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其次,刻意操作省籍對立剝削意識.他認為228事件是『中國高官、逼台灣民』的省籍對立剝削.他表示,1947年228事件爆發,當年國民黨接收台灣,外省人壟斷了所有的權位.果若外省人壟斷所有權位,他的父親怎能有此機會擔任官派首長?」
「陳建仁的這場演講,刻意偽裝家族是228事件受難者、操作省籍對立剝削意識、隱滿家族豐厚成長背景,以及誇張了威權時代國民政府為反共、護國、保台所造成的過失,而刻意不論政府在二戰以後戮力建設台灣,免於中共統治的功勞.這場謬誤不實的演講,不但扭曲了228事件及威權時代的真相,也彰顯一個知識分子袒護當權者的墮落,更著實豎立蔡政府的新威權.」
這什麼墮落文章?提及事實叫做操弄族群對立?要戰陳建仁祖宗八代就算了,順道扭曲二二八真相?
二二八本來就跟省籍衝突脫不了關係,國民政府來台就是實行殖民統治,「中國高官、逼台灣民」、「外省人壟斷所有權位」,這本來就是事實,說是實行殖民統治,怎麼會讓本省人位居高位?就算讓本省人當官,其動機為何?難道不是效法清廷以番制番,來個以台制台?這不就是過往外來獨裁皇權對於本土居民的高壓手段?不就是為了靖綏所以採取的統治方法?如同中國共產黨在人大安插的台灣省代表,藉以加強殖民統治與侵略他人的正當性?
難道說,港人林鄭擔任特首,就等於「中國政府沒有排斥香港人,重用香港人?」林鄭鎮壓反送中運動,是站在香港的人角度著想,還是站在中共的立場?林鄭的自主性有多少?能代表香港人嗎?她是當作樣板宣傳,還是讓香港人自己當家作主?我們可以用林鄭來合理化中共對香港的暴政嗎?可以用香港本土警察攻擊香港民眾,說明他的行動是自願的?他們樂意這麼做?可否將真兇中國政府下的明明白白的指令,扮演的角色徹底去除?香港人自己殺死自己?說中國政府制定的國安法是為了「護國、保港」?
如果不行,怎麼會拿陳建仁的父親當過官派首長,所以沒有「中國高官,逼台灣民」,沒有「追究台灣人民的政治忠誠,剝奪他們參與公職的權利?」
真敢摸著覽趴說,二二八「外省人沒有壟斷權位?」、「沒有中國高官逼台灣民」?
不如這麼說,要是陳的父親有所抵抗,或者說,拒絕擔任,違背黨國意志,會有什麼樣的下場?
本土人士擔任國民黨的官,就不會面臨到黨國的壓迫?
難道要效法李敖的說法,因為有少數外省人被毆擊,所以變成「臺灣從光復 以後,從日本人手裏,我們中國重新把它拿回來以後所發生的一個政府和人民之間的一個嚴重的衝突」、「台灣人殺外省人」、「軍人並不知道誰該殺誰不該殺,有一些臺灣的人,張三跟李四的不對,張三就鼓動軍隊去殺李四,所以嚴格的說起來,最後的殺來殺去的局面是臺灣人殺臺灣人」、「台灣人自己殺死自己」?
這是部分替代整體的謬誤.
按照李敖的說法,外省人被殺了十天,死了數萬,但警備總部紀載的的外省人死亡人數為52人,然後李敖說本省人死亡數字是炒作,所以把受害者的數字驟減,被波及的人數誇大,所以整體就變成「元凶是台灣皇民日本兵」?
這種被害者當成加害者,加害者變成被害人,國民黨無罪,蔣介石鎮壓暴民的黨國史觀,不就跟陳儀的記者會和黨國報紙專門強調外省人傷亡,遮蓋自己暴行無異?
迫害外省人的又是誰?不分本省外省一齊鎮壓的始作俑者又是誰?不就是外來殖民政權嗎?警備總部之下的忠義服務隊,在台灣實行反間工作,專門燒毀外省人商店、毆打外省人,利用黑道流氓在各地製造混亂、燒殺擄掠,製造派兵的藉口,這怎麼不提?所以忠義服務隊利用黑道或吸收台灣學生,滲透台灣民間,可以說成是讓本省人當官,「外省人沒有壟斷權位」?因為忠義服務隊隊長許德輝是本省人?林頂立這個「半山」是軍統裡的本省人?
