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純屬虛構
#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這是一篇讓大家久違了之短篇小說。
希望盡力在這局勢底下也能娛樂大家,滿意請分享。
----《慾警聚》----
「 PC1011678 ,PC1011309, 沙展26895 calling ,over 」
「係,陳沙展請講,Roger。」
「我講定先,聽日我屋企有事,我唔會返嚟,張Sir都會去另一個環頭開會,無論你地聽日有咩operation,啲曱甴搞唔搞事都好,你地兩個自己醒定啲,衰撚咗咪話係跟開我同張Sir。」
「無問題,Copied。」
對講機通話完畢,志誠低頭沉思了片刻,他覺得這是近幾個星期以來,實行計劃的最佳時機,志誠慢慢把頭擰向跟自己一同在街上行孖beat的肥文,神色凝重地問了一個問題。
即使上水石湖墟的街道如何車水馬龍,水貨客在藥房中如何的吵雜,志誠的這句問題,仿佛把這個世界凝住了。
「如果我地聽日唔洗OT,你會唔會同我一齊去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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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1011678志誠跟PC1011309肥文早於學堂認識,畢業後一同隸屬上水分區巡邏小隊已有四五年,如果要志誠選擇一個自己能夠信任的人,肥文是唯一的選擇。
「吓,我地去打劫!?」肥文忍不住震驚的問,旁邊藥房兩個年輕職員聽到,也疑惑地望著志誠跟肥文兩位軍裝警員。
「係,我認真,唔該你細聲少少...」
對於志誠來說,六七年散仔的生涯不難過,反而就因為吞pop的時間太多令自己染上賭外圍波的惡習,不知不覺已欠落30萬卡數,再爭二線財仔近廿萬。
志誠的老婆也跟自己的上司和太太們稔熟,她看著陳沙展一家搬入宿舍,所以一直抱怨何解志誠的宿舍卻遙遙無期,而張Sir更是高一級的警署警長,她知道張警長替太太買下元朗的低密度私樓,但她連提也不敢提,因為怕志誠自卑,志誠心底裏很清楚老婆有這種想法。
「打劫除咗為錢,仲係為咗香港...你信我一次,我地聽日射波,一齊扮暴徒去打劫!」志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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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計劃係天衣無縫,你諗吓,而家著住暴徒嘅裝束周街行根本無人會理,只要我地著住黑衫,戴住面罩手套,扲埋我地把槍,衝入金行或者錶行,根本想點就點!只要我地打劫成功,錢就會到手,民意都會逆轉,反正佢地暴動開,唔爭在打劫埋。」
肥文答道:「我都好想發洩,尋晚著咗八九個鐘頭防暴裝企响條街度頂撚住班仆街曱甴,班友係咁大叫黑警呀,屌你老母呀,呢啲我真係無乜感覺,佢地咪繼續鬧囉。但係,佢地大叫『警察OT,警嫂3P』,嘩真係好有畫面,我企响度都聽撚到㷫熻熻,大佬我無老婆家嘛,咪焗住諗起其他人啲老婆囉...阿志誠,sorry,我指其他伙記啲老婆,我唔會咁樣諗阿嫂嘅。」
「是但啦,咁你係咪即係答應?」志誠問。
「平時full gear出動我都好驚,打劫個陣仲要得把槍...」肥文有點猶豫。
「以而家嘅警力,有人報警,都未必有伙計過到嚟,過到嚟都起碼九個字,你驚咩?」
「你咁講...又好似係,志誠,我一向覺得你有勇有謀,你話咁就咁。」
「肥文,好多謝你呢位兄弟信我。講真,與其做乜都畀人話係知法犯法,不如真係去犯法。」
肥文點頭表示同意:「行動代號我啱啱都諗埋。」
「係咩?」
「兄弟爬山。」肥文以堅定的眼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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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上司,陳sir跟張sir翌日都不在警署,志誠和肥文都知道這天report sick算是最好的時機,他們二人於傍晚時份各自出發,換上黑色tee恤,口罩,頭盔,護目鏡,穿上3M勞工手套,孭着背囊,tee恤內的腰間綁上槍袋,槍袋內當然還有左輪手槍。
他們從上水火車站附近一起出發,步行到上水廣場。志誠已經有了部署,他曾經踩線,知道上水廣場二樓的八寶金行職員少,金器多,打劫會是最穩陣的選擇。
「其實我地要打劫幾多金器走?」肥文問。
「唔好扲太多,每人最多扲4-5公斤就夠,萬一扲太多走唔郁就大撚獲。」
