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Line上看到一則和我們整形外科有關的新聞,不來跟大家解釋一下,實在心裡有點過不去,睡不著覺><,搞得我半夜兩點非得要起床發文😏 (絕對不是白天睡太多!!)
以下,請大家先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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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嗎?看完了的話我要來講解啦!
這個標題是"女子別墅狂歡泡澡後昏迷 清醒後發現「右腿不見了!」"
裡面描述英國一名女子狂歡後在浴缸裡泡澡,不明所以地睡著,醒來後發現右腿和左腳趾被截肢,是由於"猛爆性腦膜炎雙球菌菌血症"造成,不切的話,48小時內會死,母親才幫她做這個決定。
看完這篇文,我真的很想知道,不是醫護人員的人,到底要如何連貫這一切的邏輯😔
首先,腦膜炎雙球菌(Neisseria meningitidis)是一種革蘭氏陰性雙球菌,所生之內毒素可使巨噬細胞釋放細胞素,因而導致腦膜炎雙球菌敗血性休克。感染這個菌後,不一定會產生腦膜炎症狀,反而上呼吸道感染更常見。全身性的急性感染皆有案例,不過都是在少數。
這名女子,醫師判斷要在48小時內截肢的原因,最有可能的原因是足部本來就有傷口,細菌進入後,引發下肢局部感染,但由於毒素威力太強大,腿部很快進展到"壞死性筋膜炎"的狀態。腳趾的部分亦有可能是敗血性栓塞,導致循環不良而壞死。48小時內截肢,是斷尾求生的概念。
這篇文章首先沒有建立大家"腦膜炎雙球菌"是什麼的概念,讓很多讀者覺得腦膜炎關截肢什麼事@@! 第二,沒有講到腿部必定是有延伸的壞死性筋膜炎感染,又讓讀者覺得全身菌血症要"切腿"幹嘛@@!第三,標題下"狂歡"、"浴室"、"失去肢體",彷彿這三者彼此有直接因果關聯一樣,讓很多人還以為是狂歡後被下藥,帶到浴室去,結果被器官買賣😂😂😂 (應該沒有人器官買賣在買腳><吧!戴義肢都可以跑比你快了說!)
只能說 "荒唐至極"!!!
希望大家不要被因果混亂的文章誤導。標題驚悚,點閱率才高,這我也可以理解,但是邏輯不清,確實應該針砭一下!
套一段我閨密舉的例:
騎車耳朵癢=》手抓=〉然後重心不穩=》車禍=〉腳開放性骨折=》截肢
於是得到一個結論:耳多癢竟會導致截肢!
就是這種荒謬的邏輯啦🤪
#職業病發作
#又復習一下腦膜炎雙球菌
#再幫大家複習壞死性筋膜炎
#閨密例子舉太好!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PKN2ao?utm_source=copy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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