誰收買他們的?誰指揮他們的?誰下達命令讓他們去殺害手無寸鐵的學生?
「柯遠芬引導監察委員兼監察院特派臺灣監察使楊亮功到圓山陸軍倉庫前面廣場,指遍倒在廣場上的數百具屍體說:這些就是昨晚進攻這個倉庫,被國軍擊斃的奸匪暴徒.楊亮功無言.後來楊亮功對他的跟隨人透露:倉庫附近並沒有戰鬥過的跡象,死者都是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又沒有攜帶武器……這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就是昨晚在市內各派出所維持治安,而機槍步槍齊響以前,被憲警,林頂立的『行動隊』和許德輝的『忠義服務隊』所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的.」
誰使百姓為了自保互相舉報?誰用利益誘惑他們讓他們互相殘殺?
警備總部接收了西本願寺,以「整理情報」、「收集情報」之名,進行逮捕、監禁、拷問之實,結果把外省人歐陽可亮給捉進去,稱他為「34號」.
「一種叫做『跪鐵鍊』的拷問,是教犯人坐上鐵鍊,讓鐵鍊的凹凸不平,叫人疼痛不已.還有一種『踏木桿』,教人跨坐到一根削尖的木材上,然後由二個人用力從肩膀下壓,屁股嵌入木桿,痛的連尿都會閃出來.也有人陰莖被通電流,因而喪失生殖能力。聽說在詢問室的隔壁,一些被判死判的囚犯還被用來練習空手道呢.甚至曾經謠傳,死去的人的鬼魂經常出現.」
「他們說我和台灣共產黨的林樑材同謀造反,無論如何,都不能教我心服口服.我抵死抗辯.於是,他們從另一個角度詰問我:『不然,你清楚地交代你的經歷.』」
「我父親是外交官,我在北京出生,到國外留學過一段時間.回國後,任教於各大學」.
歐陽可亮在獄中,和其他獄友相識,旁邊有一人和他搭話,
「我叫王育霖,是建國中學的老師,也擔任『民報』的法律顧問。我有個弟弟在台南.如果你可以離開這裡的話,能不能請你告訴他,我最後被關在西本願寺的事.」
「沒問題,我叫歐陽可亮.我們大概沒救了吧?不過,像你說的,我也要拜託你,如果是你離開這裡的話,請把我的事情轉告大同的林挺生.」
「林挺生,他是早我一年的高中學長.」
「我不記得王育霖到西本願寺是十四日或十五日,不過確定是比我晚進去的.他什麼時候死的,我也不知道.到我離開西本願寺的三月底為止,他應該都還活著的.」
歐陽可亮不久就被釋放,他的太太向上海的吳元黎告急,吳元黎再向南京的父親吳鼎昌求援.吳鼎昌便直接打電話給陳儀,要求他「不要殺歐陽可亮.」
但是其他同在獄中的人,可就沒那麼幸運.
歐陽可亮出獄了以後,又被姚虎臣勒索,即是當初關押他的警備總部第二處處長,他身兼三個職位,訓練總隊長和綠島集中營主任,專門懲戒流氓,本身的行為卻跟流氓沒兩樣-甚至比流氓還惡劣,他把放出去的人又捉了回來,向他們勒索贖金.
和歐陽可亮一同被姚邀請的,還有林挺生、林子畏,林子畏是「全民日報」的社長,批評陳儀被威脅,於是將全民日報頂讓給林頂立.
「你們都是台灣有名的大企業家-」
姚虎臣說,
「和你們比起來,我不過是一介武夫.台灣呢,比我想像的還難治理,而且物價又貴.只靠陸軍少將的薪水,不容易生活的喲.」
「所以,要和你們打個商量,」、「能不能請你們各別寫張借據給我?」
我們四人互相看來看去.
「借據?是說我們向姚處長借了什麼東西嗎?」林挺生問,
「沒錯,中國的作風是以黃金幾兩計算的.物價波動這麼厲害,金錢是會貶值的.」
於是被關押出來的人們,又紛紛被勒索黃金,簽下借據,可謂將一條牛剝兩層皮,歐陽可亮被迫要繳交一百兩黃金,其他人兩百兩.
