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彰化縣喬友大樓火災釀成四死悲劇。其中,一位消防員不幸殉職,引發各界對消防員權益的關注。在消防員基層團體的倡議下,消防員因《工會法》限制,不得組織工會的議題也因此再度浮上檯面。
針對消防員組工會議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上週舉行「別再殉職換改革,盡速開放組工會」記者會,再次呼應基層消防員訴求,呼籲 #儘速修法開放消防人員組織工會,提升消防員勞動權益。
除了透過修法,我們也要邀請各位朋友與我們一起加入連署聲援消防員組工會的行列。
⚠️【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本次記者會由時代力量中壢區辦公室林佳瑋主任主持,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王婉諭三位立法委員出席,並邀請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一同參與,共同為爭取消防員成立工會發聲。
#殉職憾事不斷才換來緩步改革
邱顯智委員指出,過去十年來,第一線消防員因公殉職的憾事不斷發生,已經有 42 名消防員不幸犧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 2015 年新屋保齡球館的違章工廠大火案,共造成 6 名消防員殉職。而在短短四年後,2019 年的大雅火災案,再度發生無人受困的違章工廠火警,造成 2 名消防員殉職。
邱顯智進一步說明,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於 2018 年起強力推動《消防法》修法草案,最後在2019年大雅火災後終於順利通過,保障消防三權,包括資訊權、調查權及退避權。透過這項改革讓消防員能夠擁有火場的完整資訊、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境可以及時撤離、發生意外事故後基層能夠介入調查的權利。
邱顯智表示,長年來因相同原因造成多名消防員殉職,而問題卻從來沒有根本解決,甚至被外界譏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因此,在《消防法》完成制度改革後,要更進一步讓消防員擁有工會,才能透過工會機制,強化基層消防員溝通與政府溝通協商的能力。
#破除特殊權力關係 #還權於消防員
王婉諭委員指出,過去政府拒絕消防員組織工會的原因,主要是基於「特別權力關係」。過去公務員被視為國家支配的特殊關係,不得享有一般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組織工會或尋求司法救濟等權利。然而,自從司法院大法官陸續發布釋憲,開放公務員、軍人及學生得透過司法進行救濟,以及羈押被告及受刑人監所的管理措施不得逾越必要程度的情形下,可見「特別權力關係」已逐漸被揚棄,不能再作為阻擋消防員組織工會的理由。
王婉諭強調,先前不斷發生消防員殉職才換來制度一點點的推進。政府應負起作為雇主的責任,站在與公務員平等地位共同協商勞動條件,將制度疏失及職業安全等眼下看不到的問題,透過組織並實質運作消防員工會來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參考歐美制度 #開放警消組織工會
陳椒華委員指出,英國、美國、日本、德國、法國等國,均肯定公務人員的結社權,甚至開放團體協商權,如美國就有數十個州允許州或地方政府公務員能有限度的罷工。美國、德國、義大利都有由基層警察或消防員組成之工會組織,因而能夠積極得向政府爭取警消人員的勞動權益。
相較之下,台灣不僅限制警消人員籌組工會的權利,消防員甚至必須冒著被解僱或被懲處的風險,才能向政府爭取權益,非常沒有保障。因此,陳椒華認為台灣應該參考歐美制度,讓消防員組織工會,取得和政府對等溝通的管道。
#消防量能嚴重不足 #消防員成血汗勞工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消防員的過勞與人力不足,是各縣市共有的問題。而大法官釋字 785號解釋明確指出,對於外勤消防員而言,不對等的加班補償以及工時保障不佳,嚴重侵害其健康權,顯示了對全國的消防員而言,過勞處境是非常常見的。
吳韋達進一步以內政部消防署 去年12月彰化縣的統計說明,彰化消防員與人口服務比為1:1830,凸顯消防人力嚴重不足。而長期的人力缺口,除了使救災救護的量能不足,更使消防人員的勞動權益與生命安全缺乏保障。
#消促會發動聯署 #盼工會能強化消防員權益保障
消防員工作權利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消促會之所以發動聯署,是因為這十年間已失去太多消防員的寶貴生命,然而制度問題卻持續存在。因此,消促會認為消防改革其實是改革與殉職之間的賽跑,同時,消促會也深刻認知到,消防員在沒有工會組織的情況下,將無法事前與雇主協商基層消防員在工作場域上發生的問題,甚至無法獲得工會在爭取過程中的法律保障,導致消促會的會員和幹部要接受被懲處、解雇的風險來爭取。
朱智宇進一步說明,目前組織工會的連署已突破 2 萬 4000 人參與,其中有包括約 2500 位的消防員參與連署,已佔全國消防人力約八分之一左右,希望能透過連署人數的繼續爬升,讓國家能看到包含整個社會、消防人員及家屬,都是非常盼望並重視消防員組織工會的權益。這次發動和參與連署的民眾,包括過去消防殉職案的家屬,都是為了要求殉職案的真相。
#全教總權力聲援消防員組織工會
全教總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表示,自1995 年開放成立教師會以來,到 2011 年可以成立教師工會,教師組織走了足足 16 年,但今日台灣的民主化程度已不可同日而語,讓消防員,以及所有政府受雇者取回應有的團結權,不該再等這麼久。
王英倩進一步指出,成立工會後,最大的差別是突顯教師作為勞動者的身分。當社會只看到教師的職業特殊性,會認為教師犧牲奉獻是理所當然。然而,政府和社會常常忘記老師也是血肉之軀,需要合理的工時和適當的休息。當教師可以用勞動者的身分,透過工會集體發聲,能讓政府正視教育現場所需的人力與資源,例如 2018 年成功爭取提高 1493 名國中小學員額編制就是一例,如果沒有工會,這一天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來臨。
王英倩認為,消防員面對的問題和教師相近,社會認為消防員救人救災是天職、不幸殉職是犧牲奉獻,然而消防員的殉職其實就是職災,是可以預防的職災,而預防職災的責任就是消防員雇主(即政府)的責任。而基於教師與消防員同樣受雇於政府,全教總全力支持消防員組織工會,讓工會成為每位在前線奮戰的消防員最堅強的後援。
#消防員爭取權益卻遭清算 #凸顯成立工會重要性
