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今日做出第796號解釋,宣告相關規定部分違憲,即日失效。不過,主管刑法的法務部早在7月就提出修正案,現正在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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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人民的執政黨】-杜關東
最近因為老共不停地派遣軍機、軍艦繞台飛行,讓我們的統帥終於撿到槍,喜不自勝地舞棍弄棒,不停地用言語及行動來嘲笑中共,以爭取民進黨基本選民的支持,挽救低迷民調趴數,蔡總統為了彰顯「國土主權一寸都不讓」的墨綠血統,不但透過國防部、國安體系全面配合營造中共威脅之危機感,更藉此良機,加速修改國內刑法以重判共諜;修改《國家機密保護法》以阻擋馬英九、吳敦義等「涉密人員」出境;修改《災防法》對「假新聞」課以重刑。讓層層法律枷鎖,成為蔡政府打壓政敵的利器。
所以只要是不利於蔡英文的選情,政府可以隨時可拋出紅帽,對在野黨或媒體扣上通敵、破壞民主的罪名。最近,上從總統、下至部會小編,都開始以醜化在野黨及媒體作為練兵的起手式,這種鋪天蓋地醜化鄰國及對政敵的追剿,不但會破壞國內的民主法治系統環境,也會挑動兩岸敏感的神經,連柯P都說「不要玩過頭啦」!
任何一個小小國家的總統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避戰」,我們台灣更要小心,由於我們跟大陸千絲萬縷的關係,根本不要想在中美對抗之時玩弄或是要操作「槓桿」,因為台灣是馬關條約的恥辱印記,是明明白白寫在歷史上中國人的血印,如果台灣能維持現狀,在中美兩大強權角力中,或可保百年平安,若蔡政府一再認為自己撿到槍,興奮的搖旗吶喊,猛擂戰鼓,更把挑起兩岸緊張變成總統大選的催票機,而不考慮橫挑強鄰後果,老在中國人的恥辱傷口上撒鹽,而不管他會不會引爆衝突,這些都不是心中有人民的政府該做的是,還是柯P說的對「老實講有時會玩過頭」的。所以我們軍公教同仁,不論是為國還是為民,2020年大選一定要給人民一個保家衛國的建議,可不能讓在戰爭降臨在台灣寶島。
至於當中共犯台時,美國的台灣保證法,會不會化為軍事支援呢? 美國在五月七日通過《台灣保證法》與《重新確認美國對台及對執行台灣關係法承諾》決議案。台灣保證法在軍事、經貿及國際參與等面向,較台灣關係法在美台官方交流互動上有更積極的作為。在軍事方面,明定對台軍售應常態化,並將台灣納入雙邊和多邊軍事訓練演習,甚至要求高階將官駐台;商業方面,要求重啟台美貿易投資框架協議,進而簽署台美自由貿易協議;國際參與方面,該法案要求美國應推動台灣「有意義」地參與聯合國、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組織、國際刑警組織等國際組織。這些條約等於給蔡政府的抗中行為找到了一個大傢伙來背書,可是美國會不會口惠而實不至呢?美國會不會將台灣當作談判工具呢?看看美國太平洋空軍司令四星上將查理斯.布朗(Charles Brown)的坦率地說法吧,他承認,台海緊張局勢確實可以促進美中外交談判。不過,美國不希望發生軍事對抗,也不打算介入任何形式的戰鬥。根據《國防戰略報告》的要求,美國不希望發生軍事對抗,「我們希望在沒有達到武裝衝突的情況下,進行競爭。」,「我們不打算介入任何形式的戰鬥(fight)」。各位夥伴那,你看看這位四星上將說的多直白,所以我們的政府,千萬不要認為老共因為怕美國,而可以任由我們來羞辱,像菜政府偶而撿到槍,就喜孜孜地操縱中美關係,大玩杆桿遊戲,實在令知者所不取,2020大選,我們還能坐山觀虎鬥嗎?
