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多次不當對待孩子卻抓不到?我們的體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2 年前,台北市內湖「我們的托嬰中心」發生了令人非常遺憾的事件,托嬰中心裡的一位保母,以將近 90 公斤的身體悶壓男嬰,導致男嬰不幸離世。
在這樣的案件曝光之後,其他的家長也發現該間托嬰中心,過去虐童、不當管教的事件竟層出不窮,像是孩子會被棉被蓋住臉部、重壓,或是還發生過孩子被連續打頭 18 下的行為...
我相信家長們每當看到這種托嬰中心發生虐童事件,都會和我一樣心痛,甚至也質疑,為何這樣的事件總層出不窮?
尤其,托嬰中心裡的孩子年紀還小,若真的碰上不當管教,根本幾乎無法為自己的遭遇發聲,家長若未及時察覺,不僅難以取得孩子受傷害的證詞,也很難即時帶孩子就醫、取得醫療診斷證明。
在這樣的案件中,身為被害人的孩子們,真的非常弱勢,在刑事案件追訴上,也一直存在這樣的結構性困境。
除此之外,我們也質疑,目前我們在前端的預防工作上,到底發生了什麼問題?為何這樣的事件會一再重複發生?
根據我們的了解,目前地方政府社會局會 #定期稽查各個托育機構,透過 #抽查監視器畫面 的方式,來檢視保母是否有不當照顧行為,若發現,再視情形嚴重與否,進行輔導、限期改善或裁罰。
但,令人驚訝的是,保母「壓小孩」這種匪夷所思的行為,其實不是特例,反而還出現在好幾起傷害案例中,當時該案保母甚至也以「資深保母都這樣做、目的是要哄睡小孩」的說法,來進行抗辯。
因此,我們也擔心,若沒有將這類典型的危險行為明文禁止,僅僅透過抽查,便可能淪為個案式地檢視;幸運的話就能抓到、即時預防,但更多的是沒看到、沒抓到,也就成為漏網之魚,甚至成為遺憾。
我們認為,衛福部除了照現行的抽查監視器方式進行檢視外,也應該要在前端的托育人員教育訓練,就以工作手冊/規範,清楚表示不能以壓制、蓋頭行為來對待小孩,並將機構內的「教育訓練內容」也納入查核及評鑑項目。
如此一來,才有相關規範可以依循、並得以加強輔導、稽查,若不幸發生傷害案件時,也才能有依據來釐清責任歸屬。
「我們的托嬰中心」悲劇至今已過去 2 年,但是,對於托嬰中心的稽查,至今到底完善了嗎?
未來,我會持續檢視前端的托育人員教育訓練是否確實,並且同步確認後端的的輔導監督管理及稽查工作是否落實。從前端預防到後端稽查都持續審視,希望能確實杜絕不適任的保母、托育人員,讓托育環境更安全、讓家長更安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針對4月1日發生在內湖的托嬰中心案件,這幾天議會其他同仁也陸續提出不少建言,社會局也有所回應,並根據新的事證有了第二波的懲處。在這事件中,除了最難過的父母外,其實台北市政府所謂的評鑑制度,也在這事件中喪失了最基本的公信力。 黃珊珊議員表示,依規定北市托嬰中心每三年至少評鑑一次,108年剛公布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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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疫情重點【新增78例本土案例、6人死亡;三級警戒延長或解除?明將決定朝「全國方向一致」;7月起開放至第8類疫苗施打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立陶宛贈2萬劑AZ疫苗9月抵台,指揮中心表達萬分感謝】
台灣今(22)日新增78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病例、6例死亡、1例境外移入。近日疫情較穩定,三級警戒原預計到6月28日,是否會持續或逐步步解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會朝向「全國方向一致,不個別降級」來考量,詳細內容將在明天(23日)報告。
指揮中心今也新增疫苗施打對象,7月起將疫苗接種順序開放到第八順位,包括65歲到74歲長者;處理遺體的殯葬人員列入第二類優先施打對象;矯正機關工作人員則新增為第五類;第七類施打對象新增最多,包括第一線郵務人員、媒體第一線採訪人員、托育機構等人員。另外在疫情熱區的北北基桃,計程車司機、貨運司機、超商店員、市場攤商、雙北保母也將列入施打名單之中。
