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最重要的能源政策「2025非核家園」,今年應該上線的離岸風電只有原定的60%,2021離岸風機預計完成291支,實際完成僅22支,達成率僅7.5%。近日,國民黨團接獲爆料,離岸風電開發商CIP在彰化風場水下建設因承包商世紀鋼自產能力始終無法到位,經濟部工業局竟然特別「圖利」世紀鋼,特許同意進口韓國鋼鐵商Samkang,8套水下基樁(Jacket)。
國民黨團今(26)上午召開記者會,強烈質疑經濟部圖利特定廠商。爆料指出,前能源局長現任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在8月20日還前往世紀鋼喬48組水下基樁合約問題,國民黨團要求林全能必須對外說清楚。國民黨團同時更具體主張:一、成立「離岸風電調閱委員會」徹查弊端。二、經濟部應落實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每季向立法院提書面報告。三、檢討未達國產化比例的離岸風電開發風場,應調降躉售費率。四、2025非核家園進度嚴重落後,沈榮津、王美花下台負責。
總召費鴻泰表示,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在2016年擔任經濟部長時,負責執行離岸風電政策,當時的爭議點在於一度電應該是5.8元?還是歐洲風電的2.2元?其中差價高達3.6元。蔡政府因「2025非核家園」時間急迫,又限制於台灣海峽東北季風,1年只能施工半年,因此提供優惠價格吸引外資。從2012年到2015年,包括荷蘭、丹麥等西北歐風電廠,紛紛參於投標,每度電約在2.1元-2.5元,最後簽約價格落在2.2元。政府為了落實風電國產化,又設計了遴選制度,以每度電5.8元價格收購。但是預計到今年底,依合約應完成的291支風機,實際卻只完成22支,達成率只有7.5%。離岸風電發電量,預計完成933MW,實際也只完成557MW,達成率60%,明顯進度嚴重落後。
費鴻泰指出,在風電進度落後之下,就開始有人在背後動手腳,以彰化為例,原本該是水下基礎樁工程鋼構國產化,離岸風電開發商CIP在彰化風場水下建設因承包商世紀鋼自產能力始終無法到位,為了符合施工進度,經濟部工業局竟然特別「圖利」世紀鋼,特許同意進口韓國鋼鐵商Samkang,8套水下基樁Jacket替代。費鴻泰進一步指出,近日國民黨團接獲相當多的資訊,世紀鋼未經過經濟部工業局核准下,私下先買了南韓鋼鐵商Samkang 46套水下基樁,準備在台組裝,依照合約這46套基樁應該在2023年完工,換句話說,世紀鋼偷偷進口半成品,以進口或假冒自製品,價差至少50%,原本台電每度5.8元是必須國產化的電價,結果世紀鋼卻偷用進口貨假冒國產品,大賺差價。
費鴻泰強烈質疑其中有官商勾結,黨團更接獲爆料,在8月20日上周五,前能源局長,現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前往世紀鋼喬48組水下基樁合約問題,費鴻泰要問林全能是否真有此事?近期跟誰打高爾夫球?前中小信保基金董事長蔡憲浩,行政院長蘇貞昌認不認識?是否曾經大力提拔?世紀鋼靠山到底是誰?
