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靜音 和 #只是堵藍 的 #圖解idcc體 被打臉了
[轉錄] 焦佳弘 FB 足球協會副秘書長 https://disp.cc/b/1159-dRtO 『雖然還是很尊敬靜儀,但是有些東西還是要正視聽一下啦,應該說,#至少2017年以後,#就沒有所謂總統管不到單項協會的問題,至少,沒有體育署管不到單項協會的問題。但總統管不管得到體育署,這會是個好問題wwww
更精確地說,在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正後,單項協會在國體法的30-43條,對於單項協會的財務、行政、選舉制度以致於國家代表隊業務都被明確賦予了監督考核與輔導的權利。
而在2016年各種亂象中,每次要求體育署去整頓單項協會時,都被以"沒有法律授權的回應,也在修法中一併提供了體育署處分的法源。
國體法43條:
特定體育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各該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全部或部分,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為下列之處理:
一、停止全部或一部之獎勵、補助。
二、撤免其職員。
三、限期整理。
四、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廢止許可。
五、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命令解散。
而體育署有沒有真的用過這條,有,不然,滑冰協會是怎麼被拔掉秘書長的?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871825
但是除了這些鬧上新聞不得不處理之外的呢?改選人頭會員問題、依然是層出不窮的行政爭議、單項協會的財務透明以致於小英希望看到的全民參與......有沒有做,體育署不在意,反正做了也不會多一面奧運金牌。
#沒有管不到 #只有不想管
#良善治理的外部監督無涉插手人事
#政治不干預體育也不是無限上綱
當然,奧會的存在又是另一個狀態,在2017年的修法中,只有27-29條處理了奧會的法人地位,以及最低限度的補助跟委辦的監督。而人事行政組織,基於奧會做為國際窗口的特殊性,人事行政的監理與要求則不在當時的修法標的內。
#當你發現你們國家的奧會有著動不動就會去寄信告洋狀的長輩與從業人員
#真的搞不好修個鼻毛都會被說是政治干預體育
#所以就只能期待傳說中的人民團體會自律能夠出現了
#睡吧夢裡什麼都有
而更關鍵的,對於體育署內部行政的優化,這五年做了什麼?我也很想知道。
#看到靜儀用了idcc體真的嚇死我
#但我會相信這應該是當時委員沒有參與到2017的修法實際討論的印象
#問題也是即便法修了為什麼還是跟修法前單項協會的死樣子長一樣呢
#安安你好你聽過什麼叫做法不入朱崙街嘛wwwww』
#2021東京奧運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