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老的小確幸】
當冤獄無止境出現嘅時候,當日叫人唔好衝擊國慶會場激嬲共產黨嘅潘小濤,竟然因為區區廿幾萬賠償高呼「天有眼」
可想而知呢班死廢老除咗個腦剩係諗住錢以外,從來都係無乜大志,法庭判決對自己少少有利就以為光復咗香港
香港民主抗爭幾十年一直搞唔起,唔係無原因
延伸閱讀:
呢一代廢老就係唔捱得,郁啲就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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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賠償香港 在 Kai Chi Leung 梁啟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誰人害怕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這四個字,香港人可能有點陌生。簡單來講,就係一個地方經歷過黑暗時代,成個政府爛晒,到今日終於民主了,以前的事情點樣面對。
例如當年可能有人懷疑「被自殺」,要搵返個兇手出嚟。
可能有政治人物俾黑社會毒打甚至暗殺,警察查來查去又話無可疑,要搵返係咪其實警察自己都有份。
又或者各式各樣的官司,係咪有冤獄,要逐單案查返出嚟,然後政府要道歉同賠償。
仲有警署收埋每個政治人物、學者、傳媒人等等成寸厚的file,要向當事人公開。
至於以前留低歌功頌德的紀念碑,要討論係咪應該搬走佢,或者送去博物館教育下一代警剔歷史。
而以前毆打示威者的黑獄,要改為紀念館。
最後,個別政黨或相關企業收收埋埋幾億幾億,有幾多係靠關係得來,係咪要充公,一樣要調查。
這些,都是轉型正義。注意,轉型正義不是報復,不是以眼還眼。轉型正義是要尋找真相,糾正錯誤,讓過去的可以真真正正過去。
如此的大好事,世界各地的人都應該認真學習。台灣就在香港旁邊,台灣轉型正義的經驗香港人沒理由不去認識。台灣「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網站疑在香港被封鎖,難道有人害怕香港人認識轉型正義?
推介認識:
*疑似「被自殺」:陳文成事件
*黑獄改為紀念館:景美紀念園區
冤獄賠償香港 在 盧斯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盧斯達:香港法治一直都是 Dead Body,現在我們需要戒戀屍癖和獵屍隊】
近日有兩單法庭判決令刷新下限。律政司早前控告區諾軒「用大聲公拍打警察盾牌」,大聲公聲響驚恐了警察,兼令其耳膜受傷。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區襲警罪成。
革命初期,有藍絲持刀桶傷張貼標語的三個年輕人,其中前《信報》女記者肺中刀,生命一度垂危。刀手審訊判入獄幾年,法官繼而在大放厥辭認同刀手求情內容,是社會運動導致生計銳減,情緒失控之下犯案;不知為何就下了判斷:社會運動令被告搞到滿身鮮血、是「奄奄一息的受害者」,更讚賞斬人犯案「事後認罪」乃「情操高尚」,所以減刑。
當年不同意「公民抗命」ㅤ問題即在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現況,不禁想起「佔中」醞釀那幾年,各路英雄對用武、反抗、坐低集體被捕,從來沒有達成共識。旺角且戰且退給清了場,金鐘大台則最終實踐自願被補。雨傘期間,有些人連戴口罩蒙面都無法接受,是「有膽做無膽認」,道德批判抗爭者沒有「政治承擔」。
到 2016 年旺角魚蛋革命爆發,黃台仰梁天琦武力抗警受千夫所指。一直以來,香港人恐共反共,很想政治改革,卻又同時極端擁抱共產黨控制的法庭,擁抱「守法主義」。兩班人的分別,只是一班人把法律當一回事,分不開犯法和犯罪,連其他人犯法都要譴責;一班人不當一回事,但後者並沒有失去道德,他們被控「暴動」,沒有打死人,沒有財物受損,翌晚夜市繼續歌舞昇平。法律是暴力,被抓到逃不了是正常,但其他港人也花容失色,覺得他們犯了彌天大罪,口誅筆伐,只反映香港人當年仍然是「建制派」,以法庭之是非,為自己是非。
後來李倩宜、黃台仰和李東昇默然流亡,社運界政界冷嘲熱諷,揭露他們行蹤有之,批評他們不敢面對審訊有之,同樣是鬧他們沒有「守法」承擔。最後梁天琦去受審,就是有承擔的表現,大家對他逐漸改觀。
我自然樂見黃絲不再加害梁天琦,但問題是很多人支持天琦,都不知道在支持甚麼。梁天琦那次是殉道,並不是「為自己所作所為負責」,而是明知政權會針對他、煮死他,他一定會負上不成比例的罪責,一定坐冤獄;而黃台仰他們流亡,亦絕非「不負責任」,而是早就知道法庭不會給他公義。等於去文明國家的酷刑聲請難民,不是呃飲呃食,而是在母國得不到公平審訊,一審就必定入罪兼死刑,那當然要走,不走是英雄,想犧牲而感召世界,走亦卻是人之常情。
香港法官對習近平「全面管治權」心領神會,自然不會有負於國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純粹由非民選特首任命,這個人又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成員。「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是用來選出法官和裁判官,包括上面說斬人藍絲「情操高尚」的法官。「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有兩個當然委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然後律政司又是,而另外七名委員又是特首委任。喂成個司法機構上層都是特首的人,那作出這種判詞又是甚麼新聞?
