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六( 21 日)是國際流浪動物日,卻發生海巡署查獲 154 隻走私品種貓,遭農委會防檢局全數撲殺事件,也引發社會對走私與動保議題的關注。
對此,政府表示將徹底檢討嚴懲走私,時代力量相當支持,也呼籲有關伴侶動物的販賣、飼養及責任管理上,應該一併進行系統性的盤點檢討。
台灣查緝走私動物後撲殺已並非首例,過去十年,因走私而遭撲殺的犬貓共 31 隻。令人非常痛心的是,因走私猖獗,此次撲殺的 154 隻貓,已遠遠超越歷年加總紀錄。
在武漢肺炎的影響下,全球因封鎖隔離措施,導致民眾無法與親友見面,選擇寵物相伴的人數越來越多,龐大的市場需求下,也助長了不法寵物養殖販售的蓬勃發展,走私活體動物的議題也在全球被廣泛討論。
🔺以動物福利為出發點善待動物
以英國為例,他們認為健全的動物福利,代表著文明的程度,愛護動物是公民的基本共識。
若邊境查獲的走私動物如幼犬與幼貓,會由救援人員介入,先送至動物救援中心照顧,直到他們可以接受檢疫。
再以幼貓為例,救援的幼貓會先在檢疫貓舍隔離7週,最後轉介至貓咪保護組織安置,協助尋找新家。
英國人普遍認為,走私過程殘害動物甚深,追究原因是為求牟利的商業機制所導致,因此在近日由主管機關環境、食物與鄉村事務部宣布,提出更嚴格的 #限制寵物販售 、 #加重走私罰則等來著手。
🔺應系統性盤點問題修法嚴懲
💡限制寵物販售:
從販賣、飼養及飼主責任進行管制,例如改變目前寬鬆的登記制度、嚴禁非法繁殖、商業販賣管制等。
💡加重走私罰則:
現行法規,走私動物並不以「數量」為懲罰輕重的要件,且少於一定價值或重量以下,更沒有刑罰問題,招致許多人甘願涉險走私。未來修法方向可朝查獲一隻動物一刑罰的方向去思考可能性,例如每走私一隻動物就判最低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數罪併罰。
時代力量認為,台灣目前針對伴侶動物的 #販賣管制、#飼主責任要求 及 #傳染病防治 等作為上,雖已訂定許多政策與規範,卻顯然無法有效解決動物相關的社會問題。為使台灣的動物保護與福利制度更完善,走向一個動物福利國家,這些細部的政策、法令規劃,應系統性盤點問題,積極著手改善現狀。
#嚴懲走私 #認養代替購買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品種 幼 貓 認養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走私品種貓的新聞從一開始250隻即將安樂,到確認數量154隻基於防疫全數安樂,我一直有收到訊息,有希望我能夠阻止安樂的,也有事件發生後希望我表態的。
中途過喵咪、家有狗勾,關心動保野保議題的我,心情很沈重,經過近兩天的沈澱,整理了兩個面向的幾點資訊,供大家一起思考討論。
▍關於走私與防疫:
1.走私動物多來自國外無照、不守法的繁殖場,或來自疫區。
2.走私動物身上可能帶有各種疾病,以狂犬病為例,貓的狂犬病潛伏期為數週至數年,狗的狂犬病潛伏期為3至8週。
3.狂犬病為發病後死亡率高達百分之百的人畜共通疾病。
4.現行的行政命令,只有走私的保育類動物得倖免,其他不論是走私什麼動物,都會基於防疫安樂死。
每一個因走私而消逝的生命都同樣沈重,走私層出不窮是因市場需求,因為風險與報酬相權衡被走私者認為可以接受。嚴逞走私者和購買者,當然能起一定的嚇阻效果,減少這樣不得已的防疫執行。
除了檢疫後拍賣或開放認養,也有看到隔離安置終老的討論,前者難以杜絕後續的買賣,兩者也都涉及管制和配套不足可能讓防疫出現破口的問題。任何措施都會面對價值的選擇,以及為了這個選擇所增加的成本問題。
狂犬病潛伏期長,目前國內狂犬病疫情侷限於鼬獾、白鼻心等野生動物,一旦擴及人和犬貓,到時候我們面對的,可能將是全台灣遊蕩犬貓撲殺的討論。
殷鑑不遠的1997年口蹄疫疫情,起因正是走私豬,短短4個月,全台撲殺3成豬隻,共385萬746隻豬。更別說後續對產業的衝擊長達24年,直到去年台灣才終於從口蹄疫疫區除名。