今天立陶宛經濟與創新部長Ausrine Armonaite在推特上宣布,為了報答台灣在去年初提供10萬枚口罩,將會提供台灣2萬劑AZ疫苗,預計9月抵達。指揮中心回覆:「萬分感謝與感動。謝謝這位距離台灣那麼遠的朋友,在自己仍有疫情之下,仍願意提供疫苗與台灣一起共同抗疫,指揮中心代表全台人民,對立陶宛說聲謝謝!」
■指揮中心明日將公布6月28日是否會如期解封
今日新增78名案例中,以新北市43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25例,南投縣3例,基隆市2例,苗栗縣、彰化縣、桃園市、台中市及新竹縣各1例。此外,今日新增的78例個案中,有2例是北農攤商,士林護理之家則沒有新增案例。
陳時中表示,目前指揮中心有持續針對每個縣市進行疫情監測,並分成低、中、高風險等級,雙北仍是高風險,中高風險為基隆、桃園、苗栗、彰化,而台中本週已降到中風險。他表示,會綜合各縣市與專家意見,了解哪些限制可以放寬,如何維持口罩、社交距離,以及人流的管理,目前已有幾個方向,各部會評估中,明天會一起公告。
為了防範Delta印度變種病毒株的來襲,指揮中心今日宣布,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以及國外入境者,都須在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的前1天進行公費PCR採檢,每日約需增加採檢1,000人左右。
■確診後死亡6人略降,但疫苗接種後死亡35人仍高
今日的確診後死亡個案也是首度下降到個位數。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今天6例死亡個案,年齡介於50多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9日至6月19日、確診日介於5月28日至6月21日,死亡日則介於6月17至21日,都有慢性病史。羅一鈞說,死亡個案中有2人是士林某護理之家的住民,是昨日已公布該護理之家47人確診、3人死亡中的2人。
在今日之前,每日確診死亡個案數都多達雙位數,更不時傳出發病後快速死亡的個案。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日前表示,這些是非典型的個案,應該要進行病理解剖才能了解,但他也坦言,現階段難以進行。
事實上,2003年SARS流行期間,台大曾為了解疾病的病程,就針對首名確診的勤姓台商進行活體肺部切片,如今我們對COVID-19雖已知較多,但對於死因仍有不了解之處,是否會再進行病理解剖?對此,張上淳回應,病患死亡之後,由病理解剖來判斷是否有感染以外的原因,確實很有幫助,但這需要家屬同意解剖,「初期個案很突然,也分散在不同醫院,沒辦法事前取得家屬同意。現在許多(個案)也都已經火化,所以確實看到的都是不完整的資料,很難判斷死因,因此會嘗試蒐集死者過去幾個月的就醫紀錄,尋找相關原因,」
此外,接種疫苗後死亡的人數還是居高不下,昨日再新增35人死亡。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接種後死亡個案分別為16名女性、19名男性,年齡介於40多歲至90多歲,其中25人為75歲以上,50歲以下共3人,個案皆在接種當天到7天內死亡。
莊人祥說,現階段已經解剖16例,其中15例與心血管慢性病相關,1例為吸入食物窒息,另外有3例死亡個案為50歲以下:
●一名40多歲男性,患有思覺失調症、缺鐵性貧血,6月16日接種疫苗,2天後發燒,次日清晨無法叫醒,送院急救無效,到院前死亡,PCR陰性,家屬已同意解剖。
●一名40多歲男性,患小腦性麻痺疾病,為護理之家住民長期臥床,6月16日接種,19日清晨發現無呼吸心跳,到院前死亡,也會進行相驗。
●一名50多歲女性,6月16日接種疫苗,晚班工作結束回家後,洗澡時暈厥,送院急救開刀仍不治,死因爲顱內動脈破裂出血。
近期接種後死亡個案頻傳,指揮中心對於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追蹤通報是否有詳細數據?莊人祥表示,只要有不良事件通報,衛生單位就會跟家屬取得聯繫並做後續追蹤,若有住院,衛生單位也會追蹤到出院;若家屬申請救助,就會索取後續相關資料以供委員會審查,因此個案追蹤時間依個案狀況而有所不同,但至少都會追蹤到病情告一段落為止。
■7月起,疫苗接種順序開放到第八順位,新增處理遺體殯葬人員、郵差、市場攤商等對象