時代力量林佳瑋主任指出,目前消防員因為缺乏制度性的溝通管道,往往只能透過記者會、遊行、申請大法官釋憲等方式倡議消防員權益改革,但往往改革還沒成功,倡議者卻已經被記過、調職、甚至解僱,如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曾申請大法官釋憲,替所有輪班公務人員打開了超勤補償的大門,然而他卻在 40 天之內被記了 42 支申誡,因而被免職。這凸顯為何需要工會制度,讓消防員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同樣受到法律保障,免於被清算的情況再度出現。
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並於今年5月於立法院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希望能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在不被清算、不被解僱、不被威脅的狀況之下,提出對制度的改革建議。時代力量呼籲立法院盡快處理《工會法》修正草案,將其排案審查,並誠懇地呼籲朝野各政黨,共同正視台灣消防員的權益問題,預防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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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因公殉職人數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我對行政院蘇院長提出第10屆第3會期總質詢。前幾天,蘇院長在施政報告時提到,台灣一直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國家,「好家在」!但這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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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年以來,我國在防疫跟治安事件,雖取得佳績,但在交通安全上,#重大事故卻接連不斷,日前西濱快速道路發生歷年來最大的連環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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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政府提出了個案的補救,但這些問題一再地出現,這不在只是單一個案,所以 #我強烈要求政府必須提出系統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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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們也看到了機車事故嚴重性,政府長期以來,嚴重限縮機車空間,造成機車族的行車危險,而機車外送員則面對了更高的風險,外送員交通事故更是一般機車族的1.37倍,凸顯出 #對於弱勢用路人的保障極為不足,這不應該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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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其他國家相較,#台灣車禍死亡率位居東亞第一,是OECD 40個會員國平均值的近2倍,更別說比較起鄰近國家--日本,他們的人口數是我們的五倍,但交通死亡人數僅有2839人,而我們卻高達3000人,這是何其荒誕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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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即是國安,不是一句口號,但交通部在交通安全改革上,明顯失能,除了無力監督地方交通事故,在跨部會協調更是遲遲未能有效推動,110年交通部主管預算711億元,但真正用在道路交通安全只有3億元,不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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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誠摯希望,政府必須提高交安處理層級至行政院等級,提出全面性交通安全法制與組織改革、檢討鐵路運輸安全、重視兒少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綱,才能真正的我們成為世界最安全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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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警消權益上,我期盼政府用防疫的規格與決心提升警消權益,才能真的讓台灣成為最安全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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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9年12月8日總質詢時,蘇院長承諾我研議回復發放退伍上校、退休警消的子女教育補助費,人事行政總處回復的報告竟然說,殉職、因公失能警消現在已經有子女教育補助,所以全體警消不能需要再考慮,但殉職失能子女教育補助,#現在才不過區區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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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內政部函文建請行政院將移民署同仁納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據本席掌握資料推估,納入移民署不過年增874萬元,迄今行政院一直沒有評估精算,預算只不過區區的9百萬元,就讓蔡總統完整照顧警察健康的承諾跳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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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在新的會期,我會更加努力,為警消同仁爭取應有的權益!
