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薛南,經過了這幾年的反省,我想說說一些事。在看這噗之前可以先Google「薛南 懶人包」或是「薛南 事件」之類的關鍵字、懶人包我不敢看,但是大概猜得到裡面的內容,主要是我說了兩位Nico歌手「iku+」和「將雄」的壞話、也私下酸了很多Nico歌手。先說沒有人告我,是我自發性地把這件事挖起來講。
首先從iku+的事情開始說,我幾年前有一個很大的毛病是「習慣把事情說得很誇張而不自覺」,當時接了她的MIX單、修改次數的確是她說的「九次」,當時是我第二次接MIX單,又年輕氣盛、受不了委託方提出多次修改要求,也受不了委託方指示我該怎麼做,所以很生氣又不耐煩。但當下我沒有作太大的反應。
後來iku+揪了一團Blessing,本來想要邀請我,但是我當時忙於課業無法參與,婉拒之後換來「喔那不揪了」這句話、如上所述我年輕氣盛無法接受這樣的對應,就直接在裏噗炸開來,跟自己的朋友說「她叫我修改混音幾十次」、說好聽一點是「習慣講話誇大而不自覺」,說直白點就是「說謊」,好好反省之後,我感到抱歉與羞愧,也改正了這個壞習慣。
而關於將雄的事情,我說她「私噗過來罵我」,炎上之後我去翻了自己河道,結果是「我自己私噗她,而她給了我(當時的我認為)尖銳的回應(實際內容我已經忘記了,對不起)」,說是記錯確實很牽強,但我確實是記錯了,沒有搞清楚狀況是我的問題,把人家私噗的回應拿來一兩百個人看得到的地方討論也很差勁,這件事情、對我而言是個警惕,在說話時要更加謹慎,也不再在公開或半公開場合指名道姓說可能會讓人對對方產生負面觀感的話了。
因為被封鎖了、無法私下道歉,請容許我在公開場合,面對大眾,面對當時關注事件的人,對iku+和將雄說一聲對不起,我錯了。
至於把我私下的發言曬在匿名版上的人,我在當下被告知後就知道你是誰了,在我關噗浪後在Skype問我「有沒有別的連絡資訊」、還在推特祝我生日快樂,你真的很可怕。
我也說了歌手「鳴櫻」和「汐璃」等人的壞話,她們看到之後很難過,我當下其實是很震驚的、我曾經以為「就算亂酸人亂罵人,只要當事人沒看到就沒關係」,卻沒想到當事人看到之後會有多難過,也理解到「就算自己說的話是無心的,只要傷害到人就是錯誤的」、在這些被我罵的歌手看到懶人包後,我馬上發了私噗道歉、也得到了原諒,甚至和其中一位歌手變成摯友,我也停止了稍有不悅就亂罵人的行為。
雖然是篇道歉文但我還是要澄清一件事啊,我完全沒有說過「キル」這位歌手的壞話、跟他沒有任何過節、沒有把他的發言丟上匿名版、沒有刻意要接近她的朋友搶她的朋友、更沒有私下跟我的朋友亂酸他,但是他到處說我欺負她,還在群組每天酸言酸語,搞到每週一次都有不同人跟我報告她怎麼說我,每認識一個她的朋友都要被問一次薛南跟キル怎麼了,我真的覺得很煩燥。但是在當時發噗澄清感覺就在煽動大家攻擊她,就忍耐了好幾年。現在這位歌手已經很少在活動了,請容許我把這件事說出來。
真的很抱歉當時給了喜歡我的大家一個最壞的榜樣,我認為當時的我被抨擊是理所當然的,也深切地反省了。雖然有許多滿懷惡意的人,但當時的經歷確實讓我改正了很多缺點,也能更理性(至少比起以前)地待人接物。就這點,我想跟當時攻擊我的人說聲謝謝。