「咁4-5公斤即係有幾多錢?」
「黃金通常用両去計重量,而家一両大約$14000港紙,1公斤大約有26両,咁你自己計吓4-5公斤黃金可以賣幾錢。」
「嘩屌你原來一獲可以執成千幾二千萬,點解你唔早講!?班真暴徒人多勢眾但諗唔到可以去打劫咁戇鳩嘅?」畢竟肥文只是毅進畢業,志誠知道他計多了十倍價錢,不過還是選擇不掃他的慶。「錢多唔多唔緊要,最緊要係搵返我地心靈創傷嘅賠償。」
「入到去,你負責指嚇職員,我負責爆玻璃,搶金器,其實無乜要留意,最緊要快!」在前往上水廣場的天橋上,志誠隔著口罩認真的說,肥文點頭爽快回應,其實他緊張得手心濕了,勞工手套幾乎可以滴出水。
其實打劫係點打?沒有打劫經驗的肥文,只好不斷回憶各類警匪片的對白與搶劫場面來定經及麻醉自己,想著想著,這段步行路程原來比想像中短,他機械式的跟著志誠的步伐,不知不覺已經走入商場,轉幾個彎,眼前已是八寶金行,志誠把用手按一按實護目鏡,眼神變得凌厲,然後從背囊拿出一支鐵撬蓄勢待發,肥文知道自己是時候也要配合起來,從腰間提出了左輪手槍,衝進八寶金行。
心蹼蹼的響,肥文從未用左輪手槍瞄準過任何真人,他緊張得忘了一切剛才在心中已預備,打劫時要說的台詞,反而,突然職業病發作,腦海中浮現近兩個月工作時不斷要說,不斷要聽的一句話,他舉起槍,望著金行兩個中年男職員衝口而出大喊,:「請勿衝擊警方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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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誠目瞪口呆望著肥文,但這不是責備的時候,他補了一句「屌你老母,打劫呀!」然後用鐵撬大力扑爆入口前方的玻璃櫃面,然後再一棍撃落職員的太陽穴位置,畢竟志誠以警棍偷襲示威者已有長達兩個月經驗,這記攻擊當然一樣快而準,職員一下子頭破血流,即時暈倒,而肥文繼續用槍指嚇著另一職員。
金行門外有人尖叫,有人驚呼打劫,志誠還是冷靜,不用半分鐘,他已把幾盤金器倒入自己和肥文的背囊,「好,走得!」,他們開始拔足而逃。他們的計劃是按原定的路線穿過上水站跑到警力更少的彩園邨,然後在沒有人的角落脫下外面的黑衣,除下gear,剩穿白色的汗衣,如果沿途沒有人追隨,甚至可以只裝作是一般的示威者,慢條斯理地前行。
但他們一離開金行,在商場返回天橋時,他們赫然看到天橋上列陣的,是一隊為數約三十人的防暴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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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點解無啦啦有防暴。。。」肥文邊跑邊問,志誠也不清楚,能做到的只是再回頭跑入商場,當他們回到上水廣場,剛才高呼有人打劫的路人和保安好像不見了,反而商場一二樓也是為數近百人的示威人仕。
「跟我嚟,我地走入人堆就無事。」志誠說,然後肥文就跟著志誠,從電梯走落到地下大堂,行入為數更多的黑衣人堆。
他們從黑衣人的對話中打聽到,他們這堆人群應該是剛從新豐路那邊被另一組的防暴驅散入商場,反正這時候個個示威者都是一式一樣,已無人認出他們剛到金行打劫過,肥文跟志誠也開始鬆一口氣。
但這時候,一位戴著黃色工程帽的年輕示威者捉著肥文的臂膀,大聲叫著「有鬼呀,呢個黑警嚟架!」原來肥文逃跑時早已把槍放入槍袋中,但他的tee恤,卻不小心攝了入槍袋與牛仔褲的空隙之間,令整個槍袋與槍枝完全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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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另一位更健壯的示威者把肥文推跌在地上,志誠在旁不敢作聲,不想令人以為他們是一伙,只在旁偷偷看著。
被壓在地上的肥文動彈不得,有示威者上前伸手搜他的背囊,亦有人除下他的護目鏡跟口罩。志誠心想這次完了,最壞情況,自己可能先行逃去,沒辦法之下只好遺下肥文。他看見示威者從他的背囊中搜出的第一件東西,不是金器,反而是更糟糕的東西──肥文的委任證。
究竟是什麼原因驅使肥文返工時不帶委任證,打劫時反而帶呢,志誠不知道,他只是心裏非常後悔,後悔帶了這個弱智的毅進仔跟自己行動。
幾個示威者開始圍著對他拳打腳踢了,志誠不敢看,轉身慢慢離開,突然,他發覺示威者的打鬥聲靜了下來,反而只聽到肥文的聲音。
