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遭檢舉不當收取附加費 公平會立案調查
去年年底,連鎖量販龍頭「家樂福」計畫併購頂好、Jasons,交易包括199家頂好Wellcome超市、25家頂級超市Jasons Market Place。家樂福喊出將成為台灣第二大超市,僅次於全聯。
近日卻傳出11家公會聯合向公平會檢舉家樂福,指出家樂福濫用市場通路優勢,要求供應商應配合開幕,不當收取附加費用「新店開幕贊助費」。而流通事業向供貨廠商請求負擔附加費用的行為,在業界雖然不算少見,企業可自行談判附加費用金額的多寡,但是前提要合理,不能利用通路的市場優勢,收取超出比例的附加費用。
就此案看來,時間點與11家公會投訴家樂福的新店開幕贊助費,實在有明顯的因果關係,也給社會大眾「業者違反附負擔」的觀感,公平會實有必要調查該案的家樂福索取贊助費的合約內容,以及有無違反「附負擔條款」,來確保交易市場的公平,符合《公平交易法》的精神。
公平會收到檢舉後,已經啟動調查供應商被迫贊助家樂福的契約內容,公平會目前調查的進度為何?
為什麼公會這次反應會這麼大?主要當家樂福併購超市,讓通路集中化,形成大者恆大,對小型供應商來說壓力增加,未來需負擔更高成本。因此這些公會也希望公平會能夠訂出遊戲規則,包括附加費用怎麼收、哪些項目可以收、收多少錢,不能再讓賣場與取予求。這點主委是否可以回去研議?
以後上網看新聞要付費?報業公會呼籲及早跟上
澳洲國會日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要求數位平台必須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台灣是否適合跟進相關法案也引發近期一連串討論。
公平會前天召開「數位平台、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包括報業商業同業公會、雜誌同業公會、北市媒體廣告商協會、台灣微軟、雅虎資訊、專家與學者都出席參與,相關政府機關經濟部國貿局、智財局、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都有代表出席,就網路平台使用新聞媒體的資訊的內容、收費方式進行討論,廣泛蒐集業界意見。
媒體業表達盼政府仿澳洲政府介入,要求Google、臉書公開其演算法,且網路平台在使用新聞原生媒體資訊時,應也朝收費模式發展。澳洲政府前瞻的政策戰略與戰術,值得台灣政府借鏡,我國政府也應讓新聞付費成為產業趨勢,積極推動立法,確保媒體產業的發展。想請問公平會主委,對於網路平台使用新聞媒體的資訊的內容,以及外未來可能會收費方式或者分潤,有何看法?
本席認為,公平會除了維持產業與經濟的公平競爭外,也應考量在此議題中的社會性管制的價值。目前產製原生新聞的媒體新聞業者根本無法與臉書、Google這種巨擘抗衡,因此才會需要政府介入。
但由於此議題已涉及到跨部會的範圍,行政院近日將開跨部會討論此議題,跨部會會議要在何時召開?希望公平會在座談會當中蒐集的收集到意見,能後好好地傳達到行政院當中。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7的網紅鍾佳濱。沖咖啡【給你不一樣的屏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之前有新聞報導,有人透過系統性的操作,跟小吃店、自助餐廳店家說,「如果在營業時間鎖定觀看特定新聞台,就可以免除每個月的收視費用」,我認為這不但沒道理,而且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及第25條。 因為,以往都是聽說新聞台付錢給特定用戶來買榜,沒有聽過第四台業者花錢要求收視戶看特定新聞台,這不但對第四...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 在 立法委員孔文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主持經濟委員會第一場委員會議,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李鎂來做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https://youtu.be/ta31uJFM7YU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10質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 李鎂】
議瑩今天質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要有兩點問題向主委討論:
1. 鳳梨價格議題
中國2月底通知3月1日起暫停台灣鳳梨輸入,這事件一度引發農民擔心鳳梨價崩,但是台灣國人大團結各界呼籲民眾多吃鳳梨、揪團下單或企業團購鳳梨,短短不到幾天,台灣內部已增加認購訂單4萬噸以上,追平一年外銷中國的鳳梨銷量,政府也協助拓展外銷通路等手段,盼穩定鳳梨價格。
屏東縣政府近日(3/5)有接到屏東鳳梨農友反應,鳳梨價格產地價均價1台斤13元,有不肖貿易商到產地詢價,就藉口說因為中國禁銷台灣鳳梨,想壓低價格以1台斤10元的低價來收購。公平會對於此事是否有掌握相關資訊,針對國內主要盤商進行瞭解及宣導?