「這話真是欺人太甚.不正面向我們勒索,變成是我們償還向他告貸的債務,真是狡滑」
書中如此形容,
在這個勒索完成後,姚心滿意足地找來樂隊唱戲,聲音太大,驚動了隔壁的台灣仕紳劉明,他不認識姚虎城,卻認識歐陽等人,他不知道他們正被這群「阿山兵」綁架著.
「像這樣咚鏘吵雜,一點也不像你們的樣子.隔壁的人根本無法談事情.我正在招待教育廳長許壽裳,討論成功大學昇格登記的重要事情.你們能不能安靜一點,拜託!」
姚虎臣聽了,勃然大怒,他跑去隔壁討面子,對著劉明吼「劉明,你知道有天,不知道有地嗎?知不知道我是誰?警總第二處處長姚虎臣,就是我.」
「聽好,明早十點之前,來中山堂給我謝罪,否則,給我小心你們兩人的狗命!」
最後,劉只好找歐陽、林幫忙說情,諷刺的是,這兩人也是被威脅的對象.
姚在中山堂羞辱了劉一番,稱看在歐陽、林的面子上,饒他一命.
「然而劉明並不就此平安無事.沒多久,不知因何罪名,他被警總逮捕,判了十年徒刑.此事報紙也曾刊登過,相信還有人記得吧?他一日不少地在砂石場整整服刑十年.
教育廳長許壽裳更可憐,竟被暗殺了.」
姚虎臣就是典型「中國高官、逼台灣民」、「外省人壟斷所有權位」的代表,他囂張跋扈的嘴臉,連同為外省人的教育廳長許壽裳都不放在眼裡,連歐陽可亮都能加以威脅,至於同為他眼中羔羊的人們,顯然也有差別待遇,至少在西本願寺被關押的本省人,不一定等得到打給陳儀的一通電話.
所以,若要將當時被迫服從的人們,或者被當作工具,有利用價值的本省人,為了自保而屈從,服務於外省權貴的仕紳階級,反而當作一種證明,稱陳建仁的父親擔任官派首長,所以「當年國民政府不但沒有排斥曾在日本時代總督府任職的台灣人反而更加重用」,而把數百數千被殺台灣菁英當作不存在,這是去語境的謬誤,陳建仁的父親當然很幸運,他能生存下去,不代表國民政府屠殺壓迫,實行階級剝削的事情不存在.
接著將責任轉嫁到陳建仁身上,說他「操作省籍對立剝削意識、隱滿家族豐厚成長背景」,以及「誇張了威權時代國民政府為反共、護國、保台所造成的過失」、「而刻意不論政府在二戰以後戮力建設台灣,免於中共統治的功勞.」
這種就是黨國文宣看太多,才會產生的去語境的謬誤,維護真兇,合理化暴行的見解.
只有白癡才會在香港人被中國鎮壓以後,說香港人講中共的暴行是誇張中共的過失,故意不提中共建設香港的功勞.
簡單直白問一句,你會在看到被害者被強暴以後,要他提起加害人曾經多愛自己?為他做了多少事?
噁心透頂.
這篇墮落的文章透露出許多謬誤,實在讓人難以吐槽,居然會有媒體刊登這種謬論,並且指稱他人犯了謬誤,所以都是假的,並合理化自己的謬論為真,簡直是謬論謬論,謬誤學家的謬誤.
「他父親只會講台語,不會講國語(普通話)…」,說陳的家族經商,是漢語化家庭,陳的父親不會中文,怎麼當官?
這依然是個謬誤,陳說的是語言,不是文字,外省族群來台灣,來自中國各省,就不是使用同一種語言了,蔣介石的母語也不是北京話,就連蔣介石帶來的官兵,也不少聽得懂台語,陳所敘述的原文是,
「陳建仁也提到,1945年起,父親陳新安擔任官派的旗山鎮長,有一天鎮長辦公室突然遭許多軍人闖入,配槍軍人還將刺刀對準陳新安,要求『搬出去!』但陳新安只會說台語,不會說普通話,因此以台語反問『什麼叫「出去」?』不料對方回嗆『我槍斃你!』一度引發緊張對峙,所幸後來找上軍方長官溝通,才順利化解僵局.」
聽得懂不代表會說,會說不一定說的很流利,會聽不一定聽得懂全部,說陳的父親是漢語化家庭,不會中文怎麼當官,這就是訴諸純潔的謬誤,北京話不等於中文,漢語化家庭不一定會說北京話,至於陳父所當的土官,實際上是為了統治者方便統治台民,那顯然會台語的實用性大於北京話.