壓在地上的肥文,不斷大喊著兩句令一眾圍攻著他的示威者,無比動容的的說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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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肥文眼有淚光,一邊掙扎,一邊誠懇地再說:「我係鬼!但我係警隊嘅鬼,我企响你地個邊!」
「你真係支持我地?」制服著肥文的示威者半信半疑,但他已沒有把肥文壓得那麼緊,肥文能夠轉身,把手伸進背囊,一邊說,一邊拿了一舊好像水壺的東西出來。「我仲扲咗呢樣嘢出嚟畀大家一齊用,我只係想扲返張委任證,我唔想比人見到我身份。」
志誠本身想讚美肥文還算有一點急才,能夠化解危機,但這刻志誠搖著頭,雙手抱著後腦,志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來肥文還帶了手擲式催淚彈來打劫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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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嘅催淚彈仲多過廁紙,警隊一早就已經無mark催淚彈嘅數目,無人會知係我扲咗,大家可以隨便用。」肥文說。幾個示威者看著肥文手上的催淚彈,頓時眼有淚光,於是把他的委任證交還,「無問題,我地畀返你!不篤灰,不割蓆!」一位示威者激動的說。
這時候,突然有超過二十位防暴警察持著防暴盾跟警棍從北門衝入上水廣場,準備圍捕示威者。
有些示威者開始逃走,有些則開傘準備抵抗,環境開始混亂,幾個示威者定眼看著肥文,肥文明白他們的眼神所表達的意思,他們一眾需要肥文使用這個催淚彈,幾個示威者側身讓路,退了一道空位來給肥文助跑,肥文硬著頭皮,咬緊牙關,拉開手擲式催淚彈的保險環。
「肥文,唔好呀。。。」太遲了,肥文忘記了自己被除下了護目鏡和口罩,他充滿自信地大喝一聲,衝前跳起,在記者和警隊的眾目睽睽下,向自己的同袍,那些防暴警察們拋出了催淚彈。
甚至,連上水廣場裏面的大電視也因為播著新聞台,而直播了這偉大的一刻。催淚彈會過期,但這一幕,名流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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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察配戴著防毒面具,呼吸沒有困難,但卻被肥文的催淚煙阻擋了視線,停止了衝擊。人群開始再度四散,慌亂危急之下,志誠只好自行逃跑,從地面的南門,跟著其他示威者逃去。
志誠暫時安全了,他慢慢走到彩園邨附近一條幽靜的橫巷除下所有裝備,從背包拿出金器,改用紙袋裝著金器,步行回家。
他知道肥文的下落並不樂觀,因為他已敗露身份,但志誠深信肥文雖然低能,但還算有義氣,理應不會把他出賣,肥文絕對可算是他的救命恩人。
志誠住在不遠的太平邨,他邊走邊估算著紙袋的重量,紙袋很沉重,但自己的心情卻放鬆,他知道自己把金器賣掉,便可以清還自己的街數,可以帶太太去一趟歐洲旅行,甚至還有剩錢租住豪宅,直至自己有宿舍為止。
他邊想,邊微笑著,不知不覺已上了樓,回到家門前。
他準備取出門匙,就在那一刻,他隱約聽到家中好像發出一些很歡悅的呻吟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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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誠拉開鐵閘,大力踢開木門,衝入了屋內,他在玄關位置踩到了兩雙男裝皮鞋,志誠已心知不妙,當他入到房內,眼前的景象嚇得他臉容扭曲,震撼了他的心靈,他看到的是,兩位上司,陳Sir和張Sir,赤條條的,在床上,一前一後,一起抬著志誠的太太。
「你聽...我地解釋...我以為你要OT...」陳Sir口震震地說。志誠發現她的太太,連內褲也早被脫下了。他拋下了紙袋到地上,不加思索,直接從腰間取出手槍,指著陳Sir及張Sir。
張Sir舉起雙手,哭著說:「志誠你冷靜啲,我地嚟係一齊做室溫瑜珈,我地係無接觸佢,只係你太太表現唔合作,响激烈掙扎下,先令到内褲鬆脫導致走光。」
志誠連轟六槍,轉輪式的彈巢足足轉了一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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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文在混亂之中被速龍小隊拘捕了,他跟其餘二十多個示威者,被帶到上水警署內熱得像蒸籠一樣的臨時羈留室。有警員通知肥文他已被落案起訴,成為了香港歷史上第一位被控告暴動罪的休班警。