藍委賴士葆表示,2025非核家園中綠能佔比高達20%,而離岸風電建置延宕,這個電力缺口蔡政府要從哪裡補上?是要繼續燒煤?還是天然氣?天然氣有藻礁公投和三接站的問題,難道蔡政府還要再做幾個接收站?此外,107年離岸風電遴選制採躉售購費率每度電5.8元,競標制得標電價每度2.2元,政府在合約中保證收購20年,中間差價3.6元的目的在於風電能國產化,以每度差價「付費」學習國外技術,讓風電逐步國產化。賴士葆指出,離岸風電政府不需出錢,廠商只付出少許資本;廠商拿著與政府簽訂的合約向國內本土銀行貸款約2500多億元,然後用台電購電收入,還款給銀行,其中風險相當高,會面臨資金緊縮和跳票問題,一但廠商發不出電,台電就不會付款,廠商也就沒錢還銀行,最後勢必產生糾紛。
賴士葆表示,為了離岸風電技術深根台灣,國產化、自製率的價值在於每度3.6元的差價,20年就高達9100億元,現在看來國產化已經跳票,世紀鋼做不出水下基礎樁,經濟部、能源局特許由韓國進口原本該是國產的46套水下基礎樁,換句話說,已經沒有國產化這件事,而原本每度3.6元差價,20年價差9100億元的合約勢必要重新談過,經濟部有責任重新談合約,以維護國家利益、台灣人民的利益,而不是護航廠商、魚目混珠,以為國民黨團不會監督、看不到。賴士葆要求經濟部,離岸風電進度已經落後,價格一定要下降。賴士葆指出,離岸風電得標廠商的背後,有著複雜的政商關係,有其必要成立「離岸風電調閱委員會」除了20年的價差達9100億元,台電保證收購價值高達2兆元,這麼龐大的數字,更必須攤在陽光下,讓全民檢視、拒絕黑箱。猶如「風電版的高端」,蔡政府「2025非核家園」一定會跳票,沈榮津和王美花應該下台負責。
藍委曾銘宗表示,蔡政府上台之後公布重要的能源政策「2025非核家園」,其中綠能佔了20%,在20%綠能佔比中,最重要的供電來源是離岸風電,外界對於蔡英文總統將20%綠能寄望在離岸風電,相當質疑其可行性。離岸風電執行迄今,出現三大問題:一、公司發起人持股不得低於50%。這個部分用意是希望外商,持有51%以上股份,能夠徹底執行,讓整個風場能夠完整建立,但執行到一段時間發現,不少外商逐步釋出股份,部分開發商的股份已經低於50%,外界就高度質疑,外商是否屆時拍拍屁股走人?當初向銀行貸款將套給金融機構?
二、重要零組件國產化。風場就像是礦場一樣,無論是韓國或是日本,無不希望逐步轉移、保留由本土廠商開發,但是蔡政府大量將風場交給外商開發,但至少重要零組件必須國產化,例如塔架、水下基礎、海事工程等等,從2021年到2025年都規劃一定的進度,實際上在2021年應該完成的地下基礎,缺口率高達71.4%,換句話說,真正的完成率只有28%,顯見重要零組件國產化,已經跳票。三、風場施工嚴重落後。到今年底,併聯發電風場有8個,但是目前進度預估卻只有1個,可按進度完成。
曾銘宗指出,面對以上3點重要問題,許多廠商都已經跳票,國民黨團要求經濟部必須依照簽訂的合約與規定,要求廠商落實執行,不可一句「不可抗拒的理由」來搪塞,既然蔡政府宣示「2025非核家園」,經濟部就有責任要求廠商落實執行,不可圖利特定廠商,下會期國民黨團會強力監督,並且成立「離岸風電調閱委員會」,看緊人民的荷包、保證用電權益,確保穩定供應產業發展所需用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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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起人責任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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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法令遵循 落實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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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見文宇兄以多年累積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闡述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各相關層面的議題,輔以經典的國內外實際案例剖析,是一本兼具學術理論與實務探討的好書,研習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制度的參考指引。相信本書定能給產、官、學界帶來啟發和借鏡,協助規劃及落實法令遵循制度,釐清及規範董事監督義務,齊心落實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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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以淺顯文字介紹ESG、公司治理之法律與法遵面向,深具參考價值;尤其收錄敝公司融合ESG之限制型股票案例,足見理念相同!