昨天最大的新聞就是大法官決議受理立委聲請的公、教年改釋憲審查並召開說明會。38名在野立委聲請公、教年改釋憲案係因為行政院送立院審查的條例、撫卹法漠視考試院的職權,違反權力分立制度,並嚴重侵害各該被規範對象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工作權和生存權,適用也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比例原則。但立委和律師退席抗議全部沒進場。
立委吳志揚痛罵,公教年改最重要的是違反憲法基本原則及比例原則,況且北高行法官也提出釋憲聲請,大法官會議還要一個一個擊破嗎?為何不要大家一起來處理,況且上次軍改憲法法庭說明會,資料都在公單位手中,我們要怎麼辯論。
高金素梅也表示,聲請釋憲不是要陳述大法官要求的事實,而是要求大法官去對年改違憲與否審查,她說政府背叛了軍公教警消人員的信賴,政府以年金破產為理由沒有檢討及補償,就拿這些人來開刀,相當不公平。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也表示,對大法官說明會沒有信心,此次他和立委均不進會場,是要對大法官表達抗議,「要讓大法官會議開天窗,成為司法史上笑話」。公教年改去年6月13日送件聲請釋憲,拖了11個月才受理,軍人年改比較晚送件,卻比較早開說明會,但說明會開了至今也沒有結果,後提的先受理,受理了卻又不處理,「我們對大法官說明會沒有信心」。他說,說明會在法律上是沒有地位的,所以他們強烈要求大法官召開言詞辯論庭,只有透過言詞辯論才能攻防對等,提供完整的資訊,讓社會大眾能夠檢驗大法官會議的公正性。
李來希不滿地表示,說明會都沒有資料提供,直到昨天傍晚銓敘部的資料才送來,讓他們毫無準備的餘地。所以這次釋憲說明會不參加也罷,所以那些聲請人,決定不進會場,律師也在在外面,會跟立委一同對大法官會議表達抗議,各位夥伴那,我們多希望大法官能夠接接地氣,我們就不了解為什麼如此簡單的案件要拖11個月才能決定受不受理,受理之後又不願意按照法定程序召開言詞辯論庭。
大家要有一個觀念,萬一大法官會議最後解釋公教年改是違憲的時候,最後還是要交到行政院及立法院處理,如果立法院還是的民進黨立委佔多數,行政院還是民進黨執政,釋憲的下場可能跟這次的公投的結果一樣,政府不會理你的,所以如果行政院、立法院的生態不發生結構性的改變,那年改法案還是不動如山,各位夥伴那,2020大選是極重要的一次選舉,是選我們的總統及立法委員的,所以我們一定要為了中華民國的長治久安,為了我們的子子孫孫,各位夥伴那我們一定要勇敢地站出來,為民前鋒,本者知識分子的良心,給國人一個明確的指引,來保家衛國。
蔡英文總統在5月10日出席「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108年訓練開訓典禮暨學習共識營」致詞時表示,國家要進步發展,絕對需要公務員克盡職守,做最有力的推手。她說近來接觸到政府很多優秀的文官,對於公務員推動業務的辛苦,也有很深的體驗。過去三年來,政府為台灣做的每一項工作,都是許多同仁運用專業,突破法規障礙,才有辦法克服難關,來持續推動。
看到總統如此推崇誇獎我們軍公教同仁的辛勞,我們是多麼受寵若驚,回想一年前我們軍公教還是他們口中的米蟲,肥貓、貪得無厭等等,現在突然變成國家的支柱,實在使人百感交集,不知所措,當初蔡總統剛當選的時候,我們就跟他報告,國家要進步發展,絕對需要公務員克盡職守,做最有力的推手,公務員推動業務很辛苦等等,但是那時候總統躊躇志滿,顧盼自雄,根本聽不進去我們的建言,反而大砍軍公教各項福利及退休金以顯示其魄力,踐踏軍公教尊嚴,以建立其個人威望,羞辱軍公教以討好民粹主義,不惜裂解軍公教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剝奪軍公教自身的榮譽感,當時我們真的不知道,統帥為何要背棄我們軍公教,難道他真的不了解,天下至廣,非一人所能獨治的道理,到現在也還是弄不明白,也許以後歷史會記載,在台灣曾經出現一位敢出賣他的軍公教的總統,我們的總統還說,因為政府的作為,對社會有帶頭作用,過去為公務員加薪,鼓勵民間企業跟進。現在,政府也以身作則,要在兩年內達成公部門派遣歸零的承諾,實現作為雇主應負的責任等等。現在政府這個雇主以國家要破產為由帶頭砍了軍公教的退休金,做了最壞的示範,我們不知道如果民間企業的雇主也用公司快要破產的理由,剋扣其員工的退休金,不知道政府做何感想,又要做何表示?己身不正焉能正人?