我們看看歐陽可亮所敘述的另一個情境,
「學生當中有人對軍隊明白表示不滿,和他們起了衝突而被毆打.我連忙趕去道歉,教訓學生,平息軍隊的怒氣.那種情況之下,不這樣做,就無法救那些學生.另外有些學生不知事情原委,看到軍人打開倉庫拿米,大叫:『阿山兵搶我們的米』
從福州調來的二十五師獨立旅團,有不少士兵聽懂台灣話.就在學生大聲喊叫的時候,一個士兵突然拔出手搶,當場射殺那名學生.那種殘酷的景象,至今仍在我腦中揮之不去.」
就可以知道,當時使用的語言情境,十分複雜,如同姚虎臣聽不懂台灣話,身邊卻有可以當翻譯的軍官,他依此跑去問責仕紳,陳父如果做官,應也有類似會北京話的同僚,而陳所稱「找上軍方長官溝通」應也是凸顯這個語言衝突的實際情境.
而如果不會中文,就不能當官,這不就是「外省人壟斷權位」的最佳例證?依此邏輯,台灣人不會中文,當不了官,那多數權位不就由會中文的外省人擔當?
簡直通篇自打臉.
說國民政府重用日本時代總督府任職的台灣人,不曾排斥,不如說,日本時代總督府任職的台灣人,被殺死、冤枉關押的有多少?當官存活跟被殺的比例為何?
光講幾個例子,當到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的宋斐如被拖去大直槍殺,依據歐陽可亮所述,
「台灣大學文學院院長林茂生也是在大直被槍殺.淡水中學的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體育老師等多人,也都被載到大直槍斃.花蓮出身的國大代表張七郎,他的台北住宅遭受襲擊,全家遇害.蔣渭川被便衣收押時,利用機會從後門逃走,可是,他女兒卻當場被射殺身亡。此外,遭受毒手的人數,難以估計.在三月十三日這一天被逮捕的人當中,大概只有我倖免於死吧.」
所以這個「重用」到底怎麼個重用法?這些當官、不當官的,是如何死的?怎麼會用「國民黨重用台人」、「陳建仁父親當過官派首長」一筆畫帶過去?
被迫害過的人當不了官?當官的一定不會被迫害?這又是一個簡單邏輯,光講文中的蔣渭川,國民政府派武裝警察攻擊宅邸,謂「我們奉命要來槍斃你」其女蔣巧雲當場慘死,兒子松平則重傷,此後一年蔣渭川逃逸,直到丘念臺向政府作保,蔣渭川方才出來.
蔣渭川在吳國楨擔任台灣省政府主席後,被聘為民政廳長,甚至當到內政部次長,吳國楨,外省人,以公開大膽地與蔣經國激烈爭執而著稱,他是親美派,蔣介石任命吳國楨,「以利用吳國楨『民主先生』的形象,全力爭取美援」,吳國楨擔任臺灣省主席期間,致力於推動台灣地方自治、農業改革,允許某些地方官員職位由普選產生,可以看出二二八屠殺後,外省統治集團內有其他派別對台灣人有不一樣的態度,事實上,屠殺完後,蔣隨即派白崇禧來台「宣慰」,然後嘉獎屠夫彭孟緝,這也是獨裁者的雙面手法,也意味著他們害怕台人再次反抗,一群外省集團要以單純的鎮壓來治理台灣,或者在政治上完全隔離台灣人,那是不可行的,因為這是台灣人的島,島上都是台灣人,而且還要看外國的臉色,必然要有其他分化、懷柔的手段,而這些手段不會是擦拭血跡的白布-全世界都知道,二二八屠殺是不義恐怖統治,就連統治者自己也知道,他們心裡有鬼,他們畏罪,害怕暴行被揭穿,公諸於世.
