鄰地所有權之妨害。
📌本期選錄裁判爭點
✏勞工爭訟解僱之合法性時是否適用權利失效理論?
✏當事人預期將來成立雙務契約而先為給付,嗣契約不成立者,得否援引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他方當事人返還已為之給付?
✏民法第216條之1規定之「同一侵害原因事實」應如何判斷?
✏民法第216條第1項所謂「所失利益」究竟應如何認定?
✏出賣人已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然尚未交付予買受人,而繼續占有者,是否構成無權占有?
✏承租人租地建屋而未約定租期,嗣房屋不堪使用而改建,出租人不即為反對之表示,並繼續收取租金者,雙方當事人是否默示更新成立不定期租賃契約?
✏若所有人之土地遭套繪管制,需經鄰地所有人辦理農舍變更為住宅始得解除者,所有人得否行使妨害除去請求權,訴請鄰地所有人辦理刪除套繪管制之登記?
✏附屬建物應如何判斷?
✏設置網頁連結他人之網頁資訊者,是否有違公平交易法第25條?
✏董事得請求查閱、抄錄之公司資訊界線為何?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教室 第226期(2021.8),民事法實務選編/曾品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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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養雞場負責人周碧雲財產不當倍增 夫婿續染指營養午餐標案?
根據監察院廉政專刊110期,民進黨籍屏東縣議員周碧雲在105年分別因「未據實申報6筆和債務11筆」遭罰12萬元,以及「102年的財產增加較101年超過全年所得總額一倍以上」,異常增加卻提不出正當理由,罰款15萬元。
《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有一個陽光照不進的暗處,即各縣市的議員依法要申報財產,但資料卻不用公開上網,人民必須到監察院申請查閱,且按監察院規定,「不得抄錄、攝影、影印」,每次限閱時間為30分鐘,要靠過目不忘的腦容量記憶體,才得以「強記」。
周碧雲的財產到底暴增了多少錢,廉政專刊未詳載,也未透露監察院有無主動將案件移送檢調,進一步了解周是否涉及了「財產來源不明罪」。僅罰錢了事,區區27萬,對周而言根本不痛不癢,只是提醒了她,下次申報時要把財產藏更深,別輕易外露。
近來監察院提名的人事爭議尚未停歇,在野的國民黨搶占議場20多小時即遭攻陷,本欲凸顯院長的人選不當未果,留給外界茶餘飯後的話題竟以冰塊、冷氣位居前茅,倒是符合今夏熾熱的意象。而周碧雲財產異常增加案,正坐實了該院在人民心中,既打不成老虎,偶爾把蒼蠅拍拿出來輕揮一下,便交差了事的印象。功能不彰,監察院留待何用?
周碧雲在枋寮鄉開設遠近馳名的樂樂養雞場,她的先生郭振堂成立的「軒成食品」,自100年至103年,四年內承攬了高屏縣市超過4億元的營養午餐標案,周碧雲身為縣議員,有監督各級學校之權,她的親友不僅參與多所學校的投標,累計得標金額驚人,明顯地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禁止規定。
屏東縣府面對這些質疑,發出新聞稿宣稱「周碧雲的先生承包本縣營養午餐部分,經縣府清查,縣長潘孟安2014年12月25日上任後,沒有任何承攬紀錄;周碧雲的外甥經營的鮮大師食品公司,周的外甥不在利益衝突法二等親內,並未違法」。辯稱在安安縣長任內,軒成食品並沒有得標,而是由鮮大師得標。聰明的讀者們,是不是覺得這個說詞似曾相識?