我也想對一路陪我走到現在的各位說聲謝謝。
從今而後,我會繼續審視自己的缺點,努力成為一個更成熟的人,希望到時候能給大家帶來正面的影響。
再一次,對不起,也謝謝各位。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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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分享
大家好,在下鍵盤律師,最近又沒日沒夜工作了兩天,回過神就發現現在的風向吹得有一些任性、有一些囂張,甚至還有一些叛逆,有一些瘋狂,吹得我整個頭都暈呼呼的,所以就忍不住想吐話出來,不幸的臉書朋友就只好委屈了。
1.「臺灣因為司法刑度低成為國際認證的詐欺犯天堂」
這個堪稱史上神秘度最高的風向球,效果也是堪稱一流。
首先,根據台灣人的假掰定律:任何事情都需要經過國際認證。外國人說好、外國比賽拿冠軍的就叫做臺灣之光,在外國做錯事、造成外國人困擾的事情就是臺灣之恥。
因為假掰定律的存在,臺灣人對於國際媒體的重視程度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總統在臺灣被罵到臭頭也沒當沒事,被經濟學人諷刺一下就要發函要求更正,發生在臺灣的颱風都要引用CNN認證巨大颱風。所以帶風向的起手勢當然就是「國際媒體」報導,藉以觸動台灣人內心深處最敏感的假掰神經。
但是,神秘就在出現這個但是。
我花了很多力氣去搜尋,除了中國官方說法跟官媒,找不到任何媒體引用「國際媒體」在說臺灣因為刑度低,成為詐欺犯輸出國、詐欺天堂之類的說法。
原因呢?
很簡單,任何稍微有水準一點的國家和他們的媒體,都不可能去支持「某國家某種犯罪刑度低=某某犯罪天堂=應該把本國人交給(真.國際認證低人權水平)中國審判」的這種神秘邏輯,即使中國給他們再多廣告應該也都不敢冒著砸掉招牌的風險辦這種事。
但是這個「國際認證」風向還是被硬生生炒起來了。
中國官媒、臺灣「匿名官員」、臺灣優質媒體共同構成的黃金三角,聯手完成了這個不可能的任務,成功在沒有任何國際媒體說法的支持下,創造出因為刑度太低,臺灣詐欺犯已經丟臉丟到國外的印象,達到挑動假掰神經的絕佳效果。這種宏觀卻不失細膩的媒體工藝,實在堪稱祖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最偉大的成就。
而黃金三角能夠得到這個獎,當然要感謝臺灣人民歇斯底里的假掰和好騙,否則我們沒有機會站在這裡帶風向,謝謝你,臺灣的傻逼們。
2.「臺灣詐欺罪判很輕,詐欺犯披金戴銀,前仆後繼」
有了前面的風向完美鋪底之後,剩下的就好辦了。
這個風向也是吹得很烈,因為之前就已經吹得很久。從殺人犯因為不會死刑,所以就去殺人開始,反推出「只要判得重,犯人就能被預防」的結論,到今天「判很輕,所以詐欺犯多」的邏輯如出一轍,梗埋得夠深吧?
