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9/9)是國民體育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當天舉行「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2.0」記者會,指出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未落實之處,呼籲體育署落實執法、保障選手權益、盤點現行問題並提出新國體法2.0的修法來解決。
先前舉行的東京奧運,台灣選手的奪牌數創新高。選手們的好表現也引起國人的高度關注。然而,奪牌數創新高,真的就代表我國的體育改革完成了嗎?
經過時代力量的盤點,我們認為臺灣的體育環境還有許多問題需要改善:
🔷選手待遇待改進,無契約保障
國訓中心目前提供全職的國手待遇每個月30000元,至於非全職的選手,補助更只有15500元。而這些微薄的補助,在賽事結束後也可能馬上中止,讓這些為國家榮耀而戰的選手們馬上陷入經濟困境。
除了津貼政策,選手和協會也鮮少簽訂雙向的書面契約,無論是培訓或出賽期間,幾乎都只有切結書以規定選手的義務責任,因此一旦雙方在遴選或培訓中出現爭議,選手往往無法受到明確保障。
因此,時代力量認為體育署應重新檢討國手的津貼政策,並且擬定相關契約範本,以提供完善的爭端解決機制,給予選手更多保障。
🔷單項協會亂象多,體育署擺爛不管,還持續發補助
去年2月,棒球、網球、羽球、游泳等四個單項協會高層涉嫌以灌人頭會員、操控協會選舉的案件,法院均已做出判決。此外,冰球、網球、羽球等協會秘書長也因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遭到判刑。然而,《國民體育法》第39條卻無法禁止舞弊的高層持續擔任協會要職。
此外,《國體法》第35條規範協會財務資訊應公開,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教育部體育署一年發出 35 億給全國 71 個體育協會,卻僅有17 個協會在期限內完成核備財務報表。其中,網球協會交給體育署的財務報表,更被發現缺少附註的項目的檢視訪評報告。
無論是涉及舞弊亂象,還是未依法公開財務的協會,體育署非但沒有對此採取任何動作,還持續給予這些協會補助,放任協會亂象,實在令人憤怒。
🔷《國體法》再修法,促進協會人事新陳代謝、落實利益迴避
針對單項協會的會務亂象,特別是單項協會因人事制度的不週全,使協會淪為被單一勢力把持,時代力量先前提出《國民體育法》第36條修法,規定各協會理事長及秘書長等要職的任期,讓人事得以新陳代謝。
另一方面,先前《國體法》修法後,雖增加對特定體育團體理事長、理監事及秘書長等的利益迴避條款,但過於空泛的後果,讓弊案依舊叢生。例如2019年,壘球協會透過辦理女壘國家隊赴美移訓,與運佳旅行社勾結浮報價金的弊案遭檢調偵辦。經過檢調追查,發現運佳旅行社當時的負責人,正是長期擔任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的兒子。
因此,時代力量提出《國體法》第39條修法,主張主管機關除了明訂利益迴避的範圍和違反時的處置準則之外,更應該要修法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禁止買買、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與對象,以杜絕利益輸送。
時代力量希望在東京奧運的熱潮過後,透過提出「新國體法2.0」,延續2017年國體法的未竟之業,持續推動體育改革,提升國內體育環境,讓運動成為國人的生活習慣,更能發展成台灣社會文化的一部分。
問責制度範本 在 少女凱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本日想聊聊 跨界知識社群 Crossoverlearning 的成立與發展,這幾個月對外演講時,很常會碰到 想走自媒體、個人品牌,如何自我打造社群的問題,正好在《斜槓複利》的課程裡,也針對 #個人商業 提到了社群、人脈、市場等不同議題。
我認為「社群經營」是一門很深的學問,關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團體文化營造、價值觀維運。
以「跨界」而言,一年多來採用付費訂閱制,大多訂閱服務的留存率為35%-45%,而跨界有96%,每次分享的時候,很多人都會為此感到驚訝。
要如何維持組織價值觀與文化營造呢?我的建議是,設計一套機制,讓成員從被動轉為主動,並對組織有認同感與榮譽,其中包含參與者的角色轉型與當責,也就是說,讓成員參與營運及自主成長,同時增加組織人力、提高組織認同感,就能加深黏著度,甚至讓他們 #對這個組織上癮。
這套機制也就是所謂的用戶體驗,讓他們從陌生客到老顧客,以心理學和神經學家的角度切入來說,大腦裡有一種賀爾蒙名為「多巴胺」(Dopamine),能操控我們的「想要」和「喜歡」。有很多證據顯示,多巴胺能帶來愉悅感,而愉悅感就能讓成員對於社群產生黏著度。
實際上該怎麼做呢?