⭐林靖揚(Sullivan & Cromwell LLP合夥人)
二十年前在台大法研所師從王文宇教授學習公司法制時,對於老師諸多先進的公司法理念,包括將法人視為不同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間的法律關係的核心重新解構「公司」的概念,深感敬佩,這些理念也成為伴隨我執業十餘載的暮鼓晨鐘。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一書,延續老師一貫風格,跳脫許多比較法著作羅列各國法規和台灣法規進行比較的傳統套路,以台灣本身的法制為骨架,以國內外近年的公司治理和法令遵循熱點議題和案例為發想,將外國法制、實務和學者見解穿插於文中,刺激讀者思考。由於讀者對於相關議題和案例或已於新聞中耳熟能詳,在閱讀過程中極易產生共鳴,隨著內容跌宕猶如和老師隔空時而探討、時而論辯,時而被深深說服,趣味盎然。
本人過去十五年在紐約、香港等金融中心從事證券發行和公司併購等業務,對於本書探討的許多觀點深有所感。尤其,各市場的法制文化不同,絕非「參考先進法制」就能憑空產生適當的法制規範或最佳實務(best practice)。例如,一般而言,美國法制長期依賴訴訟和法院形成規範、而香港更借重專業的證券監管機關來防弊。
本書探討了諸多重要的實務案例。如樂陞案引出的買方資金證明問題,在美國並無法規強制要求上市公司併購的買方提供資金證明,但實務上併購案賣方的董事會均會有此要求,以滿足董事誠信義務降低訴訟風險,而香港則更偏向監管機構介入,由證監會要求買方的財務顧問出具資金確認函。又如上市公司併購時的賣方董事會下設特別委員會,在美國和香港均非法律強行要求,實務上設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處理有利益衝突的情形,並非所有併購均有必要。再如榮化併購案,如果李氏家族在買方實體的上層結構中有持股,在美國和香港將有不同的披露要求,且在香港更可能導致李氏家族不能在股東會投票等等,均有整體的法制思維支撐。
這兩年朝野倡議將台灣建設為亞洲金融中心之一。跨國企業考慮上市、融資的市場時,除了經濟因素外,法制基礎建設也極為關鍵。同樣的,國際投資人在選擇投資標的時,公司治理和法令遵循也是重要的考量。如本書所強調,良好的公司治理法制必須同時能「興利」和「防弊」。同樣的,當一家公司在考慮其公司治理,例如董事會和委員會的組成、股權激勵制度的設計時,也離不開決策對於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可能帶來正面、負面的行為動機。當然,無論何種制度設計,都無法自外於台灣的法制、文化、主管機關和法院的專業性等,否則徒法不足以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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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起人責任 在 南投縣議員蔡宗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盞檯燈、照亮希望』,給予偏鄉學子一個健康明亮的學習環境
宗智至南投國小參與「一盞檯燈、照亮希望」捐贈檯燈儀式,
與縣府洪瑞智秘書長、教育處陸正威處長、潘一全副議長、議會陳國忠秘書長、石慶龍議員等發起人一同出席觀禮,
一同感謝繆氏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繆光宙先生的愛心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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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新工會法上路,近四十位來自各科學園區不同公司的員工,選擇五一勞動節這天,宣布組成""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這個工會是由""台積電被裁員員工自救會""轉型而來,成員涵蓋竹科和北中南各園區的員工,起因於2009年的金融海嘯,很多科技業員工被迫休無薪假、甚至失業,台積電還因此大規模裁員,導致員工上街抗議。如今,儘管景氣復甦,卻又頻頻傳出過勞死,終於促使科技業員工決定串連起來。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成員:今天不管是景氣好的時候是責任制過勞死,那可是當景氣不好的時候,他是無薪休假,那這些東西一般的勞工沒有團結在一起的勞工,都沒有辦法跟資方去做談判協商,獲得更公平的對待。
很難想像,扮演台灣科技業龍頭的竹科園區,裡頭有475家廠商、超過14萬名員工,卻只有一家公司有員工工會,但幾乎沒有運作。
五月一號新工會法上路,放寬勞工除了可以加入所屬公司的工會,也可以用個人身分加入跨企業的產業工會,也讓竹科員工找到突破口.。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成員:組工會這件事在各家公司來說都是很難以被接受的事情,不要就是大家只是在網路上推文,大家就是如果真的想要爭取自己的權益,就要站出來。
面對國內第一個科技業勞工產業工會,園區廠商公會表示樂觀其成。
台灣科學工業園區同業公會秘書長 張致遠:組這樣的工會不是去製造一個對立,它是去組成一個有效的協調協商的機制和團體。
不過工會發起人承認,要回過頭來、號召各公司員工加入產業工會,進而鼓勵同一家公司員工自組企業工會,依舊困難重重。
工會發起人 高偉凱:現實上我們沒有機會對單一工廠做宣傳,所以只能組成涵蓋不同公司的工會,初期因為在各公司的人數都不多,不可能進行實質的勞資協商或其他的勞資爭議,所以初期希望先發對官方來做一些訴求,包括最近過勞死責任制的問題。
五一同步上路的團體協約法規定,就算可以跨公司組產業工會,同一家公司還是要有過半數員工加入,產業工會才有資格出面,針對勞資爭議或勞動條件等問題與資方展開協商。也因此,少了企業工會支撐,目前只有近兩百位會員的電資產業工會能發揮多少功能,還有待觀察,但無論如何,科技業員工,總算跨出了團結權的第一步。
記者 冉瑞雯 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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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全國性的團體,發起人必需設籍或工作分布於七個縣市以上。 ... 影本、現職與工作地證明等) ;為團體者,應附具合法立案證明一份(立案證書影本、公司執照影本等)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