現在真面目露出水面,大聲公可以襲警入罪、法官可以公然讚揚藍絲斬人,遊戲規則政權玩哂,當初以群眾壓力和道德勒索來叫人「負責任」,才是不負責任。
講承擔負責,都要承擔負責的遊戲規則公平。當年社會大眾不辯真假好醜,儼然想法庭幫手教仔,規訓年輕人不可再用暴力擾亂既有政治抗爭秩序,還要梁天琦道歉。今日我們會要求抗爭者道歉嗎?我們向他們道歉就有份。抗爭者根本沒做錯。
再說前一點,14 年那時抗爭者蒙面和動武、打了就跑,亦非不承擔,而是早就知道神的國不在地上,公義也鮮有在法庭現身。最後「公民抗命」不被接受為判罪準則或減刑條件,社會賢達坐了監可能更精彩,但工人階級年輕人手停口停,打從當初就覺得坐下來等被捕上庭辯論,去彰顯政權不堪,是「傻的嗎」,你真不能怪他們,他們只是比有頭有面那一群更了解真相。有險可守?獨立司法制度?當然很獨立,但全部人都是特首任命。很獨立地判你大聲公襲警,效果一樣。
司法機構對全面管治權心領神會
發表「藍絲刀手情操高尚論」的法官,因為政治局勢而同情一個疑似殺人犯;但在四年前打理旺角事件被告的案件,同情心就突然收起來,當時在判詞駁回求情,表示:「法庭絕對不會加入這種政治討論,暴動就是破壞社會安寧,政治信念更不會構成減刑理由」;藍絲刀手,卻就正正因為時勢論加上政治信念而有得減刑。
我的疑惑:不管是一國兩制,還是司法制度,兩者的各種問題不會突然最近幾年才陰霾乍現:《基本法》解釋權在中國手上、法官是由特首委任,體制一向如此,但為甚麼我們總是聽到只要有獨立司法制度,就有險可守?是不是很多人一直明白真相,卻瞞著我們這些屁民甚至國際社會?如果業界中人自己都知道法治從來沒有,卻秘不發喪,不管是自己消極隱瞞,還是死馬當活馬騎,反正法律界和立法會都需要這條死馬,不然選民還會投他去守護法治嗎?那就是他們的暗黑兵法。
大家知道一國兩制反正不是玩真,卻是一齣戲演給世界看,幫中國全球戰略維穩。那麼不斷強調香港有英式法治傳統、獨立司法制度。香港實際上卻經常沒有司法公義,國際社會收到的訊息卻是覺得有,這種隱惡揚善、兩面瞞的資訊差,是否有很多計算在裡面?
國際線到今天,很多外國政要都沒聽過梁天琦的名字,可能是國際線沒有特別提他;不是梁天琦有那麼特別一定要提,而是他那案例就證明香港已經無合理司法,藍絲斬人判 4 年,梁天琦掟垃圾桶和襲警就判 6 年。判法完全根據北京政治需要,只要一涉及政治,就毫無保障被告可言。世界要了解香港不只沒民主,而且司法制度都在迫害人。
區的案件,就是疑點利益完全沒有歸於被告。警察自稱大聲公傷害他聽力,卻根本無法證明大聲公和耳朵狀況「有因果關係」。習近平講過香港要三權合一,現在已經成真。警察抓、律政司控告、法庭判囚,三方極少互相制衡。全面管治權,司法機構一定要落水。以前有抗爭者燒法庭,律師界照樣反對,但他們客觀上需要選擇,站在司法制度(政權)一方,還是人民一方?
