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者回憶錄0719)
父親的挫傷
1955年,中共刊物《戲劇報》的某一期,刊登一篇批判胡風份子黃若海的文章,提到黃於1948年來香港時,與「漢奸、中美合作所特務李化」密切交往。我忘記是在大陸的姐姐還是某同學告訴我這件事。當時我在上海書局工作未久,編輯部有訂閱《戲劇報》,我翻到有關文章這一頁,發現「漢奸、中美合作所特務」這些字被塗黑了,但「李化」的名字還在,而且是同胡風份子勾連。顯然大陸版仍然保留這個污名發行。
我回家見到父親,他主動跟我提到有這樣一篇文章,他說他向香港有關方面詢問過,回答說這是誤會。我知道他不想我被這文章影響對他的觀感,但我看出他在思想感情上受到的挫傷。我問他要不要問問在北京當高幹的姑姐和叔叔,他不置可否。後來我伺機問了常來書局跟我們老闆聯絡的中共出版系統的領導人,他的回答是「香港版已經塗掉了。」「但內地版還有。」「內地有內地的需要。」即是說,這不是香港工作者力所能及的。我又問了介紹我工作的廖源,我那時視他為可以接近中共組織的導師,他的回答是:「一個人不能夠選擇自己的家庭出身,但可以選擇自己的道路。」這是那個時代左派書報中廣為傳播的說辭。這回答本身就是不反對《戲劇報》對父親的定性,並暗示我要與家庭「劃清界線」。
被批判的「胡風份子」黃若海,我是有印象的。1948年來香港後,他常在我家出現,說父親與他有密切交往也是事實。我印象中他是中共黨員,父親與他接近也就是與黨接近。在1949年父親拍的電影《有冤無路訴》和1950年拍的《孽債》都是黃若海編劇。1950年,黃就回大陸了,據知他在東北一部影片《遼遠的鄉村》(1951年首映)中當演員。以後的遭遇就沒有任何報導。他怎麼成為「胡風份子」也不得而知。
當時作為批判材料隨《文藝報》附送的胡風在1954年給中央政治局的「三十萬言意見書」,我讀後覺得都只是講文藝政策的問題,沒有什麼「反黨」意味,但隨後中共就開展了對「胡風反革命集團」的大批判,胡風和大批文化人被捕。接著,與此緊密相連,中共又發動全國各個領域(不是僅限於文藝界)的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運動。肅反運動共造成了數十萬人被逮捕、5萬3千多人的非正常死亡。
胡風被囚23年,到1978年獲平反釋放,他在1985年逝世。大批被指為「胡風份子」的作家文人,二十多年的創作生命都被糟蹋了。
父親在中共的反胡風運動中,被《戲劇報》指為「漢奸、中美合作所特務」,其中「漢奸」大概指他在淪陷區導演過由汪政權高官戴策領導的話劇演出。但若他真是「漢奸」,就不至於在1945年要逃離淪陷區了。至於「中美合作所」,據批判胡風的文章說,是國民黨政府與美國合作訓練特務的機構;實際上,那是二戰期間中國和美國為加強軍事情報合作、共同打擊日本,在1943年成立的的機構,抗戰勝利後這機構就解散了。父親說他沒有聽過中美合作所這名稱。
我相信父親戰後確與國民政府的官員有聯繫,否則他也不可能到東北接管電影院。但這應該屬於謀生所需的交往,即使涉及利益輸送也不會是很大份額。
更何況,歷史進程到了今天,該如何評價汪政權,如何評價國民黨統治期間的政治社會民生呢?中國往後的走向,是人民更有權或更無權?社會是進步還是退步了?
