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委員點出「是誰讓張綱維恣意妄顧消費者權益」
我要說「#是誰讓我們的航空公司可以惡性倒閉欺負勞工?」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遠航在昨天宣布今日即刻大量解僱員工卻未依法於解雇日60日前提出大量解僱勞工企畫書,但大家知道嗎?依照現行的《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未提出企畫書只會被罰10-50萬的罰鍰,雇主根本罰不怕!
在記者會中,我提到時代力量在2016年就提出公司設置「#勞工董事」的做法,讓公司的經營管理可以受到員工的監督,避免憾事重演。同時我也針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提出修法方向:
#當雇主惡意延宕時主管機關應強制仲裁
不論是過去我經手的宏達電、立益紡織關廠案,還是威航、興航的倒閉,我們可以看到在第一時間所有的勞工絕對是內心一團亂,更多時候是擔心自己會不會被欠薪、還要欠多久。我主張:當雇主惡意延宕時,主管機關應強制仲裁!
#協商代表應有入廠調查權
大解法第11條:主管機關應於接獲前項通報後七日內查訪事業單位,並得限期令其提出說明或提供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但從前幾次的關廠案都未彰顯其效果,我認為此項訪查應同時讓協商代表入廠,擁有同樣的資訊,才能在有對等資料的談判桌上好好協商。
媒體報導賴香伶局長提到台北市政府已經派專人協助協商及調查。
我要在這裡呼籲,民航局在昨天招開記者會後,今天就是員工馬上被資遣,應該 #立即入廠調查,避免公司銷毀資料,勞工權益遭損害!
#加強罰則違法課刑責
目前航空公司停業前若未依規定申請,導致公眾損害情節重大,依民用航空法,可重罰負責人2000萬至2億元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呼籲檢調應積極調查。
事實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現行關於雇主之罰則過輕,難收嚇阻違法雇主之效,從今年的華映關廠卻一再拖欠薪資就可以知道,雇主之所以一再違反相關規定,恣意無預警停業、歇業。我認為 #惡意關廠造成公眾損害不分行業別,我主張在《大解法》新增刑事罰則,不能再像現在這樣把違法當正常。
最後針對遠航的大解案,我再次呼籲:
1️⃣遠航:應依勞基法、大解法、民航法、消費者保護法、民法等相關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權益、勞工權益,以及停航導致的運輸問題。
2️⃣民航局、檢調單位:依違反復興條款《民航法》第48條,以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9-3條規定,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3️⃣勞動部及相關部會:盡速推動將勞工董事入法。
4️⃣台北市勞動局: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規定,臺北市政府應依據《大解法》第17條裁罰。且即刻依第11條入廠調查,要求遠航提供相關資料,並依第5條及第6條,由企業工會取得當然協商代表權。
#遠航關廠 #勞動權益 #消費者權益
立法委員 黃國昌
---
★加入我的line@帳號!
http://nav.cx/9XXfXXG
★志工夥伴召募中!
https://reurl.cc/qDzkLR
★看板張貼徵召中!
https://forms.gle/hYNBTqg2aP34bhE27
【政治獻金帳戶】
★佳瑋JUMP!立委闖關募資計畫!
-線上捐款:
https://donate.newebpay.com/chiaweifor2020/nppfor2020
-轉帳支持:
合作金庫銀行南桃園分行
銀行代號:006
帳號:1210-717-625003
戶名: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林佳瑋政治獻金專戶
捐款時請填寫下列網路表單:
https://forms.gle/B7XV7scqX7XNwA2A6
【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顧問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協商代表應有入廠調查權 在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這是稱職的老師應有的品德嗎? ... 全教總呼籲,政府應立即改革軍公教調薪制度,納入基層員工組織代表參與審議,否則 ... 學校行政調查無過失、檢查官以不起訴結案。 ... <看更多>
協商代表應有入廠調查權 在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訊中心題庫答案 ... 的推薦與評價
3 「網路言論審查調查計畫」(Encore)點出了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在研究倫理規範中,在哪方面仍有不盡理想之處? a.研究倫理審查b.隱私權c.知情同意d.集體同意權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