#影片小編趕工中
#下週陸續放出總質詢影片喔
台灣警察因公殉職人數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支持消防員勞動權益│公部門勞工職災病保障】
因應近期《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進入修法,消防員權益促進協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等公部門工會針對工務原因公受傷、死亡與造成疾病等職災、職業病議題召開記者會。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2013年至2018年5月止,全國消防員因公傷亡人數共523人,除卻因公死亡、殉職30人,其餘493人為因公受傷、殘者,警察、一般公務員等猝死案例亦不在少數。但這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對這樣的數據僅於人數統計與個案做案例教育,並未進行原因分析,也未有提出職業健康風險評估、預防對策。而在警消公務員職災病上基本的保障,以「因公」、「執行勤務中」作為賠償及照護範圍,忽略基層因工作長期累積、暴露所致的職業疾病,也導致現有職災病賠償、照護機制上的缺乏。使得為我們辛苦維持安全、社會治安以及各項運作的第一線公務員(尤其是消防員與警察)們暴露在充滿職災與職業病的風險下,卻沒有更深入的資料與完整制度來支持他們的身心健康。
消防員除了出入火場面對生命的風險,更有長期、難以驗證的,因暴露在高溫濃煙、車輛發車氣體等環境而引發出的職業病問題。研究資料顯示,費城和舊金山的近30,000名職業消防員,他們在1950年至2009年間在職消防員,研究發現消防人員罹患癌症的風險較一般大眾提高了9%,因癌症而喪生的風險更是提高了14%。以上的研究在台灣有其是適用性,基隆在地更已經有案例發生。
可惜的是,消防人員在私人保險中工作風險雖被列為第六級,但中央與地方目前並不具有完整的健康檢查機制。不僅僅未看到預防的措施,且事後對職業傷病的認定更缺乏專業參與,沒有相關公衛與職業醫學研究作為基礎,更無如同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
職業風險高,卻沒有完整的職業傷病認定體系、沒有檢查機制,不只是消防員本身,也同時會對民眾的公共安全網造成影響。薇仲支持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的訴求,並呼籲消防署作為中央機關應該制定職災相關法規,讓地方可依循配合;同時也呼籲地方政府,作為基層消防員第一手的父母官,應該針對隊員的健康有更多的理解跟協助,在廳舍環境、面罩品質、既有職業傷病調查等等應積極著手進行,共同為消防員工作權益努力。(本次8/19-8/28基隆市議會提案也有針對消防權益提出報告事項,大家一起來關心🙋♀️👉https://tinyurl.com/yygrqode )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訴求:
一、中央應針對警消等危勞族群進行長期職業健康風險評估計畫,建立職災數據庫,以研擬職病、職災預防對策。
二、引入勞動檢查、裁罰機制進入現有公務員職安法規,開放基層向第三方監督單位申訴,落實職安保護。
三、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開放基層參與制定《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提出實質保障。
💻搶救消防員 公部門職災病保障何在?基層拒做免洗筷 記者會新聞稿
https://tinyurl.com/y6og43w4
💻保障基層消防員職災病權益 工會提對策
https://tinyurl.com/yyoh63kz
(照片為去年參與消防修法全國巡迴說明會分享基隆消防員權益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