目前全台疫苗接種率約7%,陳時中表示,自7月1日起,國內的疫苗接種對象,不限廠牌將擴增到第八類族群。除了八類優先對象外,已完成第一劑疫苗者也可以依照建議第二劑的接種時間,以同廠牌的疫苗完成接種。八類優先對象包括:
●第一類:醫事人員、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
●第二類:中央、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第三類: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
●第四類: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
●第五類: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照護者;居家式、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障服務照服員及服務對象;其他機構(含矯正機關工作人員);洗腎患者
●第六類:75歲以上長者及孕婦
●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
●第八類:65至74歲長者
新竹市今日在市立體育館內對孕婦施打疫苗,孕婦可當場選擇AZ或莫德納廠牌疫苗。市府昨先通知了340名孕婦,今日則有242人前來接種,許多陪伴的伴侶則在看台上關心。指揮中心表示目前莫德納只開放到一到三類,但孕婦可考量胎兒健康與多重狀況,選擇疫苗廠牌,不在類別所限,建議孕婦可在接種前與醫師討論。
《報導者》日前於「送行者的防疫告白──我們維護確診死者最後尊嚴,卻深陷感染風險」一文(https://bit.ly/3gAWjOK)中提及遺體處理人員的染疫風險,今日指揮中心也將第一線處理大體的殯葬人員列入第二類對象優先施打;矯正機關工作人員則在第五類;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接種對象包含考試工作人員、幼兒園、國小安親班教育人員、軍人、國安文職人員、高鐵、台鐵、油氣水電、通訊基礎設備人員、第一線採訪媒體、全國第一線郵務人員、科學園區運作防疫人員、托育人員、機構、早療托育機構人員、戶政系統機房人員。
在疫情熱區的北北基桃,計程車司機、外送員、國道客運司機、貨運司機、批發市場攤商、屠宰場工作人員、傳統市場攤商、賣場收銀人員、雙北地區的保母,也列在第七類對象。
莊人祥表示,這些職業別並非所有的民眾都可以接種,而是真的在第一線有接觸風險,經過主管單位造冊後的對象才能接種。陳時中補充,幼兒園等老師列入優先對象,是因為18歲以下兒童、青少年還不能接種疫苗,因此老師要保護好自己,也避免將病毒傳染給兒童;至於高中職以下教師,因為目前暑假期間不會有接觸,因此沒有在第一波施打對象中。
陳時中表示,這些是中央控管、造冊人數的部分,預計下週會將首批美國捐贈的110萬劑莫德納疫苗完成檢驗封緘,並依三項原則分配給地方政府:
●各縣市第五類族群尚未接種的人數
●各縣市已接種第一劑莫德納疫苗的人數
●各縣市65歲至74歲的長者以30%的人數分配
■台北市對上萬名各類批發市場人員施打疫苗、街友也首列入接種對象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後稱北農)自5月14日爆發首例個案,至今已有47人確診,今日也新增了2名確診者。雙北的果菜市場今日擴大篩檢,台北市快篩造冊人數達1,028人,新北市截至下午2點也快篩了3,076人。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從今天開始,預計每天都能做千人篩檢,並透過採檢陰性後接種疫苗的「暴力性處理法」,嘗試用疫苗圍堵疫情。
柯文哲今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北農屬於複雜案例,因為過去疫調都採戶籍方式進行,但北農有來自各縣市的人半夜在市場聚集,此波確診者實際設籍在台北市的不到一半。昨日已先針對北農員工367人進行快篩,結果都是陰性,接下來會再進行PCR檢測,若陰性則將接種疫苗。
柯文哲也表示,目前AZ疫苗還有剩餘,台北市除了北農以外,其他大型批發市場,包括花卉、漁產、農產、畜產等公司共1,0540人,也應在最短時間內接種疫苗。
《報導者》曾在「疫苗怎麼排序才符全體利益?英美不只機制透明,還要提出證據取信於民」一文(https://bit.ly/3wNe6J7)中提及疫苗應優先施打街友,台北市則首見將700名街友列為新增施打對象,可於23日預約,並於24日在信義國中,由北醫人員協助接種。