所謂的組織價值觀與文化營造,包含了成員進入社群的第一印象,初次體驗。
很多KOL會有自己固定的手勢、對粉絲有固定的暱稱,比方說阿滴英文的粉絲一律都是小滴,這就是一種;而社群也會打造一套固定的歡迎或加入方式,取得歸屬感與認同感,像是社群固定範本的自我介紹,實體活動迎接新成員時,可能會有在胸口貼名牌、引導領取飲料、主動喊出新成員的名字等不同方式⋯⋯這些貼心的服務與態度,都容易讓陌生用戶對初次接觸的社群產生好感。
產生好感之後,還要讓用戶從陌生積累出信任,並且針對不同用戶的成長階段,有不同的接觸方式,讓他們的黏著度越來越高。
我稱它為 #五點攻陷:
首先是「接觸點」:針對陌生客戶的接觸,陌生用戶對你的第一印象。
第二是「進入點」:接觸過後,如何讓用戶進入社群場域呢?比方說進入到私密社團,產生互動行為,包含線上的自我介紹、留言、按讚、分享心得。如果沒有私密社團的場域,則可以使用Email或簡訊等單面向的活動通知、電子報,讓用戶可以透過文字的接觸,對群體有初步的認知。
第三是「深入點」:實體活動的出席、分享、交流,或者是近期比較熱門的遠距線上活動,透過實際的互動、用戶參與活動、發言等,了解組織的運作。
第四個是「連接點」:經歷接觸、進入、深入三個階段之後,用戶就可以開始不再限制於社群交流,而是運用社群的力量,進入到用戶的私領域,也就是LINE、臉書等不同的社交軟體,將用戶加入群體內所屬的社群,並熱情歡迎。
最後一個是「黏著點」:進入到用戶私人領域時,就幾乎等於價值觀相等。一群價值觀相等的人在一起時,很容易再共創,或者是生活上有不同的交流。比如說,可能會突破社群的界線,互相出遊,或者一起運動,在社群之外有更多非社群的私人連結。
當用戶完成五點攻陷體驗後,就會讓他對於這個社群的信賴度提高、增嘉黏著度、增高參與動力跟參與次數也會隨之提升;前面章節我們提過認知不和諧理論,也就是對使用者來說,認知跟行為是要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他不是改變行為就是改變認知。
也就是說,當他越認同你的社群,他就會對社群有更高的互動。但當然,用戶也會因為組織不再能滿足他的需求,而漸漸流失,這就要看長期如何黏著。
不過,假設發生價值觀不相符合而用戶離開時,其實也不必強求,因為人都是會改變的,不是目標用戶的人離開也未嘗不是好事。但對於擁有同樣價值觀的用戶而言,社群透過制度建立、文化營造,用凝聚力來守護初心,還是很重要的。
而更重要的,就是如何堅持這些細瑣的規則!
完整內容:《斜槓複利:個人商業獲利時代》,請點留言處
早鳥販售期:10/11 前,於1號課堂APP領取400元折價券,30堂課只要800元!
結帳輸入:「斜槓讓你複利」同樣享有早鳥價
Pic:為了直播活動不出錯,和團隊教學如何安全使用麥克風
問責制度範本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彈劾臺北市長柯文哲的陳情書
◆期待大家幫忙分享或是直接複製,感謝大家的幫忙。
當初高雄人完美示範了自己選的垃圾,自己負責清理,還給了高雄在疫情發生的當下能有效被控管!