這個梗觸動的是台灣人的重刑崇拜:治亂世用重典。不用問具有意義的統計結果、不用看實際的分析報告,「我來、我看、我重判」就是問題的唯一解答,這是一種不可挑戰的神秘宗教信仰。
循此邏輯,北歐的無死刑、監獄處遇優惠,應該成為全世界的殺人犯天堂,買張機票去挪威無差別殺人以後,非但不會死刑,還可以住得比本國還好的監獄,這種事情還沒有發生真的超乎咱們臺灣人的小腦袋瓜,真的是天佑北歐。
好吧,回到臺灣,回到詐欺犯。
我剛剛好求學的時候有對實務上的詐欺做過一點研究。實際上會被送到法院去做判決的,很高比例都是「幫助詐欺」的情形。這種判決的共同特色是,有很明確的被害人,也確實被詐騙了大筆金額,但是錢被匯進某A帳戶以後就被提領走,然後再無下落,找不到錢,當然也找不到提走錢的人,最後有的證據就剩下空蕩蕩的A帳戶,被抓的就是A。
有時候A會說,我是去應徵應召集團的馬伕,老闆說好阿但是應召女的錢要匯到馬伕戶頭,請給我帳戶和密碼。馬伕可以替代成會計或其他種種職業,理由可以替代成要給你薪水戶頭或一千種藉口。
有時候A會說,我就是笨,我就是會忘記密碼,才會把密碼寫在提款卡後面,然後又剛剛好不小心搞丟提款卡,又隔了幾天才去掛失。
有時候A也很老實,他會說,對阿,我就是沒錢,才自己申請一個帳戶用三千塊賣給那個人。
但這些A會共同說一句:「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是詐騙集團,也不知道他(們)是誰。」前段不一定,但後段絕對是事實,把這些A們吊起來打三百大板再施加酷刑,他們也交代不出任何背後的源頭。
按照學界的理論,這種情況當然應該判無罪,因為他們就算真的賣帳戶,又不知道帳戶會被拿去幹嘛,要怎麼成立犯罪的故意呢?可是實務上的情形,要面臨一群淚眼汪汪蒙受巨大損失的被害人,他們可能損失了畢生積蓄,被破壞了未來的夢想,而國家能給被害人的,就是一紙判決。
判決該怎麼寫?
大概就是現在詐騙案件頻傳,媒體報導轟轟烈烈,大家都應該管好自己帳戶,你沒管好自己帳戶就是有意幫助詐騙集團,所以就算抓不到你跟詐騙集團的聯繫,你還是詐騙集團的幫助犯。有罪!
好了啦,有罪。那這個罪應該要判多重?
賣個帳戶是拿到多少錢?經濟狀況良好的人會去應徵馬伕、去賣帳戶?背後賺錢的都沒抓到,把一些賣帳戶的遊民關起來的意義是?你把神秘法寶亂世重典祭出來,判他3年好了,難道出來以後他揹個詐欺前科就會洗心革面然後這個社會伸雙手接納幫助他擺脫要賣帳戶的困境?法院通常是判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甚至更輕,刑滿五年以後會失去前科紀錄。怎麼看都不算過分。
類似的情形還有負責當詐騙集團犧牲打的車手。介入比較深,但一樣是當防火牆,分得的利益微薄,車手又應該要判多重?好可惡好可惡,無期徒刑?他是殺人放火了嗎?
做為一個沒有被挑起假掰神經的理性人,到底主嫌該有什麼刑度、車手該有什麼刑度、賣帳戶的遊民又該什麼刑度是要區分比較好,或是一律重判?抓不到主嫌,找不到被害人財產的流向,是偵辦單位實際偵辦的問題,還是法院判賣帳戶判太輕的問題?
真正批金戴銀的詐騙集團有沒有?有;但是被輕判的這幾個嗎?不。如果這樣子報導詐欺刑度太輕的風向帶得起來嗎?不。
所以那風颳得可烈阿,黃金三角再度連手出擊,反正臺灣人有重判崇拜,世上只有祖國好,詐欺重判才是寶寶。亂世重典,潮到出水,真實效果?I don't care.
3.「爽翻了!大馬20詐欺犯返台全放了」
如果要我挑選以法律角度去看的最反智的新聞標題,這個絕對雀屏中選。
臺灣人另外有一種超現實迷思,叫做完美的社會是存在的。這個可能受到儒家影響太深,大概上古堯舜文武周公的時代有存在過,在那裏人人假掰喔不,是美好,政府厲害又超級有效率,於是每個人都很快樂,都不需要吵架衝突罵人,一片和諧幸福。
逼逼,時間到。夢醒了嗎?真正殘酷的現實是,衝突永遠存在,什麼事情都有它的代價,超級有效率的政府和人權永遠不可能並存。
現在來看這個風向。我沒有要在這裡做高中公民教育的意思,不過稍微有些邏輯的人應該會知道,沒被羈押不等於無罪。否則現在批踢踢的鄉民被網路釣魚的告詐欺,沒被押就直接無罪嗎?林益世也還在趴趴走,不就是無罪了嗎?這種根本不需要常識,用邏輯推都可以得到的結論,黃金三角中的臺灣媒體摀著眼睛,不懂就是不懂。
羈押的目的是什麼?