羈留室內,有被捕者為肥文歡呼,然後大叫肥文是真正的義士,又有人感觸落淚,說警隊內原來也有白警。突然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成就感,令到肥文沒有太驚慌,反而微笑起來。
幾個小時過去,未有示威者獲釋,反而羈留室內再增添一員,他是志誠。
肥文看見志誠被帶來,驚訝的問道:「你...都走唔甩?」
志誠呆了片刻,冷冷的道:「我開槍,隊冧咗陳Sir同張Sir ...」
在場的二十幾位義士,無不聽見志誠的說話,全部人驚訝得鴉雀無聲。一輪沉寂過後,有位義士開始喃喃自語,話語開始牽動各人,其他義士亦相繼開口,聲音哄動整個羈留室:「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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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名流千古意思 在 厭世哲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有。
被孟子罵得狗血淋頭就算了,
重點是還沒人記得你。
邊緣的極致就是:
就算你說的話可以名流千古,
但大家都以為是另外一個人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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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子:「食色性也」是我說的啦!為什麼大家都以為是孔子說的?😭😭😭😭😭😭
我真的常常看到很多學者寫論文也引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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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以前在學《孟子》的時候,從來沒搞懂「性善論」,都以為「性善論」就是「人性本善」,所以覺得這是什麼爛說法啊根本不合理啊!但實際上是我們誤解孟子了。
《孟子》一書最精彩、也最難理解的就是他的論辯。如果沒有徹底讀懂他的論辯,就很難明白孟子要傳達的真正意思。
以下我們盡可能用「超譯」的方式,還原孟子與告子的論辯。但就算去除文言文的障礙,就思想邏輯而言,這一段論辯也有很高的難度。大家可以來挑戰看看,到底懂不懂孟子要表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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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超級認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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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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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子說:「想要吃好吃的東西(而不只是填飽肚子而已),想要美色(而不只是傳宗接代而已),這種「想要/自私」就是人的本性。
所以在我看來,『仁愛』就是一種內在的自私,而不是外在的規範;『公義』則是一種外在的規範,而不是內在的自私。」
孟子說:「你可以再解釋多一些嗎?」
告子說:「因為他是老人,所以我尊敬他,這種要求是來自外面的,而不是我自己想要這樣做;就好像這裡有一個白色的東西,我就稱呼它白色,是因為它本來就是白色,而不是我想要它是白色的。」
孟子說:「因為一隻馬很白,所以我稱它為白馬,這確實是外在客觀的事實;但是當我說一個人很白的時候,絕對不只是外在客觀如此,而必然包含了一些我個人主觀的感受(人的皮膚白本身隱含很多意義,可能表示他年輕、不用外出工作等等)(另參註解1)。
假如有一隻老馬在這裡,我可能從外表根本看不出來;但如果有一個老人在這裡,我不可能看不出他是個老人(因為我可以感受到他行動不便或身體虛弱之類的)。那你說說看,『尊敬老人』這件事究竟純粹是外在的規範,還是也有發自我自己內心的部分呢?」