防疫是必須的,手段上的選擇,我相信接下來會有更多專業且細緻的討論。
▍請以領養代替購買:
1.目前動保所中還有大量的非品種犬貓等待一個家。
2.品種犬貓的高價與高市場需求,會導致商人鋌而走險走私。
3.品種犬貓常因人為選育種,而有各式遺傳性疾病。
4.犬貓是陪伴動物,不該在外流浪。
5.家中萌寵是野外殺手,遊蕩犬貓和生態的衝突持續在發生。
如果你在這起事件中有動念想要領養,歡迎到全台各地的動保所領養。收容所零安樂政策實施後,環境雖然陸續有改善,但終究不該是犬貓最終的家。收容所的認領狀況並沒有因環境改善而大幅提升,由於多數民眾傾向領養小型犬、幼犬或品種犬,佔收容所絕大多數的中大型米克斯,很多都還在等待一個家。
這個月初,我去動保所擔任一日志工,結束後因為身上有太多狗狗的味道,我家狗登還因此吃醋,他也是領養來的,是我家的一份子。一日動保所的心得文我寫了兩篇(裡面有許多衍生閱讀),希望大家可以抽空看看。
流浪到此為止了嗎?
狗勾篇傳送門:https://reurl.cc/rgq35O
喵咪篇傳送門:https://reurl.cc/R0VLR9
最後,如果你有看到認識的人在譴責謾罵防檢局的獸醫師,請提醒他們,防檢局獸醫師執行人道處理是為了保護全體國民、國內的環境生態及產業,忍痛安樂的防檢局獸醫師需要的是關懷,不是責罵。
品種 幼 貓 認養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也很喜歡貓,夢想是養一隻可愛的貓。
這次因為不肖業者走私154隻品種貓,依照現行法令,被安樂死的事件,引發兩極討論,但唯一共通的結論就是憤怒又心疼:人類自私卻害死無辜貓咪。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呼籲,盼相關單位安置貓咪,走完檢疫程序後開放認養,動物緊急救援小組願全額支付相關費用。
而防檢局強調,走私貓未經檢疫,來源不明,貓咪本身可能帶有傳染病,依規定要安樂死。
當使用走私途徑進入台灣,就沒辦法走檢疫程序了,走私動物身上疾病只能追查有檢驗的項目,若項目沒檢驗,恐有未知疾病,引進台灣,可能影響全國動物生態甚至人類健康。
貓隻身上若有狂犬病,人畜共通,人致死率百分百。
而台灣若在台灣非狂犬病疫區時,可合法出口幼犬、幼貓,
但台灣成為狂犬病疫區,需滿4個月至半年以上才能出口,並且需要通過檢疫,對於合法產業來說,很可能是產業重擊。
1997年台灣因為走私豬造成口蹄疫大流行,撲殺400萬頭豬隻,損失1700億以上,整整21年才脫離疫區,重回國際肉品市場,有輸出機會,慘痛的經驗,大家還記憶猶新。
各國處理走私入境的活體動物,多遵循1975年開始執行的華盛頓公約,各國海關若查獲走私瀕危動物,可追查來源國情況下,須由來源國支付運送費用將動物運回,無法送回,則由入境國妥善收容。
若走私動物非屬公約規範的瀕危及管制物種名單,則處置方式依各國法律規定為之。
許多我國各領域專家都說,為了保障我國國民健康、原生物種的安全,就地處置走私動植物是必要之惡......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646541?fbclid=IwAR2TRVA13Uc0pXP0KTQm8uEKEQ9HRA_vVUmz_xsK51WxLd_E22ljtFEICFI
處理活體的法律可以修的更細緻完善,這次事件也有不少可以更圓滿的手段可以參考,學理實務上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法,值得大家後續追蹤。但近年走私動物很多,雖然狗跟貓長期深入社區陪伴人類,大家特別有共鳴,但絕對不該只淪落為特定物種開恩,畢竟每一種動物的命都是命。
走私活體該譴責走私業者,加重走私刑責,督促你的選區立法委員,表達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