我們都知道,軍公教是國家的支柱,國家大大小小的層面,都需要軍公教的努力和把關。我們哪裡會不愛我們的國家,我們甚至願意為這個國家,貢獻我們的青春及生命,我們熱愛我們的國家,我們只是希望國家能信守承諾,能像我們愛他一樣愛我們軍公教。2020的大選我們真的不能缺席,軍公教同仁應該要盡一份知識分子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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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國旗判無罪,破壞沒有財產登記不是古蹟的石狛犬卻要收押?
我國是大陸法系,法官只能依法審判,不能違背法律或是自創法律。刑法160條明訂有毀損國旗罪,法官不能自己說這一條違憲就判無罪。這是跟英美等海洋法系有很大不一樣的地方,在我國,違憲必須由大法官會議釋憲。法官不是大法官,在釋憲或是立法院修法之前,只能依照法律條文規定的範圍內審判。
如果破壞國旗是言論自由,那麼破壞石狛犬為什麼不能是言論自由?
更何況他們破壞的是公物,不是自己買來的國旗,沒有毀損公物罪的罪嫌嗎?言論自由可以用公物表達嗎?那麼我也可以在公家的牆壁上噴漆表達自己的言論自由了?這個判決會造成很嚴重的問題!
根據某國小的公告,石狛犬不是古蹟,也沒有列入財產登記,能不能算是公物?破壞公物當然要譴責與懲罰,但如果不算是公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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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因而認為A等3人均涉犯中華民國刑法第160 條第1 項的侮辱國旗罪嫌。 但法官認為這個案件有違憲之虞,所以停止審判,申請大法官釋憲。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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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台南地檢署今以刑法第160條的「侮辱國旗、國徽及國父遺像罪」起訴公投 ... 遂為此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2012年10月卻做出不受理決議。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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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毀國父遺像判刑 高雄律師:就是要毀損侮辱國父
聯合報
高雄律師郭憲彰今年3月及6月兩度到高雄地檢署大門口,涉嫌撕破國父遺像,另次涉將國
父遺像剪成條狀燒燬,皆由同行友人當場告發。高雄地院依犯損壞國父遺像罪,共處郭拘
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郭透露已上訴,最終目標要聲請釋憲,他說「期待快判有罪定
讞,該關的我不會逃避」。
郭憲彰去年12月還燒國旗被判拘役20天,已於二審審理中。他表示,不是針對中華民國的
國旗或國父孫文,不論國家何時會改變,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不該立法規範國旗、國
父遺像不能碰。他認為,燒國旗凸顯違反言論自由、燒國父遺像則強調違反平等權、言論
自由。
一般提上訴都盼獲無罪,郭憲彰反而說「期待趕快判有罪定讞,該關的我不會逃避」。郭
憲彰解釋,他以身試法,為了改變不合理的刑法160條,待走完一切法律程序,才能聲請
釋憲。
郭在偵訊期間坦承犯行,更主動強調「主觀上就是要毀損、侮辱國父」,他說,不讓法官
有任何解釋的空間判他無罪,若真的被判無罪,他就要告法官枉法裁判。郭憲彰涉燒國旗
案本周五高雄地院將開庭。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30696
燒毀「中」華民「國」國父遺像
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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