在臺灣羈押受到法律限制,必須要由檢察官提出聲請,法官審查同意,原因限於為了刑事司法審判的進行,避免被告串供、滅證、脫逃,或是重罪、重大嫌移的情況避免重複犯罪。這些理由在臺灣的法學界都還在熱烈吵架討論當中。
我們回到這些「大馬詐欺犯」。
中國沒有給卷證,完全不確定他們幹了什麼,被害人在哪裡,初步瞭解每個人的說法,掌握「每個人的身分資訊」,當然就放了,否則到底憑什麼羈押?不押以後,真的有需要辦案,人在哪裡都知道了,又沒辦法再找來嗎?有沒有必要用其他強制處分還可以再議,如果這些人喜歡變通緝犯,那下次再要押就真的天經地義,而且臺灣真正的大咖通緝犯,可是都躲在中國耶,這些人怎麼可能再跑去中國?
這些簡單直接,淺顯易懂的邏輯,在黃金三角的世界裡面是不存在的。黃金三角一定要乘著前面兩股風向的勢,帶出「爽翻了」這種低能風向。
爽不爽?當然爽。
不管你有罪無罪,從不文明國家虎口脫出回到文明國家,無罪的有機會真的無罪,有罪的希望獲得應該有的判決,為什麼不能爽?這種爽是你這個國家的驕傲還是羞恥?
黃金三角帶的風向就是「真的是好羞恥」阿,臺灣人中竟然有這麼多壞人,怎麼跟我們理想中的社會差這麼遠,都是他們害臺灣不完美,怎麼政府都沒有魄力把他們驅逐出我們的社會之外讓我們回到完美狀態,還是中國嚴刑峻罰好棒棒,頭罩黑布坐飛機,和諧社會沒煩惱。
中國逼他們的國民做完美社會的和諧大夢,整顆頭被壓在一團專制構成的迷霧裡面,間或流著血,傳出哀嚎;臺灣人好不容易才從前一團迷霧的糾纏中脫身,現在給黃金三角在耳朵旁邊吹一陣風,竟然又傻呼呼說,疑你們十幾億人待得那團迷霧好像很不錯,我也想進去看看。
這種神秘腦科學應該可以上探索頻道才對,讓我們一起來探索人腦極限和奴性的奧秘。
4.「嗆辣雪神」
在前三股風向爽爽吹之後,宇宙最愚蠢風向,終於姍姍來遲了。
羅螢雪在這段期間的立委答詢、媒體發言荒腔走板,欠缺基本法律概念,捍衛中國(PRC那個中國)立場,對自己國民進行有罪推定,罔顧自己都認定中國司法不彰的事實,真的可以說到罄竹難書的程度了。
然而,「自己錯了還怪人」的曠世鉅作將整起怪奇事件簿帶上了前所未見的巔峰,就是乘著前面三股風向而來的。國際認證詐欺天堂很丟臉,臺灣司法效率不彰,刑度判太輕,一昧把人帶回臺灣不給中國會導致更多國際人會認為臺灣詐欺天堂。站在這個風向的高度上,一切對她不爭取臺灣人回臺灣揭受公平審判機會的質疑,都是「自己錯了還怪人」。
有沒有?很神奇有沒有?
所以不只被風向吹暈的豬隊友徐永明是錯的,黃國昌也是錯的,顧立雄、尤美女當然也都是錯的,外交部、陸委會更是沒有考慮到法務部立場,嘩啦啦,Magic,一切反轉。御劍乘風來,除魔天地間,一代風向女王當之無愧。
接下來的效應?