然而7-11與全家卻推出預購促銷鳳梨每箱10公斤只要399元的促銷,但一箱399實在太低,同樣是產地直送,大樹農會自己賣每箱10公斤鳳梨含運費也要500元。且依照目前行規,國內宅配1箱10公斤運費100至120元,紙箱現在成本一個約40元,昨日全台鳳梨批發價每公斤約33元。如果一箱只要399,換算下來農民根本不敷成本,議瑩希望公平會能多留意此事,千萬不要為了因為幫忙促銷台灣鳳梨,反而犧牲農民權益。
2.最近房地產交易熱絡,公平會對於不實不動產廣告之查處情形為何?
去年預售案房價飆升速度快,也出現了建案亂象。在購買預售屋時,一般人只能從建案廣告傳單、配置圖及樣品屋來判斷喜好,不過很有可能,你所看到的內容和未來實際的成果並不會一樣,這些建案也會因此遭到公平交易委員會開罰,吃上廣告不實罰單。
今年1月20日就對新竹市東區某建設及某不動產 公司,分別祭出120萬元與40萬元罰鍰,因為傢配圖顯示「虛線之陽台空間規劃,為室內住宅空間使用」,消費者會誤以為是合法使用,而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
這種誇大不實廣告的案例層出不窮,建設公司的資本額往往非常龐大,主委是否認為這些祭出的罰單對建商根本只是九牛一毛?
希望公平會能站在消費者立場上著想,重新審視對於建案不實廣告的罰則是否過輕?畢竟對於百姓來說買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公平交易法第 42 條對不實廣告的罰則可以從5萬罰到最高2500萬)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 在 鍾佳濱。沖咖啡【給你不一樣的屏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之前有新聞報導,有人透過系統性的操作,跟小吃店、自助餐廳店家說,「如果在營業時間鎖定觀看特定新聞台,就可以免除每個月的收視費用」,我認為這不但沒道理,而且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及第25條。
因為,以往都是聽說新聞台付錢給特定用戶來買榜,沒有聽過第四台業者花錢要求收視戶看特定新聞台,這不但對第四台業者來說,沒有任何商業利益,對其他新聞台來說,也會形成不公平的競爭。
因此,在上週質詢時,我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是否有不公平競爭的情況,查這些新聞台的營業收益、支出、廣告業主及收益清單,來看看他們是不是有「與收視率不相稱的廣告收入」,甚至花錢買廣告的公司根本沒在台灣營業賣商品。
感謝公平會黃主委願意重視我的意見,當場答應立案調查,並在一個月後給出調查進度。
#電視台競爭要公平
#後續我會繼續追下去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uVoyZtneaSE/hqdefault.jpg)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委員李俊俋針對各部會送至立法院的服貿協議相關資料,提出質詢結論如下:
1. 李俊俋委員首先點名文化部、環保署、消保處、國安局、國家傳播委員會、資通安全辦公室、主計處、國防部、主計處以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等10個機關,書面報告竟未於會議開始前送達,顯見相關部會仍是敷衍態度。另外,李俊俋委員質疑各部會的專案報告內容,多數表示與其機關本身沒有相關或是非其主責,只會規避責任,毫無擔當可言。
2. 李俊俋委員亦在質詢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以及經濟部次長卓士昭時指出,各部會提供立法院之調閱資料中,部分學者之報告或是民意調查結果等無關乎談判內容者,竟然標上「內部參考」而被列為機密!顯然政府對其有利的資料就公開,不利者就列為機密,完全自由心證,毫無標準可言。
3. 另外許多業界與民間都對公聽會、座談會的召開方式多所批評,面對各界質疑,行政機關仍是堅持己見,一意孤行的對中國開放。
4.李俊俋委員重申,立法院調閱小組成立的目的,是希望讓各界能夠重新檢視整個簽署過程,希望行政機關能開誠布公的將所有資訊公開。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Y8yra-ZC1h8/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