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遺屬年金給付規定相當嚴
民眾月領年金時間若不夠長
恐會出現已繳勞保保險費高於能領到年金的情況...
擁有勞工研究所專業學位、在大學開「勞動法」課程的錠嵂保經
大里通訊處執行處經理林定樺指出,首先不是台灣上千萬勞工
都有機會選擇「一次請領或月領」。林定樺表示,據規定
只有在民國97年12月31日前「加保勞保(亦即有勞保年資者)」
未來在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時,才有機會選擇一次領或月領。
若在民國98年1月1日之後「首次加勞保」,亦即目前大多數的職場新鮮人
在工作多年退休後,屆時應都會是「月領」年金給付,沒有一次請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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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 #月領 #一次請領 #遺屬請領
勞保遺屬年金 計算 在 柯志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改革切勿殺紅眼、砍過頭!
年金改革歷經6天辛苦的協商,沒想到到了關鍵條文,朝野就談不下去了!眼看年改法案要變成小貨車和大卡車對撞收場,表決結果將如何,大家心知肚明,國民黨只有35席,一條一條表決,我們必輸無疑。表決失敗不重要,重要的是廣大公教人士不論是已退或是在職,幾十萬人的退休權益就要在衝突對撞中,被徹底得輾壓、而草率犧牲掉了!
例如公務員的「遺屬年金」被改得非常嚴苛!公務員辛苦一生、好不容易退休,萬一生病往生,原本可以留給配偶的遺屬年金,若其配偶也是公教人士就不能領,等於這份遺屬年金被沒收,這位公務員包括自繳的都被剝奪、一生都白繳了!但勞保遺屬年金有規定遺屬有領勞保年金就不能領嗎?試問,這樣公平嗎?如此嚴苛的立法,不會讓所有夫妻都任職公教的人,群情激憤嗎?
其次、以退休金計算基準為例,民進黨堅持要以最後15年平均薪資計算,未來勞保也將延長為15年。但是,勞工延長為15年對勞工是非常不利的,因為公教幾乎做愈久薪資愈高,但勞工則不一定,可能年紀愈大薪資反而減少。如果勞保未來計算基準從現行的5年延長為15年,每一勞工的所得會降低17%。未來勞工若以15年平均薪資計算,到時候也有困難,所以最好公、教、勞一致都是10年。這樣主張不合理嗎?為何民進黨堅持一下子拉長15年呢?10年既照顧勞工也有利公教,難道不能談嗎?
再以所得替代率為例,不是所有公務人員都做到高官退休,很多是五職等或七職等退休的。以一位五功十公務員薪資約5萬8千元為例,類比同薪資水平的勞工、35年年資、其勞保+勞退替代率合計約84%;但五功十的基層公務員,若依院版及民進黨版給60%+一次公保給付144萬,確實比不上勞工的勞保加勞退(84%)。所以我主張不管一年降1%或2%,也不管過度期間要維持幾年,為了照顧基層公務人員,他們的所得替代率應墊高底部(最後的60%再往上加7%)。讓更多的基層公務員受到照顧,這不是更為合理嗎?
年金改革有不得不的必然,改革不是哪一黨的專利,尤其任何重大改革必須朝野共同努力,改革的痛苦大家要一起承擔,改革的工程大家才能一起成全,這才是一個健康的民主國會。然而,民進黨就是鐵板一塊,在野黨也以焦土迎戰,結果最倒楣的是被改革的公教退休者,尤其是一般多數的基層公務員。因為用最不利的版本進行表決,致使能為公教爭取的一點空間都壓縮為零!我們輸了、公教也輸,難道就意味民進黨真的贏了嗎?倘若年金改革結果是讓社會更撕裂、讓仇恨與對立更為加劇,我們的國家要付出多少代價,才能縫合社會撕裂的傷口呢?民進黨真的只要改革的快感而罔顧所有的後遺症嗎?
改革要漸進溫和,切勿殺紅眼、砍過頭!希望大家冷靜想想,這樣的過程、這樣的手段、這樣的結局,真的是朝野立委所樂見的嗎?恐將是無一贏家、全民皆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