■AZ與莫德納疫苗目前仍不建議混打
明天(23日)起,5月9日以前已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民眾,可以預約下一劑疫苗。但第一劑接種AZ或莫德納疫苗者,第二劑能否選擇其他廠牌?台大兒童醫院院長、台灣感染症名譽理事長黃立民今日上午在記者會中表示,目前國際研究認為,第一針接種腺病毒疫苗(即AZ疫苗),第二針若接種mRNA疫苗,效果會比原來接種兩劑同廠牌疫苗來得好,更可以激起體內的抗體,但第一劑必須要接種AZ疫苗,第二劑再接種其他廠牌才行;mRNA疫苗第一劑接種後效果不算太好,必須要接種同廠牌的第二劑才能把免疫效果拉上來,如果換成其他疫苗,效果就不夠強。
不過指揮中心目前仍不建議混打,張上淳表示,因為國際上第一劑接種AZ疫苗後,第二劑都是改打輝瑞疫苗,雖然輝瑞疫苗跟莫德納屬於同一個平台(mRNA),也確實看到效果不錯,但畢竟是兩支不同的疫苗,專家小組決議認為,希望有其他佐證的資料,再來核准通過。
(文/陳潔 ;設計與資料整理/黃禹禛、戴淨妍;攝影/陳曉威、許𦱀倩、林彥廷)
【評論:疫苗怎麼排序才符全體利益?英美不只機制透明,還要提出證據取信於民】https://bit.ly/3wNe6J7
【送行者的防疫告白──我們維護確診死者最後尊嚴,卻深陷感染風險】https://bit.ly/3gAWjOK
【從武漢到世界──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即時脈動】http://bit.ly/2HMR2T6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疫苗 #AZ疫苗 #莫德納疫苗 #三級警戒 #立陶宛 #殯葬人員 #孕婦 #街友 #北農
到府保母工作內容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大家好,我是余筱菁議員,正在疫情中,希望每一位朋友都平安。
今天要來跟大家聊聊我在總質詢期間關心的議題,我在總質詢中提及,對於竹北市綠菓幼兒園與夢想島育兒相關企業進行監督,為何會開始監督幼兒園的事情,是因為收到某位家長的陳情,在綠菓幼兒園有疑似虐兒的狀況,所以才開始了解,但越了解越多,才發現幼兒園有這麼多眉角是家長需要注意的,也是我們新竹縣政府沒有為家長把關好的地方。
目前調查中的疑點:
目前仍在查清的疑點
✔1. 園長是否兼任?在幼照法16條規定中園長必須專任。
⚠️幼照法16條:幼兒園除公立學校附設者及分班免置園長外,應置下列專任教保服務人員:一、園長。 二、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
教育處已經說明,在國教署口罩清冊中登記的夢想島園長並非畢業證書上的張園長。,而我們在查口罩清冊時也發現張園長? 至少身兼兩家園長。
✔2. 未立案先招生:
(綠菓與夢想島都是關係企業)
已經有好幾位家長說明在綠菓幼兒園未立案前,就已經招生,總共未立案期間是1年六個月。
惡質幼兒園網站也曾經揭露:
✖a. 夢想島探索幼兒園(竹北市勝利五路209號) 從2018年9月起營業,2019/5月年夢想島探索幼兒園才正式立案。(家長的小朋友是就讀綠菓,但是拿到的是已立案幼兒園的夢想島的收據
,因為當時綠菓藝術幼兒園還未立案(正式立案時間是2020/1/14。
✖在2019年根本沒有綠菓藝術幼兒園的收據可以拿給家長。
✔依據幼照法第 四十五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
鍰,並命其停辦;其拒不停辦者,並得按次處罰: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設立即招收幼兒進行教保服務。
✔雖然綠菓幼兒園與夢想島相關園所現在已經立案,但對於過去未立案部分我認為還是必須裁罰,而且已經有家長與相關陳情,教育處必須依法開罰,以遏止幼兒園未立案先招生的惡習,給孩子最佳的保障。
✔3. 要求教育處清查夢想島關係企業三間幼兒園與三間托兒所
✖a.在幼兒園部分是否有合法幼教老師與教保員。
✖b.是否有掛在托嬰中心的保母去帶幼兒園的大班課程(進用未有教保員資格人士)。
✖c.每一間的園長是否符合相關科系畢業等規定條件。
✖d.是否有合乎法規的醫療人員進駐,或簽有醫療契約合同 。
✔4. 是否有聘用僅有保母證照之人員,去幼兒園帶班上課?
