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被判死刑確定,平反後國家卻可能不太想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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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人叫做謝志宏,2000 年他被指控涉入發生在台南縣歸仁鄉的雙屍命案,在 2011 年判處死刑確定。
直到 2018 年,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指出判決的瑕疵,請求最高檢察署研擬非常上訴。檢察官重啟調查後,向法院聲請再審。
謝志宏案也是史上第二件檢察官主動聲請再審的死刑確定案件。
2020 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先的死刑判決真的有問題,因此改判無罪,檢察官也沒有上訴,全案確定。
經過 20 年,謝志宏終於得到一個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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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錯人國家要負責嗎
在這之前,謝志宏總共被羈押了 6834 天。
依據《刑事補償法》規定,曾經被羈押、或被執行徒刑,並在之後被判決無罪確定,可以請求國家補償。原則上補償以日為單位,可以理解為每關一天,補償 3000~5000 元。
不過,《刑事補償法》也規定,如果請求補償的人,有「可歸責事由」(也就是算在他頭上的問題)、而且從個案上來判斷,依「社會通念」補償金額過高的時候,可以往下扣,計算標準變成 1000~3000 元。
這個規定,成為《刑事補償法》最令人詬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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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死刑,你也有責任
我們來看幾個冤案當事人的例子。
蘇建和案的 3 名當事人,曾經被羈押 4170 日。在後來的刑事補償案件,他們請求 5000 元折算一日,法院卻只補償一日 1200、1300 元。理由是,蘇建和「自白」有拿菜刀押被害人(但這個自白卻很有可能是被刑求出來的),造成國家誤判、而且 3 名當事人學歷不高,也依「社會通念」再扣下去。
2015 年獲判無罪的徐自強,曾被羈押 5624 天。獲得平反後請求刑事補償,以一日 5000 元折算。法院認為他從 26 歲被關到 43 歲,處在隨時會被執行死刑的壓力下,而且羈押 16 年造成社會與社會脫節,還要繼續面對訴訟,因此同意每日 5000 元計算,共補償 28120000 元。
鄭性澤在 2002 年被指控涉嫌殺人,2006 年被判處死刑確定,直到 2017 年法院開啟再審才獲判無罪,期間被羈押 4322 天,請求刑事補償時也以一日 5000 元計算。但法院卻因為鄭性澤在本案中確實有攜帶槍枝子彈的「違法不當行為在先」,有一部分可歸責在他身上,因此一天只補償 4000 元,總計 1728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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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志宏
去年,謝志宏平反後請求刑事補償,以一日 5000 元計算,高等法院卻以 3500 元計算。他被羈押 6834 天,總共補償 2391 萬 9000 元。
法院的理由是,2000 年警方沒有將謝志宏否認犯行的「行蹤交代稿」移送檢察官,而謝志宏和他的律師之後也沒有要求法院調查這個證據,認為謝志宏「有所忽略」,可歸責於他,一天只補償 3500 元。
謝志宏和他的律師在最開始審判時,也有所疏忽,所以這部分「可歸責於他」,所以只補償 3500 元,剩下 1500 元駁回。
謝志宏不服聲請覆審,司法院的刑事補償法庭在覆審之後,認為法院先前的認定有問題,因此撤銷被駁回的 1500 元,發回台南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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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賠太少?」
有媒體報導這件事,下標時以「嫌太少提覆審成功」,這個下標的方式,很值得重新思考。
當你被關了十幾年,人生從此中斷,每天面臨隨時會被槍決的恐懼,好不容易等到被釋放的那天卻人事已非,還要再等幾年,司法才會還你一個無罪判決。
之後你依法請求補償的時候,法院可能還會覺得,你也要為你自己被關負起一定的責任,把你已經被國家摧殘到面目全非的人生再打個折。
當你付出十幾年的歲月,你還會覺得這是「嫌太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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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謝志宏 #蘇建和 #鄭性澤 #徐自強 #冤案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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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 補償 在 澎湖陳慧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澎湖713事件】
今天713微解封,也是發生在1949年7月13日澎湖的軍事冤案紀念日,713事件為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牽連人數最廣的政治案件,被稱為「外省人的228」。在1997年由國民黨葛雨琴、民進黨謝聰敏及新黨的高惠宇等立委聯手提案制定《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被害人與其家屬始得平反。
民進黨長期主張族群融合,慧玲曾陪同當時族群事務部主任高丹華四處拜訪數位歷經713事件尚留在澎湖的山東流亡學生,後來在14年前(2007)的713當天由民進黨邀請事件主角張敏之校長之子張彤先生及前立委謝聰敏等人,重返現場舉辦追思會,爭取在澎湖設立紀念碑。慧玲時任民進黨澎湖縣部主委從旁協助多方奔走下,雖然歷經波折也於2009年觀音亭海邊順利完成揭碑。
歷史不能遺忘,經驗必須記取,猶記得澎湖文化局曾在713事件70週年(2019)時辦過特展,但該紀念碑似乎仍無人聞問。慧玲建議縣政府每年到現場舉辦一個簡單的悼祭儀式,撫平族群傷痛,並為歷史留下見證。
維基百科713事件: https://reurl.cc/4aqYzD
冤案 補償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被羈押60天的阿龍,遇到這般 #檢察官,只能大呼倒楣。他獲得了18萬元冤獄賠償。這筆錢是全民支付的。這是民國96年的冤案故事,如今已是民國110年了。這14年來,全民支付的 #冤獄賠償、#刑事補償,從來沒有停止過。阿龍們」也在各法院不停的喊冤……
【江元慶專欄】令人咋舌的檢察官素質
https://follaw.tw/column/25878/?fbclid=IwAR39YA5SrkjpSfK26RjGtVQ7Upo9r13yiV0g3cnfqVHkZz4i5RCJffJcD1s
冤案 補償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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