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同婚快了。」
下星期就要出庭,今天是祁大哥案的宣判,非常玩味的判決: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一開始我們也霧裡看花,以為是司法院為了拖延給時間立法院立法,到看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新聞稿(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383233-7c7c6-1.html) ,才知道這個半贏半輸,很可能是我們會勝訴。
今天祁大哥案的半贏,是撤回了「不能跨國同婚」的原處分,引用是我們跟伴盟由2017年就開始引用的涉外8,簡單來說是法院認為「不能跨國同婚」是違法的,而且就法律而言應該是不合憲法的。
而今天的半輸,是撤回訴願決定「要求同婚登記」,但撤回同婚登記不是駁回申請,而是因為當事人的文件不足,但在我們一案,我們似乎不會有這個情況。
想著想著,想到好像可以開始找酒席了,就覺得這次真的快了,應該這年就真的會結婚了,然後泛了淚。
結一場婚,真的很不容易。
幸好,我們都快熬完了。
反跨國的同志們,我們活得很好,也會活得更好,因為你們的幸福不會因為我們的幸福而被瓜分,你們可以過得好,我們也可以,希望你們能長成有血有肉的人,不要再說出「我有朋友是跨國但我反對跨國」的話,因為真的很蠢。
我們快結婚了。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