法治的基礎是主權
公民社會的當然構成,會是今次北京的重要整肅對象。對北京來說,一直以來香港依港英時代模型運行,令「全面管治權」無法伸展,令香港屢屢出現政治意外。反送中也是一個中國不想浪費的 crisis,用以推動「真正回歸」。
改造工程會來得很急,以戰爭邏輯推行。特首、高官、公務員,全都要由愛國者主體擔任、傳媒老師大學要審查、法庭要有政法委、判案不能損害全面管治權、法官人選當然也要愛國、紀律團隊就自己被收編了;對一般人,就是《國安法》甚至《緊急法》籠罩全港。在這個破局時刻,法律界要了解,自己只能幫被告輸少啲,無可能「守護法治」。
你不會說新疆也有法庭,就代表新疆有險可守。香港始終會走向新疆西藏式「黨政法建設」。擁有監督權的中聯辦,是香港市黨委書記;如此司法制度頭上就有了政法委,司法制度的本身其實是法官後面的共產黨;至於議會,自從三連炮打郭榮鏗,儼然新例已立:如果 35+ 議員入去敢膽否決政府議案,就告你「違反誓言、告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議會人大化。
法治已死,但不代表律師沒用;議會已死,亦不代表議員沒用。中國的法庭是共產黨開的,而「香港是中國自古以來一部份」。你可以扭盡六壬幫受害者脫身、減少傷害,但即使成功亦只是僥倖,法庭法官的委任方式,權力來源就是國家和共產黨,是共產黨開的法庭,那你又能守護法治呢?
不應(亦無法)守護法治,你應該守護香港人。中國統治下香港法治已經懸空了、無統了,將來有可能恢復,但不是今天。當然有人會繼續在法律制度寸土必爭,但無可否認空間會越劃越小。香港人當年想法庭主持公道,今日法治成為怪獸,香港人是守護不了法治的,新的講法是,法律界義務是阻礙「香港法治」暢順吃人,要有曾經崇拜愛戀它的專業人士,做這具 dead body 的獵屍隊。
不知道這點會否令一些大狀或法治信仰者陷入存在危機,但法治和公義,從來都不是憑空運作。要讓法律體制公義地運行,你需要政治權力、需要武力、需要主權,否則法律寫得再好,都是任由外人詮釋來迫害你。所以恰恰是社會賢達最恐懼最認定香港永難擁有的法外之物,才是法治的基礎。
美國建國先賢不少是律師,但他們通過很多其他身份做事,相信他們理解這個政治學的基本順序,才會參與美國獨立。
膽搏膽ㅤ繼續「奪權」選舉
那麼兩辦炮打郭,是打美國、打泛民,也打整條 35+ 路線議會攬炒路線。其實抽離而言,都是膽搏膽。對我方對壞情況是,不管 35+ 與否,中國由得它,任它停擺,那停擺責任就在非建制議員,那香港人亦使不出力。
中國要清走議會裡的「非愛國者」,就是 DQ 35+,整個議會廢掉,民間就不需要再辯論甚麼議會有冇用、選功能組別是否合乎政治道德,就成為美國根據《美國-香港政策法》處理香港事務的放血口;不用泛民再去說甚麼「一國兩制殘而不廢,吊緊鹽水」,就是已經終結,英國美國就無法再逃避事態。即使一時三刻未及反應,第一波就要香港自己頂,等西方決定做事時,香港自然成為干預藉口,然後中國就會用反恐法和緊急狀態反制,繼而掃除英美勢力在港資產和政治利益,與西方全方位火拼。
議會被廢之後,事情可望水落石出,中西雙方都會加速行動。DQ35+ 之後,整個議會都由中共代理人控制,會火速通過國家安全法,背後思維就是直球對決,中美雙方都想開戰,所以最終還是會拿香港來說事,最終我們都逃避不了。
要促成此局,選舉還是假選舉當真選舉,繼續熱烈參加,「可能 35+」惡夢疑幻疑真,令中共首先出手炸爛議會,還議會佔領者「取消功能組別」夙願,黃絲再次團結抗爭。香港人整體沒有損失,因為這裡早就一國一制,不如加速世界體系和中國大決戰。問題是在香港戰線,香港人打算做甚麼、站那一邊、犧牲到哪個程度,好等之後如果有大審判,香港人能站在有利位置,參與勢力劃分和分享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