幼照法規定在幼兒園帶班上課必須有教保員執照與幼兒園執照。但是目前有民眾陳情,有夢想島旗下托嬰中心的老師,以保母證照去上大班課程。
✔5. 是否未跟家長告知,托嬰中心只能上到2歲,就必須準備再找幼兒園,不能待到3歲以上。
目前得知在夢想島托嬰中心並未跟家長告知不能上到三歲以上,導致有家長拖到3歲以上才(已經違反法規)—社會處負責
⚠️⚠️目前已經有四條的裁罰項目,分別是以下三條由教育處裁罰的項目。⚠️⚠️
教育處裁罰紀錄
✔1.第 26 條/裁罰6000(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用保母而非幼教教師或教保員)
幼兒園不得以派遣方式進用教保服務人員。
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提供或租借予他人使用。
✔2.第8條/超收31人/裁罰6000。
✔3.第38條/超收費用(報主管機關額度與實際收費不同/裁罰6000元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得考量其營運成本,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之收費項目及用途訂定收費數額,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對外公布,並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向就讀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收取費用。
教保服務機構之收退費基準、收費項目及數額、減免收費規定,應至少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之。
以上三條是屬於教育處裁罰的確切內容,而以上三點我也要求教育處徹查夢想島系列園所(幼兒園與托兒所)是否有類似的狀況,之後會未大家報告調查的近況。
接下來是在所有夢想島的六家幼兒園與托嬰中,皆有外語教師協助英文教學的部分。
✔依據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外籍語文教師僅能受聘僱於公、私立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教授語文課程, #幼稚園及托兒所不得聘僱外籍教師,一旦有外國人上課,「毫無疑問,全都是非法的」。這是中央勞工局公佈的法規,所以 #感謝新竹縣勞工處在第一時間就裁罰15萬元,這是依據裁罰金額15萬-75萬區間做出的裁罰。
目前我也要求勞工處調查全部夢想島六家園所是否確實有外籍教師教學。如果有類似情形,我會請勞工處依規定每一家單獨開罰。
✔勞工處:檢舉分班課程外師裁罰15萬元
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外籍語文教師僅能受聘僱於公、私立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教授語文課程,幼稚園及托兒所不得聘僱外籍教師,一旦有外國人上課,「毫無疑問,全都是非法的」。勞工局指出,有些幼稚園及托兒所業者認為,僱用依親身分或取得長期居留權的外國人擔任教師,不用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就等同合法聘僱,其實這是錯誤,因為不論外國人的居留身份為何,都不能在幼稚園及托兒所教學,勞委會與教育部均已明文規定。
筱菁面對每一個陳情都是認真了解過,確有其事並且於法有據,依法追蹤辦理。為的是讓每個家長放心、安心。幼兒園是每天孩子生活的環境,新竹縣公幼不足,更需要在私幼上好好把關,不要讓不肖的業者橫行,讓家長花大把金錢卻沒有保障。以上是筱菁在綠菓幼兒園、夢想島幼兒園與托嬰的部分努力追蹤的情形。
綠菓幼兒園/總質詢議題後續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eRb3TGdfOE&t=5s
如果您肯定筱菁的問政,請多多支持綠黨!!