吳國楨作為實質建設台灣的人物之一,不久就被控以貪汙批鬥下台,吳公開批評政府「一黨統治」,指出臺灣當時政治的六大問題:一黨專政、軍隊政戰部門、特務問題、人權問題、言論自由與思想控制.吳在美國雜誌用英文發表《在台灣你們的錢被用來建立一個警察國家》的文章,「在台灣每年的預算中,美國人提供了30-40億美元,用來創造一個極權國家」、「國民黨之經費,非由黨員之捐助,乃係政府,即國民之負擔,這種國庫通黨庫做法,除共產集權國家外,實為今古所無.」
曾有作家劉宜良欲寫「吳國楨傳」,卻被蔣經國下令國防部情報局局汪希苓指派台灣黑道刺殺,此即著名的「江南案」.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壟斷所有權位的外省統治集團,為了確保自己的獨裁統治,連外省人也不放過,至今仍有人把被他們驅逐出去的人所做的事,當作獨裁統治的建樹,說什麼「二戰以後戮力建設台灣,免於中共統治的功勞」二二八是「威權時代國民政府為反共、護國、保台所造成的過失」,這種諂媚威權統治的言語,企圖將暴行除罪化,堪稱知識分子的恥辱.
事實上,沒有這個外來殖民政權,台灣也有本事能獨立建國,台灣本身經日治時代的洗禮,早有超越中國本土的進步和現代化,以及自己治理自己的台籍菁英,掌握經濟的仕紳階級,是蔣介石敗逃到台灣,壟斷所有權位的外省統治集團使一切都變了調.
當時美國亦可以扶植其他本土勢力,或者是讓較為開明的如吳國楨之流掌權,這都能避免蔣介石一干外省統治集團荼毒台灣的現況,而他們留下的迷思,依然在統治某些人的腦袋,企圖搬弄是非.
到底是台灣確保了外省族群以及外省統治集團的生存,還是他們在「反共、護國、保台」?是台灣保護他們還是他們保護台灣?平心而論,你突然闖入別人花園將草木踐踏殆盡,這會是「保護」嗎?將國共爭端帶到台灣,用反共之名屠殺台灣人,樹立權威,這叫「反共」還是「毀台」呢?
然後「護國」是護哪個國?鬥爭的是哪些「國民」?哪些人被劃定於該國之外慘遭殺害?
「陳建仁竟然附和台大獨派教師陳翠蓮的 『中國高官,逼台灣民』的主張」
如今看來,實在可笑,中國人反台獨,滯台中國人亦反台獨,從1945年至今,當真沒學到一點東西,一點教訓,一點懺悔,自外於台灣之外?
我只看到,當初姚虎臣囂張跋扈的嘴臉,到現在還浮現在進步的台灣社會.
壟斷所有權位的外省統治集團,把反抗的人殺光了,留下了「順民」,強迫他們服從自己,為其所用,否則便死,現在,「順民」的後代不願服從了,開始述說真相,就開始批鬥他,說他的祖輩也拿了黨國的好處,怎麼能不服從,說黨國的壞話?
好像當過奴隸,就必須當一輩子-連連子子孫孫都必須當下去,世世代代陪他們一起說謊.
一旦提及事實,就說他在操弄族群對立.
「日本人投降撤出台灣後,滿懷期望的臺灣人原本認為應該有更多自治與參政的機會,但是在台灣政治方面,行政長官陳儀本人不僅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於一身,還身兼軍事大權,權力之大較過去的日本總督有過之無不及,而政府的中高級職位幾乎由外省人壟斷.行政長官陳儀以下九個處的十八位正副處長之中,只有一位副處長是自大陸返台的臺籍人士(即宋斐如,歿於二二八事件)十七位縣市長中,僅有四位臺籍人士,且均為自重慶返台的「半山仔」,並不受台灣人歡迎.根據1946年11月由長官公署發表的統計,簡任及簡任待遇級官員,臺籍僅占0.82%;薦任及薦任待遇級官員,臺籍僅占6.63%,而且在極少數的薦任、簡任級臺籍人士當中,大陸返臺的半山就占據裡面的70%.」
最後我們要問的是,到底誰在操弄省籍對立?
恐怕不是陳建仁,而這些1947年至今,仍然揮之不去的威權遺緒,只要有人提及228,他們便跳針228是人們取之不竭的提款機.
至於他們是什麼?恐怕是獨裁者的殺人硬幣.
獨裁者每殺一個人,就投一枚硬幣,這些硬幣會大聲歌頌獨裁者的美好,並強調他們殺人如何合理,台灣人如何不知感恩,嚷嚷著扭曲真相去扭曲真相.
就像硬幣上那一抹微笑一樣,他們凝視著那一毫釐的慈悲,而歡愉.