告子說:「我再舉個例子好了:我愛自己的兒子,但我卻不愛隔壁老王的兒子,這就表示『仁愛』只是為了滿足自私的要求而已;相反,我必須尊敬我家的老人,我也必須尊敬隔壁的老人,這是基於一種社會的要求,所以『公義』不可能出於我的自私之心。」
孟子說:「我喜歡吃隔壁同學的雞腿,我也喜歡吃自己的雞腿,對於其他事物也可能有這樣的情形。那麼,我喜歡吃雞腿也是由於外在社會的規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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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1. 告子想要藉由「內/外」的分別,將「內心」視為一種自私之心,表示人類的行動方向為損人利己,純粹為了自己開心而已;就好像人類喜歡吃好吃的東西、喜歡美色,都只是為了自己得到愉悅。至於「公義」,則純粹只是外在的規範而已,與人性無任何關係。
2. 孟子不反對自私之心是人性,人確實喜歡享樂,但他反對將「公義」剔除於人性之外,故試圖說明「公義」也是發自人的內心的。
3. 告子想要證明「公/私」兩者衝突而不可相容,故不可能同時存在於人性之中。人類的本質就是「只會想到他自己」,不可能有其他。
4. 孟子藉由「喜歡吃肉」的比喻來反駁告子的意見:就算吃不同人的雞腿,我們都可以感受到同樣的喜悅;故人總是「只會想到他自己」沒錯,但為什麼「自己」就非得排斥「他人」不可呢?為什麼就不能藉由成全他人,來滿足自己的喜悅呢?──孟子以此證明人性實無分「內外」,也無分「公私」。
5. 孟子不反對告子將「想要」或「喜歡」視為人的動力,只是他反對將「想要」或「喜歡」純粹界定為一種自私自利之心。人類喜歡吃好吃的東西,也喜歡美色,固然不錯,但人為什麼不能同時也喜歡公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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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1:此處《孟子》原文「異於白馬之白也,無以異於白人之白也」歷來十分晦澀難解。我們這裡採取的解釋是:將「異」解釋為「與我相異」,故此句之意應為:「白馬的白於我而言,確實是外在(異)的,但是白人的白,於我而言並不是純然外在(異)的。」孟子藉此證明「人對物」確實有內外之異,但「人對人」則無內外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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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譚家哲《孟子平解》,唐山。
簡良如〈性善論的成立──《孟子.告子上》前六章人性論問題分析〉,http://homepage.ntu.edu.tw/~bcla/e_book/71/7103.pdf
ps. 對於《孟子》之解釋,大多皆依據朱熹《集註》或當代新儒家的觀點,但我們已察覺如此之詮釋方向有問題,故重新提供解釋。
名流千古意思 在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馮光遠因為說盛治仁是人渣,所以要去監獄一遊。
因為我的藝名就是人渣文本,就算罵說我是人渣,也是無罪的。
啊因為我就是人渣文本,簡寫當然可以是人渣呀!
但罵我是人渣,其實也算不上是罵,因為我已經把「人渣」二字先安放在我頭上了,所以你也沒有辦法付予我更多負面的意義。人渣對我而言,變成空詞。這就是符號學中的奇妙狀況了。
通常我們不樂意被倫理上具負面意義的詞指稱,所以盛治人才會去告馮光遠。不過他這一告,大家又都知道馮光遠有罵他人渣這事。平常政治人物被罵那麼多,誰會記得馬英九被罵過什麼?幾乎什麼都被罵過呀。但你一跑去告,變成像法學專有名詞的「馮光遠VS盛治仁(人渣案)」,那就名流千古了。
要讓人家忽略這個負面詞,最好的方法就是先安在自己頭上,像我這樣,人渣看起來也不像人渣了,而變成一個另有所指的專有名詞,之後搞不好還會成為註冊品牌、申請商標哩!
所以我建議怕被罵的政治人物,自己主動取一個帶負面詞義的藝名,這樣人家叫久了,就會忘了這詞原本意思。像是「貪污本記」、「食言傳說」、「香蕉智者」這些都不錯。
記得,這要自己取名才有用,像吳敦義被人取白賊義,那就不好了,負面意思還是會跟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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