#綠黨 #為孩子的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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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府保母工作內容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針對4月1日發生在內湖的托嬰中心案件,這幾天議會其他同仁也陸續提出不少建言,社會局也有所回應,並根據新的事證有了第二波的懲處。在這事件中,除了最難過的父母外,其實台北市政府所謂的評鑑制度,也在這事件中喪失了最基本的公信力。
黃珊珊議員表示,依規定北市托嬰中心每三年至少評鑑一次,108年剛公布最新的評鑑指標,分為行政管理、托育活動以及健康安全三大項以及減分項目與外加項目,其中行政管理有10個評鑑項目,佔了20分,托育活動有25個評鑑項目,佔了40分,健康安全也是25個評鑑項目,佔了40分,每個評鑑項目為1-3分不等,滿分為100分。90分以上為優等,80分以上未達80分為甲等,70分以上未達80分為乙等,60分以上未達70分為丙等,未達60分為丁等。而受委託評鑑的學者專家則大概花半天的時間到現場,進行這總共60個評鑑項目評分。
針對這60個評鑑項目、總分分級制以及評鑑的方式與時間,有沒有需要再檢討的地方?以下有幾點具體建議---
1、 目前僅花半天時間完成60個評鑑項目的評鑑方式,過於形式,也難以看出托嬰中心的完整面貌。具體建議可將評鑑項目與時間分次實施。
2、 評鑑項目中缺少家長的反映意見。應仿效公運處評鑑公車業者將乘客日常反映內容納入評鑑的方式,也將家長平日的建議內容納進評鑑項目。
3、 增加評鑑頻率,從每三年1次改為每二年1-2次。並將評鑑過程及評分細目資訊公開,並且要求托嬰中心將此資訊放置於對外招生的網站。
4、 其實會進到托嬰中心服務的保母、教保員,對這份工作都有一定的熱誠。在相關的研討會中也發現,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發生兒虐事件最大的原因其實是壓力。教保員、老師因為長期或當下壓力大,導致情緒失控,進而有了虐童的行為。因此如何增加托嬰中心的工作條件就非常重要。降低現行師生比則考慮給予一定比例的加分,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5、 其他像設置監視器、開放家長手機連線、社會局不定期稽核等,都能讓提昇評鑑信任度。
最後黃珊珊議員也關心像托嬰中心等社會機構的保險是否足夠。以托嬰中心為例,目前有規調必須強制投保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與兒童團保,但兒童團保身故僅為100萬元,是否曾該在要求投保責任險,這樣不僅增加家長保障,某種程度也是減少園方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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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看到許多推文都在砲轟這位媽媽, 有點不忍心,
很多人都把「到府保母」和「自宅保母」兩者混淆了,才對原PO有這麼多誤解
事實上到府保母原本工作內容就較多,
絕非(也不能)把保母當佣人
原PO的問題應該是規定太細, 似乎不大尊重保母專業
到府保母的待遇高很多,
高雄市的到府保母公定價是每天八小時(含午餐時間)/一週五天/月薪兩萬四
台北市則是每天八小時/一週五天/月薪三萬,
工作時間延長的話按比例增加
萬一朝八晚六的話月薪最低就應該有三萬六
還要加上年終和三節禮金
大家可以想一下這樣的薪水期待應該是甚麼。
各縣市社會局都有提供到府保母的工作契約範本,
各位媽媽可以參考,
剛在網路上搜尋,台北市的比較簡略,
但我記得高雄市的到府保母定型化的工作契約裡面,
有說清掃小孩活動區域、清洗小孩衣物、煮小孩要吃的餐、小孩洗澡、小孩按摩
都可以算在工作範圍內。
(但食物材料費當然是家長要負責)
工作項目可以議定,
簽約時有高雄市社會局人員在旁跟我們一起確認
比方說洗澡就我們自己洗
打掃請她一周隨意清理一下就好,我們另外有請打掃阿姨專事打掃。
我覺得互相尊重非常重要
我們的到府保母很棒很棒,
是神仙教母來著,
她甚至會自製教具來教我家小孩(從五個月帶到兩歲)各種科學概念
生活常規都教得很好,
但我們並沒有硬性規定她要念故事書幾分鐘,
也沒有規定睡覺時間,
因為我們相信這是保母的專業裁量。
以上她做的我覺得都是我們多賺到,有特別感謝她
另外是,建議要保母寫工作日誌,詳細記載每個小時小孩的各種活動狀況
我覺得這幫助很大。
希望原PO找到好保母喔!
: 洗臉洗身體:每天
: 身體護理(擦乳液,清耳朵,鼻屎):每天 (經版友建議,改為視情況)
: 洗屁屁:每次大便完
: 身體按摩:每天一次,洗完澡時
: (補充:非硬性規定,但希望情況許可可以幫忙)
: 念故事:每天,30分左右
: 看音樂鈴、黑白卡:每天30分
: 放兒歌、童謠:每天30分
: 跟孩子說話,介紹物品:隨時
: 肢體運動(練趴,幫寶寶伸展手腳):每天10分
: 清潔奶瓶,消毒:每天一次
: 洗小孩換洗衣物:每天一次
: 哄睡、盡力幫寶寶接睡,確保寶寶的睡眠達到上午下午各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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