他們在萬人塚裡尋找一枚完整的指節骨,盛讚獨裁者的溫柔,在那些堆疊的屍首的後代裡,尋找數不盡的邪惡,用以憎恨,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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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合理的差別待遇例子 在 田雅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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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官員不食人間煙火,連苦民都分等級
閣揆蘇貞昌日前豪氣宣布追加紓困對象,卻惹來一片罵聲。原因是,負責執行的地方政府尚不知其細節,而不少興沖沖趕往領錢的民眾卻因手續繁多敗興而回。更可議的是,政府對底層百姓紓困都採差別待遇:近百萬農民的一萬元補助是直接入帳,但其他無保勞工卻得自備各項證明排隊等待資格審核。
一項「德政」如何變成了「劣政」,這是個典型的例子。政府要想幫助在疫情中受苦的民眾,立意良善。但高官們一心搶著要表功,卻又對民眾設下層層苛刻的障礙,只顧自己「施恩」的威儀,卻忘了受惠百姓的尊嚴,也忘了地方政府審核發放的為難;於是,便有了今天怨聲載道的景況。包括衛福部提出的複雜公式,連聰明如陳時中都解釋到幾度語塞;這教那些連最低投保都繳不起的底層民眾,如何應付得來?
更離譜的是,就在大批基層民眾湧往公所排隊申請之際,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宣布,九十九萬農民可以不必提任何申請,政府會將一萬元現金直接匯入他們的帳戶。這項消息,不免令人錯愕:明明是政府同批發布的紓困對象,為何農民享有直接過關的便利,而更辛苦的不定時工卻要在那裡苦苦排隊,看審核官員的臉色?難道政府對於社會的「艱苦人」還要分等分級?
政府同一案發布的紓困對象,農民可以免申請補貼即自動入帳,而不定時工卻要過五關斬六將等候審核,無論如何是說不通的事。有這種奇怪的差別待遇,除顯示政府「重農輕工」及意圖綁樁的不公平心態,更重要的原因是紓困案的設計本身不夠合理,因而充滿「防弊」戒心,也才需羅列諸多條件勞師動眾地審核。
以蘇貞昌最初的估計,這波紓困將有一七○多萬人受惠,其中農民約一二○萬人、漁民廿萬人,無投保不定時工及流動攤商共卅四萬人。農委會認為,在有資格領取的一二○萬農民中,九十九萬人因有農保及帳戶資料,因此可直接將一萬元撥入其戶頭;其他無農保及沒有帳戶資料者,則仍須到農會填寫申請資料。換言之,對於農民的現金紓困,政府完全未將家戶存款的多寡列為審核條件,也毋須提任何勞動證明;但為何對漁民和低階工人卻附加諸多門檻?這不是對人民的差別待遇是什麼?
何況,政府擁有全民歷年的納稅紀錄,亦可透過總歸戶連線勾稽個別民眾或家戶的存款、薪資與財產,豈會不知道貧苦人家戶頭裡有幾個錢?蘇貞昌估計無投保工人有卅四萬人,這不就是各部會透過相關資料計算出來的?那麼,為何政府想要發萬元現金紓困,為何不乾脆就把錢發下去;卻要老百姓去排長龍、拿單據、被打官腔,受盡折磨?
不難想像,以這兩天街頭被炒高的玉蘭花行情,即可預知有些臨時偽冒的賣花者會出現在申請行列。但為了防杜少許偽冒,卻讓幾十萬底層勞工為準備證明資料而奔波於途,未必更見明智。事實上,與政府第一波的紓困相比,受衝擊的企業可獲補助四成員工薪資,計程車司機僅憑營業證每月即可補貼一萬元,水電工、營造工及其他自營工作者則一次可請領三萬元。相形之下,這些什麼農勞保都沾不上邊的臨時工,卻遲至第二波才能領取一萬現金;政府紓困的優先順序,不覺得步調太過荒唐難以令人心服嗎?當看到隊伍中泣訴孩子學費還沒著落的單親媽媽,稱自己已一兩個月沒工作的白頭男子,政府忍心剋扣他們嗎?
一百多天來,陳時中帶領防疫指揮工作成績不俗。反觀內閣團隊同期間的紓困及振興任務,兩度通過數千億特別預算,卻因缺乏開闊的瞻矚與心胸,使地方忙到抓狂,中央卻只贏得罵名。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連窮苦民眾都要分等級,他們心裡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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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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