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談政事|當選新會期衛環召委!鎖定4大議題】
今天是衛環委員會選舉「召集委員」的日子,依往例要推選出兩位召委,負責本會期行政部門的業務報告、預算審查以及法案審議。
這會期有非常多需要關注的議題,包含大家最關心的防疫措施、疫苗採購情形,甚至疫苗第二劑覆蓋率、何時能夠達到群體免疫?另外,低迷許久的生育率如何改善?日前司法院釋字第807號解釋宣告《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立即失效,後續法律要如何修正?氣候變遷議題日益重要,台灣的修法期程是什麼?這些都必須一一探討。
很榮幸在同黨委員的支持下,獲選擔任本會期衛環委員會的召委,上述重要議題將在衛環委員會中,邀請相關行政部門官員集思廣益、共商解決之道。我一直認為,政治是要讓民眾的生活過的更好,監督政府、保護國人健康及權益,我會持續關注、更加努力!
#為你想更遠做更多
#蔣萬安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的坍塌是在4月30日的晚上,一直到5月1日的清晨,那位失聯女工的大體才被找出來 一位憑著勞力汗水在工作的女工,在坍塌之後,我們得到的訊息竟然是她上工兩天,然後雇主還沒有投保... 依照就業保險法規定:勞工於到職當日就要申報加保 另外勞動基準法第59條中 死亡補償:勞工因遭遇...
勞動基準法第2條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勞動基準法第2條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勞動部:女性有正當理由或妊娠仍不得於夜間工作】
#大法官 日前 #釋憲 指出,#勞動基準法 第49條第1項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 #性別平等 意旨。
勞動部表示,該項自宣布日起已失效力,但若女性因健康因素或有正當理由、妊娠、哺乳期,仍不得執行夜間勤務,違者將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最高新台幣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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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2條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的坍塌是在4月30日的晚上,一直到5月1日的清晨,那位失聯女工的大體才被找出來
一位憑著勞力汗水在工作的女工,在坍塌之後,我們得到的訊息竟然是她上工兩天,然後雇主還沒有投保...
依照就業保險法規定:勞工於到職當日就要申報加保
另外勞動基準法第59條中
死亡補償: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死亡時,雇主應給予5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雇主還必須給予其遺屬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
特別這是一件公共工程...
⚠️
1.請局長再去了解一下,究竟這個工程還有多少人沒有投保
2.希望桃園市政府能負責監督及檢討此次工程造成的意外,避免小包工頭、承包商、營造廠推究責任!
#舒翠玲
#我的用心您看的見
#市議員舒翠玲
#舒翠玲看見孩子的未來
#最用心的議員舒翠玲
#勞動局局長
#平鎮文化公園停車場
#工程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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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2條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黃珊珊 #新創產業 #勞動局長賴香伶
珊珊過去多次要求勞動局對於新創產業,以及像早餐店這種員工人數不多的商家,在面對勞動稽查或是員工申訴案件時,能有更多相關的訪視或輔導機制,避免類似之前所謂的「早餐店殺手」出現。而勞動部也從今年起,針對3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推動「以法遵訪視取代勞檢」計畫,並打算從農曆年後進行2萬場次輔導,那台北市的具體作法有那些呢?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表示,在去年就曾要求北市勞動局,應該針對像早餐店,小吃攤這種應業規模不大,員工可能只有1-2位的小型店家或新創產業,進行專案勞動宣導。但實際上許多新創或小型產業面對的狀況並沒有改善。
最近就有一個案例,一家辦公室設在co-working space的新創公司,一來因為新創業者,二來辦公室是co-working形式,所以他們上下班不要求打卡,但也就是這樣,這公司就被違法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裁罰新台幣2萬元。
從勞動局提供資料中也顯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雇主置被之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在107年違反勞基法態樣中也高居第4名。
台北市在建置更多新創基地的同時,在勞動相關法令的訓練、輔導等是否也應該同時給予更多協助。本質詢組具體建議方向分為兩個部分---
一、 比照勞動部「以法遵訪視取代勞檢」計畫,針對新設企業、小型企業、未曾辦過勞檢的企業,逐步辦理訪視計畫。
二、 在5人以下企業(5人以下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新設企業以及初次違規這3個原則下,若是有相關申訴或檢舉案件,能先以「行政指導」取代懲處。(行政程序法165及166條)
此外,黃珊珊議員也提醒勞動局,勞動檢查的標準必須一致,不
可以因為不同的勞檢員就有不同的結果。就有公司反映,在勞工未行使特休假之工資給付上,對於績效獎金的認定,以及是否列入平均工資中計算有不同的見解。過去公司提供給勞檢員的資料中,這部分的計算是將績效獎金提出不算,也沒有被要求更正,但在這次的勞檢中,卻指稱這樣是違法的,讓該公司一頭霧水、莫衷一是。
最後黃珊珊議員強調,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導正。對勞動局而言,輔導、勞檢案、行政指導次數多,遭懲處案與再犯情形愈少,這才是最佳的結果。這些新創、微型企業在創立之初,在面對密密麻麻相關法令時,不管是勞工部分,還是稅務部分等,都需要政府更多的協助,希望相關單位未來也能朝此方向持續推動改進。
勞動基準法第2條 在 立法委員吳玉琴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會議事由:
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三)民進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五)親民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鍾孔炤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七)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報告並詢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