《戲劇報》在香港發行時把關於父親的「污名」形容詞塗黑,但在大陸則保留,這種內外有別的處理,是中共延續至今的手法。即沒有固定的原則,一切都因地制宜、因時制宜。
《戲劇報》事件後,中共港澳工作的各級負責人照樣與父親聯絡,保持友好,中國新聞社社長張建南還同父親一起去印尼,父親1957年又到北京參加國慶。然而,生活在大陸的家人,則受到不同程度的衝擊。我姐姐那時在東北工學院就讀,她後來說,《戲劇報》的事使她受查,而且從此在政治上不被信任。父親在北京有一妹一弟,在廣州有一弟,北京的弟妹是高幹,他們按黨的指示跟父親保持不冷不熱的交往。我兩個同父異母的弟妹,生活在上海,年紀還小,但到文革發生時,他們都高中或讀專科了,妹妹受文革影響,要跟爸爸脫離關係,令父親傷心。北京姑姐1965年早逝,避過文革批鬥。文革時北京的叔叔和廣州的叔叔、嬸嬸,都受到父親的「黑背景」牽連,受審查以至批鬥。當然,所有通信都斷了,除了劃清界線的信。
父親一生愛國,親共,在香港被統戰、「團結」,但在中共的檔案中,他就留下「污點」,對他只有「利用」而不被信任。(18)
圖1,1939年父親李化在《孤島天堂》演出(電影截圖),時年30歲;
圖2,1950年編導群,左起:吳回,秦劍,黃若海,趙樹燊,李化,莫康時,李鐵。
圖3,父與子,迎接1951年元旦。
(《失敗者回憶錄》在網絡媒體「matters」從頭開始連載,網址:https://matters.news/@yeeleematter)
國民政府的 成立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開房間/談暴政】
—「廢除刑法100條」30週年
📅時間:5/15(六)13:00 - 17:00
🏠地點:台中全國大飯店2樓草悟廳
台灣曾經可以用一條法律條文就控制人民思想!
不僅只於你講了什麼,甚至是沒說出口的想法,都可能受到「你敢叛亂、我就亂判」的獨裁政府,隨意指控你觸犯了內亂罪,你是叛亂犯。
歷經228事件、白色恐怖,台灣人受到國民政府的恐怖獨裁統治,「囡仔人有耳無喙」更是成為跨越世代的政治正確與保命法則。直到1980年代,受到「第三波民主化」的影響,台灣社會卷起一波波的民主浪潮,但是爭取民主自由的台灣人,依然走在悲慘與希望共存的鋼索之上。
「橋頭事件」、「美麗島事件」、「林家血案」、「陳文成事件」、「江南案」、「鄭南榕自焚」、「獨台會案」⋯⋯一件接著一件的悲慘犧牲,伴隨著解嚴,報禁、黨禁逐步開放的民主希望。那是最壞的時代彷彿也是最好的時代。
當時的「刑法第100條」與《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更是執政者剷除異己,限制人民思想的利器,兩部法律合致的結果就是「唯一死刑」。讓你不能自由地講的法律,自然造就不能自由地想的社會與人民。
自由、民主,遙不可及。
1991年獨台會案爆發,各界抗爭四起,立法院廢止《懲治叛亂條例》。修正刑法100條成為受矚目的改革焦點,同年9月,「100行動聯盟」成立後,隨即發起一連串「廢除刑法100條」的社會抗爭與政治角力。
隔年5月15日,立法院表決通過刑法一百條修正條文。5月16日,李登輝總統頒布刑法第一百條修正條文,也就是現行的條文。同日,「100行動聯盟」也因階段性任務達成而宣布解散。
亦為台灣開啟通往新國家的大門,自由、民主,不再遙不可及。
今年是廢除刑法100條的30週年,時代力量台中黨部以中台灣當作起點,邀請諸多NGO團體共同舉辦【開房間/談暴政】-「廢除刑法100條」30週年的紀念活動。並邀請當年「廢除刑法100條」抗爭的參與者,以及年輕世代的倡議者、政治工作者,透過世代對談,共同構築台灣的未來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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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演講
【任更重、道更遠— 廢止刑法100條 30 週年感言】/陳師孟
💡主題對談
【街頭上的醫生 政壇上的青年】/ 涂醒哲 Dr.Twu
、 林恆立、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 吳佩芸
【我思故有罪 思想叛亂犯】/廖宜恩、陳正然、鄭竹梅、 李宣毅、曾偉旻
【台灣黑名單 香港來時路】/蔡明憲 、楊黃美幸、林芳如、江旻諺、 簡嘉佑
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pmRQMl
志工招募👉 https://reurl.cc/7yAX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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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時代力量苗栗黨部 時代力量 彰化黨部 WUFI-Taiwan(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綠色逗陣 #臺中市醫界聯盟
協辦單位:
人本教育基金會 #台中市大屯區民主聯誼會 好民文化行動 #台圓文教基金會 #台灣中社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廢除刑法100條 #100行動聯盟 #言論自由 #思想控制
國民政府的 成立 在 每日一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是3月12日,也是〈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謂的「國父逝世紀念日」。根據法規,全國懸掛國旗,在植樹節植樹紀念。
孫文過世以後,國民政府不僅成立了直屬於國民政府的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1946年時還進一步公布了《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確認了將陵園管委會的職責法律化。不過,後來就沒有後來了。