而如果您是一位對疫情失控、現況不滿的台北市民,您可以選擇的最好方式就是線上陳情,監察院陳情申請調查已經開放線上陳情很久囉,至於彈不彈劾就是監察院的責任了!
【被陳情機關(構)或公務員】
臺北市長柯文哲
【陳情事項曾否向權責機關陳情反映?】
未曾向權責機關陳情反映。理由:因為陳情事項為防範COVID-19之相關情事,若向權責單位反映,必定是衛生局回覆,仍此一問題非單一局處之問題及責任。
【陳情事項之行政救濟或民事、刑事訴訟程序,是否還在進行中?目前之進度為何?】
否。原因:未曾提起行政救濟或司法訴訟
【事實經過】
一、110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給予好心肝診所100瓶AZ疫苗,深夜民眾投訴直擊群眾於好心肝診所連夜排隊施打疫苗,事後發現好心肝診所施打之疫苗對象非1、2、3類之對象,此外,臺北市基層診所及牙醫師公會抱怨被反覆造冊3次或是在名單上,卻遲遲打不到疫苗。直至此刻,臺北市衛生局仍未給予好心肝診所為何可以一次請領上百瓶疫苗,且施打對象非1、2、3類之對象之原因。
二、110年6月12日振興醫院證實幫連戰夫婦打了AZ疫苗,然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5月28日以後非1、2、3類人員禁止施打,故連戰夫婦是以何種身分施打疫苗,直至此刻,臺北市衛生局尚未給予任何回覆。
三、110年5月21日臺北農產運銷公司已經發生群聚感染COVID-19,共有19名員工染疫,然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卻未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擴大匡列對象、沒有強制快篩、沒有立即停業、沒有具體防護措施,直至今(6月21日)日已知共有45名員工染疫,造成防疫上之破口。直至此刻,臺北市衛生局仍未給予為何不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指導去施行相關因應措施之原因。
【被陳情機關(構)或公務員之違法失職情事及其證明方法】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作為臺北市COVID-19之防疫單位,但臺北市市長柯文哲乃是臺北市COVID-19疫情指揮官,然就上述事件遲至今日仍未有任何積極作為,已符合「地方制度法」規定及違反「刑法」、「公務員懲戒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
【具體訴求之請求事項】
柯文哲乃已符合「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及違反「刑法」第131條規定、「地方制度法」第76條規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規定,嚴重傷害全國防制COVID-19之相關作為,背棄臺北市民眾對於首長行政權之期待,並且悖離公務員對憲法忠誠義務,違失事證明確,因此依法彈劾。
#線上就可以陳情
#人多力量就會大
#分享轉發到台北市民看的到的地方
許政維提供範本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zeuschimera/posts/10223493215670124
※監察院陳情連結~ https://www.cy.gov.tw/iFrame.aspx?n=521&fbclid=IwAR2BkhnUn46UZLSHyCRMngFNYNvHlCY6KrijPUzGd4hh
問責制度範本 在 證券商永續發展專區 - 櫃買市場業務宣導網站 的相關結果
證券商永續發展專區 ; 2 · 3 · 4 ; 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執行策略-懶人包 · 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 ·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問責制度) ; 下載PDF · 連結 · 連結 ... ... <看更多>
問責制度範本 在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 ... 的相關結果
「高資產財富管理業務問責制度實施準則」,明訂對高資產財. 管業務問責之依據、適用 ... 同業公會會計制度. 範本、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 <看更多>
問責制度範本 在 問責制度分享 - 國內業務宣導 的相關結果
「問責制度」。 111年. 問責制度適用全公司. 8月. • 第11屆第4次董事會通過修正並公告. 「問責制度執行準則」;. • 總經理核定「責任地圖管理要點」;.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