上個月,藝人隋棠臉書發文指出有位小朋友向她透露「長年來無數次被叔姪帶去工寮侵犯」,該文一出隨即引發熱議。屏東縣政府發出聲明澄清,強調該案應為「強制性猥褻」且「並非數次」,指責隋棠未經專業查證即公開發文造成臆測。屏東縣府的詭辯旋即遭到各界抨擊,潘孟安縣長還為此出面道歉。
縣府說在潘孟安任內,郭振堂的軒品沒有承攬紀錄,而是由周伯彥的鮮大師公司得標,首先,從法院的裁判書可以得悉,郭、周兩人不僅是鮮大師的相對人和連帶保證人;再者,100年「屏東縣力社、崁頂、港東國小」午餐供應廠商得標的軒成食品,與107年「屏東縣崁頂鄉港東、力社、崁頂國小」營養午餐採購案的得標廠商鮮大師食品,地址均是崁頂鄉北勢村後廓路24-10號,同時也是周碧雲議員的聯絡處。
屏東縣府官員或相關學校不知道鮮大師與軒成食品之間的關係密切嗎?這不叫包庇,甚麼叫做包庇!我屏東我驕傲,從上述兩個案例,不僅看不到值得驕傲之處,面對外界質疑,潘縣長主掌下的縣府,傲嬌又傲慢。
周碧雲議員荒唐之處不僅於此,翻開屏東縣議會的「議員建議款提案紀錄」,周為屏東縣崁頂鄉田庄文藝協會申請了「自然生態節能減碳」活動經費10萬元和「春酒餐敘」3萬元,而這個協會登記的地址,不偏不倚落在周的服務處,崁頂鄉北勢村後廓路24-10號。這樣的補助有無涉及圖利?有待檢調啟動偵查。
周家的勢力在藍綠扎根已久,不論誰執政,照樣吃香喝辣,橫行鄉里。最諷刺的是,這裡竟是至今仍標舉進步價值,唾棄黑金政治的執政黨主席、小英總統和蘇貞昌院長的家鄉,而民進黨在屏東執政已超過二十多年,為何要跟著沉淪?只因這裡是國境之南,天高皇帝遠,任由周家惡搞也無妨?自恃對政權和高雄補選都無傷?
崁頂鄉境內,這幾天懸掛起一面又一面小英總統為郭振堂背書推薦的旗幟。這股結合地方惡勢力,藐視公權力的鴨霸歪風未散,宛若對持有民主法治信念的支持者報復性吹襲著。年輕人正在見證,這對逆風而行的夫妻,能夠在小英唯一支持的羽翼庇護下,繼續橫行鄉里多久?
屏東,值得真正的驕傲與尊重!小英總統,請誠實地告訴國人,周碧雲與其夫婿的行徑,在您的支持者眼中會比黃健庭更好嗎?是否符合您的對民主法治的期許與堅持?若答案是否定的,請勇敢地撤銷推薦吧!
https://www.storm.mg/article/2829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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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跟我一樣,
常常覺得買房子是遙不可及的夢想嗎?!...😭🤣
今天Sissi我就要來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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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還有一些關於買房比較細節的問題,
Sissi也在線上詢問了窩牛網客服「小窩」!
問題和回覆如下,歡迎參考:
1.請問想要在窩牛網買房的大概流程是?
A:
A.線上看屋(瀏覽網站上公開的詳細資料)
B.線上或來電預約專人帶看屋,或是線上專人客服服務,或是使用「線上口頭問屋主房價」功能。
C.看屋部分我們專人是100% 的服務,窩牛網專人帶看完屋後,如果屋主當場在場我們也可以直接協助雙方洽談價格,或是買家回去討論後正式線上出價,或是再約屋主直接談。
正式洽談價格有多重模式,就看買賣方彼此比較順意的方式。
2.這邊想請問「口頭問屋主房價」跟「線上議價」的差別?
不是都是詢問屋主房價嗎?
A:口頭問屋主房價那個跟線上議價是不一樣的內容。
線上口頭詢問屋主:
一般客戶打去給仲介詢問屋主底價,或是口頭試探性的詢問屋主願意出售的價格,一般這種詢問及答覆都是代為保留,主要是雙方彼此有個大概的範圍,是屬於非正式的詢問。
線上議價:
就是正式的出價及回價了,
買賣方存入保證金後即可正式出價、回價,正式議價的結果是有對價價值的,意思是說如果買賣方任何一個反悔保證金會被沒收。
3、首次購屋,不太知道簽約要準備什麼文件或資料?
議價完成、決定購屋,什麼時候以及要怎麼付款呢?