與其說臺灣的問題是藍綠惡鬥,不如說是嚴重的藍綠色盲。我們不用問是非,不用講道理,就跟你喜歡的球隊,或是喜歡一個異性一樣。「喜歡,是沒有理由的」。於是,媒體對於能夠和對手展開激烈對抗的球員,喔不,是官員,就會有非常熱情的報導,好像講話有嗆回去,語氣強烈就是非常有道理。
也許你沒有自覺過,但是實際上當我們在溝通不同意見時,我們會做一件事情,就是化異求同,建立共同的判準,再從那個判準往下討論怎麼樣具體的做法比較好,這樣才可能產生具有意義的結論。陸委會、外交部、法務部其他官員之所以會被質詢得好像很慘,就是因為他們都和立委建立了「應該依法、慣例把人要回來,保護我國人民接受公平審判權利」這樣的前提,才會綁手綁腳。
羅瑩雪會跟那麼多委員起衝突,真正有去看完整過程就會知道,從頭到尾立法委員沒辦法和羅瑩雪建立任何的共識。
我國人民的生命、人身自由、安全重要?不行。
法律的保障原則重要?不行。
羅瑩雪立場以打擊犯罪為主key,在上面這幾個黃金三角帶出來的風向飄來飄去,意圖強烈到堂堂法務部長竟然去引用Line群組裡面流傳的虛構詐騙公會感謝文來帶風向。一個中華民國法務部長,立場既不中華民國也不法律,立委如果真的能在短短時間內質詢出什麼具體結論,也算是神乎其技了。
但是對於愛到盲目的支持者來說,這一切事實,談話內容都不重要。說一句回一句才是重點,不管原因是真的被說服還是吃驚到瞠目結舌,讓氣勢凌人的對手講不出話來,就是好球,反正是自己支持球隊的球員阿。
眼看盲點出現,黃金三角又趁機來帶風向了。尤其臺灣優質媒體又開始造神,讓大腦懶得動支持者產生這個部長很不錯、勇於任事的概念。這陣風眼看要吹起來了,這種宇宙級的怪風,對大腦的損傷程度恐怕不下核能外洩的汙染,鍵盤律師不得不要躲開臺灣新聞幾天去避難了。
END
今天的風向就解讀到這裡,好累。再喝一口酒要睡了,明天又是重啟爆肝循環的一天。
每天睡前都要自我反省。想想當初為了拿到寫著殺人如麻真勇夫的證書在那邊不高興的自己,真的太幼稚了,希望以後能有真實智慧的虛懷若谷,不要自己錯了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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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分享]
這是一篇2年前的文章了,但現在讀起來力道依舊
我跟林依晨是同一屆畢業的政大生
她很優秀、很受歡迎,但她一直都很努力
我也超級喜歡安海瑟薇,一個沒有驕氣的認真女人
當你討厭一個人卻說不出原因時,你可以說她"假"
Why Not?這是一個人人都有發聲權的時代啊!
我有權利討厭別人,我也有權利讓她本人知道!
是嗎?你的發聲,對這個社會有幫助嗎?
為何浪費自己的力氣 還要消耗他人的能量?
我昨晚參加了第二次商戰讀書會
(感謝婆婆老公幫忙帶小孩一整晚)
討論的書籍是《海盜船上的經濟學家》
很生硬,不好讀,但聽到大家的分享好值得
我每字不漏唸過的書,在會後卻得到新的見解
感謝與會的品牌經營者、大企業CEO、創業家等
每個人結合自己的經驗,從中書中得到不同省思
也不吝分享讓大家一同激盪,一起變強
在收穫滿滿的晚上,心滿意足的滑開手機
竟然被莫名的波卡議員風波洗版(無言)
我說,時間這麼有限,能量這麼可貴
不要拿去罵人與糾結不重要的小事好嗎?
拿來進階進階再進階,拜託
以下為值得一讀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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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我們真的討厭安海瑟薇嗎?
