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竹科一名林姓工程師,和陳姓妻子結婚之後,因不滿對方懷孕、念博士班等,結婚10年都沒工作、沒收入,沒幫忙負擔房貸等理由,辱罵陳女是米蟲,還口出「文組博士都吸空氣就會飽了喔?」林男甚至還將妻兒3人關在門外,導致妻兒只能寄居鄰居家,最後陳女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判准。
嗯為什麼會有人覺得
「在家照顧小孩」這個事情沒有價值呢?
夫妻離婚時有一個東西
叫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婚姻期間賺的錢(在這個案子就是老公賺的錢)
有一半是太太貢獻的,
(她照顧家庭,你才能安心工作)
先生賺100元,
太太至少貢獻其中50元,絕對不是米蟲嘿!
剩餘財產分配 房貸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小美和阿祥婚後兩人為了錢爭吵不休,最後走上離婚一途,
阿祥表示自己的薪水付了房貸就所剩無幾,
家裡的日常開銷、小孩的保母費,大部分都要小美負擔,
進行離婚夫妻財產分配時,
阿祥說房子是他婚前買的,
所以小美不能夠要求分配,
真的是這樣嗎?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法定財產制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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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分配 房貸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婚前買房或婚後買?怎麼買、怎麼登記比較好?
👨🏻⚖️蘇家宏律師 👩🏻⚖️周安琦律師
這個問題重點在於買房之後,『萬一』需要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數額時,對自己比較有利,以下為各種狀況比較:
🔸(1)最好:「婚前買房登記,全部款項一次付清」。
原因:屬婚前財產,房子完全不用列入分配。
困難:一般人沒那麼多錢一次付清。
🔸(2)「婚前付頭期款買房登記,婚後還房貸」。
優點:頭期款可列為婚前財產,不列入分配,只要計算婚後已經清償房貸債務的數額。
🔸(3) 「婚後買房登記,頭期款由父母或他人贈與」。
優點:頭期款因屬贈與,仍可不列入分配。
需注意:頭期款是否是贈與,到了法院常遇到舉證困難(金流的證明、贈與的證明)。故建議樣留下金流的證據(最好用匯款),且最好訂立贈與的書面(避免要提出證明時,贈與人已過世或有其他無法舉證的狀況)甚至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4)還不錯:「婚後買房登記,頭期款及貸款由對方付或一人一半」。
原因:算公平。在計算上對方出的錢可以拿回一半或全部,互相並沒有佔到多少便宜。
🔸(5)最不好:「婚後買房登記,頭期款及貸款均自付」。
原因:屬婚後財產,房子完全列入剩餘財產計算。
🔆怎麼登記比較好?登記在自己名下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