A:付款相關資訊都會明載在買賣契約裡面。
購屋買家需準備以下物品:
• 定金收據(要約書或斡旋金收據)
• 身分證正本
• 印章(買方為公司法人時,須備妥公司大小章)
• 身分證明文件三份(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買方為公司法人時,公司(變更)登記表或抄錄本影本
• 簽約款(各期價款應以現金、即期支票給付或以匯款、轉帳入履保專戶內)
• 預付規費(印花稅、地政規費、交屋時結算多退少補)
• 服務費頭款
• 買方授權代理人之授權書
• 貸款應備文件
(1)借款人及保證人財力證明(扣繳憑單、存摺影本、薪資表或在職證明等)
(2)保證人身分證影本、印章
(3)借款人的駕照或健保卡
4.我要再去看屋前就先去找好房貸的銀行,
還是等確定購屋之後再處理就行?
A:一般客戶購屋如果需要貸款,通常會自行在評估購買房子期間尋找貸款銀行,有些客戶自己已經有配合的銀行就不會要我們協助。
窩牛網業務也會協助提供配合銀行給買家評估貸款條件,
每家銀行條件不一樣,所以買家都會多比較。
我們有提供配合的銀行資源,例如台新,新光,富邦,等。
只要客戶有需求我們都會協助
5.如果我要辦理貸款買屋,
我知道政府有青年首購的貸款專案可用?
這部分你們會協助辦理嗎~還是我都要自己先去找好再來~?
A:我們提供協助客戶尋找貸款,只要有需要都會提供。青年首購只要買家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辦理,名間銀行或是公銀都會辦理。
6.聽說好像有些房子適用補助提款,有些不適用?
或是超過10年屋子,有修繕費用補助?
A:一般買房的人要現成好的房子,
政府的補助修繕等條款只要是針對目前既有屋主做一些大樓改善。買房的人一般不會考量到修繕條款是否適用為購屋的考量,因為如果有要修繕,通常就直接找更好條件的房子購買。
7.那我看到照片上有的家具,到時購屋可保留的內容物,是以照片上有的東西為準嗎?還是我自己要跟屋主談呢? 如果這些東西我不要可以折現嗎? 如果討論過程有糾紛的話,這部分窩牛網會協助協調嗎?
A:一般買賣是以屋主現況及固定物(例如冷氣,廚具,固定家具等)為交屋及買賣範圍。活動家具等是不含的,除非是在談判過程中要求或是屋主主動送為買賣的誘因。
過程若有糾紛,我們會協調。我們的專業把關就是確定屋主表態清楚,買家認定清楚,所有細項都在我們線上的屋況說明書裡面記載。
8、那我聽人家說通常買賣房屋,還有仲介費跟代書費要付,
那我看到 窩牛網 廣告打說:0元仲介費!那代書費呢?
A:買家是0元仲介費,
代書費就一般買賣家需支付給代書的,
(辦理手續,過戶,繳稅金等)。
9.我朋友說他以前買房的時候,遇到一個問題,
就是他去看房的時候,發現賣方當時還在把房子租給別人當房東中,租約也還在進行,這要怎麼辦? 看房的時候才會知道嗎?
A:買賣不破租賃,基本上如果買房帶租約那新買家就承接租賃合約變成新房東。我們都會提供租約或是充份揭露物件是有租客的,網路上看的到。
有些屋主不願意把租約公開在網路,可以理解,但是我們會要求揭露是有租約的。買家如果要買務必在買賣較以前會線下提供租約供買家檢視及瞭解。我們會查。屋主揭露不實的物件我們不接。
10、最後一個問題,簽合約的時候,
哪些條文是一定要仔細看絕對不能漏掉的呢?我有看到網站上說明有「點籍看謄本」,有哪些重要的東西是一定要注意的呢?
A:謄本裡面主要的用意,
是告訴你購買的產品的地址及規格是如同網站上所呈現的,我們這麼做就是不希望客戶有對產品規格有任何的不清楚。
外面很多仲介在網站上只提供整理過的資料,例如“總坪數”但是不拆分,我們提供完整資訊方便客戶檢視。
合約每項都要看,以便自己清楚瞭解買賣範圍及條款,不懂簽約前要問。我們都鼓勵客戶多瞭解,有問題一定要提出,買賣是重大決定,不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