作者:劉致瑩
時間:2013/8/21
前幾天在等捷運的時候,我聽到了一段讓我深感震驚的對話。一群衣著得當的女孩子,目測大概不超過25歲,對著林依晨的口紅宣傳照品頭論足:
「我超討厭她的!」
「對呀,我覺得她真的假到爆!」
「要去唸書就趕快滾啊,唸政大了不起喔?」
和我一樣狐疑嗎?林依晨應該算是臺灣形象非常良好的演員,得過許多獎項,沒有吸毒酒駕,感情生活低調不張揚(我不懂為什麼這在亞洲文化裡可以算是一種被讚揚的價值)。但為什麼,為什麼有人會這麼討厭她?前幾天偶然聽見的對話,讓我想到四個多月前的這篇報導:「我們真的討厭安海瑟薇嗎?」
我看了奧斯卡頒獎典禮,Anne Hathaway領獎時的感言,時間恰到好處,沒有像報紙或電視渲染的「情緒激動,疑背稿演出」,她得體的感謝了一路上幫助她的朋友、工作人員和丈夫。但隔天的報紙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大家攻擊她假惺惺引人作噁,一夕間,美國甜心變成美國噁心。
這引起了一連串的文化討論,我建議閱讀英文版報紙,那裡面有需多心理學和社會學的專有名詞,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常見,但這些現象在日常生活中卻是屢見不鮮。這些招人注意的明星,絕對都是俊男美女,當他們如果不刻意提起(或甚至漠視)自己的先天條件,而仍然讓大眾看見(不是故意的)他們嚴苛的對待自己,要求自己進修一堆課程時,就構成了別人討厭他們的理由。
這是什麼荒謬的原因?曾幾何時,努力和上進成為可評估的價值?如果是放在一般人,或說不帥也不美的人身上,努力就是一件絕對會被鼓勵的事情;但放在俊男美女、有錢人或名人身上,卻被砲轟為虛假的代表。我想,這裡面的潛台詞是「都已經是人生勝利組了,還努力個屁啊?」人們習慣簡化他人成功的原因。安心亞會紅只是因為敢露奶,可是那麼多露奶的人為什麼偏偏紅了她呢?林志穎有錢是因為他帥!帥哥一堆可也不是個個都會開賽車拿冠軍啊。
簡化他人的成功只因為不要求自己。好讓自己可以有理由說因為我不夠漂亮所以失敗,因為我不夠有錢所以失敗,因為我沒有跟別人睡所以失敗。這些自慰式的狗屎透過群體效應、透過網路、透過一次又一次搧風點火,最後形成一股反智和反上進的暴力。而且因為網路匿名制與現實生活中的鼓譟,最後體現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謾罵和犯罪。
我痛恨這樣的暴力。
許多人會說,不要跟酸民認真,認真就輸了。我不這麼認為!我要認真,因為這些充滿惡的言論,會蔓延到現實生活中,如果我們不想辦法阻止,那麼這些酸言酸語就會成真。
多少猥瑣的犯罪皆因這種酸葡萄心態而生,聯合大學的校花因為拒絕別人的告白,而被先殺後姦;多少心疼的故事令人不忍卒睹,林書豪被酸只因為是華人才能當先發,而在賽前痛哭失聲。人們還要用多少惡意的玩笑攻擊那些沒有犯罪、在自己工作崗位上努力的人?還要多自卑的以為別人的成功都是天上掉下來的?
如果想要成功,那麼就用自己的雙手去掙;如果想要獲得別人的注意,就讓自己成為值得被注意的人。別人的成功不會阻礙你的發展,有實力的人終究會被看見,為什麼不能欣賞他人的好處,轉化成為自己可以學習的對象呢?那些鍵盤水鬼高手,是天生注定的失敗者,拉了一堆自憐者成為失敗者聯盟,好像以為聲勢浩大,但事實是,如果有機會人人都想逃脫這個牢籠。為什麼不移動你們的肥屁股出門運動呢?不要再當行動上的侏儒,太可笑。
人們真的討厭Anne Hathaway、林依晨或林書豪(還有很多名字可以自由填入)嗎?他們真的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讓人們咬牙切齒嗎?不,光是他們的存在就令這個世界氣憤,因為他們被造物主青睞,他們的五官被造得那麼好看,他們的能力出類拔萃,但他們還是比大多數人更努力。
這才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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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Why do we Fall? http://goo.gl/VbRj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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